元朝(元(朝代))

元朝(朝代)

元(朝代)一般指本詞條

元朝(1271年—1368年),由蒙古族建立,是中國歷史上首次由少數民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定都大都(今北京),傳五世十一帝,歷時九十八年。

1206年,成吉思汗鐵木真統一漠北建立大蒙古國後開始對外擴張,先後攻滅西遼西夏花剌子模東夏等國。蒙哥汗去世後,引發了阿里不哥忽必烈的汗位之爭,促使大蒙古國分裂。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統”。1271年,忽必烈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大元”,次年遷都燕京,稱大都。1279年(至元十六年),元軍在崖山海戰消滅南宋,結束了長期的戰亂局面。之後元朝持續對外擴張,但在出海征伐日本和東南亞諸國時屢遭失利,如元日戰爭元越戰爭元緬戰爭元爪戰爭等。元中期政變頻繁,政治始終未上正軌。後期政治腐敗,權臣干政,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日益加劇,導致元末農民起義。1368年,朱元璋稱帝建立明朝,隨後北伐驅逐元廷攻占北京。此後元廷退居漠北,史稱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奪政權建立韃靼,北元滅亡。

元朝廢除尚書省門下省,保留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分掌、監察三權,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開中國行省制度之先河。元代也推行了不少弊政,如諸色戶計投下制、驅口制、匠籍制、籍沒制、人殉宵禁海禁等,中斷了唐宋變革的進程,深刻地重塑了宋後中國的歷史。元朝商品經濟和海外貿易較繁榮,但整體生產力不如宋朝。在文化方面,期間出現了元曲散曲等文化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元朝
  • 外文名:Yuan dynasty
  • 別稱:元、大元、元國、元代、蒙元
  • 都城大都 
  • 帝王元世祖元成宗元武宗
  • 語言:蒙古語(八思巴文)、漢語等 
  • 貨幣交鈔(為主)、圓形方孔錢 
  • 人口數量:九千萬左右(1341年)
  • 主要民族: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等
  • 國土面積:1372萬平方公里(1330年)
  • 開創者:忽必烈
  • 民族制度:四等人制
  • 時間:公元1271年-公元1368年
  • 主要城市:臨安、泉州、汴梁、廣州、上都等
國號,歷史,蒙古擴張,建立元朝,遠征海外,各地起義,中期朝政,漢化與政變,元末民變,北元衰亡,疆域,範圍,藩屬,政治,主要機構,行省制度,行政建置,法律制度,等級制度,軍事,經濟,農業,商品,人口,賦稅,文化,思想,文學,戲曲,宗教,科技,天文曆法,地理,農學,民族,漢族,色目,西南諸族,吐蕃,外交,帝王世系,

國號

元朝由忽必烈於1271年建立。其前身是成吉思汗所建立的大蒙古國。元朝的正式國號叫大元至元八年元世祖忽必烈發布《建國號詔》,取自於《易經·乾篇》的“大哉乾元,萬物資始”這句話。其中大元中的“大”字並非類似大漢,大唐那樣的尊稱,因為統治者是蒙古人所以又叫蒙元胡元。1368年元廷退居漠北,所以稱呼元廷的殘餘勢力時又叫北元殘元

歷史

蒙古擴張

蒙古人的直系祖先是和鮮卑契丹人屬同一語系的室韋各部落。隋唐時,他們分布在契丹之北、韃靼之西、突厥之東(洮兒河以北,東起嫩江,西至呼倫貝爾)的廣大地域。曾受突厥的統治,突厥人多稱之為達怛韃靼)。唐朝貞觀年間,突厥勢衰,後室韋人臣服於唐。繼突厥而起的回鶻政權崩潰後,室韋—達怛人大批進入大漠南北。
元太祖成吉思汗元太祖成吉思汗
大約在9至11世紀,其中的一支蒙兀室韋,從望建河下游之東逐漸西遷,到了斡難河、克魯倫河和土剌河三河的上源一帶,分成尼魯溫蒙古 和迭兒列斤蒙古 兩大支,合稱為合木黑蒙古 ,其中包括許多大大小小的氏族、部落。合木黑蒙古之外,當時在蒙古高原活動的,還有蔑兒乞、塔塔兒、克烈乃蠻斡亦剌等部。所有這些氏族部落,先後都受到遼和金的統治。
蒙古部落的經濟發展很不平衡,到12世紀時,大部分從事狩獵遊牧,只有少數部落經營農業。不過這時,他們通過同中原的貿易獲得了大量鐵器,從而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階級的分化更加明顯。為了掠奪更多的財富,各個部落的奴隸主互相展開戰爭。
蒙古高原地區的眾多蒙古部落原為金朝的臣屬。隨著金的衰落, 蒙古部落也開始壯大起來,逐漸脫離金政權的統治。金泰和四年(1204年),蒙古諸部領袖鐵木真通過戰爭統一了蒙古高原各蒙古部落。金泰和六年(1206年),鐵木真被各部落推舉為“成吉思汗”,建立政權於漠北,蒙古帝國成立,國號大蒙古國。從此,蒙古草原結束了長期混戰的局面。
蒙古汗國成立後,不斷發動侵略戰爭擴張其疆域。
大蒙古國侵略戰爭
時間對外戰爭
1218年
西遼
1219年
西征中亞花剌子模,一直進攻到東歐伏爾加河流域,於1225年東歸。
1227年
西夏,成吉思汗也在對西夏的遠征中死亡。
1234年
1241年
一度逼近東歐腹地。
1246年
招降吐蕃
1253年
大理
蒙古軍隊的對外戰爭具有征服性質,為了減少蒙古軍隊的傷亡,加快戰爭的進度,蒙古軍隊在戰爭期間對敵人採取了殘酷而野蠻的政策。向蒙古軍隊投降的地區遭受的破壞相對較小,而大量敢於英勇反抗的地區破城之後人口被屠殺和奴役,無數財產被掠奪損毀。這一系列的征服戰爭給包括中國在內的歐亞大陸眾多古老文明帶來了巨大的破壞,眾多民族受到了殘酷而不公正的民族壓迫,難以計數的人口和財產在戰火和隨後的瘟疫、饑荒及自然災害中損失,對戰火塗炭地區而言也是少有的黑暗時期。
蒙古帝國九斿大纛蒙古帝國九斿大纛
蒙古汗國大汗蒙哥於1259年在四川攻打合州時暴死,終年52歲。1259年11月,阿里不哥在宗王等大多數蒙古正統派的支持下於蒙古帝國首都哈拉和林通過“忽里勒台”大會即大汗位。與此同時,忽必烈與南宋議和後返回開平府
1260年3月,忽必烈在漢人地主階級及部分蒙古宗王的支持下稱大汗;4月,忽必烈設立中書省,總管國家政務;5月,忽必烈頒布《即位詔》法令,並建元中統。引起了阿里不哥和蒙古正統派的強烈不滿,阿里不哥與忽必烈隨即展開了四年的汗位戰爭。
1264年阿里不哥戰敗,忽必烈奪得蒙古汗國的最高統治權。 忽必烈推行的“行漢法”主張,明顯違背了蒙古傳統,造成許多蒙古貴族的不滿,拒絕歸附忽必烈汗國,結果導致其他幾個蒙古汗國紛紛敵對。這場內戰讓四大汗國先後脫離獨立,直到元成宗時期才承認元朝為宗主國。

建立元朝

至元八年(1271年),忽必烈稱帝,公布《建國號詔》法令,取《易經》中“大哉乾元”之意,正式建國號大元。一年後,在劉秉忠規劃下,元帝國建都於金國中原的大都
北方政局穩定後,忽必烈決定採用南宋降將劉整建議,先拔襄陽,浮漢水入長江,進取南宋。至元五年(1268年),命阿術、劉整督師,圍困隔漢水相望的襄、樊重鎮,襄樊軍民拒守孤城達六年。
元世祖忽必烈元世祖忽必烈
至元十年(1272年)初,元軍攻下樊城,襄陽守帥呂文煥出降(見襄樊之戰)。
次年六月,忽必烈命伯顏督諸軍,分兩路大舉南進。左軍由合答節度,以劉整為前鋒,由淮西出師。伯顏本人與阿術領右軍主力,九月,自襄陽出發,沿漢水入長江;同時,命董文炳自淮西正陽南逼安慶,以為呼應。十二月,元水師入長江,克宋江防要塞陽邏堡。宋漢鄂舟師統帥夏貴遁,漢陽、鄂州宋軍降。伯顏分兵留阿里海牙經略荊湖,自領水陸大軍順流而東,以呂文煥為前鋒。宋沿江諸帥多為呂氏舊部,皆不戰而降。
至元十二年(1274年)二月,賈似道被迫督諸路精兵,抵禦元軍。這時,他仍企圖奉幣稱臣議和,被伯顏拒絕,只好在池州下游丁家洲勉強與元軍會戰。因宋軍內部不和,一觸即潰。同年秋,伯顏從建康(江蘇南京)、鎮江一線分兵三道趨宋都臨安(浙江杭州)。至元十三年正月,宋幼帝上趙㬎表降元。
之後,南宋大臣文天祥張世傑陸秀夫等在東南沿海繼續頑抗,擁立益王趙昰為帝。趙昰死後,又擁立衛王趙昺,繼續抗戰。至元十五年(1278年),文天祥兵敗被俘,被囚於大都三年之久,拒絕了元朝的招安,後從容就義。
至元十六年(1279年),金朝降將張弘范指揮元軍在崖山消滅了南宋最後的抵抗勢力,陸秀夫背著8歲的幼帝趙昺投海殉國,南宋滅亡。
元朝的統一,結束了自唐末藩鎮割據以來中國的南北對峙、五六個民族政權長期並存的分裂和戰亂局面,推動了多民族統一國家的鞏固和發展。
現存的元刻本《大元聖政國朝典章》現存的元刻本《大元聖政國朝典章》
蒙古滅南宋後,統治階層出現了以許衡為首的儒臣派與以阿合馬為首的理財派官員之爭。由於蒙古需要大量財寶賞賜予各封王,加上開支繁重,所以財政日漸緊張。以儒臣派官員認為元朝應該節省經費、減免稅收。反之以色目人為主的理財派官員認為,南人藏有大量財物,應沒收以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於是這個問題在朝中沒有停止。
忽必烈信任色目官員阿合馬,設立尚書省解決財政問題。而儒臣則以受漢化更深的太子真金為核心形成一派,與阿合馬抗衡。結果阿合馬被刺殺,而真金也於其後得病而死。忽必烈仍然先後任用漢人盧世榮、西藏人桑哥等理財派官員以之來解決朝廷的財政問題。

遠征海外

滅宋後,忽必烈對鄰近諸國發動了一系列的侵略戰爭,如安南占城爪哇日本等。至元十一年(1274年),侵日本遭遇颶風,無功而還。至元十八年(1281年),又分兩路進攻日本,由忻都率蒙古軍、漢軍、高麗軍從高麗東渡對馬海峽范文虎新附軍(元政府收編的南宋軍隊)從慶元(浙江寧波)浮海北進。元軍在日本鷹島遇颶風,戰船多壞,將卒溺死者眾,又遭日軍掩殺,幾乎全軍覆沒。
至元十九年(1282年),遣唆都從廣州渡海攻占城,連戰逾年。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至二十二年(1285年),鎮南王孛兒只斤·脫歡(忽必烈子)發兵侵安南(越南北部),命唆都從占城北上助戰,南北夾攻。安南王撤離都城,其主力走匿山林,避免與元軍決戰;待元軍疲憊,又出而攻擾。五月,脫歡因暑雨不止、瘟疫流行,被迫退師。唆都戰死。
元朝遠征日本元朝遠征日本
至元二十年(1283年)、二十二年(1285年),元兵兩次從雲南出侵緬國(緬甸),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進至蒲甘,迫緬國定歲貢方物後退回。同年再侵安南,次年以糧盡師老北還。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十二月,史弼、亦黑迷失、高興從泉州起航出侵爪哇(印尼爪哇島)。爪哇統治者降元,並請元軍助討其敵國葛郎,打敗葛郎王以後復舉兵拒元,元軍力竭退師。

各地起義

從攻南宋以來,連年戰爭,加以宮廷廩祿、宗藩歲賜,都需要巨額經費來支持。忽必烈急於解決國用不足的問題,因而日益信用以“理財助國”邀寵的大臣阿合馬盧世榮桑哥等人主持國政。至元七年至九年、二十四年至二十八年間,兩次設尚書省綜理財用。尚書省的理財政策主要包括:增加稅收、興鐵冶、鑄農器官賣、“括勘”(追還被私人、寺院奪占的南宋公田,起征田賦)、“理算”(追征各地歷年積欠的錢糧)、變更鈔法等,使國家的收入顯著增加。但由於吏治腐敗,專注搜刮,流於橫徵暴斂,成為阻礙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時,為了對外戰爭,打造東征海船,沿海和江南地區徭役徵發日益加重。人民不堪沉重的封建剝削與壓迫,紛紛起義。
至元二十年,江南各族人民起義凡兩百餘起,至元二十六年更增至四百餘起。在這前後,爆發了廣州歐南喜、黎德和福建黃華、鐘明亮等人領導的幾次規模較大的起義。

中期朝政

至元三十一年(1294年)忽必烈駕崩。由於太子真金早死,帝位由各方爭奪。最後,群臣在真金的長子晉王甘麻剌及三子鐵穆耳之間選擇,由於鐵穆耳受元世祖下賜皇太子寶及鎮守和林。故晉王甘麻剌退讓,鐵穆耳即位,即元成宗。
元成宗鐵穆耳元成宗鐵穆耳
元成宗停止對外戰爭,專力整頓國內軍政。採取限制諸王勢力、減免部分賦稅、新編律令等措施,使社會矛盾暫時有所緩和。同時,發兵擊敗西北海都篤哇等,都哇、察八兒歸附,使西北長期動亂局面有所改觀。
元成宗在位期間基本維持守成局面,但濫增賞賜,入不敷出,國庫資財匱乏,鈔幣貶值。曾發兵征討八百媳婦(今泰國西北部),引起雲貴地區動亂。晚年患病,委任皇后卜魯罕色目大臣,朝政日漸衰敗。元成宗執政末年還成功與長期敵對的窩闊台汗國議和,結束了西北的動亂局面。
大德十一年(1307年),元成宗去世後,前太子真金之孫海山即位於元上都,是為元武宗。並立其弟愛育黎拔力八達為皇太子,約定兄終弟及,同時又約定愛育黎拔力八達死後,帝位復歸武宗之子和世㻋。元武宗為了擺脫財政危機,下令重新設立尚書省,並印發至大銀鈔,結果導致至元鈔大為貶值。至大二年(1309年),元廷與察合台汗國瓜分了窩闊台汗國,窩闊台汗國從此滅亡。
至大四年(1311年),元仁宗愛育黎拔力八達即位後,生母興聖皇太后的重臣鐵木迭兒為右丞相。元仁宗取消了元武宗的經濟措施,並立其子碩德八剌為皇太子,違背與元武宗相約先立和世㻋繼位,再傳位碩德八剌等之約。封元武宗長子和世㻋為周王,將周王和世㻋徙居雲南,但和世剌途中起兵前往西北遊牧,元仁宗又將和世剌之弟圖帖睦爾放逐至南方。延祐元年(1314年),提倡漢化的元仁宗恢復科舉取士,史稱“延祐復科”。

漢化與政變

延祐七年(1320年),元仁宗去世,碩德八剌即位,是為元英宗。元英宗繼承了其父元仁宗的以儒治國政策,加強中央集權和官僚體制,並於至治三年(1323年)下令編成並頒布元帝國正式法典——《大元通制》,共2539條。他還下令清除朝廷中鐵木迭兒的勢力,但隨著清理的擴大,再加上朝廷中的蒙古保守勢力對元英宗以儒治國的施政不滿,導致鐵木迭兒的義子鐵失在至治三年(1323年)夏天趁格堅汗去上都避暑之機,在上都以南15公里一個名叫南坡的地方,刺殺了元英宗及宰相拜住等人,史稱南坡之變
元朝蒙古官僚和僕從元朝蒙古官僚和僕從
元英宗被行刺後,鎮守和林的晉王甘麻剌的長子、真金的長孫也孫鐵木兒率兵南下,殺掉行刺元英宗的叛臣後即位,是為元泰定帝。元泰定帝即位後,封被元英宗放逐到海南島圖帖睦爾為懷王,鎮守建康
泰定五年(1328年),元泰定帝去世。丞相倒剌沙在上都奉泰定帝之子阿速吉八為帝,是為元天順帝。而與此同時,元武宗的舊部重臣燕鐵木兒河南行省丞相伯顏則分別秘密向漠北和江南遣使,同時迎接周王和世㻋與其弟圖帖睦爾。結果,圖帖睦爾先至大都,在天曆元年(1328年)自立為帝,是為元文宗。而和世㻋抵達和林後,也宣布即位,是為元明宗。元文宗表面上表示願意退位,奉兄為帝,兩人遂相會於上都之南,元文宗毒死元明宗後稱帝。
元文宗重祚以後,大興文治。天曆二年(1329年)二月,札牙篤汗設立了奎章閣學士院,掌進講經史之書,考察歷代治亂。又令所有勛貴大臣的子孫都要到奎章閣學習。奎章閣下設藝文監,專門負責將儒家典籍譯成蒙古文字,以及校勘。同年下令編纂《元經世大典》,兩年後修成,為元代一部重要的記述典章制度的巨著。但元文宗在位期間,丞相燕帖木兒自恃有功,玩弄朝廷,導致大元朝政更加腐敗。
元文宗於至順三年(1332年)去世後,為洗刷他毒死哥哥(元明宗)的罪行,遺詔立年僅七歲的和西拉古圖土次子懿璘質班為帝,是為元寧宗。但元寧宗僅在位不到兩個月即去世,不久後燕帖木兒也去世。元明宗的長子妥歡帖睦爾被札牙篤汗皇后卜答失里從靜江(廣西桂林)召回並立為帝,是為元惠宗,又稱元宣仁普孝皇帝。
元朝騎兵元朝騎兵
元惠宗在位之初,右丞相伯顏的勢力很大,把持著朝政,甚至一度不把元惠宗放在眼裡。隨著時間的推移,元惠宗與伯顏的矛盾日益尖銳,後來在伯顏之侄脫脫的幫助下,元惠宗終於成功地廢黜了伯顏,並控制了政局。
至正三年(1343年),元惠宗下令修撰《遼史》《金史》《宋史》三史,至1345年修成。

元末民變

元朝時期,蒙古統治者變本加厲向漢人收取各種名目繁雜的賦稅,民族壓迫十分嚴重,漢人被掠奪更為常見。將各民族分為不同等級,殘酷剝削漢族民眾,人民揭竿而起,在泰定二年(1325年)就發生了河南趙醜廝、郭菩薩領導的起義。
元惠宗妥歡帖木兒元惠宗妥歡帖木兒
蒙古統治階級內部卻在為爭權奪利而互相征戰,因此加速了元朝的衰落。至正十年(1350年),元政府下令變更鈔法,鑄造“至正通寶”錢,並大量發行新“中統元寶交鈔”,但導致物價迅速上漲。
次年,元惠宗派賈魯治黃河,欲歸故道,動用民夫十五萬,士兵二萬。而官吏乘機敲詐勒索,造成不滿。白蓮教首領韓山童劉福通等人決定在5月率教眾發動起事,但事泄,韓山童被捕殺,於是劉福通帶韓山童之子韓林兒殺出重圍,指韓山童為宋徽宗八世孫,打出“復宋”旗號,以紅巾為標誌,其後郭子興等人也紛紛加入。彭和尚亦在湖北扶助徐壽輝起義。至此揭開了大元滅亡的序幕。蒙古政府則派兵鎮壓各地紅巾軍,由丞相脫脫親自督戰攻徐州起義軍芝麻李部,一度取得了很大的勝利。
至正十四年(1354年),脫脫率軍圍攻高郵起義軍張士誠部,被朝中彈劾,功虧一簣。
至正十六年(1356年)到至正十九年(1359年),朱元璋繼承了病逝的郭子興的地位,並不斷擴充自己的勢力,攻占了江南的半壁江山。與此同時,在北方察罕帖木兒(李察罕)和李思齊等元軍將領則開始對北方紅巾軍展開反攻。
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北方紅巾軍在安豐之役中敗給新興並降蒙的張士誠,劉福通戰死,韓林兒南下投奔朱元璋,隨後被殺。

北元衰亡

朱元璋在擊敗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等其它南方起義軍和南方大元勢力後,於至正二十七年(1367年)開始北伐,在大將徐達常遇春等的協助下,於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八月攻克通州,元惠宗於七月二十八日,倉惶北逃,徐達率軍攻陷元朝的首都元大都北京),元作為一個全國性質的統治結束。元惠宗北遁,朱元璋認為他順天明命,給他上諡號為“順帝”。
元末農民戰爭示意圖元末農民戰爭示意圖
元惠宗退至上都,隔年又至應昌。他繼續使用“大元”國號,史稱北元。當時北方除了元惠宗據有漠南漠北,關中還有元將擴廓帖木兒(王保保)駐守甘肅定西,此外元廷還領有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朱元璋為了占領北方,採取兵分二路,各個擊破的方式,此即第一次北伐。元惠宗戰敗後於1370年在應昌去世,元昭宗即位後北逃至漠北和林。明將馮勝奪取了甘肅地區。然而元將擴廓帖木兒仍然在漠北多次與明將徐達等人作戰。明太祖曾多次寫信招降,但擴廓帖木兒從不理會,被朱元璋稱為“當世奇男子”。1378年四月,元昭宗去世,繼位的元天元帝繼續和明朝對抗,屢次侵犯明境。
至於北元領有的東北地區與雲南地區方面:1371年,元朝遼陽行省平章劉益降明,明朝占領遼寧南部。然而其餘東北地區仍由元朝太尉納哈出控制,納哈出屯兵二十萬於金山(今遼寧省昌圖金山堡以北遼河南岸一帶),與明軍對峙了十幾年,多次拒絕明朝的招撫。1387年馮勝傅友德藍玉等人發動第五次北伐,目標是攻占納哈出的金山。經過多次戰爭,1387年10月,納哈出投降藍玉,明朝占領東北地區。鎮守雲南的元朝梁王把匝剌瓦爾密,在元廷退回草原後仍然繼續忠效之。1371年明太祖派湯和等人領兵平定據有四川的明玉珍,並且勸降梁王未果。1381年12月,明軍攻入雲南,1382年梁王逃離昆明並自殺,隨後明軍攻克大理,明軍平定雲南地區。
朱元璋為了徹底掃除北元勢力,於1388年5月命藍玉率領明軍十五萬發動第六次北伐。明軍橫跨戈壁至捕魚兒海(蒙古國貝爾湖)擊潰元軍,俘虜八萬餘人,元天元帝和他的長子天保奴逃走,但是幼子地保奴被明軍擒住,至此北元國勢大衰。1388年元天元帝及長子天保奴被阿里不哥後裔也速迭爾殺害,北元不再使用年號及大元國號。
洪武三十一年(1399年),分布在葉尼塞河上游沿岸的吉爾吉斯部首領鬼力赤,否認愛猷識理達臘之子額勒伯克的宗主權,將其打敗並殺死,取得了統治各部的霸權。額勒伯克之子坤帖木兒繼位後也於建文四年(1402年)被鬼力赤殺死,明史稱其改國號為蒙古,明人稱為韃靼,北元亡。
元朝在喪失其優越條件之後被逐出了占領地,就連在忽必烈汗的領導之下所建造的大都亦無法守住,被逼回原本故鄉所在之北方草原。從此以後,大蒙古帝國再也不曾復活。

疆域

範圍

元朝的前身為大蒙古國,1206年成吉思汗鐵木真建國時領有大漠南北與林木中地區(即尼布楚地區),經由歷代蒙古諸汗的經營及三次西征後,疆域東起日本海東海,西抵黑海地中海地區,北跨西伯利亞,南臨波斯灣,建立起橫跨亞歐大陸超級大國。成吉思汗時期分封東道諸王與西道諸王,東道諸王是鐵木真之弟,大多分封於塞北東部與東北地區,從屬性較強;西道諸王則是鐵木真之子,其中分封長子朮赤鹹海裏海巴爾喀什湖以北的欽察草原,後由拔都建立欽察汗國;封次子察合台錫爾河以北的西遼舊地,史稱察合台汗國;三子窩闊台分封於乃蠻舊地,後由海都建立窩闊台汗國塞北漢地東北青藏新疆東部則由幼子拖雷獲得,後由元朝直轄
1279年,元世祖攻滅南宋一統中國,根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的記載,漢地漠南漠北東北(包括外東北庫頁島新疆東部(元初據有塔里木盆地西抵蔥嶺)、青藏高原澎湖群島濟州島南海諸島皆在元朝統治範圍內。自滅南宋後雖然多次對日本緬甸安南爪哇等國有所衝突,然而疆域大體趨於穩定。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與察合台汗國瓜分窩闊台汗國,元朝取得窩闊台汗國漠西領土,國土面積達1372萬平方公里(北疆以北緯55°為界),若北疆延伸至北冰洋則有2267萬平方公里。
元朝疆域東起日本海、南抵南海、西至天山、北包貝加爾湖,元史稱“東盡遼左西極流沙,北逾陰山南越海表,漢唐極盛之時不及也”。全國劃分為由中書省所直轄的京畿地區(即河北山東山西及漠南部分地區),由宣政院(初名總制院所管轄的吐蕃地區,以及十個行中書省,分別為嶺北行省遼陽行省、甘肅行省、陝西行省河南江北行省湖廣行省、四川行省、雲南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

藩屬

元朝的藩屬國有高麗緬甸安南占城及四大汗國。其中有兩個直屬的藩屬國,即高麗王朝與緬甸蒲甘王朝,分置特別行政區征東行省緬中行省。西北方面,1268年窩闊台汗國的海都意圖奪回汗位而聯合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國反元,史稱海都之亂。直到1304年元成宗時期,元廷與這三大汗國達成和議,並與伊利汗國一同承認元朝的宗主地位,成為元朝的藩屬國,而且元成宗並賜伊利汗國君主刻有“真命皇帝和順萬夷之寶”等漢文印璽,實質上也承認其獨立性。到1310年元武宗時期,元朝和察合台汗國聯合攻滅窩闊台汗國元文宗年間編纂《經世大典》時,將欽察汗國察合台汗國伊利汗國列為元朝的藩屬國。
元朝及四大汗國(台灣版疆域圖)元朝及四大汗國(台灣版疆域圖)

政治

蒙古國華北的統治方式,是草原貴族原有的統治體系,在它所征服的定居農耕地區的延續。漢地戶口的一部分直接領屬於大汗,一部分被大汗分封給諸王、宗戚和勛臣。蒙古統治者把主持軍事、財賦征斂的部分官員和監臨各級地區的達魯花赤派到華北,同時又以款服入質、領軍從征、繳納差發為條件,允許自金末戰亂以來出現在北方的大小軍閥世侯,繼續行使在各自勢力範圍內的實際統治權。世侯們集兵刑賦役之政於一己,不相統屬。直到忽必烈建立元朝,這種局面才獲得根本轉變。他借鑑金代制度,在以“藩邸舊臣”為核心的中原知識分子參議下推行“漢法”,同時保留能充分保障蒙古貴族特權地位的種種制度,重新在華北確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權制統治體系以及相應的各種典章制度。中統、至元間的創置,奠定了有元一代制度。元朝制度多沿襲金制,同時又有不少前代所不具備的特點。其中有的反映了中原王朝歷代相承的傳統體制本身的發展變化,如行省的設立;有的反映了被保留的蒙古舊制,如蒙古、探馬赤軍中的奧魯(老小營)建置;也有一些是在這兩者的互動作用下形成的,如刑罰體系中某些不同於前代的變化,對吐蕃地區實行的政教合一的統治等。

主要機構

  • 中央
  1. 中書省:上承天子,下總百司,領六部,為最高行政機關,行使宰相職權。中書省下有六部:吏、戶、禮、兵、刑、工。
  2. 尚書省,主要負責財政事務,不過時置時廢。
  3. 樞密院:中央最高軍事管理機關。
  4. 御史台:最高監察機關。
  • 地方
  1. 宣政院:掌管佛教僧徒及西藏事務。
  2. 澎湖巡檢司:管轄澎湖和琉球
  3. 行省制度:管理地方具體事務。

行省制度

元朝地方最高行政機構,並為一級政區名稱。簡稱行省,或只稱省。元置中書省總理全國政務,也稱都省;因大元幅員遼闊,除腹里地區直隸於中書省、西藏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外,又於諸路重要都會設立十個行中書省,以分管各地區。在世祖、武宗朝三次短期設立尚書省主管政務期間,行中書省也相應改稱行尚書省。元人稱其制為:“都省握天下之機,十省分天下之治。”
河北山東山西由中書省吐蕃地區由宣政院管轄。元帝國在地方設定行中書省。元代“行中書省”的性質,有一個轉變的過程。早期是作為中央政府的派出機構,帶中書省的職銜,在外行使“省”的職能。滅南宋之後,行省逐漸轉變成了一級地方行政組織,其首長也不再帶中書省的官銜。
行省下有道、路、府、州、縣、基層行政設施。

行政建置

蒙古人建立的元帝國在消滅南宋前,忽必烈為了方便管治中土,就已在中土開始行漢法,將中國的大都作為首都,建立了一套以傳統中央集權作藍本的政治體制,例如設立了中書省和司農司等一系列專司機構,使用漢人的統治機構來統治人民,並在朝中任用了大批儒臣,包括劉秉忠姚樞許衡等。首都大都就是在劉秉忠等人的規劃下建成的。此外,大元還建立了儒戶這個戶籍來保護和優待讀書人。後來,又恢復了科舉制度(不過名額很有限),尊崇孔子。理學是元代科舉的標準。從整個政權來說,元代並沒有統一的“官方思想”,一般來說,蒙古統治者更多地信奉草原的薩滿教與佛教(特別是藏傳佛教)。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遵用漢法,立中書省總領全國政務,始置丞相及平章政事左丞、右丞、參知政事等宰執官。其後,相繼於各大地區建立行中書省。初期,仍沿用前代制度,以中書省宰執官出領各行省,稱行某處中書省事。以後此類行省實際上已成為常設的地方行政機構,與前代所置臨時性的分遣機構不同,行省官若仍以中書省宰相行省事系銜,就與中書省的許可權沒有區別,嫌於外重,遂更定官制,只稱某處行省某官,不再帶中書省宰相職銜。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銓定省、台、院、部官,罷各行省所設丞相,只置平章政事為最高長官,以與都省相區別。後來,部分地大事繁的行省許設丞相。延祐七年(1320年),復罷各行省丞相,已置者皆降為平章政事。葉順鐵木耳(1324~1328)以後,某些行省又設丞相,視需要及任職者的地位而定。各行省一般置平章政事兩員(從一品),右丞、左丞各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兩員(從二品),其品秩與都省官同;左司、右司合為一,置郎中、員外郎都事,品秩皆低於都省。元末,有些行省還增置“添設”平章、右丞、左丞、參政等官。行省掌管轄境內的錢糧、兵甲、屯種、漕運及其他軍國重事,統領路、府、州、縣;距離省治遠的地方,另設宣慰司統之,作為行省的派出機構。
然而,其“漢法”施行得並不徹底。由於元帝國的覆蓋面積較廣,除中原地區外還包括許多其它地方,不少中亞汗國君主以及蒙古王室成員都不滿忽必烈行漢法的舉動,忽必烈晚年也漸與儒臣疏遠,因此漢法並未成為一套完整的體系。

法律制度

元代始終沒有頒布完備的法典。至元八年(1271年)以前,中原漢地斷理獄訟,基本上參用金泰和律定罪,再按一定的折代關係量刑。至元八年十一月,在建“大元”國號同時,下令禁用泰和律。以後曾數次修律,都沒有完成。判獄量刑,主要根據已斷案例,類推解釋,比附定刑,與其他封建王朝相比,司法的隨意性較顯著。其他方面的立法行政,也都以詔制、條格(經皇帝親自裁定或直接由中書省等中央機關頒發給下屬部門的各式政令)為依據。因此,元朝的法制體系,主要是由因時立制、臨事制宜而陸續頒發的各種單行法構成的。政府下令,凡在朝及地方各衙門均應分別類編先後頒發的各種格例,使官吏有所持循。
元大都示意圖元大都示意圖
當時“內而省部,外而郡府,抄寫條格,至數十冊。遇事有難決,則檢尋舊例,或中所無載,則施行比擬”。條格和斷例歲增月積,繁雜重出,互相牴牾。元政府有時將歷年所頒降的某一方面的條例重加“分揀”、“斟酌”,厘定“等第”,形成新的法律文字,作為“通例”公布。同時,對國家的政製法程,也幾次召集老臣,從以往頒發的政府文書中選出“可著為令者,類集折衷,以示所司”,所成《大元通制》《至正條格》等格律類聚都是具有法典性質的政書(見《通制條格》)。
元朝法律大體上遵循前代“同類自相犯者,各從本俗法”的原則。“五刑”的刑罰體系與前代相比發生了某些變化。同時,由殺人者向被害者家屬償付燒埋銀,以及將刺字斷放的前科罪人發付原籍,由官司籍記充“警跡人”,交由村坊鄰右監督等規定,從元代開始制度化。對傷害罪,規定由加害者交付給受害者一定數量的“贍養之資”、“醫藥之資”,對加害者所處的實刑則比前代相應減輕。元代法律從維護蒙古貴族和地主階級利益出發,制定了種種不平等規定,有些蒙古法,如對偷盜牲畜處以賠九之罰、倍贓制,屠宰牲口時禁抹喉放血等,對施臨於漢族居民的刑罰體系也有一定的影響。

等級制度

封建制度里,貴族處於最高統治地位,當蒙古人侵占其他國家建立政權後,就出現了包括蒙古貴族在內的多個民族貴族並立的情況,這產生了帝國該由誰統治的問題。元朝為維護蒙古貴族的專制統治權,採用“民分四等”的政策,把中國人分為四等:一等蒙古人,二等色目人,三等漢人,四等南人。這一政策維護蒙古貴族的特權
四等人制度
等級民族
第一等
第二等
色目人(主要指西域人,是最早被蒙古征服的,如欽察、唐兀、畏兀兒回回等,另外,蒙古高原周邊的一些較早歸附的部族,也屬於色目人,如汪古部等。)
第三等
漢人(指淮河以北原金國境內的漢、契丹女真等族以及較晚被蒙古征服的、四川、雲南(大理)人,東北的高麗人也是漢人。)
第四等
南人(最後被蒙古征服的原南宋境內各族,淮河以南不含四川地區的人民。)
早在大蒙古國時期,成吉思汗攻占中原後有位大臣提出將當地漢人驅趕後把中原變成蒙古人的大牧場。但成吉思汗的謀士契丹人耶律楚材以可以向漢人徵收大量稅收為由反對這個計畫,該提案沒有實施。
元朝存在等級歧視制度。一種常見的說法是將臣民分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南人。這種劃分反映在一系列不平等的政策和規定中。比如禁止漢人打獵、學習拳擊武術、持有兵器(例如數家才可共用一把菜刀)、集會拜神、趕集趕場作買賣、夜間走路。“殺蒙古人的償命,殺色目人的罰黃金四十巴里失,而殺死一個漢人,只要繳一頭毛驢的價錢。漢人如當兵則不許充宿衛,如當官也往往只能做副貳(雖然實際上存在很多例外情況)。這些法律規範對於漢人均不平等,然而仍任用不少漢人為官、例如史天澤賀惟一等等。
遇到征伐戰爭,差別待遇較平時更甚。像1286年,為了進攻安南,徵用全國馬匹,色目人三匹馬中只征兩匹;而漢人的馬,無論多少,全部徵收。以後不斷征馬,每次如此,漢人的馬就成為珍品。
甲主”以上的地方政府首長,全由蒙古人擔任。當蒙古人不夠分配,或中亞人賄賂夠多時,則由中亞人擔任。蒙古官員大多數是世襲的,每一個蒙古首長,如州長、縣長,他所管轄的一州或一縣,就是他的封建采邑,漢人則是他的農奴,他們對漢人沒有政治責任,更沒有法律責任。但實際上對於許多豪強是不適用的。雖然法令禁止漢人持有兵器,但大興史氏、易州張氏、真定董氏等待遇和蒙古貴族相差無幾。相反許多蒙古貧民生活卻很困苦,到了元朝中葉,常有大批蒙古貧民在大都通州等地被販賣,色目人也有不少淪為奴僕的。實際還是地主階級政權。
蒙古大汗可以隨時把漢人視如生命的農田,連同農田上的漢人,像奴隸一樣賞賜給皇親國戚——親王公主或功臣之類。南宋滅亡後所舉行的一次賞賜中,少者賞賜數十戶數百戶,多者竟賞賜十萬戶。每戶以五口計,一次就得到五十萬個農奴。漢人忽然間失去了祖宗傳留下來的農田,也忽然從自由農民淪為農奴,沒有地方可以申訴。蒙古人,都可以隨意侵占農田,他們經常突然間把漢人從肥沃的農田上逐走,任憑農田荒蕪,生出野草,以便畜牧。
然而學術界迄今並沒有發現元代有把臣民明確劃分為四等的專門法令,但這種劃分卻反映在一些政策和規定中,例如漢人打死蒙古人需要償命,而蒙古人打死漢人只需“斷罰出征,並全征燒埋銀”(原文為怯薛歹蒙古人,怯薛歹為元代一特權階級)。
近代有研究指出,元代有相當多的漢族人在各級官府擔任高級職務,其中不少是正職。在《元史》、《新元史》、和《蒙兀兒史記》所作傳的864名三品以上的官員中,漢人占了409位,即總數的百分之四十七。此外,漢人在元朝官府里做正職的,除了在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及行中書省擔任高官的漢族大僚外,在六部中任職尚書的,亦俯拾皆是。綜合來看,漢族人在元朝各級政府不僅任職顯要者甚眾,而且擔任正職者也為數不少。認為“元朝各級官府 的高級官吏,必須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漢人最多只能做到副職”的說法並非準確。

軍事

參見:怯薛
蒙古重裝騎兵蒙古重裝騎兵
元代軍隊包括蒙古軍、探馬赤軍、漢軍、新附軍等。在漠北草原的蒙古人,仍過著兵民合一的遊牧生活,戰時出軍,平時便屯聚牧養。在漢地,元朝軍士的來源採取從固定的軍戶中簽發的辦法。蒙哥二年壬子(1252年)大規模籍戶時,已明確地區分民戶和軍戶。進入內地的大多數蒙古人戶及被收編的金、宋降軍之家,皆以軍戶著籍;此外還有一些漢族或其他各族人戶陸續被新簽為軍戶,一般都由中戶充當。軍戶種田,可免稅糧四頃,稱為“贍軍地”。蒙古、探馬赤軍和漢軍(金國降軍和蒙古政權、元政府在華北簽發的軍隊)軍戶,都是通過奧魯進行管理的。奧魯的主要職責,一是從軍戶中起發丁男當軍應役,並及時起征亡故軍人的“戶下弟男”承替軍役,彌補軍隊缺員。二是負責按時為本奧魯起發的當役軍人置備鞍馬、器杖、盤費等軍需。蒙古、探馬赤軍的奧魯,隸屬於該奧魯當役軍士所在的萬戶、千戶之下,漢軍奧魯由所在地區的管民官兼領。新附軍(南宋降軍)未設奧魯。
元代軍事防衛分為兩大系統,即戍衛京師(大都)的宿衛系統和鎮守全國各地的鎮戍系統。宿衛軍隊由怯薛軍和侍衛親軍構成。忽必烈建國後,保留了成吉思汗創立的四怯薛輪番入侍之制,用他們列值禁庭以充護衛侍從,常額在萬人以上,由皇帝或親信大臣直接節制。侍衛親軍用於環衛京畿,到元朝末年先後置三十餘衛,衛設都指揮使或率使,品秩與萬戶相當(正三品),隸屬於樞密院。進入內地的色目人軍隊,由於戰鬥力較強,相當一部分被編入侍衛親軍。鎮戍諸軍的布局,腹里主要由蒙古軍和探馬赤軍戍守。華北、陝西四川等地的蒙古、探馬赤軍由各地區的蒙古軍都萬戶府(都元帥府)統領,隸屬於樞密院。南方以蒙古軍、漢軍、新附軍相參駐戍,防禦重點是臨江沿淮地區。隸屬行省的鎮戍諸軍,方面有警時由行樞密院統領;平時日常事務歸於行省,但調遣更防等重要軍務仍受樞密院節制。全國軍馬總數,只有皇帝和樞密院蒙古官員知道,行省兵馬也只有為首的蒙古官員知道。
元代武士元代武士

經濟

參見:元朝經濟
經濟方面仍以農業為主,由於蒙古統治者的殘暴和剝削,元朝整體生產力比宋朝低,但是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人是遊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攻打華北時,慘酷的屠殺和劫掠帶來很大的破壞。滅金國後,在耶律楚材勸諫下,成吉思汗同意復甦農業,鼓勵漢人墾殖以期長治久安。忽必烈即位之後,實行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到元朝時,由於經濟作物棉花不斷推廣種植,與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都比較興盛。

農業

元朝經濟大致上以農業為主,其整體生產力雖然不如宋朝,但在生產技術、墾田面積、糧食產量、水利興修以及棉花廣泛種植等方面都取得了較大發展。蒙古可汗進入中原之初,慘酷的屠殺和劫掠,給北方地區的經濟帶來了很大的毀壞。蒙古人原來是遊牧民族,草原時期以畜牧為主,經濟單一,無所謂土地制度。蒙金戰爭時期,曾打算盡殺漢人,把耕地都變為牧場,大臣耶律楚材建議不如保留漢人的農業生產,以提供財政上的收入來源。這個建議受到鐵木真的採納。窩闊台之後,為了鞏固對漢地統治,實行了一些鼓勵生產、安撫流亡的措施,農業生產逐漸恢復。特別是經濟作物棉花的種植不斷推廣,棉花及棉紡織品在江南一帶種植和運銷都在南宋基礎上有所增加。經濟作物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使當時基本上自給自足的農村經濟,在某些方面滲入了商品貨幣經濟關係。但是,由於元帝集中控制了大量的手工業工匠,經營日用工藝品的生產,官營手工業特別發達,對民間手工業則有一定的限制。
元朝運河和海運元朝運河和海運

商品

由於蒙古商品交換依賴較大,同時受儒家輕商思想較少,故元朝比較提倡商業,使得商品經濟十分繁榮,使其成為當時世界上相當富庶的國家。而元朝的首都大都,也成為當時聞名世界的商業中心。為了適應商品交換,元朝建立起世界上最早的完全的紙幣流通制度,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完全以紙幣作為流通貨幣的朝代,然而因濫發紙幣也造成通貨膨脹。商品交流也促進了元代交通業的發展,改善了陸路、漕運,內河與海路交通。
“至元通行寶鈔”紙幣“至元通行寶鈔”紙幣

人口

元代戶口統計表
年代戶數(戶)口數(人)備註
夏崇宗永安三年(1100年)
 -
估300萬
-
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
8,413,164
估870萬
53,532,151
估5600萬
學者認為金國滅亡後境內僅剩200萬戶、1050萬人。
宋寧宗嘉定十六年(1223年)
12,670,801
估1550萬
28,320,085
估8060萬
此年為南宋人口峰值,學者認為因宋元戰爭人口銳減超過一千萬。
元太宗八年(1236年)
1,100,000
-
統計範圍為原金、夏境的華北地區,1235年實施的乙未籍戶至1236年完成。
元憲宗二年(1252年)
1,300,000
-
本年完成壬子籍戶
元世祖中統元年(1260年)
1,418,499
-
-
元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
13,196,206
估1500萬
58,834,711
估7500萬
原南宋境內有11840800戶,原金國境內有1355406戶。此次統計數據不包括西南各省的“山澤溪洞之民”。
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
13,430,332
60,491,300
內郡(即北方)有1999444戶,江淮和四川(即南方)有11430878戶,共有59848964人,另外有游食者429118人,僧、尼213148人。
元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年)
①14,002,760
②11,633,281
②53,654,337
①號數據為官方統計峰值
②號數據出自《元史·卷九十三》
元文宗至順元年(1330年)
13,400,699
估1700萬
估8500萬
-
元惠宗至正元年(1341年)
估1800萬
估9000萬
部分學者認為此年為元代人口峰值
明太祖洪武三年(1370年)
-
估6000萬
學者認為元明之際的人口谷底為六千萬
註:本表官方統計數據僅包含漢地(不含吐蕃雲南嶺北遼陽行省)的居民,未包含特殊居民如賤民佃農奴婢僧道等人群,蒙古貴族軍將們又有大量的驅口,此外還有軍戶匠戶等均不計入戶口統計,故實際人口遠多於在籍人口,本表估算數據出自吳松弟的《中國人口史第三卷遼宋金元時期》及葛劍雄的《中國人口發展史》。

賦稅

賦稅制度主要有稅糧科差兩項。稅糧南北不同,北方分為丁稅、地稅;南方則沿襲南宋舊制,按地畝徵收兩稅。科差行於北方者,包括絲料、包銀和俸鈔三項。南方科差則有戶鈔、包銀。但“江南包銀”在元代施行時間很短。一般來說,元代的江南三省不徵收包銀。
至正之寶(權鈔錢)至正之寶(權鈔錢)
差役按里甲戶等編派,如坊正、里正、倉官及庫子等。又有修城、開河、築堤、運輸等力役。差役極為繁重,給勞動人民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官吏收錢的名目:部屬參見要“拜見錢”,逢年過節要“追節錢”,生辰祝壽要“生日錢”,迎來送往要“人情錢”,無事白耍稱“撒花錢”,例行公事要“常例錢”,論訴官司也要收錢。

文化

元朝在民族文化上則採用相對寬鬆的多元化政策,即尊重中國各個民族的文化和宗教,並鼓勵中國國內各個民族進行文化交流和融合。元朝還包容和接納歐洲文化,甚至能準須歐洲人在元朝做官,通婚等。歐洲著名歷險家馬可.波羅曾是元朝的重要官員。
元朝對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大過對社會經濟的影響。不同於其他征服王朝為了提升本身文化而積極吸收中華文化,元朝同時採用西亞文化與中華文化,並且提倡蒙古至上主義。例如極力推崇藏傳佛教,在政治上大量使用色目人儒者的地位下降以及元代前期長時間沒有舉辦科舉等。由於士大夫文化式微,意味宋朝的傳統社會秩序已經崩潰。這使得在士大夫文化地位下降,屬於中下層的的庶民文化迅速的抬頭。這個現象在政治方面是重用胥吏,在藝術與文學方面則是發展以庶民為對象的戲劇與藝能,其中以元曲最為興盛。

思想

元朝的思想上也是兼收並用的,他們對各種思想幾乎一視同仁,都加以承認與提倡,”三教九流,莫不崇奉“。早在1234年趙復被俘到北方後,他就在燕京設立太極書院,講授程朱理學,培養出一批理學家,使得理學得以北傳元朝時,元帝尊重儒學,冊封孔子為“大成至聖文宣王”,並且推崇理學為官學。元仁宗初年恢復科舉,史稱延祐復科,在《明經》、《經疑》和《經義》的考試都規定用南宋儒者朱熹等人的注釋,影響後來明朝的科舉考試皆採用朱熹注釋。理學在元朝還有一些變化,南宋時期即有調和程朱理學的朱熹與心學的陸九齡等兩家學派的思想。到了元代,理學家大多捨棄兩派其短而綜匯所長,最後“合會朱陸”成為元代理學的重要特點。當代有名的理學家有黃震許衡劉因與調和朱陸學的吳澄鄭玉趙偕,其中許衡、劉因與吳澄被譽稱為元代理學三大家。朱學的後繼者為了配合元帝的需求,更注重在程朱理學的倫理道德學說,其道德蒙昧主義的特徵日趨明顯。從而把注意力由學問思變的道問學轉向對道德實踐的尊德性的重視,這也促成朱、陸思想的合流。元代理學的發展,也為明朝朱學與陽明心學的崛起提供某些思想的開端。
由於元朝由蒙古人所統治,漢族士大夫基於異族統治的考量,在元朝初期大多分成合作派與抵抗派。合作一派是華北儒者如耶律楚材楊奐郝經許衡等人。他們主張與蒙古統治者和平共存,認為華、夷並非固定不變,如果夷而進於中國,則中國之。如果蒙古統治者有德行,也可以完全入主中原。他們提倡安定社會,保護百姓,將中華的典章制度帶進元朝,以教感化蒙古人。另一派是江南南宋遺民的儒者如謝訪、鄭思肖王應麟胡三省鄧牧馬端臨等人。他們緬懷南宋故國,堅持民族氣節。為了消極抵抗元廷,採取隱遁鄉里,終生不願意出仕的方式。並且以著述書籍為業,將思想化為書中主旨。到元朝後期,由於元仁宗實行延祐復科,恢復科舉,及第者都感謝天子的恩寵,紛紛願意為元廷解憂。元朝後期國勢大墬,政治腐敗、財政困難,使得當時士大夫如趙天麟、鄭介夫、張養皓與劉基等人紛紛提出各種政治主張,或從弊端中總結經驗教訓。他們大多提倡勤政愛民、廉潔公正、任用賢才等措施。元末民變的爆發使得南方有不少士大夫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鎮壓農民起義。在明朝建立後,少數元朝遺老紛紛歸隱不出。
元曲《竇娥冤》元曲《竇娥冤》

文學

元朝文學以元曲小說為主,對於史學研究也十分興盛。相對的元朝的詩詞成就較少,內容比較貧乏,但是文以虞集為長,詩以劉因為著。
明朝王世貞說“元無文”,但是敘事性文學如戲曲、小說第一次成了主導地位。元朝使華北誕生元曲,江南則出現以浙江為中心的文人階層,孕育出《三國演義》和《水滸傳》等長篇小說,自由奔放的文人如楊維楨倪瓚等人,在城市發放出市民文化的花朵。

戲曲

元朝的戲曲,即元曲,分成散曲雜劇,散曲具有詩歌獨立生命,雜劇則具有戲劇的獨立生命。當時城市繁華,元廷不重視中國文學與科舉,當時社會提倡歌舞戲曲作為大眾的娛樂品,這些都使宋、金以來的戲曲升華為元曲。散曲是元代的新體詩,也是元代一種新的韻文形式,以抒情為主,主要給舞台上清唱的流行歌曲,可以單獨唱也可以融入歌劇內,與唐宋詩詞關係密切;雜劇是元代的歌劇,產生於金末元初,發展和興盛於元代至元大德年間。根據《太和正音譜》中所記,大約有五百三十五本,創作十分巨大而輝煌。元朝後期,雜劇創作中心逐步南移,加強與溫州發揚的南戲的交流,到元末成為傳奇,明清時發展出崑劇粵劇
元曲大家關漢卿元曲大家關漢卿
當時散曲四大名家有關漢卿馬致遠張可久喬吉,有名的【南呂】《一枝花·不伏老》反映作者樂觀和頑強精神;《憑闌人·江夜》追求文字技巧,脫離散曲特有風格;描寫景物的《水仙子·重觀瀑布》雅俗兼備,以出奇制勝;其中描寫自然景物的曲子《天淨沙·秋思》刻劃出一幅秋郊夕照圖,情景交融,色彩鮮明,被稱為“秋思之祖”。
雜劇五大名家除了關漢卿馬致遠之外,還有白樸王實甫鄭光祖(其中關、白、馬、鄭被稱為“元曲四大家”),有名的作品有《竇娥冤》、《拜月亭》、《漢宮秋》、《梧桐雨》、《西廂記》與《倩女離魂》,主要表現社會與生活情況、歌頌歷史人物與事件,強調人物的情感。元曲的興盛,最後成為與漢賦唐詩宋詞並稱的中國優秀文學遺產。

宗教

元朝與各藩國:蒙古朮赤汗國、蒙古察合台汗國、蒙古伊利汗國橫跨歐亞大陸,幅員遼闊,其疆土內的種族也十分繁多,這些都使得元朝的宗教呈現多元化,各類佛教(含漢傳佛教喇嘛教)、道教白蓮教等都取得了較大的發展;東西方的商旅、教士亦來往頻繁,自西方傳來的伊斯蘭教基督教(含景教天主教)與猶太教的影響力也逐漸增加。
由於元朝對境內各種宗教基本採取自由放任的態度,甚且優容禮遇之,這種環境比較有利於宗教的傳播與發展。元朝僧人有免稅免役特權,致使一些不法之徒投機為僧,甚至干預訴訟,橫行鄉里,成為元代的一個社會問題。不過,元世祖曾在禮節上歧視伊斯蘭教,例如不尊重其宰羊方法,伊斯蘭教徒被逼吃,此法令亦適用於基督教徒。元朝對宗教管制較為寬鬆,使得民間如白蓮教明教等藉此建立秘密組織,進行抗元起義。

科技

天文曆法

元朝在天文曆法方面比較發達,元世祖邀請阿拉伯天文學家來華,吸收了阿拉伯天文學的技術,並且先後在上都、大都、登封等處興建天文台與回回司天台,設立了遠達極北南海的27處天文觀測站,在測定黃道恆星觀測方面取得了遠超前代的突出成就。元朝有名的天文學家有郭守敬王恂耶律楚材扎馬魯丁等人。耶律楚材曾編訂有《西征庚午元歷》,1267年扎馬魯丁撰進《萬年曆》,郭守敬等人修改曆法,以近世截元法主持編訂了《授時曆》,《授時曆》於1280年頒行,延用了400多年,是人類曆法史上的一大進步。
元朝科學家郭守敬元朝科學家郭守敬
扎馬魯丁與後來的郭守敬研製出了簡儀、仰儀、圭表、景符、窺幾、正方案、候極儀、立運儀、證理儀、定時儀、日月食儀等十幾種天文儀器,當時在天文台里工作的還有阿拉伯天文學家可馬剌丁、苫思丁等人。回回司天台一直存在到元末明初,仍由回回司天監黑的兒、阿都剌、司天監丞迭里月實等修定歷數。

地理

地理學方面《元一統志》的編纂、河源的探索、《輿地圖》的問世及大批遊記類著作的出版是其主要成就。《元一統志》由政府主持,扎馬魯丁、虞應龍具體負責。該書對中國各路府州縣的建置沿革、城郭鄉鎮、山川里至、土產風俗、古蹟人物均有詳細描述,具有較高史料價值。1280年元世祖命女真人都實探求黃河河源,認為星宿海(火敦腦兒)即河源,比較接近實際。潘昂霄還據此撰成《河源志》。道士朱思本考察了今華北、華東、中南等廣大地區地理形勢,參閱《元一統志》等地理學著作,以“計里劃方”法,繪製成《輿地圖》,成為元朝地理學及中國地圖史上劃時代的人物。遊記類地理學著作有耶律楚材西遊錄》,李志常整理的《長春真人西遊記》,周達觀《真臘風土記》,汪大淵《島夷志略》等,對元朝國內外的地理地貌、風土人情、貿易來往等頗多描繪。

農學

元代的農業技術主要可見於《農桑輯要》、《王禎農書》與《農桑衣食撮要》等三部書。

民族

參見:四等人制

漢族

元朝統治者為始終保持其最高統治權力,維護蒙古貴族利益,竭力推行民族隔離和歧視政策,元初有官員就主張“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官員入仕堅持“長則蒙古人為之,而漢人、南人貳焉”的原則、限制民間保存弓矢,蒙古貴族無需勞動就可以享有漢人和其他民族的所有財產;殺一個南人只需罰交一頭毛驢價錢;平民甚至連姓名都不能有,只能以出生輩分為名。元世祖和英宗時期一度任用“漢儒”,後因時局變動幾經反覆。所謂“十戶一把菜刀”“初夜權”等傳說於正史無考。

色目

隨著蒙古西征,大批西域人東來入華。元朝把這些人稱為色目人。常見於元人記載的色目人主要有:回回、唐兀、汪古、畏兀兒、康里、欽察、阿速、哈剌魯、吐蕃、阿兒渾等。蒙古貴族往往重用色目人負責經濟和稅收,終元一代,色目人無論在政治經濟,還是在科技文化領域,都產生過重要影響。

西南諸族

在西南地區有大理國吐蕃等民族。1252年蒙哥汗命忽必烈兀良合台自四川迂迴南滅大理,原大理國王段氏被任為大理世襲總管。任命大量酋長為宣慰司世襲長官,運用土司制度管理西南民族。

吐蕃

吐蕃自晚唐就走向衰退。1247年窩闊台汗次子闊端召請喇嘛班智達來涼州,史稱涼州會盟,此後吐蕃喇嘛與蒙古大汗形成了布施關係。朝廷支持下薩迦派在西藏建立政教合一制政權,首領出任元朝“帝師”。

外交

參見:元朝外交
在元朝建立前後始終對周邊國家和政權發動侵略戰爭,例如:元日戰爭元越戰爭元緬戰爭元爪戰爭高麗蒙古戰爭等。
馬可·波羅馬可·波羅
元朝時與各國外交往來頻繁,各地派遣的使節、傳教士、商旅等絡繹不絕,其中威尼斯商人尼可羅兄弟及其子馬可波羅成為得到元朝皇帝寵信,在元朝擔任外交專使的外國人。元廷曾要求周邊一些國家或地區(包括日本安南占城緬甸爪哇)臣服,接受與元朝的朝貢關係,但遭到拒絕,故派遣軍隊進攻攻打這些國家或地區,其中以元日戰爭最為著名,也最慘烈。
馬可·波羅是忽必烈時代中西方交流中的最有名的基督徒。他聲稱於1275年到達中國,他的著作是許多年中歐洲人了解中國的惟一渠道。馬可·波羅稱他的父親尼柯羅·波羅和叔叔馬菲奧·波羅先於他到達中國。
他們於1252年離開威尼斯,在君士坦丁堡作了幾年生意,並且在1265年下半年或者1266年上半年到達忽必烈的宮廷之前在羅斯中亞旅行。

帝王世系

大蒙古國1206年1271年)
烈祖
(世祖追尊)
-
神元皇帝
(世祖追謚)
-
太祖
(世祖追尊)
成吉思汗
法天啟運聖武皇帝
(世祖追謚,武宗加謚)
1206年-1227年
睿宗
(世祖追尊)
也可那顏
仁聖景襄皇帝
(世祖追謚,武宗加謚)
1227年-1229年
太宗
(世祖追尊)
木亦堅汗
英文皇帝
(世祖追謚)
1229年-1241年
-
-
昭慈皇后
(世祖追謚)
1242年-1246年
定宗
(世祖追尊)
庫裕克汗
簡平皇帝
(世祖追謚)
1246年-1248年
-
-
欽淑皇后
(世祖追謚)
海迷失
1248年-1251年
憲宗
(世祖追尊)
-
桓肅皇帝
(世祖追謚)
1251年-1259年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中統1260年-1264年
至元1264年-1294年
薛禪汗
-
-
-
1260年-1264年
元朝(1271年—1368年)
世祖
憲天述道仁文義武大光孝皇帝
聖德神功文武皇帝
至元1271年-1294年
薛禪汗
裕宗
(成宗追尊)
-
文惠明孝皇帝
(成宗追謚)
-
成宗
-
欽明廣孝皇帝
元貞1295年-1297年
大德1297年-1307年
完澤篤汗
順宗
(武宗追尊)
-
昭聖衍孝皇帝
(武宗追謚)
-
武宗
統天繼聖欽文英武大章孝皇帝
仁惠宣孝皇帝
至大1308年-1311年
曲律汗
仁宗
-
聖文欽孝皇帝
皇慶1312年-1313年
延祐1314年-1320年
普顏篤汗
英宗
繼天體道敬文仁武大昭孝皇帝
睿聖文孝皇帝
至治1321年-1323年
格堅汗
顯宗
(泰定帝追尊)
-
光聖仁孝皇帝
(泰定帝追謚、文宗剝奪)
-
-
-
-
泰定1324年-1328年
致和1328年
-
-
-
天順1328年
欽天統聖至德誠功大文孝皇帝
聖明元孝皇帝
天曆1328年-1329年
札牙篤汗
天曆1329年-1330年
至順1330年-1332年
順天立道睿文智武大聖孝皇帝
翼獻景孝皇帝
天曆1329年
忽都篤汗
沖聖嗣孝皇帝
-
懿璘質班
至順1332年
惠宗
順皇帝
(明太祖尊)
-
至順1333年
元統1333年-1335年
至元1335年-1340年
至正1341年-1368年
烏哈噶圖汗
北元1368年1402年)
惠宗
順皇帝(明太祖尊)
-
至正1368年-1370年
烏哈噶圖汗
必里克圖汗
-
宣光1371年-1379年
-
烏薩哈爾汗
-
天元1379年-1388年
-
卓里克圖汗
-
1388年-1391年
-
恩克汗
-
1391——1394年
-
尼古埒蘇克齊汗
-
1393年-1399年
-
掍特穆爾汗
-
1400年-14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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