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佛教

原始佛教

原始佛教(Original Buddhism)。

釋迦牟尼創教及其弟子相繼傳承時期的印度佛教,約為公元前6~前5世紀。佛陀的說教最初是口傳的,為了便於記憶,採取偈頌的形式,後來編集為律經論三藏。原始佛教的基本教義是“四諦”、“八正道”和“十二因緣”,其核心內容是講現實世界的苦難和解決苦難的方法。其次,又從緣起思想出發,提出了“諸行無常”、“諸法無我”和“涅槃寂靜”的學說。後人把原始佛教修持,概括為戒、定、慧三學、慈悲喜舍四無量心以及四念處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三十七菩提分法

基本介紹

原始佛教的修持之道,在原始佛教中,什麼是“諸行”,什麼是“寂滅”?,在原始佛教中,何為“究竟的解脫”?,原始佛教的探究,原始佛教的界定,原始佛教的考證,大小乘佛教的產生,原始佛教的教義,當今南北傳佛教的分化,

原始佛教的修持之道

在原始佛教中,什麼是“諸行”,什麼是“寂滅”?


Aniccā vata saṅkhārā, uppādavayadhammino;
Uppajjitvā nirujjhanti, tesaṃ vūpasamo sukho.
諸行確實乃無常,是生起與消散法,
已生起的被止滅:這平息乃是安樂。
在原始佛教中,“諸行(saṅkhārā)”,是泛指一切被構造而成的事物。
具體而言,則是指“眾生自身的五蘊”,以及“眾生存在的整個三界(欲、色、無色)”。
由於“諸行”是因條件構造而成的,所以,它們是“生起法(uppādadhamma)”——具有生起的特性。
“生起法(uppādadhamma)”,意味著:
1、不是“本來自存”(永恆的本源)的;
2、是緣起(靠一定的條件,得以生起)的。
這樣,就意味著,任何“生起法(uppādadhamma)”,其本身,也必定是“消散法(vayadhamma)”——具有壞滅的特性。
“消散法(vayadhamma)”,意味著:
1、凡有生之物,必定壞滅;
2、壞滅是:衰壞、消散、殆盡。
從生命的角度而言:
五蘊出生,是“生起法(uppādadhamma)”;
五蘊老死,是“消散法(vayadhamma)”。
這裡,無論是生起,還是消散,都是無常的(Anicca);
那么,凡在生起與消散的範圍內,就是“苦”(Dukkha,壞與空的);
其中,始終無任何不變的實質可言,稱之為“無我”(Anatta)
從輪迴與解脫的角度而言:
輪迴是“生起法(uppādadhamma)”:
十二緣起的集起,使五蘊具有不斷的“生起法(uppādadhamma)”,也就是說,不斷的輪迴存在;這是苦集,導致五蘊的延續。
解脫是“消散法(vayadhamma):
十二緣起的還滅,使五蘊具有徹底的“消散法(vayadhamma)”,也就是說,輪迴存在的徹底止滅;這是苦滅,五蘊的徹底平息。
這裡,十二緣起的集起,而使五蘊(苦)延續,但這諸行是無常的、苦的、無我的。
反之,十二緣起的還滅,而使苦(五蘊)徹底滅盡,那無常的、苦的、無我的五蘊不再延續後,並不剩下任何存在,因而說:這“涅槃”也是無我的。
但凡,看清楚這五蘊是“生起法(uppādadhamma)”與“消散法(vayadhamma)”——例如“只是出生與老死”,那么,就能進一步親身體會它們只是“苦”,這樣,就可以通曉“苦聖諦”的真實含義:所謂苦,就是這個“存在(我們所取著的這五種蘊)”。
但凡,看清楚這苦的徹底“消散(vaya)”:五蘊徹底滅盡後,並不剩下任何存在,那么,就能進一步親身體會“凡一切集起之法,只是滅法”。
“凡一切集起之法,只是滅法”,字面的意思,意味著:
這“存在(諸行)”的“生起(uppāda)”與“消散(vaya)”——其實只有:“苦的升起(五蘊的輪迴)”與“苦的滅盡(五蘊徹底熄滅)”而已,而再無其他了。
如是,就不會認為“輪迴與解脫之中,有任何恆常的,自我的實質存在”。這樣,就可以破除對存在的——“常見”、“樂見”、“我見”;也可以破除“究竟解脫(無餘般涅槃)”之後還會有任何事物存在的——“我見”。
凡是對這“存在諸有”,不再有顛倒見(常見、樂見、我見),他們就對此“存有”、“五蘊”不再歡欣、愛戀、取著、迷執,他們見到諸行的“生起”、“流轉”、“行相”、“造作”、“結生”——只是苦與畏怖。
這樣,對“諸行”出離,成為漠不關心(舍)後,欣然、樂見、勝解(決心)、轉向、投入:諸行的“無生起”、“無流轉”、“無相”、“無造作”、“無結生”——涅槃,視之為安全、安樂!
(上述二段,參見《無礙解道·智論》)
因此佛陀才說:“已生起的被止滅:這平息乃是安樂”(Uppajjitvā nirujjhanti, tesaṃ vūpasamosukho)
已生起的(Uppajjitvā)——是指我們的五蘊、存在的三界,也就是諸行,因為十二緣起的集起,尤其因為過去世的“無明、渴愛、取、業、有”,而導致有今生的“識、名色、六處、觸、受”的五蘊存在,所以我們一旦出生,就已經“全體陷入了苦——被老打敗、被死打敗...”。
我們只是想要活得更好,亦即,在存在中找安樂,可是,這是行不通的,不可能的,因為存在之諸行,只是“生起與消散法”(uppādavayadhammino),因此,只是苦。
在苦(五蘊的集起)中找不苦,是不可能的;只有在不苦(五蘊的滅盡、涅槃)中找不苦,才是可能的。因此,要止息這個苦,對這樣的苦,要足以看清,足以厭離,足以熄滅渴愛
所以,要徹底“止滅(nirujjhanti)”這“已生起的(Uppajjitvā)”,這才是佛陀最真實無誤的教導——滅苦。
愚者執著那本不存在的自我,對存有的愛戀已經成為習慣,目光短淺而看不到身處毀滅,故而譴責世尊的教法,認為世尊斷滅了他們的幸福。
然而,他們的幸福,只是“苦”——“生起與消散法”。
對於智者而言,“已生起的被止滅(Uppajjitvā nirujjhanti)”——所有屬於“升起與消散法”的諸行,被徹底的“止滅(nirujjhanti)”,那么——“這平息乃是安樂”(tesaṃ vūpasamo sukho)”
什麼平息(vūpasama)?
諸行平息、生起與消散法平息、苦平息、五蘊平息、生與老死平息、一切不安平息、一切欲平息、一切渴愛平息、一切存有平息。
因為不再有生滅之法,一切苦止息,一切基於諸行的不安止息。
那位已經證得平息的人,在他活著的時候,“他的渴愛被揚棄後,天界的幸福也比不上他之安樂的十六分之一”。(《自說經》)
所以,他的心寂靜,經驗最無上的幸福、安樂、無惱——“我等真是活在快樂里,以禪悅為食物”。(《法句經》)
在此,你已出生,你已經屬於苦,已經屬於諸行,凡是你的無明沒有摘除,渴愛沒有磨滅,這苦的路途就無盡無休。
凡是,這苦已經被遍知,渴愛已經被舍斷,滅已經被作證,道已經被修習,就有那苦之邊際的終結。
願以此文,糾正那些對佛陀滅苦之教的不正確理解者,願以此真實之語、如法之語,使那些具有能力理解佛陀教法者,清醒、趨於正道!
Aniccā vata saṅkhārā, uppādavayadhammino;
Uppajjitvā nirujjhanti, tesaṃ vūpasamo sukho.
諸行確實乃無常,是生起與消散法,
已生起的被止滅:這平息乃是安樂。
薩度!薩度!薩度!

在原始佛教中,何為“究竟的解脫”?


【一】聚焦於現在
緣起的“三聯結”中:
過去的“行”,與今生的“識”是一對;
今生的“受”,與今生的“愛”是一對;
今生的“有”,與來世的“生”是一對。
簡單的說,過去的業,造成再生(行緣識識緣名色);
從而——產生了今生的果報(異熟),也就是具有了現在的“識、名色、六處、觸、受”。
如果僅僅是維持與耗盡今生的果報,而不製造新業,就不可能導致來生。
但是,今生,又在受的基礎上,產生了渴愛,從而導致新業,就引發未來的再生(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
審視以上的三個環節,可知:
過去的已經過去,未來的尚未來到,所以我們須聚焦於現在的關鍵環節:
也就是說——基於感受,而升起渴愛的環節(受緣愛)。
【二】無明觸
現在的環節之一,“受”,它發端於觸。
感官(內六處)與對象(外六處)相遇,產生相應識。
由此,內外六處與識,此三者結合,成為觸。
對於已經出生者而言,觸的發生是避免不了的。
可是,在觸的階段,凡夫是完全無知的,稱之為無明觸。
什麼是無明?
無明不是一種認知。
既然不是認知,那么,它連錯誤的認識(邪見)也談不上。
可是,它也不具備正確的合理認知,因此它是邪見與一切不善心的基礎。
無明是一種痴。
也就是:無明乃是指不具備任何認知。
或者更進一步說,沒有任何的“合理”認知。
這裡的合理,是特指“無常、苦、無我”。
凡夫的感官接觸事物,升起印象的時候,他並不懂得這個經驗是“無常、苦、無我”(三相)的。
這個“不懂得”,就是無明
“不懂得”一再發生在凡夫的觸的階段,但這不意味著不可以改變。
經過訓練的聖者,或是任何對佛法正確的聞法者,在接觸事物升起經驗時,能夠觀察“無常、苦、無我”,那么,他們就與一般凡夫不同,他們沒有或暫時沒有“無明觸”了。
【三】渴愛
觸,所引發的受,具有苦、樂、不苦不樂三種性質。
由於無明觸,也就是在產生經驗的瞬間,並不能如理的了知它們的“三相”,進而順著習性,就會:
1、對樂受,愛著(貪);
2、對苦受,厭嫌(嗔);
3、至於不苦不樂受,依然摻雜著無明在其中;例如:不知道“平靜的感受”,也是無常、苦、無我的;不理解它也是苦,它的成因,它的滅去,滅去之道。
同樣,貪與嗔之中,也伴隨有無明。例如:對於樂受,只是愛著其中的樂味,卻看不到其中無常的過患,由此也不能產生出離之意。
由此,凡夫的心,受無明蒙蔽,對於三受,具足貪、嗔、痴的三不善,這是渴愛的動力來源。
而渴愛,也就不斷追求於抓取自己所貪戀的。
渴愛有三種:
一種是對感官欲望的追求(欲愛);
一種是對生命不斷存在下去的欲望(有愛);
一種是因持有斷滅見的欲求(無有愛)。
其中第三種,“因持有斷滅見的欲求”(無有愛),不應與“追求寂滅的涅槃”混淆。
持有“無有愛”的人,有兩類:
1、普通的世俗人,認為人死如燈滅,所以死後萬事皆休,不如趁早行樂。
2、一類修行人,極度的厭惡存在,但執著有“自我”的存在,認為通過修行,可以斷滅這個“自我”。
對於前者,佛法以緣起因果批判。
對於後者,他們與佛法不同之處在於,佛法並不承認自我的存在。
佛法也追求五蘊徹底的熄滅,但佛法並不認為五蘊是自我,所以,佛法的涅槃,並不是在斷除一個原本存在的“自我”,而是將這個“無我”的五蘊,徹底熄滅。
“無有愛”的兩類,他們都懷有“我見”(有身見:認為五蘊有我),故而他們無法斷除我慢,所以無法舍盡煩惱,勢必因此而輪迴。
而佛法的教導,是徹底斷盡渴愛,故而,使得整個輪迴止息,整個苦(亦即五蘊)徹底不再延續。
【四】過患
被無明遮蔽,汲汲從事於渴愛的人,所得到的,卻只有“過患”。
因為,他們匆匆抓取的任何、一切,都總只是無常之法、有為之法、消散之法、壞滅之法。
在這個存在的區域裡,任何環境、任何生命,都要注定承受毀滅,或老病死的洗劫。
因此,任何他們所喜愛的,都會被剝奪,這是畏怖的來源。
此外,他們自身所造的惡業,給他們帶來惡報的打擊;他們的善業,則依然把他們捆綁在存有里。
可,這個存有只是不斷壞滅的燃燒之域。
那么,因為渴愛而造業,因為執取而導致存在的延續,這樣的屢屢再生,就只是苦。
佛陀,把苦,等同於這個存在;把這個存在,等同於苦。
這就是“過患”——真正的危險、不可靠、不安穩。
如果人,想要真正的離開苦,那么,藉由佛法,他必須親見這個存在之整體的生、滅事實。
實際上,對生、滅的觀察和體證,有兩類:
1、觀察當下現象的生、滅;
2、更為深入的考察生命的整體真相,十二緣起的集與滅。
其中,第一類,是由於人不具備更大的“眼”,只能依靠自己的實際能力,做當下經驗的如實勘察。
後者,第二類,是佛陀那樣偉大的發現者,具有“聖眼”者,看穿輪迴中任何生命狀況,世世輩輩都是苦痛的、不安的、不值得留戀的。
作為佛陀的弟子,我們自身可以直接習練第一類生滅的觀察;
可是我們也需要接受第二類——更廣大、深入的“生、滅”的教導。
藉此教導——我們了解自身的存在,其實是絕對的不安,亦即過患。
因此,佛陀教導的“滅苦”,就只是“徹底”止息“苦”,亦即止息這個自身存在。
【五】恐懼與智慧
當聽說佛陀教導的滅苦,是徹底止息這個自己身心的存在,凡夫會來到恐怖與不安。
實則,這是未具備智慧的緣故。
智者一再看到:
凡夫所愛的,只是造成再生之業——不斷生存與存有;而這存有的一切,只是苦。
由此,他們不再被“存在”、“對存在的喜愛”所蒙蔽,由於揭開了這層無知(無明),他們就不再喜愛或錯愛這存在。
對於存在,只是不斷見識到——無常、苦、無我,之後,智者就會領略“不再存在”是安全的、寂靜的、殊妙的、快樂的。
當這個認知,被智者完全領悟後,才能樹立四聖諦苦集滅道)的正見與信心,也徹底捨棄對自我的珍愛,這意味著修行階段中“初果”的達成。由此,他一無反顧、堅定的走向涅槃與寂滅
反之,因為在存在的渴愛里浸泡太久,凡夫將這個五蘊的組合,視之為自我,倍加愛惜。
我們說,他們不知道他們愛的究竟是什麼,他們也不能更深刻的調查自己受苦的根本原因。
看到存在只是禍患,發現自我並不實存,之後,智者勇於停止這苦的延續。
【六】聖道
回到“現在”的關鍵點——受緣愛。
基於無明觸所升起的受,而有渴愛。
這渴愛急於捕捉“升起於感官領域的任何所喜之物”。
當心識這樣運作時,這也成為業的力量而存積下來,在死亡的時候,推動生命投生。
這樣,這個“受緣愛”的關鍵點,也是今生解脫的關鍵點。
聖道的修持者,會立即看穿:哪怕是不苦不樂受,也是苦的;因此更不用提樂受了。
簡而言之,任何的三種受,修行者都不應疏忽大意,就在它們出現的時候,能夠一視同仁的看穿它們是苦的實質,這意味著無明被擊碎,同時,渴愛也不能再升起。
如果要達到這樣,起碼需要具備以下的三個基礎:
1、通過聞思修,掌握“苦、集、滅、道的正見”與“苦、無常、無我的正觀”。
2、培育對當下任何現象立即覺知的正念能力。
3、結合上述兩者,隨時隨地的觀察任何經驗、感受,並且因智慧(正見、正觀)的介入,而不再執取它們。
如此一來,對於樂受,斬斷貪的習性;對於苦受,斬斷嗔的習性;對於不苦不樂受,斬斷痴的習性。
可是,請勿誤解,以為“不貪、不嗔、不痴”的狀態,僅僅是一種美好的存在狀態。
的確,它很美好,可是,它是一種“導向存在之滅盡”的狀態,而不是“對存在的延續”。
對此更為清楚的舉例:
如果聖者感受到沒有貪、嗔、痴的那種“美好”,他們的目的不僅僅是營造這樣一種狀態,而是藉此,徹底停息這個存在。
當徹底斷盡貪、嗔、痴之後,“存在”也不能被繼續延續下去。因為,渴愛與執取滅盡,就不能製造再生的業力,這樣子,整個存在就不會延續下去——不會有來生了。
這個五蘊徹底停止、寂滅,就是苦的徹底終結。
而只要在“存在”之中,就是在“苦的範圍”內,是不可能有苦的止息的。
因此,滅除苦,是滅除無明,因此對於三類受,不再有渴愛,亦即斷盡貪、嗔、痴,不僅如此,也斷盡這個受的延續,斷盡未來所有的識、名色、六入、觸、受。
如果你遇到一位聖者,你詢問他解脫的心境,猜想他可能會這樣告知你:
首先,對於體驗到任何經驗,他都徹底知為苦(以及無常、無我);
同時,任何的渴愛貪嗔痴,都被他視為應徵服的危險之物與敵人——因為它們引發未來的存在;
進而,基於對三相的觀察,他捨棄了無明,平息了渴愛,斷盡了貪嗔痴;
最後,他對導向徹底的寂滅、熄滅,完全喜悅、贊同、無畏懼,以這止息為對象,安享其為禪思的對境。
那么,這位聖者,無論遇到任何緣起之物,都只是意識到苦,而由此也平息了渴愛;他把一切存有的狀態整體打包,徹底的丟棄;而徹底的不存在,是他欣然樂見的解脫之地。由此,任何感受不能動搖他的心,任何對感受的貪嗔痴反應也告罄,這是最終的不動心解脫(不受撼動的自由之心)。
他不再視任何為自我、我的,當捨棄生命後,不再聚集新的存在,不再有任何再生。
這就是佛陀指出的:“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
【七】修習
如果你要立志於究竟的解脫,你要勇於去智慧的發現,你所經驗到的任何存在,都是苦。
這樣,當你征服了自己的貪嗔痴後,渴愛平息之後,這是屬於你脫離存在的真正保證。
由此,你可以登上彼岸——在死後,徹底不再延續這個存在(苦)。
換而言之,當任何欲望,升起於你的感官經驗之瞬間時,你的解脫還依然是無望的。
這正如佛陀所說:“修習的終點,是貪嗔痴的滅盡之處”。
我想,我已經用最洗鍊的語言,忠實的描述了佛陀所指出的解脫之道究竟為何。
這裡並未照顧那些初學者,所以,有些術語,請自行搜尋查詢它們的意義(如十二緣起等等)。

原始佛教的探究

日本《廣說佛教語大辭典》對於“原始佛教”定義如下“相對於後世發達之大乘佛教,指釋尊在世時代至二十部派開始分裂前之佛教。此時代之經典,包含佛教教說最古之原型。原始佛教一詞,系依明治以後佛教研究者而使用。”日本學者對於這個詞的定義尚有爭議。此時教法一味合和無諍。佛入滅後一百年部派根本分裂之前的佛教稱為“根本佛教”,此時已經受到佛陀本生故事的影響,造成神話佛陀的觀念產生,蘊含佛教分裂的遠因,各地的教團已然有後來各部派的概念雛形。 在現代的原始佛教一詞的使用上有兩種意義: 一、在宗教學的意義上表明最初始的釋迦牟尼佛所說的核心教義,有別於後續發展出來的其他佛教教義。 二、另一個部份是在信仰者的認知意義上,代表原始佛教信仰者試圖追尋出釋迦牟尼佛陀所發現的真理,並實踐佛陀主張的教義目標(苦的永滅)。尊重但不跟隨"發展佛教"(部派佛教上座部佛教大乘佛教,秘密佛教...等)的其他論述,主張"原始佛教"代表佛陀所說的真理,能達成苦之滅除的目標。
上座部佛教,巴利語為Theravada。佛教中最古老的流派,是和原始佛教一脈相承至今的。因其從佛教的發源地印度向南傳播到斯里蘭卡、緬甸等地,故又稱“南傳佛教”。現今,上座部佛教主要流傳於斯里蘭卡、緬甸、泰國、高棉、寮國等南亞、東南亞國家,以及中國雲南的西雙版納、德宏等地區。
上座部佛教堅持傳承和保守佛陀的原本教法,不主張對佛陀的教法作過多的發揮和改變,因此也有人將之稱為“根本佛教”或者“原始佛法”,以區別後期發展出去的佛教。南傳上座部佛教與流傳於中國、韓國、日本等東亞國家和地區的“大乘佛教”或“北傳佛教”有所不同。

原始佛教的界定

在這一次結集將要結束時,發生了一段小插曲。阿難尊者說:「尊者們,世尊在臨般涅盤前曾對我說:『阿難,假如僧團願意的話,在我去世之後可以捨棄微細又微細的學處(khuddanukhuddakani sikkhapadani,小小戒)。』」於是長老們問阿難尊者說:「賢友,當時你有沒有問世尊說:『尊者,哪些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呢?』」阿難尊者回答說:「尊者們,我沒有問世尊說:『尊者,哪些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呢?』」於是與會者各抒己見,說出自己的想法。有的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parajika,波羅夷)之外,其它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有些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還有十三僧始終(僧殘)之外,其它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有些長老說:「除了四巴拉基咖、十三僧始終、二不定之外,其它的都是微細又微細的學處。」有人說也應包括捨墮,有人說也應包括巴吉帝亞(pacittiya,波逸提)。大家的意見不一。
這個時候,馬哈咖沙巴尊者在僧團中說:「賢友們,請僧眾聽我說:我們的學處跟在家人有關,在家人也知道:『這個對你們沙門釋迦子是允許的,這個對你們是不允許的。』假如我們廢除了微細又微細的學處,他們將會說:『沙門果德瑪(Gotama,喬答摩)為弟子們制定的學處好像煙一樣,當他們的導師在世時就學習這些學處,他們的導師一去世,就不再學習這些學處了。』」
當時馬哈咖沙巴尊者就在僧團中作甘馬(kamma,僧團表決會議,古音譯作羯磨),強調說:
"appannattam nappannapeyya, pannattam na samucchindeyya, yatha pannattesu sikkhapadesu samadaya vatteyya."
「尚未制定者,不應再制;已經制定者,不應廢除;只應繼續受持所制定的學處!」
這是對佛陀所制定的戒律與教法的基本原則。其實這項基本原則是佛陀在世時曾經反覆強調過的,只不過在第一次結集時再由馬哈咖沙巴尊者重新提出來,並且得到所有與會的大阿拉漢們的一致通過。因為所有參加第一次結集的比庫都是大長老,都是上座,所以他們的這一項決定就稱為Theravada。thera意思是長老、上座。vada是觀點、思想、學說;Theravada就稱為上座部、上座們的觀點、主張。上座長老們堅持以下三項原則:
1、佛陀沒有制定的戒律,沒有說過的法,我們不應當添加。
2、佛陀已經制定的戒律,已經說過的法,我們不應當廢除,不應當隨意竄改、刪改。
3、只應當遵行佛陀所制定的戒律、所教導的法。
也就是說,上座部佛教認為:只有佛陀才有資格制定戒律。因為佛陀具有一切知智,還有大悲智。唯有同時具足一切知智與大悲智者,才有資格制定戒律。但是除了佛陀之外,沒有任何一個人擁有這樣的資格,能同時具足這兩種智慧,因此我們就只有遵守的份。正因如此,堅持這三項原則的僧團就稱為「上座部」。
當你們看到上座部佛教的比庫,看到我們直到今天仍然穿著這一套衣服,會不會覺得怪怪的?在台灣,有一位尊者外出托缽,人家的小孩看到就說:「媽媽,媽媽你看,聖誕公公來了!」我們所穿的這套衣服稱為三衣,穿衣的方法都跟佛陀在世時一樣。我們所穿的衣服要根據《律藏》的規定來進行裁剪、縫製和染色,對它的尺寸、穿著方法都有規定。當比庫要進入俗人住區、村鎮的時候,就要像我一樣,包得嚴嚴密密的,只露出頭、兩隻手和兩隻腳。但是在寺院、野外和山林里,就可以偏袒右肩。同時,在禮佛、禮敬長老的時候,也要偏袒右肩,我想大家在讀經典的時候應該看過。當時的比庫們想要請法時,先偏袒右肩,再合掌向佛,這是依照佛制的。還有受持離非時食,即過了正午不再吃東西,不能夠接受金錢等等,都是按照佛陀在世時所制定的戒律來行持。作為一名忠實的佛弟子,我們只有遵守的份,而沒有改變的份。

原始佛教的考證

大小乘佛教的產生

佛祖釋伽牟尼涅盤後,佛教分成了大乘教小乘教小乘佛教(主要為南傳佛教上座部佛教,現代學者用此概念僅用於分類,無褒貶之意)主要傳播地區在南亞的泰國、緬甸、錫蘭一帶,中國南部雲南等地也屬該系佛教。該派經典為巴利文經典,強調佛陀為唯一偉大導師。小乘教主張恪守戒律,托缽乞食,注重禪修,精密照,以羅漢的解脫為目標,強調修煉自我的聲聞乘。小乘佛教通過“八正道”等自我修持,達到最高第四果阿羅漢果(斷盡三界煩惱,超脫生死輪迴)和辟支佛果(觀悟十二因緣而得道),然不認為除釋尊外其他眾生能成就佛果。大乘佛教的主要傳承為北傳佛教,公元前後傳入中國後,主要繼承者為中國的漢傳佛教,現代很多學者一般專指漢傳佛教,但中國的漢傳佛教實際也包含小乘教法。該派經典古印度時以梵文經典為主,該派強調以佛陀的一生行持為榜樣,以成佛為修行的最終目標,追求菩薩道的普渡眾生。大乘佛教按照佛陀的眾生平等,人人本來均有如來智慧德相的理念,強調通過佛法無量劫修持,眾生都能成佛。通過菩薩行的“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智慧)等的修習,歷經52道菩薩道階位的修持(稱“菩薩”,意為具有大覺心的眾生),最終成就佛果大乘僧人基本食素,小乘僧人可食“三淨肉”。大乘僧人和小乘僧人雖然都是虔誠的佛教徒,但卻因宗派不同,一直爭論不休。 公元12世紀左右,佛教在古印度衰落,但佛教的影響並沒有消失,它在有著深厚文化底蘊的中國早已深深紮下了根,當佛教的世界中心轉移到中國後,它發展成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原始佛教的教義

佛教主要教義是比較確定的,主要集中於佛說的“四諦”。四諦即四種真理,分別稱苦諦集諦滅諦和道諦。苦諦是說人生在世,有生老病死等八種痛苦。集諦解釋苦的根源在於有欲望,想長生達不到,想不死總要死,這就產生苦。而且,有欲望就會有言行,結果便造了業(指活動的結果),只能不斷輪迴轉世,不斷經受生老病死等一切苦。滅諦是說要消滅苦,就要消滅造成苦的欲望,消滅欲望就能達到“不生不死”的最高境界,佛教稱這種境界為涅盤。道諦是指要達到不生不滅的最高境界,就要修道,包括學習教義,遵守戒律,打坐靜修,參禪念佛等。佛教修道講究“八正道”,分別是正見(正確的信仰)、正思(正確的思考)、正語(正確的言論)、正精(正確的努力)、正業(正確的行動)、正命(正確的生活)、正念(正確的思想)、正定(正確的自我專心)。此外修行以“五戒”為主,包括戒殺、戒盜、戒淫、戒妄語、戒飲酒。另外,佛教不承認婆羅門教的經典和宗教特權。佛教認為,不論人出生於哪一個瓦爾那,只要自己按照佛德教訓修行,就能達到不生不滅的涅磐境界。佛教這種不承認瓦爾那區別的態度,吸引了很多下層民眾。

當今南北傳佛教的分化

素食: 這也是其中最大差別之一,前者大力提倡素食而後者沒有進行(這不是必要的)。北傳說人吃肉有促成殺生的罪,在他們的因果經甚至提到一個人吐血是因為他吃肉。 佛陀允許肉食,如果符合以下的三淨肉條件:(1)那隻禽獸不是親自或叫他人殺(給於比丘:那隻禽獸不是特地被殺來供養他的)。(2)沒有見到那禽獸被殺時的情況。(3)沒有聽到那隻禽獸被殺時所發出的叫喊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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