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蘊

五蘊

五蘊分別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五種。在五蘊中,除了第一個色蘊是屬物質性的事物現象之外,其餘四蘊都屬五蘊里的精神現象。

五蘊理論。五蘊實際上是佛教關於人體和其身心現象都是由哪些要素構成的理論。五蘊的“蘊”是梵文的音譯,意義是積聚或者和合。佛教認為世間一切有情都是由五蘊和合而成,一人的生命個體也是由五蘊和合而成的。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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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零

十八界十二處,於心境開合,各有不同。若詳言心而略言境者,五蘊是也。觀於凡夫一切心行,不出五蘊。蘊者舊譯作陰,又作眾。陰者積集之義,眾者眾多和聚之義,皆雲數多積集,顯有為法之自性也。有為法之作用,無純一之法。或同類,或異類,必由數多之小分相集而作其用。概而言之,謂陰或蘊。
一、色蘊 總該五根五境等之有形物質,謂之色蘊。色者,質礙之義,變壞之義,變礙之義。質礙者,有形質之互起障礙是也。變壞者,轉變破壞也。變礙者,變壞質礙也。此由五根五境等之極微所成物之總名。又色者示現之義,諸色法中,獨取五境中之色塵,名色者,以有質礙義與示現義之兩義,色之義轉為勝故也。色蘊者,謂眼耳鼻舌諸根和合積聚也。
一、五根 謂眼、耳、鼻、舌、身根。
二、五境 謂色、聲、香、味、觸境。
一、色境 謂顯色、形色二種,或總說有二十種。
一、顯色 謂青、黃、赤、白等四種。
二、形色 謂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等八種。
三、總說 謂青、黃、赤、白、長、短、方、圓、高、下、正、不正、雲、煙、塵、霧、影、
光、明、暗(或空)、等二十種。
二、聲境 謂可意、不可意之二。此二復各差別有四,共為八種。
一、有執受無執受 言手等所發音聲,風林河等所發音聲,前者謂有執受,後者謂無執受。
二、有情名非有情名 言有情名者謂語表業,餘聲則是非有情名。
三、香境 香謂好香、惡香、平等香等三種。
四、味境 味謂甘、酸、鹼、辛、苦、淡等六種。
五、觸境 觸謂四大種地、水、火、風及滑、澀、重、輕、冷、飢、渴等十一種。
三、無表色 無表謂無形表,謂亂心、無心、隨流、淨、不淨等。亂心者,謂此余心。無心者,謂入無想
及滅盡定等,言顯示不亂。有心相似相續,說名隨流。善與不善,名淨不淨。
二、受蘊 對境領納事物,為心之作用。謂三領納隨觸,即樂及苦、不苦不樂。此復分別,成六受身。謂眼觸所生受,乃至意觸所生受。
三、想蘊 對境想像事物,為心之作用。想即思想之義,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和合積聚也。又謂能取像為體,即能執取青黃長短男女怨親苦樂等相,此復分別,成六想身,應如受說。
四、行蘊 對其他之境,關貪嗔等之善惡,為一切心之作用。即除色受想識,餘一切行,名為行蘊。行者身口意之造作曰行;又內心涉境,說名為行;又有為法之因緣集起,遷流於三世,亦曰行。造作有為法之因緣而遷流於三世,謂之行蘊。
五、識蘊 對境了別、識知事物,為心之本體。謂各各了別彼彼境界,總取境相,故名識蘊。蓋識者心之異名,為了別之義,對心境而了別曰識。心王有種種差別,集於一所,則曰識蘊
┌一、五根……眼、耳、鼻、舌、身之五
│ ┌一、顯色四 謂青、黃、赤、白等
│ │二、形色八 謂長、短、方、圓、
│ │ 高、下、正、不正等
│ ┌一、色┤三、總說二十 謂青、黃、赤、白、
│ │ │ 長、短、方、圓、高
│ │ │ 、下、正、不正、雲
│ │ │ 、煙、塵、霧、影、
┌一、色┤ │ └ 光、明、暗(或空)等
│ │二、五境┤ ┌一、可意四 ┐
│ │ │二、聲┤ ├有執受─無執受─有情名┐
│ │ │ └二、不可意四┘ ┌─────────┘
│ │ │ └非有情名之八
│ │ │三、香有三 謂好、惡、平等、等
│ │ │四、味有六 謂甘、酸、鹼、辛、苦、淡等
五蘊┤ │ └五、觸有十一 謂地、水、風、火、滑、澀、重、
│ │ 輕、冷、飢、渴等
│ └三、無表色 亂心、無心、隨流、淨、不淨等
│ ┌三受……樂、苦、不苦不樂之三領納
│二、受┤
│ └六受身…六根觸所生受之六隨觸
│三、想……六想身……意識與六塵相應之六想
│四、行……一切心之善惡作用除餘四蘊外一切行
└五、識……意、及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之七種

版本一

法界次第云:‘名色開之為五陰。’所以開為五陰者,以惑者迷名遍重故。大聖教門,開名則為四,心對色合為五也。此五通稱為陰者,一往而釋。陰以陰覆為義,能覆出世真明之慧,而增長生死,集散不絕,故通名為陰。大乘廣五蘊論名五蘊,蘊者集聚之義,謂眾生由此五法,積聚成身。復因此身,積聚有為煩惱等法,能受無量生死也。翻譯名義云:‘積聚有為,蓋覆真性也。’五蘊者,謂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也。
一、色蘊 有形質礙之法名色,色有十四種,所謂四大、五根、五塵。此之十四,並是色法也。名色蘊者,謂眼、耳、鼻、舌、身諸根,和合積聚,故名色蘊也。但如論所云:云何色蘊?謂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色。
一、云何四大種 謂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二、云何四大所造色 謂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色、聲、香、味及觸一分、無表色等。
一、云何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茲略不釋。
二、云何色 謂眼之境,顯色、形色及表色等。
三、云何聲 謂耳之境,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四、云何香 謂鼻之境,好香、惡香、平等香。
五、云何味 謂舌之境,甘、酸、鹼、辛、苦、淡等。
六、云何觸一分 謂身之境,除大種,謂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饑渴等。
七、云何無表色等 謂有表業,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
二、受蘊 領納所緣名受。受有六種,謂六觸因緣生六受。俱境既有違順非違順之別,故六受亦各有苦樂不苦不樂之異也。名受蘊者,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和合積聚,故名受蘊也。但如論云:云何受蘊?謂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受謂色之領納也。
三、想蘊 能取所領之緣相名想。想有六種,謂取所領六塵之相,為六想也。名想蘊者,謂意識與六塵相應,而成六想,和合積聚,故名想蘊。如論云:云何想蘊?謂能增勝取諸境相。
四、行蘊 遷流造作名行。行有六種,謂於六想之後,各起不善業善業無動業也。名行蘊者,謂因意識思想諸塵,造作善惡諸行,和合積聚,故名行蘊。但如論云:云何行蘊?謂除受想,諸餘心法及心不相應行。
一、云何余心法 謂與心相應諸行,觸、作意、思,欲、勝解、念、三摩地、慧,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精進、輕安、不放逸、舍、不害,貪、嗔、慢、無明、見、疑,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惡作、睡眠、尋、伺,是諸心法,三是遍行,五是別境,十一為善,六為煩惱,余是隨煩惱,四為不決定。
一、云何為觸至嗔,茲略不釋。
二、云何慢 慢有七種,謂慢、過慢、慢過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
三、云何無明 謂於業果及諦寶無智為性,此有二種:一者俱生,二者分別。
四、云何見 見有五種:謂薩迦耶見、邊執見、邪見、見取、戒禁取:
一、云何薩迦耶見 謂於五取蘊,隨執為我,或為我所,染慧為性,即於此中,見一見常,異蘊有我,蘊為我所等。
二、云何邊執見 謂薩迦耶見增上力故。即於所取,或執為常,或執為斷,染慧為性。
三、云何邪見 謂謗因果,或謗作用,或壞善事,染慧為性。
四、云何見取 謂於三見及所依蘊,隨計為最為上為勝為極,染慧為性。
五、云何戒禁取 謂於戒禁及所依蘊,隨計為清淨為解脫為出離,染慧為性。
五、云何疑至伺,茲略不釋。
二、云何心不相應行 謂依色心等分位假立,謂此與彼不可施設異不異性,此復云何?謂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如是等。
五、識蘊 了別所緣之境名識。名識蘊者,謂於諸塵境上,照了分別,和合積聚,故名識蘊。如論云:云何識蘊?謂於所緣了別為性,亦名心,能採集故。亦名意,意所攝故。若最勝心即阿賴耶識,此能採集諸行種子故。又此行相不可分別,前後一類相續轉故。又由此識從滅盡定無想定無想天起者,了別境界轉識復生,待所緣緣差別轉故,數數間斷還復生起,又令生死流轉回還故。阿賴耶識者,謂能攝藏一切種子,又能攝藏我慢相故。又復緣身為境界故,又此亦名阿陀那識,執持身故。最勝意者,謂緣藏識為境之識,恆與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相應,前後一類相續隨轉。除阿羅漢聖道滅定現在前位,如是六轉識,及染污意。阿賴耶識,此八名識蘊。
┌四大種………地界、水界、火界、風界
│ ┌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
┌色蘊┤ │色(顯色、形色、表色等)
│ │ │聲(執受大種因聲、非執受大種因聲、俱大種因聲)
│ └四大所造色┤香(好香、惡香、平等香)
│ │味(甘、醋、鹼、辛、苦、淡)
│ │觸一分(滑性、澀性、重性、輕性、冷、飢、渴等)
│ └無表色等(有表業、三摩地所生無見無對色等)

│受蘊……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

│想蘊

│ ┌三遍行……觸、作意、思
五蘊┤ │五別境……欲、勝解、念、三摩地、慧
│ │十一善……信、慚愧、無貪、無嗔、無痴、
│ │ 精進、輕安、不放逸、舍不害
│ │ ┌貪、嗔、慢(慢、過慢、慢過慢、我慢、
│ ┌余心法┤六煩惱┤ 增上慢、卑慢、邪慢)
│ │ │ └無明、見(薩加耶見、邊燭見、邪見、
│ │ │ 見取、戒禁取執疑
│行蘊┤ │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憍、害、
│ │ │二十隨煩惱┤無慚、無愧、惛沈、掉舉、不信、
│ │ │ └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
│ │ └四不決定……惡作、睡眠、尋、伺
│ └心不相應行……得、無想定、滅盡定、無想天、命根、眾同分、
│ 生、老、住、無常、名身、句身、文身、異生性
└識蘊……六轉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
染污意、阿賴耶識

版本二

我們讀佛經時,經常遇到“五蘊”一詞,如《般若波羅蜜多心經》:“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經文:以觀舍利子為例,受想行識的相同道理論證
(一)色蘊:即物質的積聚。色蘊包含內色與外色。內色就是:眼、耳、鼻、舌、身--五根:我們所依靠生活的根身(身軀);外色就是:色、聲、香、味、觸--五境:所知的外境,這些都包含在色蘊之中。
(二)受蘊即是領取納受之意。對於順境與逆境的領納感受,它可分為身受和心受。身受由五根和五境所引起,它有苦、樂、舍(不苦不樂)三種感受;心受由意根所引起,有憂、喜。故受有苦、樂、憂、喜、舍五種性質。
(三)想蘊:心於所知境執取形象。即是看、聽、接觸東西時,會認定所對的境有一定的相貌,然後為它安立名稱,生起認識的心理。
(四)行蘊:“行”是造作之義,行蘊是驅使心造作諸業,所造作的行為有善、惡、無記三種心理,稱為心所生法,又稱為心所。
(五)識蘊:佛教對識蘊的解說有大、小乘的區別,在此依據大乘的分類來解說:識蘊分為八識,它又可分為三類:一者為心,它集起諸法,並能生起種種的法,此既是指第八識--阿賴耶識。二者為意,它恆思量,即我們有一種心念,它一直執著有一個“我”,這就是末那識,稱為意。三者為識,即是了別外境;能夠知覺外面境界的心,稱為識。有時候,心、意、識總稱為心,也稱為識蘊;識能夠知道外境,所以是能知的心,因為由它帶動其他的心念,以它為主,故稱為心王,隨它而生起的心念稱為心所。
五蘊包含了色、受、想、行、識這五類的法,各個合為一集,都是因緣和合的,它們相續不斷的生滅,故五蘊的意思是五種不同的聚合。五蘊也被翻譯為五眾或五陰。“五眾”是五種眾多的法聚合在一起;“五陰”是五種法遮蓋住我們的智慧之意。佛陀為利根的眾生說五蘊;對智慧比較差的眾生,佛陀則為他們演說十二處、十八界。

眾生意義

五蘊組成生命的自體,世間有很多的生命在活動,佛教把這些生命分為無情生命和有情生命兩種。
(一)無情生命:有生理現象,沒有精神活動,也沒有我執,稱為無情生命。如植物、我們身體裡的細胞等,都是無情生命。
(二)有情生命:有生理活動,也有精神活動,並且執著我、愛他所執著的我,這種有情生命才有資格稱為有情眾生。
佛陀說眾生是由名、色組成的聚合,這個名色略分為五種類聚--五蘊。
(1)名:我們的精神活動,不可見,但知道它的存在,唯有名字,故稱之為名。此名既是我們的心,它又可分為心、意、識或八識。
(2)色:生理的活動,它有色相可見,是屬於物質的。在五蘊中的色主要是指我們的身體--身根。故名色是心法和色法,心和色組成我們的精神和身體活動。
容易誤解的地方:
心經中的“五蘊皆空”,是指五蘊都無自性。其性是空,而相可見,不是斷滅空。

版本三

〔色〕--色法--物質
〔受〕--感受
〔想〕--思想,心所法
〔行〕--精神的活動
〔識〕--心王

版本四

色蘊

色蘊的意義:色是有質礙,占有一定的空間,久後會變壞。色所指的是一切物質,以及一切物質的活動現象。比如:礦物是物質,它肯定是屬於色蘊;但是聲音,並非物質,是物質所震動的現象,故它也屬於色蘊。
古代印度人把世間的物質,分為四種性質稱為四大。色是由四大種造,一切物質皆具四大種。所謂四大既是:一者、地大--堅硬性之元素;二者、水大--流動潮濕性之元素;三者、火大--熱暖性之元素;四者、風大--輕浮流動性之元素。以現代科學的觀點來看,此四大是指物質的三態以及熱的能量:地大--物質的固態;水大--物質的液態;火大--熱的能量;風大--物質的氣態。故四大並非指地、水、火、風,它是指物質的四種性質,只是用地、水、火、風做代表罷了。經綸上說每一種物體都具有四大,比如說海水,它具有水大多,地大、火大、風大少。如果海水加熱,它的火大就增加了。又比如說一塊石頭,它的地大多,水大、火大、風大少。如果石頭冷的話,火大少;石頭熱的話,火大就多。
佛教對物質的分類比較注重直覺的分析,即是我們的感官接觸物質時,直接的了解它,並非像研究物理、化學那樣,用各種儀器來研究,發現、明白裡面包含何種元素,佛陀是依據當時的社會人文條件方便說法。它著重於指導我們認識物質和心之間的關係,所以佛教是以物質的活動與精神的活動,在心與境的互相作用上,作了一個很特別的分類方法,既是將色法分為內色和外色,內色有眼、耳、鼻、舌、身五種;外色有色、聲、香、味、觸五種,合稱為五雙色。
內色 外色 產生的知覺
眼根-----色塵-----眼睛看到顏色
耳根-----聲塵-----耳朵聽到聲音
鼻根-----香塵-----鼻子嗅到香味
舌根-----味塵-----舌頭舔到味道
身根-----觸塵-----身體接觸到東西
談到五雙色,那就要講到“根”,我們經常說六根清淨,六根不淨,那六根是指什麼呢?眼、耳、鼻、舌、身、意稱為六根。六根所對的境稱為六塵,既是色、聲、香、味、觸、法。其中意根和法塵的一部分是屬於心法,既是法塵可分為兩部分:一者、心法;二者、色法--法處所攝色。佛法中把物質(色法)分為五雙色和法處所攝色,共十一種。

受蘊

“受”是內心領納所緣的境界的心所生法。內心領取納受外境,生起一種心念,它會對順、逆的外境產生三種不同的感受,既是苦、樂、舍(不苦不樂)受,稱為三受。
(1)苦受:領納逆境,身心逼迫,刺激太強,身心感受到苦。
(2)樂受:領納順境,我們所喜愛的境,身心適悅。
(3)舍受(不苦不樂受):領納中庸性的境,身心處在不苦不樂的感受。
⑴ 受的來源:我們凡夫的感受與所知的一切皆從六根而來。
1、眼根所生受--眼睛看到色彩的明暗,並非看到東西,它是看到光線(物體表面之顏色所反射之光)。好像你觀看電影,看到的是光線,光線告訴你電影裡面有一個“李小龍”,而你看到的是光線,看不到“李小龍”。同樣的道理,現在大家坐在大悲殿里,看到的是佛像的顏色(即光線),並不是看到佛像。眼睛對顏色有三種感受,比如說光線很刺激,它直射到你的眼睛,你想都不必想,眼睛馬上閉起來,當時眼睛在受苦;如果當時的光線很柔和,看了很舒服,那就是眼睛受樂;如果光線沒有什麼作用,你沒感覺到什麼,這時的眼睛是處在不苦不樂受(舍受)中。不同的眾生對顏色有不同的愛好,碰到所喜愛的光線,就感覺樂受;人類喜愛柔和的青色和藍色,眼睛看了很舒服;如果很暗的顏色,眼睛看不清楚,就會很辛苦。同樣的,我們看到強烈的光線,眼睛感覺的刺痛,那時的眼睛在受苦。
2、耳根所生受--耳朵聽音調的高低,以及聲量的大小。如果音調太高、聲量太大的話,它受不了,苦死;耳朵聽到和諧的聲音受樂;如果沒有聲音,耳朵就處在不苦不樂的狀態。
3、鼻根所生受--鼻子是嗅香、臭的味道,而香、臭又分為濃烈與清淡。如果味道很濃重,我們一聞,鼻子就塞住,它抗議受不了--苦,如果聞到好味道,鼻子就很舒暢,它受樂。
4、舌根所生受--舌頭舔到味道,會生起苦、樂、舍三種感受。
5、身根所生受--身體接觸到東西,也會生起苦、樂、舍三受。
6、意根所生受--意所知的是我們的法塵,也就是心念。我們的心裡念:do、re 、mi、fa、so,或是念:一、二、三、四、五,這就是心念。我們的意識對這些法塵會有什麼感受呢?我們念:一、二、三、四、五會辛苦嗎?不會,如果從早念到晚,那“意”就會受不了,覺得很辛苦;我們做不到的事情,想不通的道理,絞盡腦汁,還是想不透,那“意”就很受苦。如果我們不讓意根起心動念,它會覺得無聊,很苦,我們稍微讓它動一動,它就樂了。這些都是從六根所得來的受,它發生在心、境接觸的那一剎那,心、境接觸一過後,它就不存在了。比如現在我用燈光照你的眼睛,它受刺激,既是受苦;如果把燈關了,那苦就沒有了。
我們還有思想上的憂授與喜受。憂受是擔心、憂慮種種的事務;喜受就是對事務產生快樂的心情。憂受與喜受是一念一念的心,心心相續而產生,並非由六根而來。比如你想起一件快樂的事情,你內心很快樂,這就是喜愛。苦、樂、舍三受是六根“接觸外境後”,加上煩惱而生起的感受,所以憂、喜是煩惱,苦、樂、舍不是煩惱。
色蘊有形狀,可看到,它很重要,被列入五蘊中是理所當然的,那受蘊呢?它之所以也被列入五蘊,是因為我們的六根無時無刻都跟六塵接觸,既是眼、耳、鼻、舌、身、意念念都在受的作用中。比如你們坐在這裡,屁股坐著座墊就有受了;皮膚接觸空氣,空氣熱一點,冷一點你都在受;耳朵聽我講話,從擴音機里發出來的聲音,你也在受;眼睛看投影機所放射出來的燈光,你也在那兒感受。當時的眼睛與耳朵都在受苦、受樂,所以我們的六根無時無刻都在受苦、受樂當中,它的作用從來沒有停止過。我們一覺醒來就在感受,甚至在睡夢中也是如此。因為凡夫對這個受的作用不知不覺,而佛陀覺悟到這個受的作用力非常強大,沒有一刻停止過,只要你一知道有事情發生,心念在動,就有受在作用,這個感受很重要,故被列入五蘊之中,占著重要的位置。
受蘊是無量無數相續不斷的受心所集為一聚。這個受心所是無量無數剎那生滅的苦、樂、舍三種感受,它們生生滅滅不已,稱為受心所。

想蘊

六根與外境接觸,內心構畫出種種外境的相狀,對外境起決定的心理,並且安立種種的名稱,既是所謂名相的安立。這個名相是眾生主觀的安立,而在這名相中執著有一個實有的個體。我們以“山”來做例子,眼睛看到一堆沙土,就看到“山”的這個形色,那個顏色的形狀多次的出現在眼前、過後,心確定有“山”的形相存在,認為實在有這樣的東西,就開始構畫種種相狀。接著給此相狀的物體名字,稱它為“山”。過後卻顛倒過來,不知道“山”的實體,是因為有這樣的形狀,我們把它稱為“山”罷了。從此以後,我們一件到這樣的形狀,就執著生起“山”的“想”,這就是所謂的想蘊。所以這個想蘊並不是一次得來,而是累積了多次的經驗後得到的。在舉一個例子:當一個人出世後,沒有看過下雨,母親把他抱到外面,看到雨水紛紛落下,他根本不知道那是“雨”,也不知道那是什麼回事,看了又看,慢慢的就認定世間有這樣東西,會從天上掉下來,後來他從大人那兒學習到那是“雨水”,結果以後他就執著,認為這個世間真的有“雨水”,這就是想的作用。
想蘊跟受一樣,也是從六根而來。眼睛接觸的境所生的這個想,既是顏色的相貌,稱為色相;耳朵分別聲音的相貌;鼻子分彆氣味的相貌;舌頭分別味道的相貌;身體分別接觸的相貌,那么我們的意則分別心念想的相貌。這些種種的相貌都是我們內心把它構畫出來的。這個想與受一樣重要,因為只要我們在受的同時,我們的意識--,就來回不停地在六根那兒作想,由這個想我們分別外境是如此這般,這般如此,所以說一切的語言都是想的念念作用,只要心中有語言的活動,就是想蘊的作用。甚至不出聲,眼睛一打開來看到景物,耳朵聽到聲音,想蘊就告訴我們那是什麼。比如你聽到蟲叫聲、車聲,都能確認那是蟲叫聲或車聲。如果第一次聽到車聲,你可能會被嚇死,因為從未聽過,太可怕了。不過,多聽幾回後,就構畫出車聲的形狀--聲相,以後一聽到那個聲相,就給它一個名稱,稱為車聲,這就是所謂的想。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所看、所聽到的事事物物,過後心中區別它們,那一樣不是由想得來的?所以“想”是一種很重要的心理作用,它也被列為五蘊當中之其中一蘊,稱為想蘊。

行蘊

行蘊是很複雜的,我在此只作簡單的解說:我們的心所生的種種心念,稱為心所。這些心所除了受與想之外,其餘的一切心所生法,這些心的行為(心行)皆是有造作的,並且念念遷流變化,都稱為行;這種種的“行”聚合在一起,則稱為行蘊。比如貪、瞋、痴的心:人家罵你,起瞋心,這就是“行”。此外,貪、瞋、痴、忿、恨、惱、害等都是“行”。所以在我們的心念中,除了識、受和想以外,其他的心念都是行。這些心會造業,是有造作的。甚至你起好心、善心也是行:比如我們念一部《心經》:“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那也是行,因為我們的心有造作,念念在那兒變化,這個行是屬於善的:如果我們被人家罵,起瞋心是屬於惡的,那就是造惡。行蘊所生的心是造業的主要力量與原因,因為這些心念驅使我們的身、口、意去造業,所以行蘊是五蘊中造業的主要心理作用。
講到五蘊,我們就要講到六根、六塵、六識--十八界的關係。我們的內心接觸外境時,它們之間會發生關係,根--六根、塵--六塵(外境)互相接觸,它們接觸的同時,心作意(也稱注意),如果根、塵不接觸,識是不會生起來的;如果根、塵接觸,同時心也作意的話,這時候知覺的心稱為識。根、塵、識三個一起作用的時候,所產生的心理稱為觸心所。比如說:我們能夠看到顏色的心理,稱為眼識。這個眼識依靠眼根來接觸色的境,在這個過程當中,了別外境的心稱為識。如果根、塵不接觸,我們是不會生起注意的心理。比如當你的眼睛蓋住的時候,心多數就不會注意到眼睛所看的景物。但是根、塵接觸的時候,心有時會同時、同境注意,有時候不會;比如說,我們坐在那兒看書,看到入神時,外面有聲音在耳朵那裡作用,我們卻不知道;那就是根、塵接觸時,心當時不在耳根,也不在外境(聲音)那兒作用,耳識就不生起來,耳邊有什麼聲音,就沒聽到了。所以我們要明白,內心、六根與外境的作用有這樣的區別。

識蘊

很多識聚合在一起,稱為識蘊。依唯識宗說:識可分為八種,稱為心王。前面六種:眼、耳、鼻、舌、身、意是屬於了別的作用,故稱為識。識是依根緣外塵了別外境。
(1)了別與分別的不同
了別的意思是:我們的心第一念知覺所對的境,沒有加任何的語言去稱呼它,稱為了別;分別是在了別以後,我們的心對於外境進一步加於名言的了解。比如你坐在這裡聽我說法,聽到我的聲音,知道我的聲音是男人的聲音嗎,知道。但是當時你有沒有加語言去分別?沒有,對嗎?所以我每講一句話,你都知道是廣超師的聲音,是男人的聲音,但是你不必去想它,只是知道而已,這種知道的作用稱為了別。但是當我提起我的聲音是男人的聲音時,你就去想:男人的聲音是低沉的,與女聲不同;過後就很確定那是男聲,這就是分別。我們的心對外境有兩層的作用,第一層的作用是了別;第二層的作用稱為分別。我們知覺的第一念時時刻刻都處在了別所對的境,與此同時,我們的心時時刻刻又去分別外境;我們先了別,而後分別。了別是現在的心識在知覺,它知覺現在的境;而分別確是在我們了別以後,很多連續的心念去了解剛才已發生過了的境。比如我把手舉起來;你們看到這樣的動作,當時眼睛是了別這隻手的顏色,然後內心分別這是手。
(2)六識了別的作用
眼識依眼根了別色境:它了別色境並不是了別色境的內容。比如有一堆顏色,我沒說那是什麼?你看到是一堆顏色,那叫做了別。如果你知道那顏色所表現的景物、意境等是什麼時,那叫做分別。在舉一個例子,你看這個白板,上面寫這黑字,當你的眼睛在看時,眼識在那邊作用,眼識是知道黑白罷了;那黑白裡面表達的是什麼?眼識是不知道的。過後,我們的第六意識一念念去分別它,把它聯繫起來,才發現裡面的內容,這就是分別。所以了別是在第一念,但是它並非是單獨的一個,我們只要看一下,眼識已經不知道多少百千萬念飛奔而過。如果我們只保持看而不想的時候,那就是處在了別當中;這個了別一剎那、一剎那就過去。所以眼識也就一剎那、一剎那的生滅。比如我用五顏六色的燈光在銀幕上,一下紅、一下白;你的眼識就一下子知道紅、一下子知道白,在那兒一念一念的作用。紅白顏色是眼睛所知道的,但是紅白顏色里的圖畫形象是什麼?它就不知道了,必須利用我們的第六意識的心去思考、分別。耳識依耳根了別聲境,所以耳識也是知道聲音罷了,它不知道聲音里有什麼內容?比如我們聽到貓叫聲,就分別是貓的聲音而不是狗的,那叫聲表達什麼意思,我們沒有去分別;在了別貓的叫聲的同時,我們又在分別那個聲音是貓的叫聲。
因為了別很快,它一剎那、一剎那飛奔而過,很難感受到。我們所知道的都是處在分別的時候。如果我們沒有修禪定,心念的覺悟不夠快,不懂多少個念後才知道,那個時候就是分別;當第一個念就知道,那是了別。
意識(第六識)依意根了別法境,舉個例子來說,當我們講到六根,六塵,你們知道什麼是法塵嗎?法塵就是我們一念一念的心境,既是心所生出來的法。能夠知道法塵的才是我們的心--識。請大家坐好,閉上眼睛,隨我默念:“阿--彌--陀--佛。……”現在你們注意:阿、彌、陀、佛的這些念--法塵;能夠知道這些念(法塵)阿彌陀佛的心--意識。你們知道嗎?一般的人往往把法塵當成能知的心。同樣的,眼睛看到顏色,當時知道顏色的那個作用,就是你的心;耳朵聽到聲音,知道聲音的也是你的心,所知道的是聲音。所以這六個識是一念、一念的在作用,好像剛才我們念阿彌陀佛時,每一念、每一念都有一個意識知道那個聲音,當我們念“阿”的時候,那個意識知道“阿”;當我們念“彌”的時候,那個意識知道“彌”;……所以每一念有不同的法塵與意識在生滅
我們的眼識,耳識也是這樣的作用,此即是識。我們除了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外,根據大乘唯識宗的講法,我們還有第七識,這個意根就是第七識。此外我們還有第八識,稱為阿賴耶識。我們凡夫對此識不知不覺,它能夠收藏所有造業的種子,同時那些種子依靠這個識的因緣而能夠形成果報。第七識又稱為末那識,翻譯成中文稱為意,這個識一直執著阿賴耶識是“我”,所以它是執著“我”的一種心理作用。我們的第六意識是依靠第七識而生起的,所以被稱為意根。好像我們的眼識依靠眼根而生起,所以稱為眼根;第六識依靠意根而生起,所以稱為意識。

互相關係

五蘊中的色蘊,分為內色與外色,就是根與境(塵)。塵是所知道的境,根是我們的識所依靠來知道外境的。心與境接觸的那個心理稱為觸。觸當時能知外境的是識,心、境接觸之後,就會連續的生起受、想、行。過後苦、樂、舍三種受即生起。同時心構畫種種的形相。給它們種種名稱,此即是所謂的想。安立名言後,加上煩惱,就生起善、惡之心,甚至發動身、口、意去造業,這就是五蘊--色、受、想、行、識之間的關係。我們的生命就是這樣一直連續不斷的活動。

真相

因為五蘊中的每一念都在生滅變化,故它是無常的;因為它無常,每一念生起後,終歸會消滅,故苦;因為在五蘊的聚合中,任何的一個東西都不是常的,不是獨立的,不是單一的,非常非一,而且沒有主人,沒有人控制,它一直隨著因緣生滅,故無我;因為五蘊是因緣所生,因緣所生的東西沒有自性,即是沒有自己的性能,所謂沒有自性,無自性故空。

觀察

佛陀在《五蘊譬喻經》中教導我們要怎樣觀察五蘊,經曰:“觀色如聚沫,受如水上泡,想如春時焰,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佛陀教導我們觀察五蘊中的“色”如河水衝擊時形成的骯髒的泡沫,虛有其形,實無一物,保留片刻,容易破滅;“受”如水中一個一個浮上來的氣泡,一下子就破滅了,我們受的心念也是這樣,比如:眼睛一念一念的感受,一下子就過去了;“想”如春天或夏天時陽光照在地上,水份蒸發成為水蒸氣,它有時會反射,形成各種影像,它是一種幻象,我們的想蘊就有如春時焰那樣,虛幻不真實;諸“行”如芭蕉,就是我們一念一念的心行好像香蕉樹,一片一片的剝開來,是沒有種子的,沒有寄託的。我們的心念亦復如是。比如說:阿彌陀佛,你看“阿”裡面有東西嗎?沒有。“彌”裡面有東西嗎?沒有。……但是你把它組合起來,你看到“阿彌陀佛”四個字所代表的東西;諸“識”法如幻,“識”就是我們能夠知覺的心,它如幻如化,就好像魔術師,它變化出一些東西,我們被它迷失了,以為真的有這些東西,同樣的,我們也認為有一個心存在,但是心是如幻如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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