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槓案

明朝萬曆三十二年九月,楚王朱華奎以助工為由,向朝廷貢獻兩萬兩白銀。運送途中,被楚國宗室朱蘊鈐劫走。湖廣巡撫趙可懷提訊要犯時,被朱蘊鈐和朱蘊訇掙斷刑枷,當場打死。萬曆三十三年四月,朱蘊鈐與朱蘊訇解送湖廣承天府處死,朱華堆等三人自殺,朱華焦、朱蘊鍅等被幽禁,史稱“劫槓案”。劫槓案與妖書案偽楚王案共稱“楚宗之亂”或“楚宗之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劫槓案
  • 時間明朝萬曆三十二年九月
  • 結果:朱華堆等人自殺,朱華焦等被幽禁
  • 所屬:楚宗之亂
事件經過,影響,

事件經過

明朝中期以前,武昌楚王府曾與西安秦王府、開封周王府、成都蜀王府並稱“天下四大富藩”。楚藩始祖楚昭王朱楨娶王妃王氏,為定遠侯王弼之女。 楚定王朱華奎襲爵後,萬曆二十四年八月,京師留守後衛百戶王守仁上奏說,遠祖王弼死時,兒子幼小,為姐姐也就是楚王妃撫養,而王弼留下的黃金六萬八千餘兩,銀二百五十萬兩,珠寶“不可勝記”,也都暫存於楚王府庫中。此外王弼還有明太祖皇帝欽賜的莊田八十六處,永樂以來莊田田租也由楚府代收,累計應有八百餘萬兩。兩項累計,當折銀一千三百餘萬兩。王守仁以他自己和王弼六世孫王錦襲的名義,表示要把所有這些財產捐獻給朝廷,以重建火災燒毀的三大殿
王守仁所說的這個故事令貪財的萬曆皇帝激動無比,並且高度關注。他命令司禮監帶著王守仁前往湖廣,會同湖廣巡撫、巡按和楚王府長史一道查明王守仁的“恭進家財”。但是朱華奎上奏說,王弼當年坐藍玉之黨羽,被賜死,哪裡可能留下這么多財產?開國之初百廢待興,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金銀珠寶之賜?楚府曾於宣德六年、天順四年、天順六年、成化十八年屢發大火,其中成化十八年八月一月之內連發三次火災,王府燒為白地;而且又經朱英燿殺父弒逆之變,武岡王朱顯槐兩次兼理府事又侵吞大量財產,目下楚府只有存銀十八萬兩,別無其他庫藏。甚至表示願意舉家搬出王府,讓朝廷挖地搜掘。事後調查結果,果真證明王守仁所說全為不實之辭。都察院、刑部、戶部和湖廣布政司眾官要求將誣陷宗室、誆騙皇帝的“神奸”王守仁、王錦襲斬首,但萬曆帝十分掃興,統統不予理睬。
萬曆三十二年九月,楚王朱華奎決定向皇帝敬獻兩萬兩白銀,“以助殿工”,萬曆帝這才龍顏稍悅。但在巨金運送途中,不滿朝廷對偽楚王案處理方式的楚宗室人,以朱蘊鈐為首糾約了幾百人,在漢陽進行攔劫,時被稱為“劫槓”(按“槓”乃抬送重物所用的粗棒,有時也代指箱櫃,民間舊時呼進貢的東西為“皇槓”)。
地方通判等官當場拘捕了帶頭行劫的宗犯32名(一說36名),送往獄中。繼而飛揚跋扈的楚王宗族群起鬧事,突入府院,想要奪回銀兩和被捕的宗人。兵巡副使周應治(鄞縣人,任廣東參政時在惠州建“天泉書院”,見葉夢熊《天泉書院記》)等無法約束,甚至被毆,只得匿身民間。兵部尚書、右副都御史湖廣巡撫趙可懷,本熟悉楚藩情況,因之前辦理“偽楚王”案中順沈一貫意,宗藩對趙可懷不滿。趙可懷在提訊被捕犯宗時,走下大堂,溫語訊問。不料朱蘊鈐和朱蘊訇兩人突然掙斷刑枷,猛砸趙氏頭部,致使巡撫趙可懷當場死亡(一說趙可懷本不該死,被朱蘊鈐等人脫械毆打後僅受傷,被從吏扶入室內。不料朱蘊鈐隨之在公堂案上發現了一封奏草,正是“劫槓”之疏,因此才群毆趙可懷立斃)。趙可懷死後,人心洶湧,官員紛紛逃避,惟獨湖廣右參政薛三才與湖廣按察使李燾堅守崗位。巡按御史吳楷即向朝廷以楚叛告變。
《太白劍》載:“萬曆中,楚宗人訐其王,業奉旨處分矣。王備物謝恩,因謝當事者。宗人慾申前說,三十二年閏九月三日,相率過漢陽府公館,奪其私書並解京銀四攫焉。本府閉城,黃典史走報分巡道,分巡副使周應治,鄞人也,倉惶請於趙巡撫可懷,帶領軍人捕焚其書,捉獲宗人三十餘人,裸其體,加桎梏而鳴金鼓以入於會城。諸宗人見之,憤甚,初五日麇至撫院,遇應治並學院竇某,共擊之,應治竄伏趙內衙神櫥,趙出諭,語復不倫,登時打死,碎屍,應治乘間棄敕印逃。”楚宗行劫目的在於獲取所謂楚王“通賄”的私書證據,毆殺地方官則是對他們心懷不滿,藉機報復。
《明神宗實錄》記載:“辛丑大學士沈一貫等言:臣等接得湖廣廵按吳楷揭帖,內開楚王進助大工銀兩,至漢陽縣被惡宗數百提刀臂門,捆綁解官,盡行劫去。本府通判等官擒獲三十二名,並贓銀二千九百餘兩。閏九月初五日,惡宗三千餘人各持兇器突入撫院,將副使周應治、竇子偁俱毆重傷,將巡撫趙可懷登時殺死,搶去劫扛、盜宗等。因臣等面問,承差口稱,可懷家眷已歸,止有一子在傍,混逃不知下落。周副使被赤剝亂打,生死未審。各惡仍圍困布政司,要劫庫銀,縱橫城中肆行搶掠。楚府不知訊息,巡按出巡荊州,聞報即馳歸省城。本系荊州發行,臣等聞此不勝驚駭,竊惟楚人輕剽好亂,本難撫治。而楚宗繁衍武昌城中有三千餘人,雖多善良,實繁凶暴。撫按以皇家支,不敢施法。若有舉發止是啟王戒飭,而楚王近以華趆之誣,身且被辱,安能鈐人。此輩目中既無撫按又無楚王,復何忌憚?是以劫扛搶獄,甚至手刃鎮撫,旁及憲臣,尚可逭誅乎?今彼處情形雖未盡悉,要之必不遽靖,蓋其積漸然也。惟因假借過優是以釀成大惡,巡按職在澄肅,正宜大振紀綱,豈得顧忌宗室。猶有假借捕治何疑,但眾勢方熾,不易為力,宜且先發嚴旨,又即補巡撫刻期到任。一面著各兵備集兵,恊擒庶幾有濟,若少緩時日,恐其滋蔓,益難圖也。--- ---。上震怒曰:惡宗劫搶扛銀,戕殺撫臣,好生悖逆,玩法既系強盜,豈得以宗室顧忌,著該撫按盡法擒拿。奏內言聚黨數千,恐有一時觀看之人,務拿真正兇犯,毋得濫及無辜,亦不許因而縱弛,致逋天誅。巡撫員缺著,便推猷畧堪用者去,其河南鄖陽二處近楚地,前推巡撫亦令推來點用,仍諭揀選各處兵備以聞”。
被人為誇大的“不詳揭告”致使明神宗未知實際事態如何,沈一貫據吳楷上奏情況,將其性質與正德年間的寧宗藩“宸濠之亂”等同。甚至動用軍隊,命境嚴兵戒備,防止擊殺大臣的罪犯外逃。附近地區因而哄傳楚宗室“稱兵謀逆”,人心驚惶不安。鄂西北的鄖陽巡撫胡心得等,甚至集結兵馬,請求會師進剿,宗室之亂被定性為起兵叛逆,本來是一件刑事犯罪案件其性質卻被人為擴大成“稱兵謀逆”。
《明神宗實錄》記載:“己酉,大學士沈一貫等言:臣等昨暮接得湖廣巡按吳楷書揭言,在承天府調兵候旨進討,城中賊黨縱橫城外,官兵圍守,逆宗肆出榜文,約以二十二日舉事,至雲順流而下,鎮坐南京謀反已真。御史方候旨進剿,恐失事機,請皇上發一特諭,天威震臨,人方盡力,不然,恐其猶礙宗室二字畏首畏尾,養癤成疽,流毒愈大。得旨:逆宗反形大著,祖宗法度,治安國家,既系強劫叛亂,何論宗人,且楚地遼闊,逋逃眾多,討惡安善,務保萬全。”
吳楷的再次上揭,說楚宗人出榜文,並約定舉事日。這便成了有組織、有計畫、有政治目的的叛逆事件,甚至提出為避免官兵因宗室有顧忌,請皇上下特諭。既如此,被蒙蔽的萬曆皇帝下旨討叛。其實質是有人意圖通過擴大事態的手法,藉此以徹底打擊與沈一貫對立的政治勢力,還可以此作為立功的機會。據《明史分稿殘編》記載,當吳楷上奏楚宗反叛時,薛三才其實已經以“今日之事,謂同強賊可也,豈可比寧濠輩?”為由說服了吳楷,不以楚宗反叛罪上奏。但是人微言輕,最終還是無濟於事。各地調動了三省共五路兵馬,準備征剿。沈一貫擬發兵會剿,命未下。《明神宗實錄》記載:“巡按吳楷以楚叛告。一貫擬發兵會剿。命未下,諸宗人悉就縛”。在這千均一發之時,湖廣按察使李燾並未理解當事者的意圖,見事態被張揚,上奏懇罷五路徵兵,積極勸說宗藩,只派出胥吏就控制了局面,帶頭鬧事者被束,事態未被擴大。避免了一場大兵征剿楚宗藩的戰事。
萬曆三十三年四月,“劫槓”案定讞。朱蘊鈐、朱蘊訇兩名,解送湖廣承天府顯陵明世宗父母葬地)處死,勒令朱華堆等三名自殺,朱華焦等23名監禁,朱蘊鍅等22名(一說25名)被革爵幽囚、拘發遠府閒宅,朱英遶等33宗被押發高牆(明朝安徽鳳陽的皇家監獄)禁錮,其餘多人或降爵、或革祿,處分不一。

影響

事態穩定後,吳楷上奏:“叛宗就擒”。並奏:“叛宗既獲,省會稍寧,乞止各處調兵並分布本省兵防守,從之”。停止了各地調兵。而對事後的處理亦完全順應吳楷等的意志,那些不回響集兵的官員被參劾,“罷紫荊關參將朱國忠,以原任湖廣都司按臣吳楷劾其兵事不修,怯於應變”。為了對五路徵兵有合理的說詞,主事者不但模糊李燾定楚亂的功績,瞞報諸宗被束的過程,抑之不報,而且委蛇邀譽以圖首功。“庚申,湖廣巡撫梁雲龍,以收縛楚宗,敘錄文武大小各官,撫按胡心得、吳楷以下九十二員,命兵部看議以聞”。一件本來就簡單的案件卻調動三省兵馬,張大其事者不但沒被追究責任,反而敘功。更甚者,犯宗被處以嚴刑,被獄者四十餘人,帶頭鬧事者被處極刑,處理為過,極度張揚,有失公允。行刑之時而恰逢地震,民心多言天怒不公。宗藩不是夷狄、胡虜,是皇親國戚,楚宗藩人不過區區三千多人,而參與鬧事者不過幾百人,且多是因對“偽楚王案”不滿而參與,並無“謀叛”的政治意圖。因何如此大動干戈?因何如此嚴刑懲罰?當事者的行為和目的一直受到質疑。
以沈一貫為首的朝中“浙黨”對楚宗藩的處理方式不斷受到質疑,爭論並未休止。有不少冒死上奏者。其中雲南道御史史學遷言:“故輔朱賡臨死一疏,惓惓以楚事妖書為辯,蓋一生病痛全在於此,身家禍根亦全在此,故諸臣千參萬彈,俱不關念,獨於此一事為諄諄也。楚事方興,萬萬金錢遂入都中,沈一貫、朱賡司禮監田義東廠陳矩通政司沈子木、科臣錢夢臯,當日饋遺之單目可證,過送之姓名可問。此等奸貪隱情皇上知之否乎?重賄既入,若張似蕖、若姚文蔚、若司巡、若司捕;或運籌幕中、或張羅通衢。既逐發覺贓私之郭正域,又波及同心同德之沈鯉,中外搖手閉目,如坐陷阱,此等機械隱情皇上知之否乎?毒心已逞,不殺不休,妖書之出,不先不後,密尾楊村之船,擒拏幾盡,兵邏次輔之宅,水泄不通。長班、醫生、仆隸奶口、書識各加研刑。(郭)正域、(沈)鯉危瀕旦夕,若非御史沈裕極力危言,當時不知作何景象,此等奸惡毒手皇上知之否乎?撫按趙可懷輩,始未嘗不具悉楚情,而後漸變更也。則一貫之授意已定,故諸宗之冤抑不伸。誣曰:‘劫貢’,手足扭鐐,號令通衢,標曰:‘逆賊’。常人不堪何況諸宗?撫臣因是殞命。此等奸惡隱情皇上知之否乎?坐以反叛,諸宗束手待縛。畢竟殺死一家四命者,為誰張掛榜文者?為誰搶奪人財劫倉庫污婦女者?為誰粧成異變調動三省兵馬?當時一布政薛三才,不然其事,終於告病,一推官胡嘉棟,不平其獄,麾之他出。此等冤枉隱情皇上知之否乎?殺死撫臣自有應得之罪,應抵之人而濫列三等、二等嫌輕,拔之前列,身首異處,從來未有之刑。梁雲龍吳楷胡心得、陳鳴華輩,惟閣臣之教是聽,行刑之時,承天地震數日,行人皆仆,此等冤情隱惡皇上知之否乎?今日中外飲恨無過此事,皇上親裁處斷,尚未盡悉其情,臣是以不能已於言也”。
楚宗之亂事件中的政治鬥爭,只不過是萬曆齷齪朝政中官員傾輒、黨爭激烈中的冰山一角。隨著閣臣沈一貫的引退,事論久而明,對是否屬“謀反”、是否需用兵、是否適宜重刑等都提出了質疑。
“國體藩規俱莫論,老臣塗血也堪憐!”這是當時著名文學家袁宏道對本案發出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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