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政

指參加政治活動。 李大釗 《戰後之婦人問題》:“婦人參政的運動,也是本著這種精神起的。” 丁玲 《母親》二:“他們也談書,做許多事,還要參政昵。”古代亦指官職名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參政
  • 釋義:指參加政治活動
  • 出處:李大釗 《戰後之婦人問題》
  • 拼音:cān zhènɡ
名詞釋義,官位名稱,

名詞釋義

【詞目】參政(參政)
【拼音】cān zhèng
【釋義】
  1. 官名。宋代參知政事的省稱,為宰相的副職。元於中書省、行中書省,皆置參政,為副貳之官。明於布政使下置左右參政。清初,各部也設參政,後改侍郎。袁世凱統治時期設參政院,所指派的成員亦稱參政。
  2. 指參加政治活動。 李大釗 《戰後之婦人問題》:“婦人參政的運動,也是本著這種精神起的。” 丁玲 《母親》二:“他們也談書,做許多事,還要參政昵。”

官位名稱

官名。 即參知政事,為宰相之副。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框密副使合稱“宰執”,地位高下不一。宋太祖乾德二年(公元964年),趙普獨擅宰相之權,宋太祖要給趙普設定一個副職,但想不出合適的名稱,便問翰林學士陶榖:相“下宰一等有何官?”陶榖回答說,唐代曾有參知機務、參知政事之稱。於是便以薛居正、呂餘慶為參知政事。當時設定的參知政事地位還很低,據《長編》卷5載:“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事,殿廷別設■(zhu1n,音磚)位於宰相後,敕尾署銜降宰相數字,月伴雜給皆半之。”政事堂是宰相議事辦公的地方,參知政事連宰相的辦公廳都不能進,可見沒有多大權力。後來,宋太祖看到趙普為政專斷,為了加強對宰相的牽制,便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和職權。
開寶六年(公元973年)詔薛居正、呂餘慶與趙普“更知印擁班奏事”,以分其權。到了太宗時,又進一步提高參知政事的地位。據《長編》卷37載:至道元年(公元995年)正月戊子,太宗詔曰:自今參知政事宜與宰相分日知印,押正衙班。其■位先異位,宜合而為一。遇宰相、使相、親王得議軍國大政,並得升都堂。
都堂就是政事堂。參知政事原來與宰相在地位和職權上的差別,至此完全消除。這就形成了對宰相的有力牽制。所以宋代常以“宰執”並稱。參知政事一名雖沿自唐代,而唐代的參知政事並非常制,凡以他官而居宰相職的,即稱為參知政事。也有稱為參預朝政,參議朝政。而宋代所設的參知政事,則成為宰相副職之定製。參知政事地位的提高,是宋代統治者削弱宰相之權,並使之與宰相互相牽制從而加強皇權的重要措施。
范仲淹歐陽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職。《訓儉示康》“參政魯公為諫官”,“魯公”指宋真宗時的魯宗道。《譚嗣同》“參預新政者,猶唐宋之參知政事,實宰相之職”。元中書省設參政,位於平章政事,左、右丞之下,為丞相的副貳。明在各省布政使下設左右參政,分守各道,並分管糧儲、屯田、軍務、驛傳、水利、撫名等事,為從三品官職。清入關前六部、理藩院有承政、參政。順治元年(1644)改為尚書、侍郎,參政地位似侍郎。清初各省布政使下酌置參政、參議,多由道員兼。乾隆十八年(1753)後不再置。民國初年,袁世凱設參政院,成員亦稱參政。參政院為立法機關,參政的性質與國民黨政府的立法委員相當。清 田蘭芳《雲南楚雄府通判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父樞以戶部正郎榷滸關,僉謂才可御亂,特授本省布政司參政,分守大梁道。”
時期
“參政”一詞從宋朝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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