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行政區劃

三國行政區劃

三國分為曹魏蜀漢孫吳,這三國大致繼承東漢的疆域及政區制度,為州、郡、縣三級制。州設刺史或州牧。郡設太守。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三國時代,由於戰爭的需要,地方官員往往兼領軍隊,指揮作戰,所以他們的權力較前代膨脹了很多。相對於地方官員的強勢,中央政府對地方的約束力並不總是可以保持,尤其是在三國邊境和反覆爭奪的地區。三國時代,曹魏、蜀漢、東吳均實行州、郡、縣三級制。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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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三國行政區劃,大體上保留了東漢末年形成的州、郡、縣三級行政區劃。三國行政區劃制度與東漢末年極為相似,唯各州刺史、州牧的權利進一步增大,三國機要人物諸如劉備曹操諸葛亮等都曾擔任州牧。
三國郡級區劃圖三國郡級區劃圖
州的劃分,以東漢十三州為基礎,但是又有少數拆分州郡的情況。194年,東漢將涼州東部與司隸西部合成雍州,213年,涼州被併入雍州,但到220年曹魏又恢復涼州。荊州、揚州長期被曹魏與東吳分占,而且由於其本來面積廣大,所以增設了大量郡置。226年,東吳從交州中分出廣州,後取消,後又復設,總計三國共有十五州。
蜀漢滅亡後,晉在269年左右從益州中分出梁州,之後又在南中設立寧州,從雍、涼、梁中又分出秦州,從幽州中分出平州,最後加上東吳的交州、廣州,形成統一初年的十九州格局。

沿革

三國分為曹魏、蜀漢及孫吳三國。這三國大致繼承東漢的疆域及政區制度,為州、郡、縣三級制。州設刺史或州牧。郡設太守。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三國又根據自己的情況各自劃分了一些地區。
三國也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出現三個國家都號稱是正統,且名義上的目標都是統一天下。其中蜀漢雖然偏居中國的西南部,但是其勢力的很多重要人物的祖籍或故鄉都在中國北方。於是他們被封侯時,其封地很多是其籍貫所在地,實際根本不可能獲得曹魏境內的封邑的收入,形成了中國歷史上第一批“虛封”、“遙領”的列侯。最著名的如丞相諸葛亮被封“武鄉侯”,武鄉是其故鄉徐州琅邪郡的侯國。此外,蜀漢還有為侯設縣的情況,如關羽曾被東漢封為“漢壽亭侯”,劉備入蜀後改葭萌縣為漢壽縣。張飛的“西鄉侯”封邑漢中郡西鄉縣,也是因侯而名。

州牧

劃分

魏有司、豫、兗、青、徐、涼、雍、冀、幽、並十州全境以及荊州的南陽、南鄉、江夏、襄陽、等四郡65縣。揚州的九江、廬江等二郡十四縣。
東吳有荊州的南郡、武陵、長沙、零陵、桂陽等五郡102縣。揚州的丹陽、會稽、建安、吳郡、豫章、廬陵、廬陵南部等七郡146縣。交州的全境。
蜀只有益州
司州(司隸校尉部):分置河東、平陽、河內、弘農、河南尹等四郡一尹,下轄55縣,屬魏地。約於今陝西省、山西、河南省部分之地。
幽州:分置涿郡、代、漁陽、上谷、遼西、玄菟、樂浪、右北平、燕國、遼東等十郡一國,下轄69縣,屬魏地。約於今河北、遼寧與北韓。
冀州:分置魏郡、廣平、鉅鹿、常山、博陵、渤海、河間、清河、趙國、中山國等九郡二國,下轄123縣,屬魏地。約於今河北、山西東部、河南省黃河以北,遼寧省遼河以西之地。
并州:分置太原、上黨、樂平、西河、雁門、新興等六郡,下轄44縣,屬魏地。約於今山西省與陝西省部分。
青州:分置齊郡、濟南、樂安、北海、城陽、東萊、平原等七郡,下轄62縣,屬魏地。約於今山東省與遼寧省遼河以東之境。
兗州:分置東郡、濟陰、山陽、泰山、濟北國、陳留國、任城國、東平國等四郡四國,下轄71縣,屬魏地。約於今山東省西界與河南省東北。
豫州:分置潁川、汝南、弋陽、陳郡、譙郡、魯郡、梁國、沛國等六郡二國,下轄94縣,屬魏地。約於今河南省。
徐州:分置彭城、下邳、東海、琅琊、東莞、廣陵等六郡,下轄50縣,屬魏地。約於今江蘇省、山東省南境、安徽之宿、泗二縣之地。
雍州:分置京兆、馮翊、扶風、北地、新平、隴西、天水、南安、廣魏、安定、武都、陰平等十二郡,下轄70縣,屬魏地。約於今陝西省、甘肅省東部。
涼州:分置金城、西平、武威、張掖、酒泉、敦煌、西海等七郡,下轄44縣,屬魏地。約於今甘肅省。
荊州:南陽、南鄉、江夏、襄陽、等四郡65縣屬魏地;南郡、武陵、長沙、零陵、桂陽等五郡102縣屬吳地。約於今湖南、湖北、廣西北境、貴州東北部、四川東部以及廣東連縣等地,腹地頗大。
益州:分置蜀郡、犍為、朱提、越雋、牂柯、建寧、永昌、漢中、廣漢、梓潼、巴郡、巴西、巴東等十三郡,下轄146縣,屬蜀地。約於今四川、貴州、雲南及陝西漢中盆地。
揚州:九江、廬江等二郡十四縣屬魏地;丹陽、會稽、建安、吳郡、豫章、廬陵、廬陵南部等七郡146縣屬吳地。約於今江蘇省南、安徽、江西、浙江、福建數省之地。
交州:分置交趾、九真、曰南、南海、蒼梧、合蒲、珠崖、鬱林、桂林、等九郡,下轄104縣,屬吳地。約於今廣西、廣東二省與越南國。

制度

魏、蜀、吳三國地方行政區劃實行州、郡、縣三級制。州設刺史或州牧。魏文帝曹丕即位後,分境內為十二州:司隸、豫、冀、兗、徐、青、荊、揚、雍、涼、並、幽。221年(黃初二年),孫權遣使稱藩,魏封以吳王。次年,魏以荊、揚江南八郡為荊州,孫權領荊州牧,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當年孫權叛魏,魏復改郢州為荊州。220~226年(黃初)中,分隴右置秦州,不久省入雍州。於西域設四域長史府,治海頭(今新疆羅布泊西)和戊己校尉,治高昌。蜀於境內僅設益州,又於益州南部設■降都督,治味縣(今雲南曲靖),統轄南中建寧、朱提、越嶲、牂柯、永昌、興古、雲南七郡,但仍隸屬於益州。吳初於境內設揚、荊、交三州,226年(吳黃武五年)分交州南海、蒼梧、鬱林、高梁四郡置廣州,不久省入交州。264年(吳永安七年),復置廣州,治番禺(今廣東廣州),統轄南海、蒼梧、鬱林、桂林、高涼、高興諸郡。
郡設太守。魏制,河南郡治洛陽,為京師所在,則稱河南尹;又設王國,置相,與郡同等。蜀漢蜀郡治成都,為國都所在;東吳丹陽郡治建業(見建康),為國都所在,仍稱為郡。蜀、吳兩國州統郡,惟吳設毗陵典農校尉,治毗陵(今江蘇常州),領三縣,比郡。吳在一些轄境遼闊的郡,分設都尉,冠以東、西、南、北部之名,並有駐所和領縣,而仍隸屬於郡,如:會稽郡東部都尉治章安(今浙江臨海東南章安),領六縣,西部都尉治長山(今浙江金華),領八縣;零陵郡南部都尉治始安(今廣西桂林),領七縣,北部都尉治昭陵(今湖南邵陽),領六縣,等。
縣大者置令,小者置長。魏末,又有公國、侯國、伯國、子國、男國之封,相當於縣。蜀、吳兩國郡所轄為縣和侯國,吳又在丹陽郡設溧陽屯田都尉(今江蘇高淳東固城)、湖熟典農都尉(今江蘇江寧東南湖熟)、江乘典農都尉(今江蘇句容西北),於湖督農校尉(今當塗),相當於縣。

郡縣

郡制方面

曹魏河南郡治洛陽,為京師所在,稱河南尹。蜀漢蜀郡治成都,為國都所在。曹魏又設王國,置相,與郡同等;孫吳丹陽郡治建業,為國都所在。另外孫吳於毗陵(今常州)設有典農校尉,管轄三縣,等同郡。孫吳在一些轄區遼闊的郡下設都尉,冠以東、西、南、北部之名,並有駐所和領縣,其中有不少在後期正式成為郡。

縣制方面

曹魏有公國、侯國、伯國、子國、男國之封,蜀漢和孫吳則為侯國,這些皆相當於縣。孫吳又在丹陽郡設有一些都尉,皆相當於縣。

疆域

三國時期行政區劃變遷雖然不大,但是由於唯一的正史《三國志》並沒有地理志書,以致長期以來留下了很多疑難問題。而《晉書》的成書又遠在近四百年後,其中很多行政區劃的內容出現過不少與《三國志》矛盾的情況而成為後世歷史學家爭論的問題。

曹魏

曹魏的疆域主要在曹操時即大幅發展,至曹丕稱帝建國後定型,約占有整個華北地區。大致上北至山西、河北及遼東,與南匈奴、鮮卑及高句麗相鄰;東至黃海。東南與孫吳對峙於長江淮河一帶及漢江長江一帶,以壽春、襄陽為重鎮;西至甘肅,與河西鮮卑、羌及氐相鄰。西南與蜀漢對峙於秦嶺、河西一帶,以長安為重鎮。在立國後原有87郡及十二州,有:司隸、徐州、青州、豫州、冀州、并州、幽州、兗州、涼州、雍州、荊州(占東漢荊州北部)、揚州(占東漢揚州北部)。於西域設定管轄海頭(今新疆羅布泊西)的西域長史和管轄高昌的戊己校尉。221年孫權稱藩後,曹魏讓孫權領有荊州牧,將荊揚等孫權勢力則定為荊州,曹魏原直轄的荊州北部改稱為郢州。雙方決裂後曹魏復改郢州為荊州。220年至226年,分隴右置秦州,最後併入雍州。滅蜀漢後分益州置梁州,共增加兩州。

蜀漢

蜀漢為劉備所建,他直到赤壁之戰後才在諸葛亮協助下,由荊州南部開始發展。其勢力一度涵蓋荊州(占東漢荊州西部)、益州及漢中。立國前後與孫吳發生多次戰爭並損失荊州,於諸葛亮南定南中後獲得雲南一帶疆域,至此漸漸穩定。疆域範圍:北方與曹魏對峙於秦嶺,漢中為重鎮;東與孫吳相鄰於三峽,巴西為重鎮;西南至岷江、南中,與羌、氐及南蠻相鄰。蜀漢共有22郡、僅益州一州。於益州下設庲降都督,治味縣(今雲南曲靖),專轄益州南部。

孫吳

孫吳的疆域在孫策時即擁有大部分的揚州。孫權在赤壁之戰後陸續獲得荊州西部、交州,並在擊敗關羽後獲得整個荊州南部。至孫權稱帝後疆域方穩定下來。孫吳北與曹魏對峙在長江淮河一帶及漢江長江一帶,以建業、江陵為重鎮;西與蜀漢相鄰於三峽,西陵為重鎮;東及南至東海南海,其中最南達現在越南的中部。孫吳原有32郡及三州:荊州、揚州、交州。於226年設定廣州,後併入交州。至264年復設,共增加一州。

曹魏

州制度

曹操司隸校尉所轄地區置司州,這是十三州中最後正式命名的州。司州轄三輔三河、以及弘農等七郡。司隸校尉的屬官有參軍、都官從事功曹從事、諸曹從事、部郡從事、武猛從事、督軍從事、主簿錄事門下書佐、省事、記室書佐、諸曹書佐等。司州的設定在曹丕稱帝之後延續了下來。
司州之外,沿漢制將所控制的幽涼兗冀並徐青豫雍九州,再加上只占據部分郡縣的荊、揚二州,合司州為十二州。設刺史(間改州牧),作為州的最高行政長官。內地諸州刺史不加將軍號、無節,第三品,俗稱腳踏車刺史(帶假節持節使持節銜的刺史出巡另備一車以載皇帝賜予的節)。邊地諸州刺史根據本地區軍事重要性和刺史本人的身份,分別授予假節、持節、使持節、督某州諸軍事、都督某州諸軍事的頭銜,節與督、都督可以分別組合。節銜的不同表示權力的輕重、督、都督的不同表示官階的高下。假節者,戰時可以不經上請直接處人死刑;持節者,不論戰時平時都可以不經上請直接將沒有官位的人處死;使持節者,不論戰時平時都可以不經上請直接將二千石以下官民處死。加督者,官位進一品;加都督者,進二品。至於加將軍號者,權勢尤重,往往為方面統帥,統領邊地諸州。例如司馬懿出御東吳時,以驃騎將軍領荊州刺史、督荊、豫二州諸軍事,擊敗孫權進攻後,轉鎮長安,備御諸葛亮,此時的官階為驃騎將軍領雍州刺史、都督、涼二州諸軍事,說明因功升遷了一級。至於239年(景初三年),受魏明帝遺詔輔政,加侍中、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這裡的都督中外諸軍事就是統領全國軍隊的總司令了。
曹魏對於蜀漢控制的益州梁州(自益州析置)與東吳控制的揚州、荊州、交州也分別任命刺史,史稱遙領。遙領的制度蜀漢、東吳也存在。
刺史的屬官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簿曹從事、兵曹從事、郡國從事、文學從事、武猛從事、督郵、主簿帳下督、門亭長、書佐計吏等。另置大中正一人,掌品評人物,以定其高下。

郡制度

曹魏定都洛陽,特置河南尹,第三品,具體職掌與太守同。
州以下為郡。郡置太守一人為行政長官,第五品。邊郡太守往往加將軍號以領軍。郡以郡丞為副長官(邊郡稱長史),第八品,兼本郡中正。郡都尉為本郡軍事主官,第五品,內郡置一人,邊郡、大郡置二人並增置司馬一人第八品。
太守屬官有功曹,五官掾、上計掾、門下掾、文學掾、文學祭酒、督郵、主簿主記、門下書佐、綱紀循行等。都尉屬官與太守同。

縣、鄉制度

郡以下為縣。縣按所轄人口多寡分三等。高者置縣令一人,第六品,丞一人,第八品,尉二人,第九品;次者置縣令一人,第七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低者置縣長一人,第八品,丞、尉各一人,第九品。縣的屬吏有各類祭酒
縣之下置鄉,鄉置有秩三老各一人,第八品。較小的鄉置嗇夫一人,第九品。

蜀漢

蜀漢置司隸校尉,但僅為加官虛銜,遙領司州,無具體職責,張飛本兼此職,後由諸葛亮繼任。益州初置牧,管轄益州範圍內軍民政務以及下屬各郡縣,由諸葛亮兼任。諸葛亮死後,廢牧置刺史後主建興七年(229年),東吳蜀漢相約預分天下,曹魏之兗、冀、並、涼四州分屬於蜀漢,也置刺史遙領。荊州、雍州刺史時置時廢。主要的地方官也就是益州刺史,其屬官最多,有治中從事、別駕從事、功曹從事、議曹從事、勸學從事、典學從事、部郡從事、督軍從事,前、後、左、右部司馬、主簿書佐等。
州以下置郡、郡置太守都尉犍為郡屬國都尉牂柯郡置五部都尉,陰平郡關都尉巴東郡置江關都尉。郡吏可考者有功曹掾、史、五官掾師友祭酒督軍從事門下書佐、主簿等。縣鄉建制等與東漢無異。

孫吳

州屬官見於文獻記載的,僅有部郡從事、師友從事大中正
郡設太守都尉,所屬有功曹掾、門下書佐門下循行等。縣以下制度略如東漢。東吳爵祿制度也不發達,唯置王、侯二等爵,無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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