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軍(中國古時地方軍政長官)

督軍(中國古時地方軍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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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軍指中國古時地方軍政長官。民國初省的最高軍事長官。語出《資治通鑑·晉武帝泰始二年》:“罷 山陽國 督軍,除其禁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督軍
  • 拼音:dū jūn
  • 注音:ㄉㄨ ㄐㄩㄣ
  • 釋義:中國古時地方軍政長官
基本解釋,引證解釋,

基本解釋

[Tuchun;military governor of a province] 中國古時地方軍政長官。漢代曾設督軍御史,三國時尚有,為監軍之官。北洋軍閥時期將地方的軍政長官都督改稱督軍(如省督軍)。
一、東漢光武帝用時置督軍御史,職似監軍
見《晉書·職官志》。漢末與魏在郡國置督軍,系地方領兵官。魏文帝代漢,封獻帝山陽公,置山陽國督軍以防之。此系臨時特置。漢末至晉另有“督諸軍”。《宋書·百官志》謂漢末建安中曹操為相,“始遣大將軍督軍”(《晉書·職官志》作“督之”)。夏侯惇督二十六軍,即其例。晉、宋二志均謂,晉時“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次之,督諸軍為下。”
二、民國時期
北洋政府時期省下的軍事長官。辛亥革命時,各省行政軍事長官多稱都督。不久,另設民政長,都督專管軍事。二次革命後,袁世凱都督為某將軍督理某省軍務。民國五年(1916)袁世凱死後,改稱督軍。十一年(1922),黎元洪倡“廢督裁兵”未成,遂改督軍為督理某省軍務善後事宜,簡稱督理。各省又有改稱督辦軍務善後事宜者,簡稱督辦。十三年(1924)第二次直奉戰爭後,段祺瑞任用各省軍事長官,均用督辦軍務善後事宜之名,一般稱為軍務督辦或督辦。後直系吳佩孚再起,發表任命均用督理之名,北京用督辦名,各行其是,直至北洋軍閥失敗。

引證解釋

1、漢 代監督軍隊的官員。後為統領軍隊的大將。《三國志·蜀志·孟光傳》“處光之右,蓋以此也” 裴松之注引晉代·傅暢 《裴氏家記》:“裴儁﹞子越 ,字令緒 ,為蜀督軍。”《資治通鑑·晉武帝泰始二年》:“罷 山陽國 督軍,除其禁制。”
2、統率指揮軍隊。《舊唐書·張仁願傳》:“春,還朝,秋,復督軍備邊。”
3、北洋軍閥統治在各省所設定的軍事首腦的稱號。實際上總攬全省軍事政治大權。 毛澤東 《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十四件大事》:“農民對政府如總統、督軍、縣長等還比較不留心,這班鄉里王才真正是他們的‘長上’。” 巴金 《家》二:“據說校長跟督軍有點關係,所以拿錢要方便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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