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丞

郡丞

1.職官名。秦以後所置,專司輔佐郡守,邊遠的郡則設定長史,掌兵馬之權。

2.舊時府同知的別稱。

漢朝制度,郡守下設丞及長史。都丞為太守的佐官,秩六百石(太守秩二千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郡丞
  • 外文名:Deputy to the chief of a prefecture
  • 屬於:輔官
  • 含義:郡守的佐官
  • 時代:秦以後置
  • 權力:輔佐郡守,邊遠地區掌兵馬之權
  • 俸祿:六百石
都尉下亦設丞,歷代設定。東晉成帝鹹康七年(341),省諸郡丞,惟京畿的丹陽丞不省。南朝宋文帝元嘉四年(427)復置。北朝各郡也都設丞。隋文廢郡級行政區劃,郡丞隨之而廢。煬帝改州為郡,置贊治,實即郡丞,後又復原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郡守為“州大史”,下設“別駕”、“長史”等官,不設“丞”。宋亦不設丞,明清相沿。清代僅在順天府尹之下設“丞”1人,為正四品,掌管學校政令,鄉試時充提調官。清代文人往往以“丞”為“同知”的代稱(即比附漢代郡丞的官名)。
輔佐地方官員,為郡守的佐官,是太守的下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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