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樂器(民族器樂)

中國民族樂器

民族器樂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民族樂器,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僅從己出土的文物可證實:遠在先秦時期,就有了多種多樣的樂器。如新石器時代文化遺址浙江河姆渡出土的骨哨,河南舞陽縣的賈湖骨笛(最早的笛子距今8000年左右),仰韶文化遺址西安半坡村出土的塤,河南安陽殷墟中出土的石磬、木腔蟒皮鼓;湖北隨縣曾侯乙墓(公元前433年入葬)出土的編鐘、編磬、懸鼓、建鼓、枹鼓、排簫、笙、箎、瑟等等。這些古樂器向人們展示了中華民族的智慧和創造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民族樂器
  • 最早的笛子:距今8000年左右
  • 包含各類:編鐘、編磬、懸鼓、建鼓、枹鼓等
  • 意義:藉以表達、交流思想感情
  • 材料分類:金、石、土、革、絲、木、匏、竹
  • 樂組分類:吹管、彈撥、拉弦、打擊
  • 樂組數:4
簡介,發展,名詞解釋,樂器種類,樂器表,樂器的分類,八音,吹奏樂器,彈撥樂器,打擊樂器,拉弦樂器,樂種分類,傳統樂種,民族管弦樂合奏,音樂特徵,類型,標題,曲式結構,單曲牌體,變奏體,循環體,聯曲體,綜合體,

簡介

能夠發出樂音,並能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人類通過演奏樂器,藉以表達、交流思想感情。對樂器的界定,音樂界和樂器學界有不同看法。音樂界認為,用於音樂的發聲器具才是樂器;樂器學界則通常將許多非音樂領域中的發聲器,如古代戰爭中的鳴金擊鼓、宗教中的祈禱誦經、婚喪中的禮儀信號、商販招攬的信號器等,也視為樂器,甚至將一些生產勞動用具和日常生活器皿,如:弓、鋸、杵、缶、杯、碟、盅、碗等等,在進行演奏時,都冠以樂字,稱其為樂弓、樂鋸、樂杯、樂杵等。樂器生產業的主要產品則基本上是音樂界所涉及的樂器,即可以進行音樂藝術再創造的器具,另外還生產少數的馬鈴、駝鈴、油牌子和車船喇叭。樂器的生產不同於一般工業產品的生產。它不僅要求產品有合理的精美外觀造型,還必須有良好的聲學品質,其中包括音色、音樂和規定的音準高度。因而在材質的選擇上非常嚴格。

發展

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城鎮化進程的加速,國家對文體產業的發展予以重視,出台各項政策措施支持文體產業的發展,中國樂器製造行業作為文體產業中較重要的朝陽產業之一,也取得了良好的發展機遇。
中國樂器製造行業已經基本形成了較為完整的工業生產體系,基本可以加工世界上所有大類樂器,門類齊全、品種眾多,大約有鋼琴、提琴、西管樂器等不同類別1200多個型號,規格3萬多個,鋼琴等大類樂器產品已經形成專業化生產格局,鋼琴鐵板、音板、擊弦機、外殼等主要鋼琴部件專業加工廠開始形成規模。
截至2010年12月,中國樂器行業規模以上企業319家,總資產152.30億元,工業銷售產值達到193.31億元,實現利潤10.11億元,從業人數69385人。其中,廣東省是中國樂器行業第一大省,“十一五”末樂器工業銷售產值達到52.31億元,與“十五”末期相比將近翻了一番。
與此同時,中國樂器在世界樂器市場的影響力和競爭力初步顯現,中國樂器的價格優勢、資源優勢和不斷提高的產品質量贏得了大多數國際樂器製造商、經銷商和消費者的青睞。截至2010年12月底,中國樂器出口183個國家和地區,出口額達14.67億元,比“十五”末期增長58.94%,年增長率超過規劃的8%-10%。2008年,中國已經從世界第三大樂器出口國躍升到世界第一大樂器出口國,且已連續三年保持不變。在樂器進口方面,“十一五”末期,中國樂器進口額預計達到2.29億美元,比“十五”末期增長80.31%,平均年增長率高於出口增速超過3個百分點。國內樂器製造行業已經形成了廣州珠江鋼琴集團公司、北京星海鋼琴集團公司、寧波海倫鋼琴有限公司等一批現代樂器企業,這些企業在企業規模、經濟效益、生產技術等方面都令世界矚目。此外,企業品牌產品大幅增加,規模化經營和品牌化戰略日趨完善,科研水平逐步提升,產品創新成績顯著,產品品質日益加強,職業培訓和人才隊伍進一步加強。隨著中國樂器品牌戰略的進一步實施,今後將有更多的品牌打入國際,從而提升行業的競爭力。

名詞解釋

人類製造的任何發聲物都可稱為樂器,所有樂器都有“特定音色,或發出一種聲音,或某一確定音高的若干聲音,或至少是提供材料在一定時間內連續發出噪聲”(舍夫納, A.Schaeffner, 1946)。這一定義列出了音色、音高和節奏參數,表明可研究所有“日常的音樂工具”(從敲擊的竹子到西方的古鋼琴),無論結構簡單或複雜、使用方法有何不同,歷史、地理、文化起源多么不同。樂器的功能和概念在各種民族文化中,各個時期中都不相同,如各種工具、武器、容器以及其他器皿在節日儀式中皆可用作節奏樂器。這就是“廣義樂器”,也稱非藝術領域的響器,由學術界所界定,在中國的廣義樂器如:塔上的懸鈴、鐸,商販叫賣時搖的撥浪鼓,打更報時用的柝,狩獵用的牛角號,軍陣中用的銅角等,常被稱為信號樂器。此外,玩具、餐具、器皿等,如抖空竹、響陀螺、鴿哨、缶、甌、碟、盆等;“狹義樂器”則通常指用於音樂表演藝術的樂器。

樂器種類

中國境內的竹材種類很多,不完全統計大約有一百多種。但是用來製作葫蘆絲、巴烏的竹材就很少了,特別是用來製作好音質的葫蘆絲、巴烏的竹材那就更少了。要進行葫蘆絲、巴烏的選材,首先要了解竹材的種類和分布,在中國境內生長的竹材中,我們用來製作葫蘆絲、巴烏的竹材主要有,紫竹、苦竹、鳳尾竹等等。這些竹材大部分生長在中國的,安徽、福建、江西、雲南這些省份稍多一些,在我們製作的過程和實 踐中認識到,這些竹材生長的地質比較複雜,多為春天多霧、夏天雨水沖沛、秋天氣候較為乾燥、冬天比較寒冷,在這種氣候多變的錘鍊中,便使得這些地方的竹材質地堅硬、密度好、適應氣候變化的能力相 當強。還有這些竹子生長的地形,大多在背陰的山坡上、地形排水條件較好、土壤肥沃,有了這些條件,因此生長出來的竹材體質較為健壯。選擇竹材:一是要注意砍伐竹材的時期、二是在製作不同調式的需要進行選擇、三是再在需要製作 優質的葫蘆絲、巴烏時再進行選材。經過這樣重複的挑選,所以在市場上才有了要挑一支音色較好的葫蘆絲、巴烏,首先要看材料的好壞之說。竹材的砍伐期一般選擇在每年農曆的臘月為最佳砍伐時期,因為這個時候竹子含水量較少,不容易被蟲蛀,同時在砍伐竹材的當中,還要注意一些其它方面的問題,如:要會識別竹齡、一般以三到四年這樣的竹材為佳,另外還要看竹子的外形是否圓整,整棵竹子的粗細要均勻,看上去竹青老而又光滑、竹黃堅硬,這樣的竹質才較為理想,在製作樂器時,每一棵竹子的部位製作時也有選擇,以竹質的堅硬,竹子兩頭的內徑尺寸要統一、管壁的厚薄均勻為佳,就拿紫竹這種竹材來說,一般從竹根部向竹尖方向數的第四到六節比較好,因為這個部位它除了竹青老而又光滑、堅硬外,它是整棵竹子中纖維組織經常活動的地方,所以是製作葫蘆絲、巴烏音色最好的選擇段。剛砍伐來的竹材不宜馬上用來製作葫蘆絲、巴烏,先要存放在一個雨淋不著、太陽曬不到、存放的地方不能潮濕、通風條件較好的地方,等竹材幹了以後才可以進行製作。存放的時間起碼要半年以上,這樣的話比較好,當然時間越長越長好,存放期間最好相隔三到四個月需翻動一次,以防竹子存放的時間過長發霉、被蟲蛀。 古樂器一般都具有雙重功能——表現性和實用性。即是說這些樂器既是表現音樂的工具,又是勞動生產的工具,或是生活用具。如在《呂氏春秋·古樂篇》中記載有:“帝堯立,乃命質為樂。質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作歌,乃以麋革置缶而鼓之,乃拊石擊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獸。”文中所說用生活器皿——缶,蒙上麋鹿之皮而成鼓。而“拊石擊石”則是先民們將狩獵的石器,敲擊成聲,以伴奏化裝成百獸的原始舞蹈。又在《漢書·楊惲傳》:“酒後耳熱,仰天拊缶,而呼烏烏。”這一記載,描述了人們酒後興趣大發,一面敲擊盛酒用的器皿缶,一面仰天歌唱。古時的石磬可能導源於某種片狀石制工具。可以這樣構想,先氏們在長期勞動過程中,逐漸發現某種石製片狀工具能夠發聲,可以作為樂器,於是發明了磬。
樂器的實用性不僅表現在某些樂器原來是生產工具或生活用器,並且人們用它們來傳遞一些特定的生活信息。如擊鼓出征、鳴金收陣、晨鐘暮鼓、打更報時、鳴鑼開道、擊鼓升堂等。在中國有些少數民族至今仍保留著以吹奏口弦傳遞愛情的信息,口弦成了表達愛情的工具和信物。樂器的發展與社會生產力的發達和提高有著密切的關係。由石磬演變成金屬的磬和出現金屬的鐘,在石器時代是絕無可能,只有當人類掌握了較高的冶煉技術才成。也只有當養蠶業和繅絲業的發明和發展,才可能產生“絲附木上”的琴、瑟、箏。
葫蘆絲葫蘆絲
先秦時期的樂器,見於文獻記載的有近70種。僅在《詩經》一書中提及的即有29種,打擊樂器有鼓、鐘、鉦、磬、缶、鈴等21種,吹奏樂器有簫、管、塤、笙等6種,彈弦樂器有琴、瑟等2種。由於樂器品種的大大增加,於是在周代時產生了根據製作樂器的不同材料而分為:金、石、土、革、絲、木、匏、竹八類,稱作“八音”分類法。
在湖北隨縣曾侯乙大墓的地下音樂殿堂中,保存了124件古樂器。無論是重達五千多斤的樂器巨人——64件編鐘,或是在造型、製作和彩繪都很精緻的鼓、排簫、笙、瑟等,都向我們揭示了春秋戰國時中國音樂文化高度發展的狀況,它是中國古代樂器光輝創造的見證。
秦漢以來,又不斷湧現出新樂器。如秦時出現了一種新型的彈弦樂器——“百姓弦鞀而鼓之”。弦鞀是一種圓形音箱、直柄的琵琶,後至漢代發展成四弦十二柱的“漢琵琶”,又稱“阮鹹”。
中華民族是一個善於吸收的民族,自漢以來,廣泛吸收了大量的外來樂器。如漢武帝(公元前140—前87年)時張騫通西域時傳入的橫吹(亦稱橫笛);漢靈帝時傳入豎箜篌(曾稱胡箜篌;約在公元350年前後的東晉時,從新疆、甘肅一帶傳入了“曲項琵琶”,明代傳入了揚琴和嗩吶等。這些外來樂器,經過不斷地改進,使它們逐漸成為中國民族樂器大家族中的重要成員。
在中國樂器發展史中,值得注意的是拉弦樂器的出現大大晚於打擊樂器、吹管樂器和彈弦樂器。據文獻記載,唐代(公元618—907年)才出現以竹片軋之的“軋箏”和“奚琴”(在宋時作“嵇琴”)。宋時的嵇琴用馬尾弓拉奏,並出現了“胡琴”的名稱。如宋沈括在他的《夢溪筆談》中云:“馬尾胡琴隨漢車,曲聲猶如怨單于。”自元代之後,在奚琴、胡琴的基礎上發展成各種類型的拉弦樂器。
中國的“吹、打、彈、拉”四大類樂器,經歷了漫長的歷史階段。新中國成立後,對傳承樂器的音質不純、音律不統一、音量不平衡、轉調不方便、固定音高樂器之間的音高標準不統一、在綜合樂隊中缺少中低音樂器等不足方面,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績,並湧現了許多成果。

樂器表

樂器類別
樂器名稱
木葉| 紙片| 竹膜管(侗族) | 田螺笛(壯族) | 招軍(漢族) | 吐良(景頗族) | 斯布斯額(哈薩克族) | 口笛(漢族) | 樹皮拉管(苗族) | 竹號(怒族) | (漢族) | 尺八| 鼻簫(高山族) | (漢族) | 排笛(漢族) | 侗笛(侗族) | 竹筒哨(漢族) | 排簫(漢族) | 多(克木人) | 篪(漢族) | (漢族) | 貝(藏族) | 展尖(苗族) | 姊妹簫(苗族) | 冬冬奎(土家族) | 蓽達(黎族) | 口利咧(黎族) | 嗩吶(漢族) | 管(漢族) | 雙管(漢族) | 喉管(漢族) | 芒筒(苗族) | (漢族) | 蘆笙(苗| 瑤| 侗族) | 確索(哈尼族) | 巴烏(哈尼族) | 口哨(鄂倫春族)|號角(漢族)
金屬口弦(苗族、柯爾克孜族) | 竹製口弦(彝族) | 樂弓(高山族) | 琵琶(漢族) | 阮(漢族) | 月琴(漢族) | 秦琴(漢族) | 柳琴(漢族) | 三弦(漢族) | 熱瓦甫(維吾爾族) | 冬不拉(哈薩克族) | 扎木聶(藏族) | (漢族) | 古琴(漢族) | 伽耶琴(朝鮮族) | 豎箜篌| 雁柱箜篌
打擊樂器
梆子(漢族) | 杵(高山族) | 叮咚(黎族) | 梨花片(漢族) | 臘敢(傣族) | 編磬(漢族) | 木鼓(佤族) | 切克(基諾族) | (漢族) | 鑼(漢族) | 雲鑼(漢族) | 十面鑼(漢族) |星(漢族) | 碰鐘| 鐘(漢族) | 編鐘(漢族) | 連廂棍(漢族) | 喚頭(漢族) | 驚閨(漢族) | (漢族) | 木魚(漢族) | 吾攵(漢族) | 法鈴(藏族) | 腰鈴(滿族) | 花盆鼓(漢族) | 銅鼓(壯| 仡佬| 布依| 侗| 水| 苗| 瑤族) | 象腳鼓(傣族) | 納格拉鼓(維吾爾族) | 漁鼓(漢族) | 塞吐(基諾族) | 京堂鼓(漢族) | 腰鼓(漢族) | 長鼓(朝鮮族) |達卜(維吾爾族) | 太平鼓(滿族) | 額(藏族) | 撥浪鼓(漢族) | 揚琴(漢族) | 竹筒琴(瑤族) | 蹈到(克木人) | 薩巴依(維吾爾族)
拉奏樂器
樂鋸(俄羅斯族) | 拉線口弦(藏族) | 二胡(漢族) | 高胡(漢族) |京胡(漢族) | 三胡(漢族) | 四胡(漢族) | 板胡(漢族) | 墜琴(漢族) | 墜胡(漢族) | 奚琴(漢族) |椰胡(漢族) | 擂琴(漢族) | 二弦(漢族) | 大筒(漢族) | 馬頭琴(蒙古族) | 馬骨胡(壯族) | 艾捷克(維吾爾族) | 薩它爾(維吾爾族) | 牛腿琴(侗族) | 獨弦琴(佤族) | 雅箏(朝鮮族) | 軋箏(漢族)

樂器的分類

八音

周代,中國已有根據樂器的不同製作材料進行分類的方法,分成金、石、絲、竹、匏、土、革、木八類,叫做“八音”。在周末至清初的三千多年中,中國一直沿用“八音”分類法。
金類:主要是鐘,鐘盛行於青銅時代。鐘在古代不僅是樂器,還是地位和權力象徵的禮器。王公貴族在朝聘、祭祀等各種儀典、宴饗與日常燕樂中,廣泛使用著鐘樂。敲擊鐘的正鼓部和側鼓部可發兩個頻率音,這兩個音,一般為大小三度音程。另外還有磬、錞於、勾鑃,基本上都是鐘的變形。
石類:各種磬,質料主要是石灰石,其次是青石和玉石。均上作倨句形,下作微弧形。大小厚薄各異。磬架用銅鑄成,呈單面雙層結構,橫樑為圓管狀。立柱和底座作怪獸狀,龍頭、鶴頸、鳥身、鱉足。造型奇特,製作精美而牢固。磬分上下兩層懸掛,每層又分為兩組,一組為六件,以四、五度關係排列;一組為十件,相鄰兩磬為二、三、四度關係。它們是按不同的律(調)組合的。
嗩吶嗩吶
絲類:各種弦樂器,因為古時候的弦都是用絲作的。有琴、瑟、築、琵琶、胡琴、箜篌等。
竹類:竹製吹奏樂器,笛、簫、箎、排簫、管子等。
匏類:匏時葫蘆類的植物果實,用匏作的樂器主要是笙。
土類:就是陶製樂器,塤、陶笛、陶鼓等。
革類:主要是各種鼓,以懸鼓和建鼓為主。
木類:現在已經很少見了,有各種木鼓、敔、柷。敔是古代打擊樂器,形制呈伏虎狀,虎背上有鋸齒形薄木板,用一端劈成數根莖的竹筒,逆刮其鋸齒髮音,作樂曲的終結。用於歷代宮廷雅樂。柷是古代打擊樂器,形如方形木箱,上寬下窄,用椎(木棒)撞其內壁發聲,表示樂曲即將起始。用於歷代宮廷雅樂。

吹奏樂器

中國吹奏樂器的發音體大多為竹製或木製。根據其起振方法不同,可分為三類:第一類,以氣流吹入吹口激起管柱振動的有簫、笛(曲笛和梆笛)、口笛等。
第二類,氣流通過哨片吹入使管柱振動的有嗩吶、海笛、管子、雙管和喉管等。
第三類,氣流通過簧片引起管柱振動的有笙、抱笙、排笙、巴烏等。
由於發音原理不同,所以樂器的種類和音色極為豐富多彩,個性極強。並且由於各種樂器的演奏技巧不同以及地區、民族、時代和演奏者的不同,使民族器樂中的吹奏樂器在長期發展過程中形成極其豐富的演奏技巧,具有獨特的演奏風格與流派
典型樂器:笙、蘆笙、排笙、葫蘆絲、笛、管子、巴烏、塤、嗩吶、簫。
全部樂器:木葉、紙片、竹膜管(侗族) 、田螺笛(壯族) 、招軍(漢族) 、吐良(景頗族) 、斯布斯、額(哈薩克族)、口笛(漢族) 、樹皮拉管(苗族) 、竹號(怒族) 、簫(漢族) 、尺八 、鼻簫(高山族) 、笛(漢族) 、排笛(漢族)、侗笛(侗族) 、竹筒哨(漢族) 、排簫(漢族) 、多(克木人) 、篪(漢族) 、塤(漢族) 、貝(藏族) 、展尖(苗族)、姊妹簫(苗族) 、冬冬奎(土家族) 、蓽達(黎族) 、(口利)咧(黎族) 、嗩吶(漢族) 、管(漢族) 、雙管(漢族)、喉管(漢族) 、芒筒(苗族) 、笙(漢族) 、蘆笙(苗、瑤、侗族) 、確索(哈尼族) 、巴烏(哈尼族) 、口哨(鄂倫春族)。

彈撥樂器

中國的彈撥樂器分橫式與豎式兩類。橫式,如:箏(古箏和轉調箏)、古琴、揚琴和獨弦琴等;豎式,如:琵琶、阮、月琴、三弦、柳琴、冬不拉和扎木聶等。
彈奏樂器音色明亮、清脆。右手有戴假指甲與撥子兩種彈奏方法。右手技巧得到較充分發揮,如彈、挑、滾、輪、勾、抹、扣、劃、拂、分、摭、拍、提、摘等。右手技巧的豐富,又促進了左手的按、吟、擻、煞、絞、推、挽、伏、縱、起等技巧的發展。
彈奏樂器除獨弦琴外,大都節奏性強,但餘音短促,須以滾奏或輪奏長音。彈撥樂器一般力度變化不大。在樂隊中除古琴音量較弱,其它樂器聲音穿透力均較強。
彈撥樂器除獨弦琴外,多以碼(或稱柱)劃分音高,豎式用相、品劃分音高,分為無相、無品兩種。除按五聲音階排列的普通箏等外,一般都便於轉調。
各類彈奏樂器演奏泛音有很好的效果。除獨弦琴外,皆可演奏雙音、和弦、琵音和音程跳躍。
中國彈奏樂器的演奏流派風格繁多,演奏技巧的名稱和符號也不盡一致。
典型樂器:琵琶、箏、揚琴、七弦琴(古琴)、熱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弦、月琴、彈布爾。
全部樂器:金屬口弦(苗族)(柯爾克孜族) 、竹製口弦(彝族) 、樂弓(高山族) 、琵琶(漢族) 、阮(漢族) 、月琴(漢族) 、秦琴(漢族) 、柳琴(漢族) 、三弦(漢族) 、熱瓦甫(維吾爾族) 、冬不拉(哈薩克族) 、扎木聶(藏族) 、箏(漢族) 、古琴(漢族) 、伽耶琴(朝鮮族) 、豎箜篌、雁柱箜篌

打擊樂器

中國民族打擊樂器品種多,技巧豐富,具有鮮明的民族風格。
根據其發音不同可分為:1、響銅,如:大鑼、小鑼、雲鑼、大、小鈸,碰鈴等;2、響木,如:板、梆子、木魚等;3、皮革,如:大小鼓、板鼓、排鼓、象腳鼓等。
中國打擊樂器不僅是節奏性樂器,而且每組打擊樂群都能獨立演奏,對襯托音樂內容、戲劇情節和加重音樂的表現力具有重要的作用。民族打擊樂器在中國西洋管弦樂隊中也常使用。
民族打擊樂可分為有固定音高和無固定音高的兩種。無固定音高的如:大、小鼓,大、小鑼,大、小鈸,板、梆、鈴等有固定音高的如:定音缸鼓、排鼓、雲鑼等。
典型樂器:堂鼓(大鼓)、碰鈴、缸鼓、定音缸鼓、銅鼓、朝鮮族長鼓、大鑼小鑼、小鼓、排鼓、達卜(手鼓)、大鈸。
全部樂器:梆子(漢族) 、杵(高山族) 、叮咚(黎族) 、梨花片(漢族) 、臘敢(傣族) 、編磬(漢族) 、木鼓(佤族) 、切克(基諾族) 、鈸(漢族) 、鑼(漢族) 、雲鑼(漢族) 、十面鑼(漢族) 、星(漢族)——碰鐘 、鐘(漢族) 、編鐘(漢族) 、連廂棍(漢族) 、喚頭(漢族) 、驚閨(漢族) 、板(漢族) 、木魚(漢族) 、吾攵(漢族) 、法鈴(藏族) 、腰鈴(滿族) 、花盆鼓(漢族) 、銅鼓(壯、仡佬、布依、侗、水、苗、瑤族) 、象腳鼓(傣族) 、納格拉鼓(維吾爾族) 、漁鼓(漢族) 、塞吐(基諾族) 、京堂鼓(漢族) 、腰鼓(漢族) 、長鼓(朝鮮族) 、達卜(維吾爾族) 、太平鼓(滿族) 、額(藏族) 、撥浪鼓(漢族) 、揚琴(漢族) 、竹筒琴(瑤族) 、蹈到(克木人)、薩巴依(維吾爾族)。

拉弦樂器

拉弦樂器主要指胡琴類樂器。其歷史雖然比其它民族樂器較短,但由於發音優美,有極豐富的表現力,有很高的演奏技巧和藝術水平,拉弦樂器被廣泛使用於獨奏、重奏、合奏與伴奏。
拉弦樂器大多為兩弦少數用四弦如:四胡、革胡、艾捷克等。大多數琴筒蒙的蛇皮、蟒皮、羊皮等;少數用木板如:椰胡、板胡等。少數是扁形或扁圓形如:馬頭琴、墜胡、板胡等,其音色有的優雅、柔和有的清晰、明亮;有的剛勁、歡快、富於歌唱性。
典型樂器:二胡、板胡、革胡、馬頭琴、艾捷克、京胡、中胡、高胡。
全部樂器:樂鋸(俄羅斯族) 、拉線口弦(藏族) 、二胡(漢族) 、高胡(漢族) 、京胡(漢族) 、三胡(漢族)、四胡(漢族) 、板胡(漢族) 、墜琴(漢族) 、墜胡(漢族) 、奚琴(漢族) 、椰胡(漢族) 、擂琴(漢族) 、二弦(漢族) 、大筒(漢族) 、馬頭琴(蒙古族) 、馬骨胡(壯族) 、艾捷克(維吾爾族) 、薩它爾(維吾爾族) 、牛腿琴(侗族) 、獨弦琴(佤族) 、雅箏(朝鮮族) 、軋箏(漢族)。

樂種分類

傳統樂種

一、打擊樂合奏
:指純由打擊樂器組合的合奏音樂,在民間節日或風俗性活動中常見。打擊樂合奏充分發揮了中國打擊樂器的特色,以各種樂器的不同音色、音響的多樣化組合,豐富又複雜多變的節奏、節拍,以及力度的變化來表現各種氣氛和情緒。或熱烈紅火,或輕巧活潑,或莊嚴雄壯。
二、吹管樂合奏
:指由吹管樂為主兼有少量打擊樂器的合奏音樂,普遍流行於民間婚喪喜慶活動中。
三、絲弦樂合奏
:指由幾件拉弦樂器和彈撥樂器合奏的音樂,又稱弦索樂。絲弦樂合奏以優美、抒情、質樸、文雅見長,適於室內演奏,風格細膩。樂曲多數為短小的抒情樂曲,也有部分較長的套曲。
四、絲竹樂合奏
:指由弦樂器和竹管樂器合奏的音樂,主要盛行於南方。在絲竹樂中一般不用嗩吶和管,也不用大鑼、大鼓之類音響強烈的打擊樂,具有樂隊規模較小,音樂情趣輕快活潑,演奏風格精緻細膩,音樂性格優美、柔和、雅致的特點。主要樂種有江南絲竹、廣東音樂、福建南音、雲南麗江的白沙細樂等。
1、江南絲竹:流行於江蘇南部和浙江一帶。其樂隊編制一般為7-8人,少則2-5人,以笛(或簫)和二胡為主奏樂器,其他常用樂器有小三弦、琵琶、揚琴、笙、鼓板、木魚、碰鈴等。樂器組合靈活多變,演奏時每種樂器只有一件,演奏者可根據該樂器性能作即興發揮,在同一曲調基礎上奏出不同曲調。各樂器在配合中,常採取“你進我出,我進你出;你繁我簡,我繁你簡;你高我低,我高你低;你正我反,我正你反;你長我短,我長你短;你停我拖,我停你拖;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同中有異,異中有同”(花音八法)的方法。
2、廣東音樂:原意泛指廣東的民歌、說唱、戲曲和民間器樂等,後僅指流行在廣東的民間器樂合奏形式,也稱廣東小曲。廣東音樂的樂器組合隨時代變化而異,早期是“五架頭”:二弦、提琴(筒身竹製,前端嵌以薄木板,後端竹節鑿有金錢孔)、竹笛、三弦、月琴;後改為“三件頭”:高胡(粵胡)、揚琴、秦琴。之後在“三件頭”基礎上加其他絲竹樂器如琵琶、椰胡、笛、簫、嗩吶、木魚、碰鈴等。音色清脆明亮,旋律流暢,節奏活潑多變。句法上常用“回文句”和“排比句”,音樂風格熱烈明快。
五、絲竹鑼鼓樂合奏
:又稱吹打樂,是民間節日風俗性活動以及婚喪喜慶中常見的器樂形式。以吹管樂器和打擊樂器為主,絲弦樂器為輔;以結構中有獨立完整的鑼鼓段落為特徵。
1、蘇南吹打:盛行於江蘇南部蘇州、無錫一帶,歷史悠久。以笛和鼓為主奏樂器,吹管樂器可用簫、笙或小嗩吶等,絲弦樂器有二胡、板胡、琵琶、三弦等,打擊樂器有板、點鼓、板鼓、雲鑼等。實際演出中有多種不同的樂隊組合方式。
2、山西鼓樂:流行於山西省北部五台、定襄等縣,歷史悠久,傳統深厚,至少在清代中葉已在民間流傳;多用於婚喪喜慶、節日廟會等場合,也曾被五台山青廟宗教音樂所吸收,在禪門佛事中演奏。樂隊編制少則10人左右,多可達數十或上百人;以管子為主奏樂器,另有海笛、笛子、笙等吹管樂器;打擊樂器有板鼓、大鈸、大鑼、小鑼、雲鑼、梆子等。請欣賞吹打樂《慶豐收》

民族管弦樂合奏

中國傳統樂種中的民樂合奏,以小型多樣、地域性強、地方特色濃郁為特點。民族管弦樂隊吸取了傳統樂種中各類樂器組合的優點,根據民族樂器的性能、特點和音色等情況,並考慮到高、中、低聲部的配合與音量的均衡、音色的協調等因素,一般包括四個樂器組:吹管樂組、彈撥樂組、拉弦樂組、打擊樂組。由於樂隊的大小編制不同,選用的樂器的各類和數量也不同,常用樂器如下:
吹管樂組:笛、簫、笙、嗩吶、管等。
彈撥樂組:柳琴、琵琶、中阮、大阮、揚琴、箏、三弦等。
拉弦樂組:高胡、二胡、中胡、大胡、低胡等。
打擊樂組:定音鼓、鑼、鼓、鈸、碰鈴、木魚、雲鑼等。
民族管弦樂合奏曲《春江花月夜》
民族管弦樂合奏曲《春江花月夜》共分九段一尾聲,屬多段體結構,也是自由變奏體。在各段結尾用了統一的終止型樂句。各段小標題及表現內容是:
1、江樓鐘鼓:全曲的引子,琵琶奏出的由慢漸快、由弱漸強的音型,模仿黃昏江邊鐘樓鼓聲;接著出現簫歌聲(全曲主題的核心),緊接著又是一陣同音反覆的簫鼓聲。主題如歌的旋律,恬靜柔美;採用同音承遞,下行模進和材料展衍等手法發展而成。
2、月上東山:主題在上四度音區上的自由模進。
3、風回曲水:是前兩段的綜合,主題的陳述更為完善。
4、花影層疊:是上一段的變化,頭尾基本相同,中間以若干短句作同音承遞的下行模進。
5、水深雲際:運用主題的種子音調加以展開,頭尾基本同主題,中間是種子音調展開部分,顫音的運用有獨到的藝術效果。
6、漁歌唱晚:此段變奏時,在上五度調是發展了新的節奏音型,並以此為核心音調作連續下行模進,尾部主題變化出現。
7、洄瀾拍岸:第一句是上一段的壓縮,以均勻的節奏出現,然後主題以舒展的節奏構成一連串同音承遞的下行模進音調。
8、橈鳴遠瀨:前半部以具有動感的附點音符節奏型作模進,後半部是主題的壓縮。
9、欸乃歸舟:全曲的高潮。前半部主題音調配以較為固定的節奏型,音型向下模進,配合旋律作遞升與遞降的交替進行;漸快的速度、漸強的力度,造成橈聲、浪花聲、人聲交織一片的動態感,將音樂推向高潮。後半部與上一段的後部相同,回到優美如歌的主題。
10、尾聲:由主題的部分音調剪接組合成旋律,以舒展徐緩的節奏,輕柔地、漸漸地消失,一切歸於寧靜。請欣賞民族管弦樂合奏《春江花月夜》

音樂特徵

類型

按照中國傳統民族器樂曲的表現功能,可分為三類樂曲:
1、具有強烈實用性的樂曲。多數和民間的民俗活動相聯繫,如歡慶年節、婚喪喜慶、迎神廟會、宗教活動等;有的則來自戲曲場景或民間歌舞。這類樂曲往往以其單一而概括的情緒來烘托、渲染某種氣氛。如《中花六板》、《夜深沉》、《慶豐收》等。
2、以寫實為主的樂曲。通過描繪現實生活中的某些場景、事件來抒發人的感受。如《百鳥朝鳳》、《賽龍奪錦》、《流水》等。
3、以寫意、寫情為主的樂曲。有的直接抒發人物感情,如《二泉映月》、《江河水》等。有的借物言志、借景生情、寓情於景、情景交融,猶如中國古代的詩歌、繪畫一樣,講究意境、神韻,抒發感情的方式內在含蓄。如《漁舟唱晚》、《梅花三弄》等。

標題

中國傳統民族器樂曲都是有標題的。其標題有“標名性標題”和“標意性標題”兩種。
標名性標題
:僅具曲名的作用,與曲意無直接關係。理解樂曲需從其曲調、節奏、調式、速度、力度等諸音樂要素所構成的音樂形象來領會。
有的標題源自古代聲樂曲、詞牌曲、民歌、原戲曲劇目的曲名,如《浪淘沙》、《萬年歡》、《滿庭芳》、《一枝花》、《茉莉花》、《關公過五關》等。
有的標題來源於樂曲的結構特徵。如《句句雙》指樂曲中每一樂句都重複一次,成雙出現;《梅花三弄》中的三弄是同一主題反覆出現三次等。
有的標題以樂曲首句的譜字來定名,如《工尺上》、《四合四》等。
有的以樂曲的調式來定名,如《凡調》、《小工調》;有的以樂曲的用途或演出形式來定名,如《抬花轎》、《行街》、《划船鑼鼓》等。
有的樂曲是集幾個曲牌的材料組合而成的,其標題往往以原在幾個曲牌中抽字組合而成。如廣東音樂中的《柳娘三醉》由《柳青娘》和《三醉》集合而成。面對此類標題,切忌望文生義。
標意性標題
:此類標題是根據樂曲內容,由民間藝人、文人學士或音樂家擬定的,因此標題反映了擬名者對樂曲內容的理解。標意性標題一般具有較強的概括性,它以概括、凝練的文字提示樂曲內容、某種意境、某種情緒氛圍或某個事件。欣賞者可憑藉標題的提示,結合樂曲的音樂形象喚起聯想來理解樂曲。

曲式結構

中國傳統的分法把民族器樂曲分為散曲和套曲。散曲指由一個曲牌或曲調構成的樂曲;套曲指幾個曲牌或段子聯綴而成的樂曲。
常見的結構類型大致有以下幾類:

單曲牌體

曲牌是民族器樂曲式中最小的結構單位,一首曲牌反覆多次可構成一首樂曲,曲牌也可以成為套曲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單曲牌體就是由一首曲牌構成的樂曲結構。

變奏體

當一首樂曲由一首曲牌(或曲調)的一再反覆構成時,如每次反覆都有變化,就形成變奏體。

循環體

一首樂曲中兩首曲牌(或曲調)不斷反覆的循環出現,或一首曲牌(或曲調)反覆出現兩次以上,其間插入新的部分,都是循環體。

聯曲體

許多曲牌(或曲調、板式)聯綴而成的樂曲結構形式是聯曲體。聯曲體樂曲在速度上常採用“慢-中快”或“散-慢-中-快-散”的原則來布局。

綜合體

一首樂曲中,綜合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結構,或以某種結構原則為主,兼有另種結構的因素,稱綜合體。在傳統樂曲中常見的有“循環兼變奏體”以及“聯曲兼變奏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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