梆子

梆子

梆子,又名梆板,中國打擊樂器。約在中國明末清初(十七世紀),隨著梆子腔戲曲的興起而流行。梆子由兩根長短不等、粗細不同的實心硬木棒組成。長25厘米的一根為圓柱形,直徑4厘米,另一根短而粗的為長方形,長20、寬5-6、厚4厘米。戲曲四大聲腔之一,因以硬木梆子擊節而得名。

2008年入選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梆子
  • 批准時間:2008年
  • 非遺級別:國家級
  • 遺產編號: Ⅳ-118等
  • 遺產類型:曲藝
  • 申報地區:河北省、山西省、江蘇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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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源流

古代巡更或舊時衙門用以集散人眾所敲的響器。用竹子或挖空的木頭製成。《水滸傳》第二回:“那莊前莊後,莊東莊西,三四百史家莊戶,聽得梆子響,都拖槍拽棒,聚起三四百人,一齊都到史家莊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二回:“外面那洋號一回一回的,吹得嗚嗚響,人來人往的腳步聲,又是那打更的梆子敲個不住,如何睡得著。”巴金砂丁》一:“二更的梆子果然響起來,清脆的木頭的聲音在這靜夜裡和那一聲兩聲的狗叫互相應答。”
梆子梆子

道具材料

一般多用紫檀紅木製作,有些地方用棗木心製作,材料必須堅實、乾透,不能有疤節或劈裂。外表光滑、圓弧和稜角適度。套用於戲曲音樂說唱音樂及民間器樂合奏。清代李調元劇說》:“以梆為板,月琴應之,亦有緊慢。俗呼梆子腔,蜀謂之亂彈”。
梆子梆子

具體類型

梆子用於中國各類民族樂隊,最早用於伴奏各種梆子腔而得名,常使用在強拍上,藉以增加戲劇氣氛。17世紀左右(明末清初)隨梆子腔戲曲的興起而流行,有河北梆子南梆子、墜梆和秦梆之分。梆子有時特指河北梆子。河北梆子流行於晉陝冀豫一帶的梆子腔,用梆子戲曲和民間器樂合奏。多用紫檀、紅木或棗木製作。兩根長短、粗細不同的硬木棒,細長的一根為圓柱形,長25厘米,直徑4厘米;短粗的一根為長方形,長20厘米,寬5~6厘米,厚4厘米。南梆子又稱廣東板,廣泛流行於南方地區,在戲曲和民間器樂合奏中使用,也用於京劇高撥子唱腔的伴奏。多以花梨木製作。為長方形中空體,中間有一長方形音孔。墜梆又稱腳踏梆子,用於豫劇及河南墜子的伴奏。外形如鴨蛋,梆與槌連為一體。秦梆用於秦腔伴奏。橢圓形,長20厘米。
梆子梆子

河北梆

又稱“梆板”。由兩根長短不等、粗細不同的實心硬木棒組成。一般用紫檀、紅木製作,有些地方還用棗木心製作、長25厘米的一根為圓形,直徑4厘米,另一根短而粗的為長方形,長20厘米,寬5~6厘米,厚4厘米。
演奏時,左手執長方形、右手執圓形木棒,互擊發音。音色清脆、高亢而堅實,無固定音高,為梆子戲曲的重要伴奏樂器,常用來有規律地敲擊強拍。在一些民間器樂合奏中也常使用,流行於河北、河南和山東一帶。

南梆子

又名卜魚、廣東板。《清朝續文獻通考》:“卜魚之用等於點鼓或代拍板,南方之節樂器也。”長方形木製中空體,長24.5厘米,寬8.7厘米,厚6厘米,中間為一長方形音孔。以採用花梨木製作的較好,音孔必須開列整齊、內膛光潔。演奏時,左手執梆,右手執一竹籤或木棰敲擊。
南梆子流行於我國南方。它原是粵劇的伴奏樂器,後來也用於京劇高拔子唱腔伴奏及廣東音樂。發音短促、圓潤,除在戲曲伴奏和器樂合奏中擊奏強拍外,也可用來表現馬蹄聲、機槍射擊聲等特殊音響效果。

墜梆

又稱“腳踏梆子”。木製球狀。形如鴨蛋,圓徑9厘米,中空。分為大中小三種,長度分別為13.5、11.5和10厘米,圓徑分別為9.5、8.5和5厘米。腰部有一木榫,垂直固定在一個立棍上。下方另置一榫槽,中心橫穿一軸,分別連線擊梆木棰與拉繩。用於豫劇及河南墜子書的伴奏。
梆子梆子
墜梆的腰部有一木榫,固定在一個立棍上,立棍上另有一榫槽,中間有擊梆木棰,中心橫穿一釘,木棰一端由繩索拴繫於奏者的右腳上,通過腳的踩動,控制木棰擊梆發音。演奏時,常將它綁在桌腿上,由操墜琴的伴奏者兼奏。

秦梆

用於秦腔伴奏。外形為橢圓形,長20厘米。

演奏方法

河北梆子演奏時,左手執長方形、右手執圓柱形木棒,以圓柱形的敲擊長方形的木棒發音,音色清脆、堅實,無固定音高。
南梆子以左手執梆,右手執一竹籤或木槌敲擊。墜梆演奏時常綁於桌腿上,用腳控制木槌擊梆發音。演奏者常由操墜琴者兼任。

梆子腔

亦指梆子腔。梆子腔是對一種戲曲聲腔系統的總稱。它源出於山西、陝西交界處的“山陝梆子”,特點為唱腔高亢激越,以木梆擊節。然後,它向東、向南發展,在不同地區形成不同形式的梆子腔,如山西梆子河北梆子河南梆子山東梆子江蘇梆子(豫劇的徐州稱呼)等。
梆子腔梆子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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