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佛教

西藏佛教

西藏佛教的開始: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乾布娶唐朝文成公主和尼泊爾尺尊公主,傳來中國漢傳佛教及尼泊爾系佛教。當時松贊乾布在拉薩建立布達拉宮,為二妃立大昭寺小昭寺,供奉佛像(文成公主帶來的覺阿釋迦像即釋迦牟尼十二歲等身像安置於大昭寺),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這個時期的西藏佛教(就是漢傳佛教和南亞傳佛教)為後來具有西藏特色的藏傳密教打下了重要基礎。

兩大時期:前密教時期和密教時期。另一種劃界: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弘揚的歷史分為前弘期、後弘期。

西藏佛教主要是藏傳密教五大派:寧瑪派即舊教,又稱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噶當派為仲敦巴所創,後併入格魯派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所創,富密教色彩,最著名人物是苦行僧米拉日巴尊者薩迦派俗稱花教,教主采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格魯派又稱黃教、新噶當派,為宗喀巴所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佛教
  • 兩大時期:前密教和密教,或前弘期、後弘期
  • 密教主流喇嘛教
  • 起源時間:西元七世紀左右松贊乾布時期
  • 早期類型:漢傳佛教和南亞傳佛教
  • 密教系開始蓮華生大師
簡介,弘揚兩期,前弘期,後弘期,密教先後,密教五宗,寧瑪派,噶當派,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發展史,奇聞異事,虹化之謎,跳欠,桑耶寺,西藏佛寺之祖,雅魯藏布江,印度佛教傳入,藏王之位,格魯派,格魯派的形成,

簡介

西藏佛教(大體即藏傳佛教)在教義、教團組織及行儀上,以印度的大乘佛教末期發展而來,有融合顯、密二教的傾向。以修習因乘的顯教進而修習果乘的密教為理想。亦即將顯教視為密教的入門。在戒律上西藏傳承說一切有部律,並發展出專屬於密乘行人的戒律
蓮華生之前的西藏佛教,是學習漢傳佛教和南亞傳佛教,為後來的具有西藏特色的密教打下了重要基礎。
蓮華生開始的藏傳密教是後來西藏佛教的主流,並且廣泛外傳。十三世紀後逐漸流傳於北印度、不丹錫金、蒙古、尼泊爾、蘇俄布里亞特與西伯利亞等地。
注意:這個詞條是西藏佛教,並非象雄文明雍仲的詞條

弘揚兩期

可以朗達瑪王之滅法為界,按佛教在西藏的弘揚劃分。

前弘期

前提:
西藏在未傳入印度佛教之前,原本盛行古象雄佛法雍仲苯教。本教遠在印度佛教傳入西藏之前,早已在雪域高原廣泛傳播,是西藏人民最重要的精神信仰。在七世紀之前,藏地象雄地區的所有天文學家、教育學家、譯師、醫師、卦師、算命師、風水師、以及有文化的學者等等都可稱為“本波”,當時青藏高原的所有文化和宗教信仰都可稱為“本教”。“本教”實際上已經不僅僅是一種單純的宗教信仰,而是藏族同胞族的文化體系、哲學思想、文明禮儀、民風民俗、民族精神和社會教育。
“雍仲苯教”(簡稱苯教)起源於古象雄(現西藏阿里地區)岡底斯神山一帶,是以顯、密、大圓滿的理論為基礎,以皈依三寶為根本,濟世救人,導人向善,有著自己圓滿成佛竅訣的佛陀教育,也是中國西藏最古老的佛法,至今已有一萬八千年的歷史。輝煌鼎盛的古象雄文明就是以“雍仲本教” 的傳播為主線而發展起來的。由於古象雄文化有著悠久燦爛的歷史,已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保護範圍。
雍仲本教” 創造了很多個藏文化的最初,例如生活民俗、禮儀規範、天文歷算、藏醫、藏文、宗教信仰、政教制度,以及歌舞繪畫藝術等等,可以當之無愧地稱為藏文化和藏傳佛教的源泉!
開始:
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乾布(Sron%-btsan-sgam-po)娶唐朝文成公主和尼泊爾尺尊公主,傳來中國漢傳佛教及尼泊爾系佛教。當時松贊乾布在拉薩建立布達拉宮,為二妃立大昭寺小昭寺,供奉佛像(文成公主帶來的覺阿釋迦像即釋迦牟尼十二歲等身像安置於大昭寺),以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又遣貴族子弟留學印度,製作文字、文法,翻譯佛典。佛教乃漸興起。
古象雄佛法發祥地岡底斯神山古象雄佛法發祥地岡底斯神山
赤松德贊王(Khri-sron%-lde-btsan)時,請印度的寂護及蓮華生上師入藏。寂護帶來中觀宗論書,宣揚中觀佛教。
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故一般亦以蓮華生上師為寧瑪派(Rnim%-ma-pa)初祖。王又建立桑耶(Bsam-yes)寺,延寂護為親教師,開始度藏人出家受戒,成立僧伽制度。爾後亦遴聘印度僧蓮華戒(Kamalas/i^la)等人從事譯經。其中,蓮華戒更以中觀的立場,與在該地弘布禪宗的唐僧摩訶衍(Maha^ya^na)論諍而獲勝。從此印度中觀宗成為西藏佛教的主流。佛教在此時可謂已具規模。
九世紀初惹巴巾(Ral-pa-can)王即位。王下令改定西藏語,統一譯語,新譯多數經論,校勘已譯佛典,編纂譯經目錄。又規定‘七戶養僧’制。並由僧人裁決朝政。一切行政制度亦以經律為準則,對於侮慢三寶者且處以重刑。爾後信奉苯教的朗達瑪(Glan%-dar-ma)王繼位,鎮壓印度佛教,禁止譯經,焚毀多數佛典,破壞寺院,令僧侶還俗。此時僧徒多避難國外,佛教一時衰微,史稱‘朗達瑪滅法’。至此為止,前弘期佛教乃告結束。
總觀此期佛教是以王侯貴族為中心,並在彼等之保護下發展,並未滲透於民眾生活之中,故可稱為‘王朝佛教’。若就性質而言,由於具顯教主義立場,在教理上重視戒律,故亦可視為以比丘為中心的學術佛教。

後弘期

十世紀末,佛教復興運動於西藏西部萌芽,爾後隨大量密教經典的翻譯逐漸完成,佛教乃分成顯乘、密乘二門。當時一般習佛者多重密輕顯,重師教而輕理論。十一世紀印度超戒寺僧阿底峽(Ati^s/a)入藏後,佛教之盛達到顛峰。此師通曉顯密二教,強調獨身與嚴格的戒律,嘗著《菩提道燈論》以闡明修習次第,並論述顯密教義之並不相違。且大力弘揚大乘教法,培育眾多弟子,組織成重視顯教的噶當派(Bkah!-gdam-pa),而與當時結合新舊密乘的寧瑪派(Rn~in%-ma-pa)相抗衡。爾後噶舉派(Bkah!-brgyud-pa)、薩迦派(Sa-skya-pa)、希解派、爵南派、格魯派(Dge-lugs-pa)等均受其影響。上述諸派之中,薩迦、噶舉二派曾與世俗權力密切結合,互爭權勢,流弊日深。於是後起的宗喀巴(Btson-kha-pa)乃發起改革運動,宣揚恪遵戒律,提倡般若中觀與秘密金剛乘的融合。並著《菩提道次第》及《密宗道次第》,以確立其學說。又重視以顯教為中心的密教教學,乃使當時教風丕變。不僅所創立格魯派成為日後西藏佛教的主流,而且,該派的達賴、班禪二大活佛轉世系統,更主宰西藏的政教大權。

密教先後

前密教時期和密教時期
七世紀中葉,吐蕃王國贊普松贊乾布(Sron%-btsan-sgam-po)娶唐朝文成公主和尼泊爾尺尊公主,傳來中國漢傳佛教及尼泊爾系佛教。
蓮華生帶來陀羅尼與真言經軌,弘傳密教,此為西藏密教的濫觴。

密教五宗

藏傳佛教由於流傳區域、修行儀式及傳承系統等不同,從十一世紀中葉開始逐步形成各種密教宗派。

寧瑪派

寧瑪派即舊教,寧瑪即舊,又稱紅帽派、紅教。以蓮華生為初祖。此派組織鬆散,缺乏嚴格的制度。教徒重密輕顯,且可娶妻生子。教法內容不一,各有傳承。但以大圓滿法為究竟法門。根本密典為十八部怛特羅。然一般之所奉行只有文殊身、蓮花語、真實意、甘露功德、金剛橛事業、差遣非人、猛咒詛詈、供養世神八部。為西藏佛教各派中,歷史最久遠的一派。主要道場有多吉扎特寺、敏珠林寺、噶陀寺、佐欽寺、白玉寺等。另外在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希臘的雅典、法國的卡斯特朗市等亦建有此派寺院。此派自民初以來,在漢地即頗為盛行。民初的諾那活佛、曾在美國弘法的陳健民、已故的敦珠仁波切及其弟子劉銳之等人,皆屬此派。

噶當派

噶當派為仲敦巴(H!brom-ston)所創,其理論與實踐基礎系來自阿底峽的《菩提道燈論》。主張以顯宗為主,但不排斥密宗。修習次第強調先顯後密。其後此派併入格魯派。根本道場為熱振寺。

噶舉派

噶舉派俗稱白教,為馬爾巴(Mar-pa)所創,富密教色彩,最著名人物是苦行僧米拉日巴尊者。主要學說是月稱派的中觀見,最重視大手印傳承。強調以苦修而求達到‘萬有一味’、‘怨親平等’、‘染淨無別’的境界為其特色。有達薄噶舉、噶瑪噶舉、主巴噶舉、止貢噶舉等支派。其中,噶瑪噶舉派更獲法國承認其宗教地位,而設立二十八個法輪中心。此派為系統最多,傳播最廣的一派,主要寺院有墨竹工卡的止貢寺與四川德格的八蚌寺等。民初以來,此派在漢地弘法的名師有貢噶活佛等人。又由於張澄基譯出此派名著《密勒日巴全集》等書,及噶瑪噶舉之名師多人曾來台灣弘法,因此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此派在台灣之弘法活動頗為頻繁。

薩迦派

薩迦派俗稱花教。為在家居士貢卻傑布(H!khond kon-mchog-rgyal-po)所創。教主采家族世襲制,為氏族教團的典型。至五祖八思巴時獲元世祖封為帝師,執掌西藏政教大權。元末,其地位由噶舉派所取代,僅保有薩迦一地的控制權。此派特別崇尚道果教授。全盛時在蒙古、西康、西藏等地皆有寺院。爾後寺院相繼沒落,只有著名的四川德格貢欽寺留存。二十世紀末期之二十年間,也有若干名師到台灣弘法。

格魯派

格魯派又稱黃帽派、黃教、新噶當派、新教,為宗喀巴所創。此派吸收噶當派的教義,並主張僧侶須嚴守戒律。提倡顯、密二宗並重,強調顯密兼修和先顯後密的修行次第。以中觀哲學與《現觀莊嚴論》為教義根本。在傳承方面則採用活佛轉世制度。達賴與班禪,為兩大活佛,一主前藏,一主後藏。分地區弘法。其後受清廷擁戴,成為西藏地方的執政教派,達賴喇嘛也成為西藏之政治與宗教領袖。此派之根本道場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札什倫布寺、布達拉宮等。1949年西藏暴動之後,達賴十四世及其支持者流亡到印度達姆沙拉,此派之重心乃轉至印度。然在中國大陸,班禪十世則被中共政權扶持為此派之宗教代言人。1989年,班禪逝世,其轉世靈童尋覓已知為確吉傑布。俗名堅贊諾布。1995年11月29日,在拉薩大昭寺的佛祖釋迦牟尼像前,通過金瓶掣籤,並經國務院批准,被確認為十世班禪轉世靈童真身。
如今西藏佛教普受英、法、德、俄、日、印等國學者所重視。在台灣,西藏佛教於民國三十九年(1950)初傳,當時傳法者除格魯、薩迦二派外,幾乎以漢族在家居士為主。其中較著名者有屈映光、吳潤江、申書文、劉銳之等人。弘法地點多集中於北部地區。大約從民國七十一年(1982)開始,眾多西藏僧侶應信徒之邀前來傳教,乃促使其規模與日俱增,並迅速遍及全台。其中尤以噶舉派最受台灣信徒所歡迎。
◎附一︰法尊〈西藏前弘期佛教〉
西藏前弘期佛教就是西藏佛教發展的前一個階段。西藏古典著作如布頓《佛教史》、倫主《佛教史》、童祥《青史》、《西藏曆書引言》、《藏王紀》等書,都說前弘期始於松贊乾布時代,終於惹巴巾末年。但諸書所載這兩個人的生卒年代,出入很大。今據中國古史《新唐書》所載松贊乾布王妃唐文成公主入藏的年代(641),再參酌西藏的古典著作,松贊大概生於西元七世紀初。根據惹巴巾在位時,在拉薩所立的‘漢藏和盟碑’的年代(823),惹巴巾的卒年不會早於這個年代。《布頓史》和《倫主史》都說他的卒年是841年,當比較可信。因此,可以認為‘前弘期’約始於七世紀中葉至九世紀的前半,前後約二百年。

發展史

可以分為三個主要時期︰
⑴松贊乾布時期(初興佛教)︰松贊乾布以前的西藏,境域狹小,至松贊乾布,才擴張疆土,統一了青藏高原各部落,逐漸強大起來。如《新唐書》說︰‘其地東與松茂嶲接,南極婆羅門,西取四鎮,北抵突厥,幅員萬餘里,為漢魏諸戎所無也。’
傳說松贊以前,松贊既征服諸部落,擴大疆土,為與鄰國往來和治理民眾頒布法令的需要,松贊乾布派遣貴族子弟到克什米爾學習,其中端美三菩提學聲明學,回藏地後製成藏文字母和文法,並著了《八部論》,解釋藏文的用法。
松贊以前,西藏只有一種古老的信仰,名為雍仲本教。天赤七王都修習古象雄佛法——雍仲本教,此七王因具有斷證功德,便以彩虹之光為道登成就。
松贊乾布派人到錫蘭請來蛇心旃檀的十一面觀音像,又往印度和尼泊爾交界處請來訶利旃檀的觀音像(此像現仍供在布達拉宮),作為供養修福的對象。
松贊乾布初娶尼泊爾公主,攜來不動佛像、彌勒菩薩像、度母像等(不動佛像現供在小昭寺,彌勒像等現供在大昭寺)。後娶唐朝文成公主,又攜來釋迦佛像(相傳為佛在世時所鑄造,現供在大昭寺正殿中)。
松贊乾布又使尼泊爾塑像匠人,按照松贊自己的身量,塑一尊觀音像(現供在大昭寺北廂殿中)。
為供奉諸聖像,便於人民修福禮拜,尼泊爾公主建築了大昭寺,文成公主建築了小昭寺,松贊乾布又建伽剎等十二寺於拉薩四周各要地。此外,又建築了許多修定的道場。各寺所供的聖像很多,有釋迦、彌勒、觀音、度母、顰戚佛母、光明佛母、妙音天女、馬頭金剛、甘露明王等。
當時翻譯經典的人,漢人有大天壽,藏人有端美三菩提、達摩廓霞、拉壟金剛祥,印度人有孤薩惹、商羯羅,尼泊爾人有屍羅曼殊等。
當時翻譯的經典,有《寶雲經》、《觀音六字明》、《閻曼德迦法》、《摩訶哥羅法》、《吉祥天女法》。又有《集寶頂經》、《寶篋經》、《觀音經續》(二十一種)、《百拜經》、《白蓮華經》、《月燈經》。有說亦曾翻譯《十萬頌般若經》。
藏地以前沒有一定的法制。松贊乾布時代,依佛經所說的十善戒,制定法律︰鬥毆的處罰,殺人的抵償,盜竊的加八倍罰款,奷淫的斷肢體而流放,欺妄的割舌。又制十六條社會倫理法︰⑴敬信三寶,⑵修行正法,⑶孝敬父母,⑷恭敬有德,⑸敬重尊長,⑹交友以信,⑺利益國人,⑻心性正直,⑼景慕賢哲,⑽善用資財,⑾以德報恩,⑿秤斗無欺,⒀不相嫉妒,⒁不聽婦言,⒂和婉善語,⒃心量寬弘(《西藏王臣史》,《藏王紀》所說略異)。
總之,在這一段時期,藏地才開始有佛教,建築寺廟,創造文字,翻譯經典;同時也制定了法律,教育民眾,使西藏民族逐漸強盛文明起來。所以藏地史書都說松贊乾布是觀音菩薩化身,特為饒益藏地人民而現國王身的。
⑵赤松德贊時期(建樹佛教)︰松贊乾布後,芒松芒贊(亦作芒壟芒贊,即松贊乾布之孫)、都松芒波結兩代,雖然繼承祖先的遺訓奉事佛教,不過對於佛教事業,非但沒有新的建樹,而且由於多次兵災,將釋迦佛像封閉在大昭寺左廂秘室中,松贊乾布所建的布達拉宮也毀於兵火。赤德祖贊即位後,起初原為其太子絳剎拉聞請婚於唐朝。等到金城公主到藏時,絳剎拉聞已死,只好嫁赤德祖贊,以後生下赤松德贊,大弘佛教。金城公主到藏後,問知文成公主帶到西藏的釋迦佛像閉在暗室,急命人請出,供在大昭寺正殿;又將尼泊爾公主請來的不動佛像,移到小昭寺供奉。
赤德祖贊想紹繼祖先弘揚佛教的遺規,曾派使臣往底斯山迎請佛密和佛靜二大論師。二師未肯到藏。赤德祖贊又遣使到唐朝和于闐迎請宏法大師和經典,並建立拉薩喀扎等寺,安置各處請來的經典和大德。
此時譯經的,有賬迦牟拉廓霞、娘若那鳩摩羅。從漢文譯成的有《百業經》、《金光明經》及歷數、醫學等書籍(布頓《佛教史》)。這時的僧眾,有漢僧和于闐僧;藏民雖已信仰佛教,但還沒有人出家。
赤德祖贊的臣屬中,信佛的固然很多,但也有不信佛教的。他們中間還有掌握重權能左右朝政的人,如舅氏仲巴結及達扎路恭等,不過懾於赤德祖贊的威嚴,還沒有明目張胆地反對。
赤德祖贊去世後,仲巴結便藉口過去幾代藏王的短壽,和國家的兵連禍結,將這些事情都歸罪於佛法。又編造許多謊言,誣衊釋迦佛像為引禍根源,把像埋在地下,後又移到芒域。改大昭寺為屠場,拆毀赤德祖贊所建的喀扎寺和真桑寺。驅逐修行佛法的信眾,各地來的僧人也都遣回原籍。此時赤松德贊年幼,不能自主朝政,只好聽憑仲巴結擺布。藏地尚未長成的初期佛教,就遇到這樣一場摧折。
西藏民間,原已盛行雍仲本教。松贊乾布雖曾制定法令,教人民學習佛經;但臣下和民間,仍有信奉本土雍仲本教而反對印度佛教的。後來經過芒松芒贊、都松芒波結、赤德祖贊三代,似乎都沒有加以禁止。
赤德祖贊曾派臣下桑希等到內地學佛法。桑希臨回藏時,遇著一位高僧,授給他《金剛經》、《十地經》(有作《十善經》)、《稻稈經》等三部經,並且向他說︰‘藏王已死,王子年幼,那些不信佛法的臣下,正在破壞先王法制,毀滅佛法。此時回到藏地,沒有佛教事業可作。你等到王子大了,把這三部經呈上,並須請薩賀國的靜命來藏弘法,那時佛法才能光大。’桑希等請回漢文經書千餘卷,到藏時正遇著滅法,就把經書藏在欽朴石崖中。
赤松德贊漸長,閱讀前代諸王史籍,知道祖先弘揚佛教、建立法制的事跡,深為信樂,就與諸臣籌商復興佛教的事宜。桑希以為時機已到,就把藏在欽朴的漢文佛經取出,呈進藏王,並為略述大意。藏王聽了很歡喜,就教桑希同漢人梅瑪果、迦濕彌羅人阿難陀共同翻譯。但此事為仲巴結所反對,並怪桑希多事,把他貶到芒域。史書上說一些信佛法的人,為了保護桑希,送他到芒域避難。
靜命到藏後,在龍粗宮中安居四月,為藏王等講說十善業、十八界、十二因緣等法門。當時雷擊瑪波日,洪漂龐塘宮,瘟疫流行。不信佛教的人,就說是弘揚佛教之過,請藏王停止弘法,民間喧攘不安。藏王請問靜命,靜命說須請蓮華生來才能止息災害,自己也就暫回尼泊爾。藏王又派賽曩等去迎請蓮華生。蓮華生到藏後,適災害止息,才又接靜命回藏。
藏王打算建立桑耶寺,先與臣民商議,大家都贊同,就請蓮華生加持地基,請靜命仿印度飛行寺規模繪成圖樣。中分須彌峰、十二洲、日月二輪,外有垣牆圍繞,四角建四舍利塔,四門立四碑。藏王三妃,又各建一殿。從762年壬寅奠基,至766年丙午落成(據《藏王傳》等說,布頓說是787年丁卯奠基,799年己卯落成)。完工後又請靜命、蓮華生開光,舉行盛大慶祝法會。
767年丁未從印度迎請說一切有部持律比丘十二人到藏,以靜命為親教師,開始度西藏人出家受戒。最初受戒七人為︰寶護、智王護、寶王護、善逝護、遍照護、龍王護、天王護(七人的名字有多種不同的記載),稱為七覺士。此後復度官民子弟三百餘人,出家受戒;選拔優秀的學習梵文,造成譯經的人才。
此時翻譯經典的,印度人有靜命、無垢友、佛密、靜藏、清淨獅子等諸大論師,西藏人除初出家的七人外,有法明、虛空、寶軍、無分別、釋迦光等諸大譯師,廣譯三藏教典。又請密宗大德法稱論師,傳授瑜伽部金剛界、大曼荼羅等灌頂。又請迦濕彌羅國大德勝友、施戒等,傳授戒法,又請漢僧傳授參禪修定。此時,對於佛教,儘量吸收,不論大小、顯密、禪教、講修,兼收並舉,故可稱為前弘期的極盛時代。此時所譯典籍,據辰年在登噶宮所編《目錄》(此目錄布頓《佛教史》和倫主《佛教史》都說是赤松德贊時所編。布頓《佛教史》並說︰先編《登噶目錄》,次編《欽朴目錄》,再編《龐塘目錄》。〈經論大藏目錄序〉中說,牟底贊薄時,先編《龐塘目錄》,次編《登噶目錄》,未說《欽朴目錄》何時所編)的記載,密教方面除無上瑜伽部,顯教方面除《阿含》經類及一部分《中觀》、《因明論》外,其餘的顯密經論,大體上都具備了。舊派所傳的一部分無上瑜伽部經論,也是由無垢友等傳來的,可能因為當時只是秘密傳授,故未編入目錄內。
此時所傳的戒律,是根本說一切有部。為防止部派紛爭,藏王曾明令制定,不許翻他派的律典。此時大乘教典,唯識宗的已很完備。但因弘傳佛法的主要人物,多是中觀宗的大德,如靜命、蓮華戒,就是中觀順瑜伽行派(世俗中不許有離心外境,勝義中許一切法皆無自性)的創始人,蓮華生、無垢友、佛密等也都是中觀宗人;所以,此時的見解,都是屬於中觀宗的。在赤松德贊末年,息滅頓漸的爭端後,又曾明令宣布,只許學靜命所傳的龍樹的中觀見,修十法行與六度行,不準學頓門的見行。
總之,赤松德贊時,才開始有西藏人出家受戒,建立僧伽制度,廣譯經論,講學修行。佛教的真正規模,此時才算完備。又在耶巴、欽朴等處,建立專修道場。後來阿底峽曾讚嘆說,此時西藏佛法之盛,就是印度好像也比不上。
⑶惹巴巾時期(發揚佛教)︰赤松德贊死後,牟尼贊普與牟底贊普先後繼位,紹承父業,仍弘佛法。尤其在牟底贊普時,建立金剛界寺,請無垢友等論師,遍照護等譯師,將父兄兩代未譯完的經論儘量翻譯(據倫主《佛教史》和《藏王紀》所記,此時還有蓮華戒等論師,龍王護、寶勝等譯師),三藏教典此時就很完備了。
赤松、牟尼、牟底諸王時,一面雖盡力弘揚佛法,一面也常以武力征服鄰近的其他民族,尤其與唐朝,時而和好,時而戰爭。直到惹巴巾時代,由諸佛教大德從中調停,在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唐朝與西藏才達成和議,建立了和盟碑,戰事才停息。
惹巴巾深信佛教,護持十善法制。因見前代靜命、智王、漾娘桑、桑希·得瓦廓喀結其主、阿難陀等譯出的典籍,有許多名詞是西藏不通用的,又有從漢地、于闐、印度薩賀等處譯來的,名詞多不一致,學習極為困難;故請勝友、天王菩提等,依據大小乘教義及聲明諸論重新整理,務令義理無誤,名詞統一,便利修學。又將大小乘教各種名詞,詳加審定,匯為專書,使後來譯經者有所遵循。倘有必須設立的新名,須將該名詞的訓詁和定名的理由,詳細註明,呈報譯經院、講經院,轉呈藏王批准,編入目錄內,以便通行。關於密部典籍,尤其無上瑜伽部,未經藏王批准的,不許隨意翻譯。所譯三藏教典,在禮敬文上加以區別︰凡屬律藏的,‘敬禮一切智’;凡屬經藏的,‘敬禮一切諸佛菩薩’;凡屬論藏的,‘敬禮曼殊室利童子’。讀者一看禮敬文,就知道屬於那一藏。對於戒律,還是只弘一切有部,不許弘譯他部,以免爭端。
惹巴巾由於深信佛法,對於每一個僧人,各分配給七戶居民,供給他的生活,使他能專一修行。每逢齋僧法會,惹巴巾先把自己的頭巾敷地,請僧眾在上邊走過,然後頂戴。所有大小朝政,皆請決於高僧;所有行政制度,也都以經律為準則。下至通用的度量衡器,都依照經論改制。對前代所建的寺院,都善加修葺,並新建札喜格培寺。以恭敬三寶、奉行十善教育人民。對於侮慢三寶的,處罰特重。他這樣做,對於佛教雖是極端尊崇,但在臣民當中,不免引起一部分人的嫉忌和反感,朗達瑪的滅法,也就因此而起。
從松贊乾布時代創製統一藏文,翻譯佛經,至惹巴巾時代整理譯典,廣事講修,都屬於西藏佛教的前弘期。這一時期內,西藏的佛教,可就教典文獻和見修行證兩方面總結一下︰
⑴教典文獻︰此時所譯的教典,大小、性相、顯密、大體都已完備。今依《登噶目錄》,略舉如下︰
{1}大乘經典,分六類︰
(a)《般若經》類,有《般若十萬頌》等大小十六種。
(b)大方廣類,有《佛方廣經》等大小七種。
(c)《大寶積經》四十八品(原書四十九品,抽出第四十六品編入《般若經》類)。
.d各種大乘經,有《賢劫經》等大小一六七種。
(e)大經類,有《大集經》等九種。
(f)從漢文轉譯的,有《大般涅槃經》等大小二十四種。
{2}小乘經︰《正法念住經》等大小三十九種,又《集法句》等論著七種。
{3}密咒續︰《不空罥索經》等及註疏四部共十八種(其中只有事部和行部,缺瑜伽部和無上瑜伽部)。
{4}各種陀羅尼一0一種。
{5}名號︰有《佛及菩薩百八名經》等九種。
{6}讚頌︰有《不可思議贊》等十八種。
{7}願文︰有《回向願王》等十二種。
{8}吉祥頌︰有《大吉祥頌》等七種。
{9}律藏︰有《根本說一切有部十七事》、《毗奈耶》並諸注釋大小三十一種。
{10}大乘注釋︰有《般若十萬頌大疏》等五十二種(內有《般若經》、《深密經》、《三摩地王經》、《寶積經》、《十地經》等的注釋),又有從漢文譯出的《解深密經大疏》等八種。
{11}中觀宗論︰有《中論》等三十三種。
{12}禪修類︰有《修次第論》等八種。
{13}唯識宗論︰有《瑜伽本地分》等四十一種。
{14}各種大乘論︰有《集菩薩學處論》等三十一種。
{15}小乘論︰有《俱舍論》等九種。
{16}因明類︰有《觀業果論》等二十五種。
{17}藏王等撰述︰有《聖教正量論》等七種。
{18}已譯未校的︰有《般若四千頌》及《念住經》二種。
{19}未譯完的︰有《中觀精研論》及《釋》等九種。
從第一類至第八類屬於經藏,第九類屬於律藏,第十類以後屬於論藏。又第三、第四兩類屬於密教,其餘都屬顯教。小乘經律論大小乘共學,其餘都屬大乘。唯識宗的經論,已很完備。中觀宗的經論,除月稱的論疏外,很多都有了。這個目錄中所載的密部典籍雖只有事行兩部;但在赤松德贊時,已曾請印度密宗法稱,傳授瑜伽部灌頂。又有無垢友、施戒、遍照護、吉祥積等,已翻譯《集密意經》、《幻變密藏》、《黑茹迦格薄》等無上瑜伽部密法多種。所以這一段時期,顯密方面的教典,可以說都大體具備了。
⑵見修行證︰這一段時期中,從印度請來的譯經大德,多系中觀見;因此,這一期西藏佛教的見解,主要是中觀正見,即‘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的見解。一切法無‘自性(孤立不變而實有的自體)’而‘有(存在)’的原因,即是‘緣起’(依賴條件而生滅,即一定的事物必依一定的條件才能生起,條件不具備就不能生起)。宇宙萬有,世出世間一切因果,乃至證解脫,成菩提,皆依‘緣起’而有,亦皆自性空,就是緣起性空的中觀見。由深信世出世間因果道理,而嚴持淨戒,依戒修定,由定發慧,就是三增上學。依中觀正見和三增上學所引起的身語行為,就是正語、正業、正命的十法行和六度等正行。三學乃至六度等,就是所修的行。由此修行,發小乘心的,所證就是四沙門果;發大乘心,經三阿僧祇劫,圓滿福德智慧二種資糧,所證就是無上正等正覺。
以上是就顯教說的。在密教方面,如佛密所傳的事部和行部,法稱所傳的瑜伽部,都是在中觀正見和發大菩提心的基礎上,傳授灌頂。受灌頂後,嚴守各部的三昧耶戒,進修有相瑜伽的增上定學,和無相瑜伽的增上慧學,由此而得出世間各種悉地。如無垢友所傳的無上部密法,就是現在西藏佛教的舊派。此派判佛法為九乘︰⑴聲聞乘,⑵獨覺乘,⑶菩薩乘,說這三乘屬於顯教,名共三乘,是化身佛所說。⑷事部,⑸行部,⑹瑜伽部,說這三部名密教外三乘,是報身佛所說。⑺大瑜伽部,⑻阿耨瑜伽部,⑼阿底瑜伽部,說這三部名無上內三乘,是法身佛所說。此派說自派所傳即後三乘密法,尤偏重於阿底瑜伽(即如今流傳的大圓滿教授);說一切眾生現前離垢的‘空明覺了’,即大圓滿。意謂生死涅槃一切法,皆本具於此‘空明覺了’之中。由了知此心性本來無生無滅,具足一切功用;安住在這種見解上,遠離一切善惡分別,漸次消滅一切無明錯覺;最後證得永離一切戲論的究竟法界,就是修此教授所證的果德。
FROM:【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奇聞異事

虹化之謎

是得道高僧在圓寂時出現的一種神秘現象。據說,修煉到很高境界的高僧在圓寂時,其肉身會化作一道彩虹而去,進入佛教所說的空行淨土的無量宮中。
在藏傳佛教中,有一個支派密宗,密宗修練者修行達到一定境界後,其死亡時,肉身會在圓寂後幾天內自動化成五顏六色的光。這種現象被稱之為人體虹化現象。

跳欠

“跳欠”俗稱“跳神”,是一種以驅邪為主旨的重要宗教儀式。
跳欠的表演者為寺院的喇嘛,他們頭戴造型各異的面具,身穿色彩艷麗的服飾,在舞鈸、嗩吶等樂器的伴奏下,用手勢等肢體動作表達各種佛教寓意。整個跳欠儀式節奏緩慢、沉穩,儀式隆重,場面壯觀。

桑耶寺

桑耶寺建成於公元779年,由吐蕃王赤松德贊(公元755-797年在位)主持興建,印度高僧靜命大師設計。寺的主殿高三層,下層為藏式建築,中層仿漢地唐代建築樣式,上層則採用印度梵式建築。各層內供奉的佛像,也分別是吐蕃、漢和印度人的形貌。主殿以外,建有偏殿、譯經場、僧舍、佛塔等。寺建成後,靜命大師親自剃度了七名貴族青年為僧,史籍稱他們為“七覺土”,藏族人出家為僧的制度,便始於此。
西藏佛教藝術西藏佛教藝術

西藏佛寺之祖

桑耶寺被稱為西藏佛寺之祖,它的建立,是外來的印度佛教戰勝當地本土宗教的標誌。
雍仲本教是古代藏族人民崇信的一種名叫“本波”的原始佛教,起源於西藏高原古老的民間自然崇拜。本教認為宇宙分為天、地和地下三界。居於三界的神分別稱為“贊”、“年”和“魯”。此外,地下和地面還住著各種精靈和魔怪。人必須警奉這些神、怪,融就會招致災禍。在印度佛教未傳入或初傳入藏族地區之前,雍仲本教是占統治地位的信仰。

雅魯藏布江

公元7世紀初,地處雅魯藏布江中游南部的悉補野部第三十三代首領松贊乾布(公元617-650年)先後兼併了西藏地區諸部,統一了全境,建立起吐蕃王朝。他發現與帶有原始平等制殘餘色彩的本教教義相比,佛教的經律教義和嚴密的組織,對於鞏固新生的王室統治更為有利。於是,他毅然排除各種阻力,將印度佛教引入吐蕃。他派人從印度等地迎請僧人,命人翻譯了《寶雲經》等二十一部經卷。又先後同篤信佛教的尼泊爾墀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聯姻。
西藏佛教祖像西藏佛教祖像

印度佛教傳入

公元七世紀,印度佛教傳入吐蕃,印度佛教與古象雄佛法雍仲本教之間各自互相吸收了許多對方的內容而各自得到了發展。印度佛教與雍仲本教在信仰的本源上是完全一致的。印度佛教大量吸收了雍仲本教的內容,使其能夠根植於當時的社會並逐漸發展成為了現代的“藏傳佛教”。

藏王之位

公元815年,熱巴堅(公元815-836年在位)繼任藏王之位,他繼續興佛,重用僧侶。兩派的鬥爭又一次激化。崇本的貴族權臣將藏王身邊信佛的大臣、王妃、王子,一一除掉,最後將熱巴堅縊死,擁立其弟達瑪(公元838-842年在位)為藏王。達瑪即位後,大肆滅佛,命令各地毀寺焚經,強迫僧人還俗,於是傳佛大師紛紛外逃,佛教勢力一度趨向衰落。從松贊乾布興佛至達瑪滅佛,約兩個世紀,藏史學家稱這段時期為西藏佛教發展史上的前弘期。
公元842年達瑪被一名僧侶刺死,吐蕃奴隸制政權崩潰,奴隸和平民暴動遍及全境。自此西藏地區陷入了漫長的分裂局面,社會緩慢地向封建制度發展。直至公元978年以後,佛教才在一些新興封建主的扶植下逐漸復興,並形成了許多教派和教派支系。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噶舉派、薩迦派,以及影響最深遠的格魯派,另外還有幾個小派。藏史學家把公元978年以後,佛教再度興起,形成教派,稱為佛教發展史上的後弘期。至此,一種具有西藏地區特色的佛教(亦稱藏傳佛教或喇嘛教)形成。
在藏傳佛教的教派中,不單單是寧瑪派,連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也都在運用著 “本教” 中的世間本教儀軌,包括、醫學、天文、歷算、招財、招壽、替身儀軌、煙供等等,“本教”僅僅在煙供、薈供、火供等方面的各種儀軌就超過了五百多涵,其內容也非常廣泛豐富。

格魯派

格魯派由藏族僧人宗喀巴(公元1357-1419年)創立。“格魯”意為“善律”,該派寺院組織嚴密,主張僧從嚴寒戒律,學經遵循次第,因而名聲漸播。又因這一教派的嘈嘛頭戴黃色僧帽,所以也稱為“黃帽派”或“黃教”。格魯派禁止僧侶娶妻生子,宗教首領採取噶舉派首創的“轉世”辦法承繼,從而形成達賴和班禪兩大轉世體系。一世達賴喇嘛和一世班禪額爾德尼都是宗喀巴的弟子,延嗣至今達賴世系已傳至第十四世,1989年逝世的班禪大師為第十世。

格魯派的形成

格魯派的形成,標誌著西藏佛教已發展到極盛時期。這時西藏出現了全民信教的局面,境內寺廟遍及大小村莊和牧場。據1737年統計,僅格魯派寺廟就有3477座,僧侶316230人。在格魯派眾多的寺廟中,最著名的有甘丹寺(1409年建)、哲蚌寺(1416年建)、色拉寺(1418年建)和札什倫布寺,這便是西藏地區著名的格魯派四大寺院。四大寺中,甘丹、哲蚌、色拉三寺皆建於拉薩市郊,唯札什倫布寺位於後藏日喀則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