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雷伯爵

格雷伯爵

格雷伯爵,英國格雷家族的封爵貴族,最出名的是推動議會改革的第二代格雷伯爵首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格雷伯爵
  • 外文名:Charles Grey
  • 主要成就:推動議會改革的第二代格雷伯爵首相
  • 家族:格雷家族
  • 類別:封爵貴族
  • 國家:英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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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伯爵第一

查爾斯·格雷Charles Grey, 1st Earl Grey(1729年10月23日 - 1807年11月14號)是在18世紀英國最重要的將領之一,在美國獨立戰爭中大顯身手。曾在數次戰役中指揮作戰獲勝,特別是對美軍A·韋恩之戰和1777-1778年的日爾曼頓戰役。
他出身於諾森伯蘭古老家族,是準男爵亨利之子。19歲入伍,1755年升中校,曾隨詹姆斯·沃爾夫的團隊參加對於羅什福爾不成功的進攻。七年戰爭期間他於1757-1761年隨軍在法國和德國服役,1759年8月在明登戰役受傷,1762年參加奪取哈瓦那之戰,1763年戰爭結束後他以半薪退休。但在1772年重現服役成為上校。1776年隨威廉·豪爵士去美洲,獲少將軍銜。先後在賓夕法尼亞至東麻薩諸塞的北部戰場和維吉尼亞指揮作戰,他發明和推廣了雨天不用打火石也能射擊的方法,把拼刺刀的美洲人打的落花流水,他的德意志僱傭軍還玩起了三光政策,搶劫一切能搶走的豬,羊和雞,放火燒毀房屋。1782年回國,晉升中將,並被任命為美洲總司令,但不久戰爭結束,未赴任。法國大革命後,他曾被任命為西印度遠征軍司令,1794年他和約翰·傑維斯海軍上將率領的英國軍隊攻克馬提尼克島、聖路易斯堡和波旁堡。年底他回到了英國。從1798年至1799年,他擔任南區指揮官,1801年退休,受封男爵。1806年成為霍威克子爵和格雷伯爵。第二年死去,終年78歲。

格雷伯爵第二

查爾斯·格雷 Charles Grey, 2nd Earl Grey(1764年3月13日1845年7月17日)英國政治家,輝格黨領袖,英國首相(1830-1834)。在他領導下通過了1832年選舉改革法案,使選舉和選舉制度實現了現代化。
第二代格雷伯爵第二代格雷伯爵

早年經歷

1764年3月13日生於諾森伯蘭郡一個軍人家庭,年紀輕輕就步入上流社會。 年僅22歲就當選為代表諾森伯蘭的議員。當時他在伊頓公學和劍橋大學接受傳統貴族教育後,正在歐洲大陸遊歷。他父親是一位軍人,這時已成為將軍,樞密顧問官。格雷父子都是溫和的托利黨人,但年輕的他漸漸傾向於輝格黨。1786年達到倫敦後,立即成為查爾斯·詹姆斯·福克斯、理查·布林斯里·謝里敦和威爾斯親王等人的支持者,而且很快就受到輝格黨的重用,未幾即為黨內的主要領導人物之一,成為小威廉·皮特的主要對手。他反對小皮特領導的對法戰爭。

下院仕途

年輕的格雷在下院首次露面給人留下深刻印象,他的首次演講“非常精彩,在我的記憶中沒有誰的講話能與之相提並論。”阿丁頓寫道。他還是一個具有獨特性格的年輕人。他在中止人身保護法和其餘六個法案的問題上持有反政府的立場。這些法令是用來保護社會,對付法國革命以後出現的騷亂浪潮的。 在1788年年尾,喬治三世由於精神出現問題,其子威爾斯親王一度有機會攝政,而假如他能夠攝政,便可讓輝格黨組織政府。可是隨後喬治三世的精神回復正常,輝格黨組織政府的希望亦因而破滅,更糟糕的是,格雷還同他威爾斯親王鬧翻了,他想把王太子的年俸從6.5萬英鎊降到4萬英鎊。而黨內更因此出現矛盾。當時輝格黨的福克斯與埃德蒙·伯克出現不和,兩人更在1791年正式決裂。格雷在兩人決裂之中選擇追隨福克斯,並立下要改革議會的決心。他最先在1793年5月首次動議改革國會,雖然遭到否決,但這沒有動搖他的決心。
1794年的查爾斯·格雷1794年的查爾斯·格雷
早在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以後,格雷曾與其他年輕輝格黨貴族創立了“人民之友協會”,這個派別希望通過溫和的改良措施來避免發生劇烈的變革。提倡議會改革。但其後英、法開戰,協會的存在更加劇了輝格黨黨內的矛盾。而由於當時福克斯採取了親法態度,更使他與他的追隨者受到了孤立。在1797年,格雷再次動議改革國會,但遭到了大比數的否決,這使福克斯輝格黨人意識到,在英、法進行戰爭的時候,提議改革議會是徒勞無功的,於是很多福克斯輝格黨人都選擇淡出議會,而格雷本人在動議失敗以後,更有2年的時間未曾在下議院發言,直到後來議會討論是否與愛爾蘭合併時,格雷才再次發言。
格雷本人主張反對通過《聯合法案》,認為英國應先對愛爾蘭採取更自由和友善的政策,以及放棄對天主教采歧視的態度。不過,《聯合法案》最終仍在1800年通過,並在1801年1月1日正式將愛爾蘭王國大不列顛王國合併為聯合王國。在這個時候,格雷其實已很少參與議會事務,主要花時間在諾森伯蘭郡的家族宅第,對於出席議會的責任,他卻以從霍威克堂要花4日才到倫敦為藉口,加以推搪。他同他的妻子伊麗薩白·龐森比(他是在1784年接待婚)以及他們的孩子(15個)在這個北方偏僻之地過著悠閒的生活。作為一個漂亮瀟灑的年輕人,他曾追求過倫敦西區輝格黨總部中那些漂亮的女性,他曾是德文郡公爵夫人的情人;他領略過王太子的倫敦住宅卡爾頓大廈中那些女侍令人銷魂的魅力。現在一切都變了樣,他斷定,倫敦對他的生活不利,在諾森伯蘭,同妻子和孩子們在一起,他感到很愉快。他對他的領導人福克斯說:'如果安逸是上帝賜予的最好禮物,那么上帝對我的恩寵甚於任何人。“格雷伯爵茶也是這時發明的。在法國在歐洲大陸搞擴張的年頭裡,議會改革運動,以及與此相關的主張同革命後的法國和平相處的要求陳跡下去了。另外,格雷這時的政治態度也變得溫和下來,例如在1803年就政府決定重新與法國開戰一事上,格雷的批評就要比福克斯的溫和得多。
格雷伯爵二世雕像格雷伯爵二世雕像
1806年,格雷的父親獲授予“格雷伯爵”銜,他亦因而取得“霍威克子爵”銜。在1807年,格雷發現自己對從政的一切想法都感到憎惡。小皮特死後,他的朋友即福克斯派的和格倫維爾派與亨利·阿丁頓派合組以威廉·溫德姆·格倫維爾為首的“賢能內閣”,他也在內閣出任第一海軍大臣。同年年尾,福克斯逝世,他更接任外務大臣兼下議院領袖之職。任內,他曾主導通過廢止奴隸貿易的法案,後來又企圖引入法案,容許天主教徒在軍隊和海軍出任最高級別職務,不過這卻遭喬治三世大力反對,並著他收回動議,以及要政府保證日後不再採取任何行動幫助天主教徒。由於輝格黨員對喬治三世的行動齊聲表示反對,結果促使“賢能內閣”在1807年於一片紛亂中垮台。這時格雷亦對政務的興趣日減,而且還一度失去了自己選區的下院議席,要轉到另一選區參選才取回議席。
同年年尾,父親逝世,格雷遂襲取為“格雷伯爵”,晉身上議院。由於他在“賢能內閣”有過不快經歷,這促使他對出仕政府感到厭倦,結果在此後的23年間,他都只是在上院擔當反對黨議員的角色。

隱居生活

1809年10月斯賓塞·珀西瓦爾上任首相,在組閣的時候曾向格雷招手。但格雷卻認為內閣中只有很少職位留予輝格黨人,又認為喬治三世仍然健在,沒有可能推動天主教解放而加以拒絕。1811年,喬治三世精神失常,威爾斯親王正式開展攝政,並著手就籌組新政府進行談判;到1812年5月斯賓塞·珀西瓦爾被刺身亡,輝格黨隨即有機會籌組政府。不過,格雷與格倫維爾勳爵卻雙雙認為,一日沒有完全的權力,一日也不會組閣。此外,格雷擔心一旦組閣,便會與喬治·坎寧共事政府,所以對組閣十分抗拒(前首相波特蘭公爵1807年組閣時,曾向國皇許諾不會推行任何親天主教政策。而坎寧一向被認為親天主教,卻答認在波特蘭公爵的內閣出任外務大臣,這被格雷視為不可寬恕的舉動)。
由於輝格黨拒絕組閣,攝政王唯有改以托利黨利物浦伯爵組閣。在1815年拿破崙戰爭終告休止,但英國的經濟卻未有起色,社會更有動盪之虞,結果促使利物浦勳爵在1817年著手廢除人身保護令。格雷對廢除人身保護令表示反對,但格倫維爾勳爵卻表示支持,這使兩人關係決裂,以後也再沒有合作。在1820年,剛登位為帝的喬治四世著令利物浦勳爵要引入一項草案,以便和妻子卡羅琳皇后離婚,可是格雷對草案卻大加反對,他斥責國王拋棄王后,還指責國王的情人,美麗的赫德福德夫人在國王背後施加無形的,有害的影響,最終迫使政府收回草案。喬治四世對此大感惱怒,致使在他有生之年,格雷都不能在政府供職。1824年,格雷夫人去世,這使他結束了那種閒散的生活,但他依然無法脫困。
1815年1830年的期間,格雷猶如輝格黨的贊助人,多於像領導人。他堅持輝格黨政府必須以解放天主教為一貫的政策方針,但卻同意改革議會之事,可先讓社會有充份共識才推行。他認為一個輝格黨政府應該一方面能開明的滿足民意,一方面也要兼顧保守派的利益,保存君主立憲的基本精神。

當選首相

一直到1830年喬治四世駕崩,並由威廉四世繼位。在喬治四世駕崩前夕,天主教解放已於1829年得到通過,但這卻使托利黨威靈頓公爵的政府垮台。一時之間,整個局勢發生了極大的變化,格雷得到了強大的支持,帶領輝格黨重新上台,他當時已經66歲,已經有24年沒有在議會任職了,他的內閣的大部分人屬於新的一代,這是必然的,他不了解這些人:輝格黨人中有年紀較大的霍蘭和年紀較輕的奧爾索普、斯坦利和格雷厄姆;坎寧派當中有梅爾本和帕麥斯頓;一名激進黨人(格雷的女婿德拉姆)和一名托利黨人(里奇蒙),以及性格古怪、愛好爭論的布魯厄姆,他當時任上院議長。這屆內閣是由一批貴族組成的,每個人都有世襲的頭銜。格雷說,他們擁有的土地比任何前任都要多。在四年後格雷辭職之前,這屆內閣在法令全書中寫下了很可能是十九世紀最重要的,獨一無二的法律條文-----選舉修正法案。他通過這個修正案,建議取消60個選區,砍掉了其他選區中一半的議席,把這些議席重現分配給那些代表人數不足或根本沒有代表的地區,這樣做的結果是使選民人數幾乎增加了一倍。
上任後,格雷在1831年3月1日向下院呈遞了這項法案是一個信號,它預示著在英國將出現一場巨大的政治變革,他必須說服國王不反對這項法案。激進黨承認,這一措施---雖然他們肯定認為是不夠的---是在當時條件下所能獲得的最好結果。以政府中布魯厄姆勳爵為代表的中間派認為,代替這個修正案的辦法是無政府主義。在農村地區隱居多年之後,格雷通過這項法案實現了他年輕時確立的目標。
議會對這項法案進行辯論的過程是戲劇性的。二讀以僅僅一票的多數險獲通過。格雷以一句過時的那種莊重語句在下院做了演說。上院議長布魯厄姆在結束演說時跪在地上,伸出兩手,懇求貴族們不要拒絕這項法案。不幸的是,威廉使自己變得更為雄辯,他在演說時喝了滿滿一壺熱酒,結果這一跪就起不來了,直到他的那些尷尬的同僚把他扶起來。
被托利黨掌控的議會不顧布魯厄姆和格雷的反對,通過了一項毀滅性的修正案。格雷於是提請解散議會,提前大選,終令輝格黨人掌控下院,令法案取得支持。但在下院通過後,法案又被上議院以41票之差否決。國王要求格雷不要辭職,但同時又說,他不同意用加封新貴族來使這項法案得以通過。
內閣發生了分裂,一派人希望通過一項措詞較為軟弱的法案,另一派人要求國王加封足夠多的可成為上院議員的貴族,以確保這項法案原封不動的獲得通過。非常富裕但卻非常粗暴的德拉姆勳爵(激進的傑克)對他的岳父大肆攻擊。“如果我是格雷勳爵的話,我早就把他解職了。”梅爾本勳爵品論道。但保持內閣團結是格雷的責任,也是他的政績所在。1832年4月,格雷提出的修正後的法案以9票的多數在上院通過,但很快就有人提出企圖推翻這一法案的動議。格雷讓國王威廉四世選擇,要么加封貴族,要么辭職。國王寧願讓政府辭職,可是,上議院否決法案一事觸法各地出現暴動,而威靈頓公爵卻未能成功組閣,使新政府流產,威廉四世於是唯有再命格雷組閣。
格雷再度上台後,他再次建議威廉四世大量策封輝格黨人士為貴族,以便法案在上院通過。這次威廉四世表示同意,但暗中卻向托利黨上院議員警告,不讓法案通過將會後果嚴重,在國王的威逼和利誘之下,許多貴族投票時棄了權,使這項法案獲得通過。投票那天,上院中的托利黨的議席上空無一人。法案的通過時格雷長期政治生涯中取得的最大成就。不過,法案通過後,格雷卻日漸保守,對進一步的改革運動顯得小心和抗拒,不少人對政府沒有對教會和國家許可權作進一步改革,而感到失望。
除了改革爭議外,格雷任內亦受到了郊區農民騷亂所困擾。當時曾有不少貧困的農民在地方發動零星騷亂,除了燒毀糧草和殺死家畜外,甚而對地主作出恐嚇。格雷為此成立了特別委員會專責調查,結果對1,976人提出起訴,其中有252人被判死刑(後來有233人改判終身監禁)。
此外,格雷在任英國首相期間的政績還有很多,包括在1833年成功立例在大英帝國之境完全禁止販賣奴隸、為此向奴隸主賠償了200萬英鎊。廢止東印度公司在華貿易的專利權,以及發放2萬英鎊在各地興修學校等等。
在對外事務上,格雷的外相帕麥斯頓勳爵在1831年的倫敦會議上曾表態支持比利時脫離荷蘭獨立,並成為永久中立國。後來又在1832年與法國、俄羅斯聯手支持希臘獨立。另外在1830年7月,法國曾出現了七月革命,推翻了專斷的查理十世,人民另立路易·菲利普為王,英政府則視之為法國版本的“光榮革命”。
在1834年5月,議會曾就《愛爾蘭捐稅法案》一事展開辯論,內閣更對此出現分歧,最後使德比伯爵(第14代)、詹姆士·葛蘭姆爵士、里奇蒙公爵和里彭伯爵集體請辭,對政府構成很大打擊。由於政府一直在愛爾蘭事務上出現分歧,格雷終在1834年7月8日向威廉四世提出辭呈,並在9日正式向上院交代。雖然托利黨表示無法成功組閣,但格雷去意已決,於是選定以梅爾本子爵為其接任人。

人物評價

當格雷乘著馬車往北去他所熱愛的霍維克時,他可以回顧議會改革法案所爆發出的巨大力量,他在幾個月內就改變了結構---如事實證明的那樣----改變了英國政治的性質,為進入變革的新時代打開了大門。它帶來的是變革,而不是寧靜。格雷想用改革選舉制度來平息社會仇恨的希望落空了。問題依然存在,但這些問題屬於新的一代人,格雷永遠離開的政壇。現在他年事已高,雖然克里維認為他依然是”英國的一位衣冠楚楚的美男子。 辭職後的格雷勳爵選擇退出政壇,並過隱居生活,享受天倫之樂。雖然在1835年的時候,國王曾有意邀他復出,擔任首相或外相之職,不過仍為格雷勳爵所拒。在辭職10年之後,格雷在1845年7月17日卒於諾森伯蘭郡的家族宅第霍威克堂,終年81歲。身後留下15個孩子中的10個。

格雷伯爵第三

亨利·喬治·格雷Henry Grey, 3rd Earl Grey(1802年12月28日---1894年10月9日)英國政治家。1826--1845年為下院議員,後在上院成為自由黨領袖。在其父任首相的期間,曾任殖民副大臣(1830-1833),梅爾本子爵內閣期間任陸軍大臣(1835-18390,約翰·羅素內閣期間再任任陸軍和殖民大臣期間(1846-1852),成為第一位在當時條件下最大範圍內推行殖民地自治政策的英國大臣,他力圖使英國本土與殖民地之間發展自有貿易,主要在加拿大獲得成功。他支持加拿大總督埃爾金伯爵(第八)的政策;在19世紀40年代末期,英國終於承認加拿大的地方自治。他曾為紐西蘭制定一部憲法,又企圖把囚犯轉移到開普敦殖民地,但都不了了之。1852年辭職以後再未擔任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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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伯爵茶

這種調味茶的名字來源於曾擔任過英國外交大臣和首相格雷伯爵二世。傳說他因外交特權,收到過一款禮品茶,系使用印度和錫蘭(斯里蘭卡)的發酵紅茶為茶基,以佛手柑油調味製成。佛手柑本是一種宜人的中國柑橘,傳說清朝的慈禧太后在宮中大量使用芳香水果代替香料,尤喜佛手柑,於是就為這種調味茶的傳說帶上了些許東方皇家的神秘色彩,問題是中國從來都不是紅茶的飲用國,似乎不太可能以紅茶調味茶的配方作為饋贈客人的禮品,更何況格雷伯爵從沒有到過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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