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開展2015年醫療衛生和傳染病防治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於開展2015年醫療衛生和傳染病防治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是2015年1月26日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發布的通知,文號是國衛辦監督函〔2015〕58號。

基本介紹

  • 發布時間:2015年1月26日 
  • 文號:國衛辦監督函〔2015〕58號 
  • 發布部門: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傳染病防治法》、《母嬰保健法》、《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我委定於2015年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醫療衛生和傳染病防治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一)消毒隔離。
一是監督檢查轄區所有二級以上綜合醫院、結核病防治專科醫院和開展血液淨化、口腔診療的醫療機構,以及30%基層醫療機構,以感染性疾病科(含結核病科)/分診點、血液淨化診療、口腔診療、注射室等為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度及落實情況,醫務人員接受消毒技術培訓、掌握消毒知識、執行消毒隔離制度的情況,醫療用品、器械的消毒、滅菌情況,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檢測的情況,消毒產品進貨檢查驗收、使用和管理情況,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消毒隔離措施落實情況,基層醫療機構安全注射情況。二是監督抽檢所有血液透析診療單位處理水的細菌總數和每省份至少10件口腔診療牙科車針滅菌效果(檢測依據GB15982-2012《醫院消毒衛生標準》、YY0572-2005《透析和相關治療用水》、《醫療機構口腔診療器械消毒技術操作規範》)。
(二)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監督檢查工作。
一是會同綜合治理、宣傳、公安、工信、工商等部門,對各地涉嫌開展代孕宣傳和服務的網際網路、電視廣播、報刊雜誌等進行查處,依法清理。二是通過民眾舉報、網路搜尋、明察暗訪等多種方式獲得線索,對各地涉嫌開展代孕的醫療機構、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等進行排查,查處違法機構和人員。三是以開展婦產科、泌尿外科、不孕症診療科目的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含民營醫院)為重點,結合醫療廣告、網際網路信息和舉報線索進行重點排查,對未經批准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四是對各地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類精子庫進行監督檢查,重點對機構和相關醫務及技術人員的資質,機構內部管理、開展服務的規範性進行監督檢查。
(三)醫療廣告和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
通過多種途徑收集線索,及時發現轄區內主要電視台、廣播電台、主流報紙、網際網路站(大型門戶類網站、搜尋引擎類網站、醫療信息服務類網站、醫療機構自設網站)等發布的違法醫療廣告和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重點查處下列違法違規行為:一是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發布醫療廣告。二是醫療機構違規發布醫療廣告,主要包括未取得或篡改《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發布醫療廣告,使用患者、醫學專家、科研機構等名義證明療效或者保證治癒以及冒用國家機關、公眾人物形象和名義進行宣傳,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諮詢服務類專題節(欄)目發布或變相發布醫療廣告等。三是違規從事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主要包括未經審核(覆核)同意從事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超出審核(覆核)同意範圍或有效期提供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未按規定標明審核(覆核)同意書編號,提供不科學、不準確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借開展性知識宣傳和性科學研究為名傳播淫穢內容等。
二、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2-3月)。各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建立工作機制,進行全面部署,抓好學習、宣傳和培訓工作。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鼓勵社會各界提供違法違規案件線索。
(二)自查整改階段(4-5月)。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重點醫療機構負責人和管理人員進行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和宣傳。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對照專項監督檢查工作任務進行自查,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自查報告報送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三)監督檢查階段(6-10月)。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其綜合監督執法機構對轄區內醫療機構消毒隔離、人類輔助生殖技術、醫療廣告和網際網路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等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各級綜合監督執法機構應當按照衛生監督信息卡填報時限要求,及時登錄“全國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填報有關信息卡。
(四)總結上報階段(11月)。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於11月15日前將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和匯總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至我委綜合監督局,突出情況及重大案件隨時上報。
(五)各地要認真總結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梳理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研究分析深層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議,完善管理,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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