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軍隊

印度軍隊

印度武裝部隊天城文:भारतीय सशस्त्र सेनाएं,轉寫:Saśastra Sēnāēṃ)印度共和國整體的軍事組織而言,包括印度陸軍印度空軍印度海軍,以及各種其他包括印度海岸防衛隊、中央準軍事部隊和核戰略司令部等支援服務機構

印度保持世界第4大武裝力量,估計常規部隊總兵力有1,325,000人。印度官方的國防預算達到468億美元,但實際支出的軍事費用,估計遠遠超過印度官方的數字統計。印度武裝部隊正在迅速擴大和現代化,在未來將有軍事航天計畫,目前則是正在積極開發飛彈防禦系統和強大的核武軍事能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印度軍隊
  • 前身:英國殖民主義者的僱傭軍
  • 國家:印度
  • 時間:1947年
  • 現役人數:132.5萬
概況,國防政策,指揮體系,現役部隊,陸軍,海軍,空軍,核武器,海岸警備隊,準軍事部隊,後備力量,兵役制度,軍事工業,重要節日,參與戰爭,

概況

印軍前身為英國殖民主義者的僱傭軍,1947年印巴分治後始建分立的三軍,1978年創建獨立的海岸警衛隊。印度的武裝力量正規軍準軍事部隊和後備力量組成。現役部隊分陸、海、空和海岸警衛隊四個部分,現役兵力114.5萬。正規軍規模位居全球第三,在中國、美國之後。

國防政策

在立足南亞、稱雄印度洋、爭當世界軍事強國的思想制導下,印度推行 “地區性有限威懾”的軍事戰略。根據這種戰略,印度平時把45%左右的陸、空兵力部署在西部邊境,突出“進攻態勢”的特點;把25%左右的兵力部署在北部邊境,保護其“既得利益”;把30%左右的兵力部署在縱深地區,作為戰略預備隊和內部治安力量。海軍在沿海部署東、西兩支艦隊,活躍於孟加拉灣阿拉伯海,重點放在西部,對付與其利益相衝突的國家並保護自己的海上經濟利益和石油通道。空軍重點部署在西部和首都附近。
印度還推行核威懾的政策。如何保證軍備發展不影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這一新的國策,印度防務決策層經爭論達成共識:發展核的軍事用途,實施核威懾。其目標:一是對擁有核武器的北部鄰國實施低度核威懾;二是同巴基斯坦進行核競賽,不僅在常規武器上而且在核武器上壓倒巴,以懾服對方;三是以核武器為後盾,把駐印度洋的外國軍隊作為核打擊目標,以達成“勸阻”外國干涉南亞和印度洋事務的目的。印度深遠的考慮是把核武器發展作為謀求世界大國地位的一條終南捷徑。在失去原蘇聯的核保護傘後,印更加強了發展核武器的信念,立場更趨強硬,不屈從國際社會的壓力,拒簽核不擴散條約。在核武器運載工具方面,印度除有能攜帶核彈的遠程轟炸機外,正在研製中程飛彈洲際飛彈。多次試射成功的“火” 式中程飛彈射程達2500千米,打擊範圍令國際社會尤其是印度四鄰深為憂患。

指揮體系

軍事領導體制:印度總統是名義上的武裝力量統帥,內閣為最高軍事決策機構。國防部負責部隊的指揮、管理和協調。各軍種司令部負責擬定、實施作戰計畫,指揮作戰行動。
軍事指揮體制:三軍平時無統一的作戰指揮機構,由內閣總理通過內閣秘書處協同國防部對三軍實行統一領導;戰時通常授權主要軍種參謀長實施統一指揮。
國防諮詢機構有國家安全委員會國防部長委員會、國防生產與供應委員會、國防研究與發展委員會、國防計畫委員會和最高情報委員會等。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職能是為政府制定軍事戰略和國家安全戰略以及處理有關國家安全事務提供諮詢,內閣總理任該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內政部長、國防部長、外交部長和計畫委員會副主席。其他委員會中,除國防計畫委員會和最高情報委員會由內閣秘書任主席外,均由國防部長任主席,吸收國務部長、三軍參謀長、國防秘書、國防財政顧問和有關單位負責人參加,負責制定和提出有關三軍建設和民防、空防、邊防與海防方面的有關政策,提出有關作戰、情報和國家安全等方面的諮詢意見。
國防部長委員會下設國防電子、首席人事官、首席供應軍官和參謀長等4個委員會。其中最重要的是由三軍參謀長組成的參謀長委員會,由其中任職時間最長的軍種參謀長任主席,負責在職權範圍內就國防政策、國防生產和其他有關軍事問題向國防部長委員會提出建議,交通過它就需要由內閣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向內閣政治事務委員會提出建議。參謀長委員會下設10個分委員會,由三軍參謀軍官聯合組成,輪流擔任主席,分別處理有關三軍聯合作戰、計畫、訓練、通信、情報、電子戰、裝備政策和國防計畫等方面的統一與協調事務。1998年新設國家安全顧問,由總理首席秘書擔任。國防部長是最高軍事行政長官,直接向內閣總理負責,由兩名國防國務部長協助工作。
國防部為國防職能機構,全部由文職人員組成,下設國防局、國防生產與供應局和國防科研局等3個常設辦事機構(均由國防秘書任局長),以及財政顧問處(由財政部派出的國防財政顧問任領導)和國防計畫協調與執行委員會(由國防秘書任主席)。
印度的武裝力量由正規軍、準軍事部隊和後備力量組成。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三軍平時無統一的作戰指揮機構。三軍統一作戰指揮權平時直屬內閣總理,通過內閣秘書處協同國防部行使;戰時通常授權主要軍種參謀長實施統一指揮。軍種司令部為各軍種最高作戰指揮與行政管理機構,最高領導人為軍種參謀長,他配有3名副參謀長協助工作,其中2名分別負責第1和第2參謀局的作戰指揮和兵種業務領導,另1名負責軍兵種作戰協同等工作。軍種參謀長通過所屬軍區司令部對部隊實施作戰與控制。除地區司令部外,陸軍還設有訓練司令部,空軍設有訓練和保養兩個專業司令部;海軍的南部海軍司令部履行海軍訓練司令部的職能,負責全部海軍水面和水下艦艇訓練的指揮與控制,並主管海軍人員的基礎訓練與專業訓練工作。駐果阿海軍航空兵司令部主管海軍航空兵的訓練,駐維沙卡帕特南的海軍潛艇司令部負責海軍潛艇的訓練。

現役部隊

正規軍分陸、海空三個軍種,現役兵力132.5萬。印度一直積極參加聯合國的維和任務,1996~1997年度,派駐安哥拉390人(含20名軍事觀察員和11名民事警察)、波赫147人、海地3人、伊/科5名軍事觀察員、賴比瑞亞14名軍事觀察員。

陸軍

印度陸軍,分東、南、西、北和中央五大軍區,擁有中程飛彈,已具備核能力。陸軍編有4個集團軍12個軍部35個師(3個裝甲師、4個平原整編師、18個步兵師、9個山地師和1個炮兵師)以及15個獨立旅(7個裝甲旅、5個步兵旅、2個山地旅和1個空降/突擊旅)、1個“普里特維”地地飛彈團、4個防空旅和3個工兵旅。
印度陸軍總兵力113萬人,編有5個軍區,4個集團軍12個軍部35個(3個裝甲師、4個平原整編師、18個步兵師、9個山地師和1個炮兵師)以及15個獨立旅(7個裝甲旅、5個步兵旅、2個山地旅和1個空降/突擊旅)、1個“普里特維”地地飛彈團、4個防空旅和3個工兵旅。上述部隊包括59個坦克團(營)、355個步兵營(其中包括25個機械化步兵營、8個空降營、3個突擊營)、190個炮兵團(其中包括1個重炮團、2個火箭炮團、50箇中型炮團{內含11個自行炮團)、69個野戰炮團{內含3個自行炮團)、39個山地炮團、29個高炮團)、2個地空飛彈大隊,(每個大隊含3-5個飛彈連)、15個地空飛彈團。陸軍航空兵編有22個直升機中隊(其中5個反坦克中隊)。
印度陸軍軍旗印度陸軍軍旗
主戰坦克:3414輛(估計有1100輛庫存),其中T-55型約700輛、T-72型約1500輛、“常勝者”1200輛、PT-76型90輛、“阿瓊”式約14輛。
步兵戰車:BMP-1型350輛、BMP-2型1100輛。
裝甲輸送車:OT-62/64型157輛。
牽引式火炮:4175門(估計有600門庫存),其中75毫米1115門、105毫米約1350門、122毫米約550門、130毫米750門、155毫米410門。
自行火炮:105毫米80門(估計有30門庫存)、130毫米100門(估計有70門庫存)。
多管火箭炮:122毫米100門。
迫擊炮:81毫米5000門、120毫米1500門、160毫米700門(其中有150門庫存)。
地地飛彈:“普里特維”短程地地飛彈發射架15部。
無坐力炮:57毫米500門、106毫米300門。
高炮:23毫米400門、30毫米20門、40毫米3200門。
地空飛彈:SA-6型180部、SA-7型620部、SA-8B型50部、SA-9型400部、SA-13型45部、SA-16型500部。
直升機:300架。
車輛人員登入艇:2艘。
反坦克飛彈:“米蘭”等若干具。

海軍

印度海軍,分為西、東二支艦隊和南部科欽訓練基地;西艦隊駐孟買,東艦隊駐維沙卡帕特南,孟買和維沙卡帕特南為印度最大的兩個海軍基地。另編有潛艇司令部駐維沙卡帕特和海軍航空兵司令部駐果阿。海軍航空兵,編有2個攻擊機中隊、6個反潛直升機中隊、3個海上偵察機中隊、1個通信機中隊、1個搜尋與救援直升機中隊和2個訓練機中隊。海軍陸戰隊,編有1個團(包括3個大隊)。
印度海軍擁有55000人,其中有5000名海軍航空兵和2000名海軍陸戰隊,是印度洋第一大海軍。編有東部、西部、南部和遠東3個地區司令部,東、西2支艦隊(分別駐維沙卡帕指南和孟買)。另編有潛艇司令部(駐維沙卡帕特南)和海軍航空兵司令部(駐果阿)。印度海軍擁有各類船艦155艘,包括2艘航空母艦,2艘船塢登入艦,5艘坦克登入艦,11艘驅逐艦,19艘護衛艦,19艘潛艇,其他戰鬥支援艦20艘,以及飛彈艇、巡邏艇、掃雷艇、登入艇等其他作戰艦隻。
印度海軍軍旗印度海軍軍旗
海軍航空兵
5000餘人(含艦載海軍航空兵2000人),裝備37架作戰飛機、72架武裝直升機空空飛彈空地飛彈若干枚。編有2個攻擊機中隊、6個反潛直升機中隊、3個海上偵察機中隊、1個通信機中隊、1個搜尋與救援直升機中隊和2個訓練機中隊。
海軍陸戰隊
編有1個團(包括3個大隊),約2000人。

空軍

印度空軍,分成西、西南、東、南和中央五個軍區,擁有1000多架各型作戰飛機,包括空中預警機、戰鬥機、加油機、運輸機、偵察機和直升機等。
印度空軍兵力12.7萬人。
印度空軍軍旗印度空軍軍旗
裝備各型飛機約1400架(其中作戰飛機777架)、直升機180架(其中武裝直升機34架)。
計有17個攻擊戰鬥機中隊(53架米格-23BN/UM型、88架“美洲虎”、148架米格-17型、79架米格-21MF/PFMA型);
20個戰鬥機中隊(69架米格-21FL/U型、169架米格-21bis/U型、26架米格-23MF/UM型、64架米格-29型、35架“幻影”2000H/TH型、8架蘇-30MK型);
3個攻擊直升機中隊(32架米-25/35);
2個偵察機中隊(8架“坎培拉”、8架米格-25R/U型具有作戰能力);
12個運輸機中隊(105架安-32型、43架D0-228、28架BAe-748型、25架伊爾76型);
11個運輸直升機中隊(74架米-8型、37架米-17型、10架米-26型);
1個要員專機中隊(2架波音737型、7架BAe-748型、6架米-8型);
以及7架“美洲虎”海上攻擊機、397架教練機(其中14架 “美洲虎”B型、9架米格-29UB型具有作戰能力)、24架教練直升機(其中2架米-35型為武裝直升機)、4架海上偵察與測量機、6架“坎培拉”電子干擾機、4架波音707和波音737型電子偵察機
此外,還編有38個薩姆飛彈中隊,裝備薩姆-2、薩姆-3、薩姆-5地空飛彈以及空地飛彈空空飛彈若干枚。
據俄羅斯方面稱,印度打算購買蘇-30戰鬥機的生產許可證,並在2010年之前自行生產約100架蘇-30MK戰鬥機,預計該契約的金額將達10億美元。此前,印度已向俄羅斯購買了40架蘇-30戰鬥機,價值15~20億美元,其中8架已於1997年交付使用。

核武器

印度設有核戰略司令部,該司令部創建於2003年1月4日。核戰略司令部負責國家的戰術和戰略核武器儲備之管理和行政。印度核戰略司令部管理所有的戰略打擊力量,行使全面指揮和控制核資產,以及所有生產應急計畫需要完成必要的任務。自成立以來,已經牢固確立印度核戰略司令部的指揮控制和通訊系統,並處於較高的戰備狀態。
瑞典斯德哥爾摩國際和平研究所的一份報告稱,2012年,印度約有80-100枚核彈頭

海岸警備隊

印度海岸警衛隊分西岸、東岸、安達曼和尼科巴三個大隊,指揮部分設於孟買、馬德拉斯和布萊爾港。
印度四個武裝部隊的其中之一,其使命是守衛印度共和國的海上利益。印度海岸警衛隊的組織類似於其他的印度武裝部隊。它按海岸警衛隊法創建於1978年8月18日成為一個獨立的單位。它的工作由國防部指揮。
印度海岸警衛隊隊旗印度海岸警衛隊隊旗
印度海岸警衛隊的任務是保護印度的海上利益,包括它的海岸線專屬經濟區和航運。它還負責與印度的海上有關海洋的資源,航運,海關和稅務,海洋環境,保護物種以及毒品的執法。
海岸警衛隊與印度海軍 ,印度漁業部,稅務部(海關)和中央和國家警察部隊密切合作。印度海岸警衛隊通常是由一名海軍中將指揮。
印度海岸警衛隊分為三個行動區:西部地區總部設在孟買 ,東部地區總部設在欽奈安達曼群島尼科巴群島地區,總部設在布萊爾港 。該部隊有5440人員,包括633文官。

準軍事部隊

印度的準軍事部隊的種類龐雜,駐地分散,隸屬不同的部門。它們是印度正規部隊的輔助力量,平時可執行邊防海防巡邏、情報蒐集和內衛治安任務;戰時則作為輔助力量配屬正規部隊執行作戰任務。這些部隊基本上按正規軍編制,通常可分為部隊、營、中隊()、、班(哨)5級。部隊最高領導為總監,一般為現役中將級軍官,以下各級軍官為現役或退役軍官。營或中隊(連)為基本作戰單位,各營根據轄區的大小下轄數目不等的中隊(連),中隊(連)以下為三三制,編組到班。印度準軍事部隊裝備輕便,編制精幹,可擔負快速突擊和獨立機動作戰任務。現印度準軍事部隊兵力約100萬人:其中海岸警衛隊約4000人,隸屬國防部,裝備有56艘巡邏艦艇、22架飛機和13架直升機,平時負責近海防衛與治安,戰時歸海軍指揮,協助海軍作戰;印度國家安全衛隊7400人,隸屬內閣秘書處,負責反恐怖活動,成員來自印度三軍和中央後備警察部隊和邊境保全部隊;特別保全部隊3000人,負責要員安全;中央後備警察部隊16.53萬人,隸屬內政部;邦武裝警察40萬人(包括24個營的印度後備警察),主要負責本邦的治安任務,但也可調往其他邦執行任務;邊境保全部隊18.5萬人,約有150個營;阿薩姆步槍隊5.25萬人,隸屬內政部,編有31個營,主要負責東北各邦的治安任務,各級軍官為陸軍軍官,訓練較好;特種邊境部隊9000人,隸屬內閣秘書處;中央工業保全部隊8.86萬人,隸屬內政部;國防部安全警衛隊3.1萬人,隸屬國防部,主要負責國防部駐地的安全警衛工作;鐵路保全部隊7萬人。

後備力量

印度的後備力量是指不脫產的民間武裝,印度自稱為第1線預備役和第2線防務力量,共有240萬人。從組織體制上講,第1線預備役和第2線防務力量組織 比較鬆散,每年只進行短期的軍事集訓。這支後備力量平時協助警察維持社會治安和參加搶險救災,戰時擔負民防任務,補充正規軍。經費開支一般由中央政府和邦(中央直轄區)按比例分攤。
第1線預備役是由印度陸海空三軍的退役官兵組成。服預備役的最高年限為50歲。必要時預備役人員可再度從戎。由於印軍實行募兵制,官兵待遇相對較好,許多官兵退出現役後仍加入預備役。這些人熟悉軍旅生活,有一定的戰鬥經驗和軍事技術,較容易適應戰爭。第1線預備役現有兵力約50萬人,包括陸軍和空軍預備役以及海軍志願預備役。空軍預備役又分為防空預備役和輔助空軍預備役兩類。陸軍預備役現有30萬人(退出現設後服預備役至少5年),海軍預備役5.5萬人,空軍預備役14萬人。
第2線防務力量主要是民間軍事組織,現有實力約190萬人,包括國土軍(又譯地方軍)3.34萬人、國民學兵團100多萬人、家鄉衛隊47.2萬人、民防組織39.4萬人以及消防隊(實力不詳)。
駐外兵力:多年來,印度一直積極參加聯合國的維和任務,1996~1997年度,派駐安哥拉390人(含20名軍事觀察員和11名民事警察)、波赫147人、海地3人、伊/科5名軍事觀察員、賴比瑞亞14名軍事觀察員。

兵役制度

軍銜
分7等20級:元帥1級(只在戰時授予有特殊功勳的軍種參謀長),將官4級(上將、中將、少將和準將),校官3級(上校、中校和少校),尉官3級(上尉、中尉、少尉),低級委任軍官(海、空軍準尉)3級(一級、二級、三級),軍士3級(上士、中士和下士),兵3級(一等兵、二等兵和三等兵)。低級委任軍官以下軍銜,三軍之間略有不同。
兵役制度
實行募兵制;服役年限:兵17年,軍士21~28年,低級委任軍官(海、空軍準尉)26~33年。各級軍官的最高服役年齡:將官60歲,校官55歲,尉官50歲,低級委任軍官(海、空軍準尉)50歲。

軍事工業

80年代至今,印度奉行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並重,優先考慮國防需要的方針,建立起規模龐大、門類比較齊全的軍事工業體系。印度政府認為:不管國際形勢發生什麼變化,為避免在武器裝備方面受制於人,印度都將不惜一切代價自力更生髮展軍事尖端技術,加速國產飛彈和新型戰鬥機及其他武器裝備的研製和生產。
概況
印度軍事工業以國有為主,包括9家大型國有軍工企業以及39個兵工廠和50家科研機構。其中,39個兵工廠主要生產軍用車輛、火炮、輕武器和彈藥,9家大型國有軍工企業承擔了約一半軍品的生產,主要是航空航天設備、電子設備和艦艇。私營軍工企業約承擔本國軍品生產的6%~7%。現軍工從業人員超過30萬人。1994年,印度國防科研開支3.75億美元,軍工產值11億美元,占國民產值的0.4%,軍品採購費23億美元。
實力
印度軍事工業在中國周邊國家中處於比較發達的水平。國防科研水平不斷提高,國防研究發展組織已成功地研製出1100多項武器系統和裝備。兵器工業是軍事工業中自主生產能力最強的行業,能自行研製和生產包括輕武器、彈藥到主戰坦克在內的大部分武器,自行開發的“阿瓊”主戰坦克已於1996年投入批生產。印度目建立了比較完整配套的軍事航空工業體系,能自行研製生產教練機、輕型戰鬥機輕型直升機。飛彈工業在仿製和許可證生產基礎上,已開始自行研製,並研製出“普里特維”地地戰術彈道飛彈。發射成功“烈火”中程地地彈道飛彈,使印度成為繼美國、蘇聯、英國、法國、中國和以色列之後,世界上第七個有能力製造這類飛彈的國家。艦船工業從70年代起步,現已初具規模,自行設計建造了1200噸小型護衛艦,並能建造5000噸級驅逐艦、中型航空母艦和仿製常規潛艇,馬扎岡造船公司、加登里奇造船與工程公司、果阿造船公司、柯欽造船廠等,是主要艦艇製造企業。預計到2000年以後,印度將能自行建造核動力潛艇核武器工業已有一定規模,據美國軍方人士透露,印度擁有核子彈,在孟買原子能研究中心正在研製氫彈
管理體制
印度建立了以國防部為主,原子能部、航天部、電子部等有關政府部門相互配合、職責明確的軍事工業管理體制。國防部是國防科研與軍工生產的統一決策、集中管理和主要實施部門。由國防部長主持的國防生產供應委員會和國防研究發展委員會是主要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國防科研與軍工生產的方針政策,並研究有關重大問題。國防生產供應局和國防研究發展局是軍品生產和國防科研的主管機構,負責制定國防科研和軍品生產的規劃、計畫,並協調和監督計畫的實施。
航天部是民用航天工業主管部門,負責研製生產運載火箭、衛星和其他太空飛行器(這些項目不列入國防計畫)。所屬的航天研究組織、航天套用中心、火箭發 射場、國家遙感局和布全國的衛星監控站網,從事航天運載火箭、衛星研製和其他航天科學工作。原子能部是核武器研製與生產主管部門,下屬的巴巴原子研究中心、英·甘地原子能研究中心、高級技術中心及多家研究所,從事核武器及基礎科學的研究工作。電子部是電子工業的統一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部分軍用配套電子產品。
改革的政策措施
20世紀90年代以來,根據國際形勢的變化,印度政府加緊進行國防科研和軍工生產的調整改革,積極為軍事工業獨立自主計畫的實施創造條件,以實現到20世紀末將武器裝備國產化率從30%提高到70%。
縮短戰線,集中力量開發重點項目
1995年8月24日,印度議會國防委員會發表的《國防研究與發展:主要計畫》報告提出,印度將通過削減中小型國防科研項目,著力發展重點項目,並要求國防部國防研究發展局只為“對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的武器研究計畫”撥款。據此,國防研究發展局終止了618箇中小型計畫,僅保留了371項重點計畫,並將綜合飛彈計畫、輕型作戰飛機計畫、綜合電子戰計畫、雷射武器計畫、“阿瓊”坦克計畫等列為最優先的計畫項目。
加強國防科研,提高投資強度
儘管軍費不足,但印度政府對國防科研仍高度重視。國防研究發展局的規模不斷擴大,1980~1992年,又設立了10家科研機構,使其直屬科研機構增加到50個,雇員超過30000人,其中6800人是高級科學技術人員。據統計,1990~1994年,印度國防科研經費年遞增16%;1995年,國防研究發展局經費預算約為1.3億美元,占國防預算的比例由1985年的2.6%上升到5%。
改革管理,增強國有軍工企業活力
90年代初,印度政府改變軍工企業一切由政府補貼的做法,鼓勵軍工企業自主經營,提高經濟效益。這一政策性調整,給軍工企業帶來很大變化。其中9家生產高技術武器裝備的大型國有軍工企業效果尤為明顯,在1993~1994年贏利達23.2億盧比。後來,印度政府又決定賦予這9家軍工企業生產民品和出口自產產品的權利,使之成為獨立經營的經濟實體。
鼓勵私營企業參與軍工生產
在過去,印度政府曾規定非國營企業不得從事軍品生產。20世紀90年代以來開始鼓勵私營企業參與軍工生產,並對一些國有軍工企業實行私有化。印國防部1993~1994年度報告指出,私營企業將可以在公平基礎上同國有軍工企業競爭軍品契約。並指出,如果私營企業已具備某種軍工生產能力,將不在國有軍工企業中重建這種能力。1995年初,印政府宣布將分階段賣掉頭號軍工企業印度斯坦航空公司30%的股份。同年5月,國防研究發展局首次授予179家小型私有公司參與軍品生產的資格。印國防部透露,1993~1994年,與私營企業簽訂的軍品契約值已達7.5億美元。
擴大國際合作
20世紀90年代以來,印度軍工企業進一步對外開放。印度同俄羅斯已建立了幾家合資企業,包括20世紀90年代成立的“印俄航空有限公司”,以生產和維修俄制武器,兩國還就航天科學、遙感技術和空間通信簽署了合作協定。除此之外,又擴大同美國、法國、瑞典和以色列等國的軍工合作。美國已同意向印度提供輕型戰鬥機項目的複合材料、發動機、無線電設備和觀測裝備。法國也為印度改造“米格-21”戰鬥機提供數據與信號處理機、環形雷射陀螺、慣性導航儀和輕型雷達預警接收機。以色列幫助印度將130毫米火炮改為155毫米火炮,並為T-72坦克和“阿瓊”坦克配備甚高頻電台
積極推進軍品出口
印度已確定通過出口本國生產的武器來占領國際市場並促進軍工企業的自主發展。1996年,印度政府制定了新的軍品出口計畫,要求國防官員為之積極活動,同年,印度政府成立了軍品出口管理局,負責銷售國有軍工企業的產品與技術。據印度官方統計,印度軍品出口額已由1995年6.93億盧比增至1996年12.6億盧比。預計在未來5年裡,軍品出口將增至30億盧比。

重要節日

武裝部隊節12月7日
陸軍節1月15日
海軍節12月4日
空軍節10月8日

參與戰爭

第一次印巴戰爭(1947年10月22日——1948年12月31日)
中印自衛反擊戰(1962年10月20日——1962年11月22日)
第二次印巴戰爭(1965年4月24日——1965年9月20日)
第三次印巴戰爭(1971年11月21日——1971年12月17日)
卡爾吉爾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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