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威懾

核威懾

核威懾即指核國家基於核武器的威力為國家利益和政治目的的行為。

威懾是指一種通過恐嚇和威脅來阻止一個潛在侵略者採取侵略行為的行動戰略。而核威懾是指美國和蘇聯在冷戰時期所使用的一種戰略,即把擁有核武器組成的核三位一體作為威懾對方的一種重要手段。 往往需要相當數量的核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核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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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意義

核大國倚仗核軍備和核戰爭威脅來實現本國的戰略目標的一種策略。“威懾”就是以使用武力作為威脅,迫使敵方因面臨可能導致無法承受的報復而不敢貿然發動戰爭的一種手段。西方理論界把威懾的手段分為“懲罰性威懾”與"抑阻性威懾"。前者亦稱“進攻性威懾”,即採取迅速和壓倒一切的報復行為,迫使進攻者認識到得不償失,其立足點是反擊能力。後者亦稱“防禦性威懾”,即以足夠的、有效的防禦能力,使敵方感到無法實現預期的目的。
核威懾
核威懾以核報復力量為後盾,以可能採取敵對行動一方的大城市中心或軍事基地為攻擊目標,進行恫嚇,使其認識到一旦採取敵對行動將招致核毀滅和生態破壞的嚴重後果,從而放棄原有的企圖。核威懾的目標是保持核優勢,冒最小的戰爭風險,獲得最大的威懾效果。其效能取決於:①擁有充足的、可靠的核打擊力量和使用這種力量的決心;②使潛在的敵人認識到這種能力,使其確信企圖進行的任何規模的戰爭都無法達到目的;③擁有有效的指揮、控制、通訊系統和預警系統,一旦威懾失靈或必要時能夠作出靈活反應和多種選擇。

早期

1953年10月美國艾森豪政府提出,並由國務卿J.F.杜勒斯於1954年 1月宣布的大規模報復戰略是最早出現的核威懾戰略。其中心是美國以其絕對優勢的核力量為後盾,用發動全面核報復對敵方進行訛詐與威脅。60年代初期,美、蘇核力量趨於平衡,美國甘迺迪政府提出以靈活反應戰略替代核威懾,即在繼續發展核力量的同時,加強常規兵力;以常規兵力為“劍”,以核力量為“盾”。60年代中期美國又提出了以確保相互摧毀(即相互威懾)為基礎的核政策,認為核戰爭的結果是同歸於盡,強調加強第二次核打擊的能力,以遏制對方發動核戰爭。

現實

70年代,美、蘇核對峙繼續發展,於是出現了強調戰略威懾的可信性的現實威懾論與有限核選擇論。美國卡特政府提出抵消戰略,強調既能在對大規模攻擊進行全面報復中使用戰略核力量,也能有選擇地使用戰略核力量以提高威懾的選擇力與貫徹力。1983年,里根政府提出戰略防禦倡議(即“星球大戰”計畫),計畫在太空建立反彈道飛彈的多層防禦系統,在來犯的彈道飛彈抵達前就將其攔截、摧毀。計畫的中心是通過增強防禦力量為威懾提供更穩固的基礎。於是威懾理論轉向防禦性威懾與進攻性威懾並重,核戰略從“相互確保摧毀”轉向“相互確保生存”。美國期望通過建成“太空之盾”實現它在核軍備競賽中的優勢。

內在邏輯

核戰略的核心是“核威懾”。什麼是“威懾”?“威懾是一種讓敵人在發動進攻時產生內心恐懼感的藝術。”-——記住了:威懾是一種“藝術”不是“科學”,它需要的是“恐懼感”,而恐懼感,需要有效地傳達到你想要打擊的敵人的腦筋裡面才能激發起來,否則威懾就不存在。
當年美蘇的核恐嚇戰略,該戰略名曰Mutual Assured Destruction,即“對等保證摧毀”,縮寫成MAD,正巧是“瘋狂”一詞。瘋狂而奇妙的事情,往往牽涉到邏輯的怪圈,核威懾也如此。為了有安全感、為了高人一籌或者為了迎頭趕上,你不得不拚命製造核武器;如果MAD狀態達到,即通常所說的“核平衡”,那么使用核武器就是不合邏輯的行為,因為誰先攻擊誰就會遭到毀滅性報復,而如果有誰被首先攻擊,其報復也就變得沒有意義,大家都已經玩兒完了,誰還會有心思去報復?另一方面,在真的常規衝突升級的情況下,人的理性在決策核打擊時又會陷入邏輯的障礙,更不用說還有情感上的障礙了,於是核戰略理論的版本也必須跟著升級,這就勢必引入非理性、非人性、或者說不確定的因素,才能繼續提高有效的“核威懾”能力,這樣我們就邏輯地、或者說非邏輯地有了對非集權的、非統一指揮的攻擊作戰系統的需求,這就是說必須任何一個小小的空軍基地司令都可以發動核大戰;或者有了自動引爆、完全無法人工控制的反擊系統。讓國家和軍隊把核武器控制權放棄給計算機、各種感應元件、以及任何一個基地司令官,才能確保核恐嚇無時無處不在的有效性。這是核威懾理念的精髓,可以讓大家永遠都在理性和非理性的邊緣徘徊,在恐懼中不敢輕舉妄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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