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維持和平部隊

印度維持和平部隊,1987年7月29日印度、斯里蘭卡協定簽定後不久,應斯里蘭卡總統要求,印度向斯北部、東部派遣維持和平部隊。首批印軍5, 000人抵達北部重鎮賈夫納。斯政府駐北、東兩省軍隊依據協定撤回軍營,由印度維持和平部隊負責收繳泰米爾武裝組織的武器並協助維持北、東兩省治安。由於東方省治安惡化,泰米爾主要武裝組織“猛虎”拒絕向印軍交槍,斯總統要求印維持和平部隊協助恢復治安。同年10月10日,印軍1·2萬人在斯軍協助下,在賈夫納半島發起圍剿泰米爾“猛虎”戰役,遭到“猛虎”激烈抵抗。印軍占領了賈夫納城,摧毀了“猛虎”總部。經過近100天戰鬥,印軍控制了北、東兩省所有戰略要地,迫使“猛虎”退入叢林。到1988年中,印度在斯北、東兩省駐軍增至近10萬之眾。1989年1月,斯里蘭卡新總統普雷馬達薩宣誓就職後,即要求印軍撤離斯里蘭卡。1990年3月,印軍全部撤離。近3年中,印軍在同泰米爾“猛虎”作戰中陣亡1,000餘人,傷近2, 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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