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得利益

既得利益

既得利益目前有兩種含義:

(一)既得利益者,一般指人們或集團已經獲得的,法定的某種特別權益。“既”在這裡是“已經”的意思。所謂既得利益,是指藉助於公共權力謀取私人或部門的特殊的、非正常的或不正當的利益。在現有的社會結構中,憑藉不合理的制度或社會整合錯位而形成的比較穩定的合法的或不合法的特殊利益群體,即我們所謂的既得利益者既得利益集團就是這些既得利益者思想與行為的群體化,就是這些既得利益者為了維護其所謂的既得利益而結成的集團。

(二)法律術語,一方面指已經獲得所有權且可以任意支配的物質利益,比如已經到手的錢、財物等;另一方面指從法律理論上可以獲得的利益,只是尚未占有,或未被交付到自己控制範圍內的財物,是將來可以得到的,而不是可能得到的利益,主要是指經濟利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既得利益
  • 外文名:vested interests
  • 拼音::jì dé lì yì
  • 解釋::人們或集團已經獲得的某種權益
  • 用法:作主語、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詞語解釋,用法,

詞語解釋

名稱:既得利益
既得利益
拼音:jì dé lì yì
解釋:指人們或集團已經獲得的,法定的某種特別權益。
出處:毛澤東《陝甘寧邊區政府第八路軍後方留守處布告》:“凡在國內和平開始時,屬於邊區管轄地域內,一切已經分配過的土地房屋和已經廢除過的債務,本府本處當保護人民既得利益,不準擅自變更。”
出處:契約法的司法解釋
事例:這既然是他的~,他當然不會輕言放棄。

用法

作主語、賓語、定語;用於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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