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

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是指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所取得的監理資質,是一種執業許可。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分甲、乙、丙三級。不同資質等級允許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建設總額是不同的。種類資質由信息產業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給予資質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
  • 甲級:各類信息化工程
  • 乙級:1000萬以下
  • 丙級:500萬以下
資質分級,監理能力,資質認定,

資質分級

根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暫行規定》規定,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並具備規定數量的監理工程師和註冊資金、必要的軟硬體設備、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固定的工作場所和相關的監理工作業績,取得信息產業部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證書》,從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業務的單位,由信息產業部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 辦公室給予資質認定。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級。

監理能力

關於不同資質的監理能力,信息產業部沒有作出明文規定,但在各省的管理辦法中有規定,例如:《山東省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管理辦法 (試行)》規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不同資質等級對應的監理能力如下:
資質等級可以監理建設總額
甲級
各類信息化工程
乙級
1000萬以下
丙級
500萬以下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2012年8月1日發文(工信計資[2012]20號)規定,鑒於目前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需要,以及我國信息化建設對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需求,為更好地培育監理市場,促進企業發展,經部資質辦研究決定,對現有各等級資質的監理企業承接監理工程項目的投資規模均不做限制。監理企業應本著實事求是和對信息系統工程負責的原則,根據自身的能力選擇承接相應的項目。建設單位也應根據監理企業的實際能力選擇項目的監理單位。

資質認定

根據《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暫行規定》第五條所指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其資質認定由信息產業部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工作辦公室實施。
根據信息產業部檔案信部信[2003] 142號《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各資質等級條件如下:
甲級
乙級
丙級
1、監理工程師不少於
30名
15名
6名
2、註冊資金不少於
500萬元
300萬元
100萬元
3、財務狀況
良好
良好
良好
4、固定的工作場所和必要的軟硬體設備
5、完善的單位管理制度,有通過認證的質量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6、良好的監理信譽;
7、申請時前三年完成過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的監理
12個以上(其中至少有1個5000萬元以上或者6個1000萬元以上項目)
9個以上(其中至少有2個1000萬元以上或者5個400萬元以上項目)
6個以上(其中至少有2個300萬元以上或者4個150萬元以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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