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監理

IT監理,是指信息技術(Information Technology)相關工程項目監理的簡稱。“監理”一詞源於日本,意為諮詢和項目管理,廣泛套用於建設工程監理,如我們常說的施工監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IT監理
  • 特指信息技術相關工程項目監理
  • 發源地:日本
  • 模式:系統評測和技術調研的服務模式
  • 起始時間:1999年
  • 適用範圍:電子IT行業
IT監理的定義,IT監理的發展歷程,IT監理業務內容,

IT監理的定義

IT監理是一種基於IT專業評估、過程控制、系統評測和技術調研的服務模式,它貫穿信息系統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設計、施工、驗收、維護等各個環節,對項目的投資、工期、質量、契約等多個目標進行嚴格的事前、事中和事後控制,其最終目的就是對工程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的監管,使工程的建設得到有效控制,從而降低工程風險。
IT監理主要內容是對信息系統工程的質量、進度和投資進行監督,對項目契約和文檔資料進行管理,協調有關單位間的工作關係。根據項目的建設目標、業務需求和質量標準,對項目招標過程中承建方的選擇、承建方提出的技術方案、項目管理活動以及系統設計、開發、集成、實施部署、驗收等活動,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監督、審核和控制,以保證項目按照時間進度、質量要求、在預算範圍內完成,從而保護業主的利益,規避或降低項目建設的風險,幫助業主方建設一個既滿足業務需求、質量優良,又具有高性價比的信息化工程。

IT監理的發展歷程

IT監理在國內的起步並不算晚。1999年,信息產業部在布置全國信息產業工作時,就已經將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證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同時列為工作重點。至今,獲得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近4000家,並且已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認證體系。到2012年1月,我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工程師人數也達2516名。
1995年,原電子工業部就出台了《電子工程建設監理規定(試行)》。
1996年,深圳市成立了全國第一家信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信息工程質量監督檢驗總站。
1998年,西安協同軟體股份有限公司經西安技術監督局和西安市科委批准,獲得“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成為國內第一家獲此資格的公司。
1999年6月,深圳市政府在國內率先出台了包括實施信息工程監理條款在內的《深圳市信息工程管理辦法》,並要求對首屆我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信息網路工程實施監理。
2000年7月,深圳市信息化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制訂了《深圳市信息工程建設管理辦法實施意見》,要求使用財政性資金,投資規模在100萬元以上的信息工程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立項、招投標、監理、質量監督、驗收”。
2002年11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公布《設備監理單位資格管理辦法》,在21類設備工程專業中涉及信息工程的共有三類:信息網路系統、信息資源開發系統和信息套用系統。
2002年12月,信息產業部正式頒布《信息系統工程監理暫行規定》,規定使用財政性資金、國家政策性銀行或者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建設的信息系統工程,需要實施監理的信息系統工程。標誌著我國信息工程監理開始邁向科學化、專業化和規範化。
2003年8月1日,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正式開始執行《北京市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管理辦法(試行)》,對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及監理單位、監理工程師的資格認證做了明確的規定。
2004年6月,原信息產業部給8家企業頒發了全國首批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部臨時”資質,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被列為國務院發布的首批行政許可項目之一,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繼續受到肯定與支持。
2005年5月,“信息系統監理師”資格考試第一次納入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體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系列;隨後北京、上海等地先後發布了地方性法規,對信息系統工程監理的行為、機構、職責、資質、認證、規劃、實施等都做了規定,確立了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四控(進度、成本、質量、變更)”、“三管(契約、信息、安全)”、“一協調(監理單位需協調項目各參建單位的工作,以促進項目建設目標向著原定方向前進)”原則,發展了傳統工程監理的理念和模式。
2009年11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於開展信息系統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規定,自2010年1月1日起,開展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

IT監理業務內容

IT監理業務內容一般包括項目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變更控制、信息安全管理、智慧財產權管理、契約管理、信息管理和對項目的組織協調。根據我國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實踐,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首要任務要確定質量、進度和投資額等建設目標,然後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跟蹤糾偏,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質量控制主要是通過質量控制點在監理各個階段進行控制。如招投標及準備階段的主要質量控制點:項目建議書的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承建單位技術資質的審核、承建單位提供的各類設計實施方案的審查;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點:主要是項目總體方案的質量控制,包括工程總體技術方案、承包商提交的《項目計畫》、工程質量保證計畫和項目質量控制體系、工程進度計畫等;實施階段的質量控制點:督促承建單位完善工序控制、協助業主對嚴重質量隱患和質量問題進行處理、工程款支付簽署質量認證等;驗收階段的質量控制點:驗收資料準備、驗收程式、驗收內容等。
(2)進度目標控制是通過一系列手段,運用運籌學、網路計畫等措施,使工程項目建設工期控制在項目計畫工期以內。
(3)投資目標控制通過組織、技術、經濟契約措施,分析項目實際投資不超過項目計畫投資,主要是通過核實設備價格、審核修改設計和設計變更等手段加以控制。
(4)變更控制通過建立一個完整的變更控制系統,對變更進行有效的風險預測分析和有效監管。通常的變更有:需求變更、成本變更、契約變更等。
(5)信息安全管理主要是通過對信息系統方案設計進行審核、對設備選型進行把關和在實施過程中嚴格進行工程質量控制等措施,確保信息系統工程符合業主對信息安全的要求和國家相關信息安全規範。
(6)智慧財產權保護控制貫穿於整個項目的全過程,包括工程方案設計、設備選型、設備採購、軟體開發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工程師應按照國家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規定嚴格要求信息系統工程建設各方遵照執行。
(7)契約管理是手段,它是進行目標控制的有效工具。因此,契約管理必然是貫穿於監理活動的始終。
(8)信息管理包括文檔管理在內也是做好監理的一項有效的工具,它是實現控制目標的基本前提。
(9)項目的組織協調是建設項目的一項重要內容,內容包括:人際關係、組織關係、資源供求、信息交換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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