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0年

庚寅年(虎年);

契丹重熙十九年;

北宋皇祐二年;

西夏延嗣寧國二年,天祐垂聖元年;

大理保全六年;越南崇興大寶二年;

日本永承

基本介紹

紀年,本年年表,通鑑記載,大事記,出生,逝世,

紀年

庚寅虎年);
契丹重熙十九年
北宋皇祐二年
西夏延嗣寧國二年天祐垂聖元年
大理保全六年;越南崇興大寶二年
日本永承五年

本年年表

宋實施對貼法
宋夏戰爭爆發後,商人到邊境地區入中糧食,官府開始增給東南地區食鹽。商人入中後,將官府發給的憑證拿到開封府,政府或給他們錢,或給金帛,或給鹽貨。而商人往往因為販鹽得利最多,因而大多只要官府的食鹽。官府發行的鹽鈔過多,從而使各地食鹽價格猛跌,原來八百斤鹽可賣錢十萬文,至此僅賣六萬文。商人往往是通過弄虛作假的辦法來獲取鹽鈔的,食鹽價格下跌後,商人又將所得鹽鈔儲藏起來。皇祐二年(1050)正月,宋仁宗鑒於這種情況,委派王堯臣、王守忠、陳旭三司官員重新調整原來的鹽鈔政策。王堯臣等人建議由商人入中現錢到京師,國家按照原來的鹽價發給商人相同價值的鹽鈔。而商人原來儲藏的鹽鈔每十萬貫只發給七萬貫的鹽貨,河北地區僅給六點五萬貫。從此以後,商人入錢到京師後,達到十萬貫錢者才由政府發給鹽、茶、金帛等物,這就是所謂的對貼法。
窪普降遼
西夏在從賀蘭山失敗以後,不再派遣使臣向遼朝稱臣納貢。夏天祐垂聖元年(1050)、遼重熙十九年,遼朝派遣使者到西夏,質問沒藏氏為何不納貢。沒藏皇太后大怒,派遣大將窪普、猥貨、乙靈紀等人率領大軍進攻遼朝的金肅城(今內蒙古東勝縣東),遼朝南面林牙耶律高家奴和西南面招討使耶律仆里篤統領遼軍迎戰,大敗西夏軍隊,猥貨、乙靈紀等人殉國,窪普受傷而逃。窪普逃回西夏後,沒藏訛龐本想將他斬首示眾,但皇太后沒藏氏命令窪普到賀蘭山操練兵馬,以觀後效。同年五月,遼朝林牙蕭奪刺率兵包圍了興慶府(今寧夏銀川市),對興慶府進行了一番大肆掠奪,而窪普擔心沒藏氏會殺害自己,被迫率領所屬兵馬投降了遼軍。開封府之獄
出身醫生世家的冷青聲稱自己是宋仁宗之子,並繪聲繪色地說自己的母親曾為宋仁宗所寵;後來,其母懷孕後離開了皇宮,生下冷青。這一訊息傳開以後,轟動了開封府(今河南開封)全城。皇祐二年(1050)四月,權知開封府逮捕了冷青。在審案的公堂上,冷青痛罵錢明逸:你竟敢對龍子不尊?錢明逸膽戰心驚,急忙從座上站起來給冷青施禮。此案審理完畢,冷青被編管汝州(今河南臨汝)。一些臣僚對這一判決極為不滿。於是宋仁宗委派趙槩與包拯再度審理此案,查明了事實真相。原來,冷青之母在皇宮中賣苦力,因宮廷失火而被趕出皇宮,嫁給了醫生冷緒。冷青被編管後,仍然聲稱自己的確是宋仁宗之子,有個和尚全大道又將冷青帶回京城。這一案件發生後,錢明逸被貶知蔡州(今河南汝南),開封府判官張式被貶知岳州(今湖南嶽陽),開封府推官李舜舉被貶為壽州(今安徽鳳台)通判
田況治蜀
成都地區自從王小波李順起義後,人心思亂,社會極為動盪不安。宋朝皇帝給予益州(今四川成都)知州隨機應變的特殊權力,益州知州可以不向朝廷請示就處理一切意外事件,從而導致一些知州用殘酷的統治手段擅自作主,胡作非為。皇祐二年(1050)十一月,田況治蜀後,以教育為主,刑罰為輔作為統治的指導思想,如不是犯了十惡不赦之罪,一般不輕易將犯人遷徙他鄉。因而成都附近人民極其擁戴田況,田況治蜀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宋仁宗了解這些情況後,雖然田況任職年限未到期,即將他提拔起來,以表彰他治蜀的業績。
群臣彈劾張堯佐
外戚張堯佐同一天從三司使提升為宜徽南院使、淮康節度使、景靈宮使,其後幾天又被提拔為群牧制置使皇祐二年(1050)閏十一月,諫官、御史張擇行包拯唐介陳旭吳奎等人紛紛上書宋仁宗,指出這一系列升官很不公平,彈劾張堯佐毫無才德可言,僅僅因為他是寵妾張貴妃的父親而突然升官;台諫官們還舉出宋朝開國以來對待那些功勳卓著的外戚的例子,認為張堯佐的晉升是朝野內外大臣所不能容忍的;況且張堯佐在擔任三司使職務期間,政績平平,本該降黜,而突然又榮華富貴起來。宋仁宗愛屋及烏,對張堯佐百般袒護,甚至不惜與台諫官們撕破臉皮,台諫官們越是上書彈劾張堯佐,宋仁宗越是惱怒。最後,宋仁宗被迫與台諫官們達成妥協,至皇祐三年(1052)才罷去張堯佐宣徽使、節度使景靈宮使三種職務和頭銜。

通鑑記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皇佑二年(遼重熙十九年)
春,正月,庚寅,遼僧惠鑒加檢校太尉
庚子,遼論伐夏諸將士功罪,封耶律達和克為漆水郡王,其所屬將校及準布等部長各進爵有差。以蕭惠子慈氏戰歿,釋惠喪師之罪,贈慈氏努平章事
辛丑,遼遣使問罪於夏。
壬寅,遼主如魚兒濼。
癸卯,以歲飢,罷上元觀燈。
壬子,命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入內都知王守忠、右司諫陳旭與三司較天下每歲財賦出入之數以聞。
康定元年,陝西募人入中並邊芻粟,始加數給東南鹽,而河北稍用三說法,亦以東南鹽代京師所給緡錢,數足即止。及慶曆二年,三司又請如康定元年法募人入中,乃詔入中陝西、河東者,持券至京師,償以錢及金帛各半之。不願受金帛者,予香藥、茶、鹽,惟其所欲。而東南鹽利特厚,商旅不復受金帛,皆願得鹽。至八年,河北行四說法,鹽居其一,而並邊芻粟皆有虛數,騰躍至數倍,券至京師,反為畜賈所抑。鹽八百斤舊售錢十萬,至是止六萬;商人以賤估券取鹽,不復入錢京師,帑藏益乏。於是詔三司詳定,堯臣等請復入錢京師法,視舊入錢數稍增予鹽,而並邊入中元得券受鹽者,河東、陝西入芻粟直錢十萬,止給鹽直七萬,河北又損為六萬五千,且令入錢十萬於京師,乃聽兼給,謂之對貼。自是入錢京師稍復故。
二月,甲申,出內藏庫絹五十萬,下河北、陝西、河東路,以備軍賞。
丁亥,夏將攻遼金肅城,遼南面林牙杲嘉努等擊破之,斬首萬餘級。
三月,戊子朔,詔罷今年冬至親祀南郊之禮,以九月擇日有事於明堂。先是宋庠議,今年當郊而日至在晦,用建隆故事,宜有所避,因請秋季大享於明堂。帝謂輔臣曰:“明堂者,布政之宮,朝諸侯之位,天子之路寢,乃今大慶殿也,況明道初,合祀天地於此。今之親祀,不當因循,尚於郊?遺寓祭。”己丑,詔以大慶殿為明堂,仍令所司詳定儀注以聞。
甲午,遣官祈雨。
戊戌,詔:“明堂禮成,群臣毋得上尊號。”
殿前都點檢蕭迪里特與夏人戰於三角川,敗之。
己亥,詔祀明堂,自乘輿服御諸物,務令有司裁簡之。
庚子,遼遣殿前副點檢耶律益等來告伐夏國還。
癸卯,遼遣西南招討使蕭蒲努等帥師代夏。甲辰,遣同知北院樞密使蕭革按軍邊城,以為聲援。
詔:“宗室子生四歲者,官為給食。”初,詔五歲始給食,知大宗正事允讓請且仍舊以三歲,故裁定之。
己酉,以朝林學士趙概為遼國信使。遼主駐息雞淀,嘗因會獵,令概賦《信誓如山河詩》,詩成,侑以玉杯。
詔:“兩浙流民男女不能自存者,聽人收養,後不得復取。”
癸丑,詔以季秋辛亥大享明堂。先是禮官議王者郊用辛,蓋取齋戎自新之義,又,《通禮》祀明堂亦用辛;遂下司天擇日,而得辛亥吉,蓋九月二十七日也。
丙辰,宋祁上《明堂通議》二篇。
知府州折繼閔卒,以其弟繼祖領府州軍事。
夏,四月,甲子,沙州符骨篤末、似婆溫等來貢玉。
乙丑,內出手詔言:“明堂之禮,前代並用鄭康成、王肅兩家義說,兼祭昊天上帝,已為變禮。祖宗以來,三歲一親郊,合祭天地,祖宗並配,百神從祀。今祀明堂,正當親郊之期,而禮官所定,止祭昊天五帝,不及地只,配坐不及祖宗,未合三朝之制。宜合祭地只,奉太祖、太宗、真宗並配,而五帝、神州亦親獻,日月河海諸神,悉如圜丘從祀。”因謂文彥博曰:“禮非天降地出,緣人情耳。禮官習拘儒之舊傳,扌舍三朝之成法,非朕所以昭孝息民也。”翼日,彥博奏:“詔書所定親獻之禮,周於五天帝、神州,比圜丘之位,陟降為勞,請命官分獻。”帝曰:“朕於大祀,豈敢憚勞!”禮官議從祀神位未決,復諭曰:“郊壇第一龕者在堂,第二、第三龕者設於左右夾廡及龍墀上,在?遺內外者列於堂東西廂及後廡,以象壇?遺之制,仍先繪圖以聞。”
遼主如魚兒濼。
先是,醫家子冷青自稱皇子,言其母嘗得幸掖廷,有娠而出,生青,都市聚觀。明逸捕得青,入府,叱明逸曰:“明逸安得不起!”明逸為起坐。既而以為狂,送汝州編管。推官韓絳言青留外將惑眾;翰林學士趙概言青言不妄不當流,若詐當誅;即詔概與知諫院包拯追青窮治。蓋其母王氏嘗執役禁中,出嫁民冷緒,始生女,後生青。青漂泊廬山,數為人言己實帝子,浮屠全大道挾之入京師,欲自言闕下。獄具,皆論不道,誅死。明逸坐尹京師無威望,古及於責。絳,億之子也。
甲申,高麗貢於遼。
五月,己丑,遼主如涼陘。
癸巳,遼蕭蒲努等入夏境,不見敵,縱掠而還。
甲午,禮院上《明堂五室制度圖》。
封兗州尼丘山神曰毓聖侯。
丙申,詔國信司罷三番使臣。自與遼通好,其接送使人皆自京差三番使臣,沿路州軍,困於須索,諫官包拯、吳奎極言其擾。既罷遣三番,而頓置什物,並令沿路州、軍官自辦之。
戊申,廣南西路轉運司言交趾發兵捕廣源州儂智高,其眾皆遁伏山林;詔本路嚴備之。
六月,丙寅,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言:“奉詔與太常參議阮逸所上編鐘四清聲譜法,請用之於明堂者。竊以律呂旋宮之法,既定以管,又制十二鐘準為十二正聲,以律計,自倍半。說者云:半者,準正聲之半以為十二子聲之鐘,故有正聲、子聲各十二。子聲,即清聲也。其正管長者為均,自用正聲;正管短者為均,則通用子聲而成五音。然求聲之法,本之於鐘,故《國語》所謂‘度律均鐘’者也。其編金石之法,則歷代不同,或以十九為一佺,或以三十一為一佺,或以十六為一佺,或以二十四為一佺。故唐制以十六數為小架,二十四為大架,天地、宗廟、朝會各有所施。今太常鐘縣十六者,舊傳正聲之外,有黃鐘至夾鐘四聲,蓋自夷則至應鐘四律為均之時,若盡用正聲,則官輕而商重。緣宮聲以下,不容更有濁聲。一均之中,宮弱商強,是謂陵僭,故須用子聲,乃得長短相敘。自角而下,亦循茲法。至它律為宮,其長短尊卑自序者,不當更以清聲間之。自唐末多故,樂文墜缺,考擊之法,久已不傳。今絲竹等諸器舊有清聲者,今隨鐘石教習;本無清聲者,未可創意求法,且當如舊。其阮逸所上聲譜,以清濁相應,先後互擊,取言靡曼,近於鄭聲,不可用。”詔可。
遼主謁慶陵
丁卯,以御撰黃鐘五音五曲凡五十七聲,下太常肄習之。
庚午,遼主謁大安殿。
壬申,遼以將策進士,命醫、卜、屠、販、奴隸及倍父母或犯事逃亡者,不得應舉。
丙子,諫官包拯陳旭吳奎等言:“三司使張堯佐。凡庸之人,徒緣寵私,驟階顯列,自任用以來,萬口交譏。陛下何庇一堯佐,上違天意,下咈人情,而稔成危機乎?實為陛下痛之!”拯又言:“歷代后妃之族,雖有才者未嘗假以事權,況不才者乎?伏見祖宗以來,當帑廩豐盈,用度充足之際,尚乃精選計臣如陳恕、魏羽輩用之,其餘亦盡一時之選。況今上下窘迫,豈可專任此人!伏望特出宸斷,授以它職,別求才傑之士,委而任之。”
辛巳,以屯田員外郎呂公著同判吏部南曹。公著,夷簡子也,嘗召試館職,不就。於是帝諭曰:“知卿有恬退之節。”因賜五品服。
遼主策進士於金鑾殿
是月,帝講書邇英閣,因謂侍臣曰:“古有遷民於寬閒之地者,今閩、蜀地狹,其民亦可遷乎?”丁度對曰:“律令故在,但有司不能舉行耳。太祖嘗徙太原民千餘家于山東,太宗又徙雲、應、寰、朔之民於京西諸州。西北之人,勤力謹儉,今富於其鄉里者,多當時所徙之民也。民固安土重遷,若地利既盡,要無可戀之理。今蜀民歲增,曠土盡辟,下戶才有田三十五畝或五七畝,而贍一家十數口,一不熟則轉死溝壑,誠可矜惻。臣以為不但蜀民,凡似此狹鄉,皆宜徙之,計口給田,復其家如律令,實利農積穀之本也。”帝納其言,乃詔京西轉運司曉告益、梓、利、夔、福建路,民願徙者聽之。
秋,七月,丁亥,贈美人尚氏為婉儀。
壬辰,遼主駐括里蒲碗。
癸巳,遼以皇子燕趙國王洪基領北南樞密院
丙申,幸彰信節度使兼侍中李用和第問疾,入見於臥內,擢其次子珣為合門使,以所居第賜之,並日給官舍僦錢五千。用和緣帝舅,起民間,位將相,而能闔門謝客,推遠權勢。帝以章懿太后不逮養,故寵外家逾等。及卒,臨奠,哭之慟,贈太師、中書令、隴西郡王,特轟視朝五日,制服苑中,謚恭僖,御撰神道碑,仍篆曰“親賢之碑”。及其妻卒,亦輟朝成服。
戊戌,遼錄囚
戊申,遼以左伊勒希巴蕭唐括為北院樞密副使。
壬子,遼主獵於侯里吉。
八月,己未,以侍御史知雜事何郯為直龍圖閣、知漢州、郯以母老請外故也。將行,上疏言:“三司使張堯佐,雖由進士登第,歷官無它故,然驟被寵用,人情皆以止緣後宮之親,非復以才能許之。逾年若大享訖事,眾議謂陛下以酬勞為名,必當進用兩府。果如眾議,命行之日,言事之臣必以死爭。用堯佐而黜言者則累德,用言者而罷堯佐則傷恩;累德則損歸聖躬,傷恩則怨起近戚。莫若富貴堯佐而不假之以權,如李用和可也。”
乙丑,知杭州、資政殿學士范仲淹奏進建昌軍草澤李覯所撰《明堂圖義》,詔送兩制看詳,稱其學業優博,授試太學助教。覯嘗舉茂材異等,不中,親老,以教授自資,學者嘗數十百人。
丙寅,福州草澤鄭叔豹上《宗祀書》三卷,述明堂制度及配享冕服之義。
丁丑,詔立冬罷祭神州地只。初,禮院以黑帝及神州地只皆當合祭於明堂,請罷立冬之祭。帝以四時迎氣不可輟,故罷祭神州地只。
九月,辛卯,詔明堂禮畢,並以襲衣、金帛、器幣、鞍勒馬賜夏竦王德用程琳李昭亮。將相在外遇大禮有賜自此始。
丙申,詔太子太保致仕杜衍太子少傅致仕任布陪祀明堂,令應天府以禮敦遣,仍於都亭驛、錫慶院優備供帳几杖,待其至。衍手疏以疾辭,布將就道,始辭以疾;並遣中使齎賜醫藥。
庚子,揭御篆“明堂”二字,飛白“明堂之門”四字,詔祀畢藏於宗正寺
壬寅,夏侵遼邊界,漆水郡王耶律達和克遣六院軍將諧里擊敗之。夏人數不得志於遼,始議通使。
時積雨彌旬,帝請褥禁中,甲辰,齋於文德殿,天霽。己酉,朝享景靈宮。庚戌,享太廟。辛亥,大享天地於明堂,以太祖、太宗、真宗配。大赦。文武職官及公司、致仕者,並特與轉資;內臣入仕及十年,亦與遷改,不為永例。
詔:“內降指揮,百司執奏毋輒行;敢因緣乾請者,諫官、御史察舉之。”
初,議肆赦,帝謂輔臣曰:“比有貴戚近習,夤緣請託以圖內降,雖頗抑絕,然未免時有侵撓。可於赦文中嚴切禁止,示信天下。”輔臣對曰:“陛下躬行大祀,辟至公之路,杜私謁之蹊,天下幸甚。然載之赦條,恐未盡聖意。”乃別為手詔,與赦同降。
先是屯田員外郎、知常州廬陵彭思永入為侍御史,極論內降之弊,以為斜封非盛世所宜有。及祀明堂前一日,有傳赦書語百官皆遷官者,思永從駕宿景靈宮,亟上言不宜濫恩。時張堯佐以親連宮掖驟進,王守忠以出入禁闥被寵,參知政事缺員,堯佐朝暮待命,而守忠亦求為節度使。思永欲率同列言之,或曰:“宜俟命出。”思永曰:“寧以先事得罪,命出而不可救,則為朝廷失矣。”遂獨奏:“陛下覃此繆恩,豈為孤寒,獨以堯佐、守忠故取悅眾人耳。外戚秉政,宦官用事,皆非宗社之福也。”疏入,帝震怒,詔詰思永:“安從得此?”諫官吳奎言:“御史許風聞,事有非實,朝廷當含容之,不能容,罪之可也,何必窮究主名?”中丞郭勸亦言思永不宜深罪,帝悟,不復致詰。思永尋罷侍御史,以司封員外郎知宣州,而堯佐、守忠之議遂格。
先是入內都知麥允言卒,贈司徒、安武節度使。又詔:“允言有軍功,特給鹵簿,今後不得為例。”同知禮院司馬光言:“孔子謂惟器與名不可以假人。夫爵位尊卑之謂名,車服等威之謂器。今允言近習之臣,非有元勛大勞過絕於人,贈以三公之官,給以一品鹵簿,其為繁纓,不亦大乎!陸下欲寵秩其人,適足增其罪累耳。”光,池之子也。
冬,十月,丙辰,宰相文彥博以下進官有差。樞密使王貽永,加鎮海節度使,進封鄧國公。初,議覃恩高若訥謂文彥博曰;“官濫久矣,未有以節止,今又啟之,何也?”彥博不聽。
丙寅,大宴集英殿,以明堂禮成飲福也。
庚午,遼主還上京。
辛未,詔文彥博、宋庠、高若訥、王洙編修《大享明堂記》。
夏國主諒祚母沒藏氏遣使於遼,乞依舊稱籓。遼因其使還,詔別遣信臣至,當徐圖之。
壬申,遼釋臨潢府徒役。
甲戌,遼主如中會川。
乙亥,宴京畿父老一百五十人於錫慶院。
是月,美人楊氏為婕妤。景佑初,聽入道,居瑤華宮,至是復進位號。
詔:“自今諸處無得申奏及發遣念書童子赴闕。”
十一月,乙酉,召太子中舍致仕胡瑗赴大樂所,同定鐘磬制度。先是親閱大樂,言者以為釒尃鐘、特磬,大小與古制度未合;詔令改作,而太常言瑗素曉音律,故召之。
戊子,命權御史中丞郭勸、知諫院包拯放天下欠負。
壬辰,賜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金部員外郎許元進士出身
帝嘗謂執政曰:“發運使總領六路八十八州、軍之廣,其財貨調用,幣帛谷粟歲千百萬,宜得其人而久任。今許元累上章求去,朕思之,不若獎勵以盡其才。”故特有是賜。
戊戌,權御史中丞郭勸,罷為翰林侍讀學士。勸初就明堂齋次,帥眾御史求對,論群臣不當遷官,不許。又上疏極言之,訖不從。於是以老求解台任,許之。
召知益州田況權御史中丞。
益州守臣得便宜從事,多擅殺以為威,雖小罪,輒並妻子徙出蜀,至有流離死道路者。況在蜀逾二年,拊循教誨,非有甚惡,不使東遷。蜀人愛之,以比張詠
庚戌,遼錄囚
壬子,遼以南府宰相韓知白、樞密副使楊績擅給進士堂帖,出知白為武定軍節度使,績為長寧軍節度使。
是月,詔:“觀察使以上,自今依大兩省、待制例,經兩次郊禮,許一次將弟侄子孫恩澤奏補異姓骨肉。”
閏月乙卯,遼漢王特布為中京留守。
丙辰,出內藏庫緡錢四十萬,紬絹六十萬,下河北使糴糧草。先是河北頻年水災,朝廷蠲民稅幾盡。至秋,禾稼將登,而鎮、定復大水,沿邊尤被其害。帝憂軍儲不給。故特出內府錢帛以助之。
戊午,河南府言前觀文殿學士尚書左丞張觀卒。贈吏部尚書,諡文孝。觀初為秘書郎,其父居業從事坊州,因上言願以官授父,真宗嘉之,以居業為京官。及觀貴,居業由恩至太府卿。嘗過洛,嘉其山川風物,曰;“吾得老於此足矣。”觀於是買田宅,營林榭,以適其意。觀早起奉藥膳,然後出視事,未嘗一日易也。居喪,哀毀過人,既練而卒。
己未,以三司使戶部侍郎張堯佐宣徽南院使、淮康節度使、景靈宮使,以資政殿學士、尚書左丞王舉正御史中丞,改命田況權三司使。是日,詔:“后妃之家,無得除二府職位。”庚申,又加堯佐同群牧制置使
辛酉,賜貴妃張氏從弟衛尉寺丞希脯、太堂寺太祝及甫並進士出身,堯佐之子也。
是夜,秀州地震,有聲如雷。
癸亥,知諫院包拯等言:“陛下即位僅三十年,未有失德。乃五六年間,超擢張堯佐,群臣皆竊議於下;然而其過不在陛下,在女謁近習及執政大臣也。蓋女謁近習,動伺陛下之所為,知陛下繼嗣未立而有所私,莫不潛有趨向而附結之。執政大臣不思規陛下以大誼,乃從諛順指,高官要職,惟恐堯佐不滿其意,使陛下有私昵後宮之過,此豈愛君之心哉!伏望斷以大義,追寢堯佐過越之恩;必不得已,宣徽、節度使擇與其一,仍罷群牧制置使之命,畀之外郡以安全之。”
初,執政希上旨,一日除堯佐四使;又以王舉正重厚寡言,同日授御史中丞。朝議意舉正或迤麗退避,動經旬浹,則堯佐之命必遂行,論諫弗及矣。甲子,舉正遂告謝上殿,力言擢用堯佐不當。其疏曰:“近者台諫論列,陛下雖罷其使任,而復加崇寵,轉逾於前,並授四使,又賜二子科名。賢愚一詞,無不嗟駭。昔漢元帝時,馮野王以昭儀之兄,在位多舉其行能,帝曰:‘吾用野王,後世必謂我私後宮親戚。’本朝太宗皇帝孫妃之父,止授南班散秩。蓋保全後宮戚屬,不令僭盛以取顛覆。伏望陛下遠鑒前古美事,近守太宗聖范,追取堯佐新命,除與一郡,以息中外之議。”不報。戊辰,朝退,舉正留百官班廷諍,復帥殿中侍御史益都張擇行江陵唐介及諫官包拯陳旭吳奎於帝前極言,且於殿廡切責宰相。帝聞之,遺中使諭旨,百官乃退。
己巳,詔:“近者台諫官累乞罷張堯佐三司使;又言親連宮掖,不可用為執政,若優與官爵,於體差便,遂除宣徽使;兼已指揮:‘自今后妃之家,毋得除兩府職任。’今台諫官重有章疏,其言反覆,及進對之際,失於喧譁,在法當黜,朝廷特示含容。其令中書取戒厲,自今台諫官相率上殿,並先申中書取旨。”時帝怒未解,大臣莫敢言,樞密副使梁適獨進曰:“台諫官蓋有言責,其言雖過,惟陛下矜察。然寵堯佐太厚,恐非所以全之。”是日,堯佐亦奏辭宣徽使、景靈宮使。仍詔學士院貼麻處分,而取戒厲卒不行。
辛未,遼以同知北院樞密使蕭革為南院樞密使;以南院大王耶律仁先知北院樞密使事,封宋王。
十二月,甲申朔,詔班三品以上家廟之制。
初,宰臣宋庠請令諸臣建立家廟,下兩制與禮官詳定審度。翰林學士承旨王堯臣等定議:“官正一品平章事以上,立四廟;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同知樞密院事、簽署院事,見任、前任同。宣徽使、尚書、節度使、東宮少保以上,皆立三廟。餘官祭於寢。凡得立廟者,許嫡子襲爵,世降一等。死即不得作主祔廟,別祭於寢;自當立廟者,即祔其主。其子孫承代,不計廟寢祭,祭並以世數親疏遷祧。始得立廟者不祧,以比始封;有不祧者,通祭四廟、五廟。廟因眾子立而嫡長子在,則祭以嫡長子主之;嫡長子死,即不傳其子,而傳立廟者之子。凡立廟,聽於京師或所居州縣;其在京師者,不得於里城及南郊御路之側。仍別議襲爵之制。”其後終以有廟者之子孫或官微不可以承祭,而朝廷又難盡推襲爵之恩,遂不果行。
初,戎州人向吉等操兵賈販,恃其眾,所過不輸物稅,州縣捕逐,皆散走。成都鈐轄司奏請不以南郊赦除其罪,從之。逮捕親屬系獄,至更兩赦。有詣闕告訐者,刑部祥覆官以為特敕遇赦不原者,雖數赦猶論如法。同判刑部孫錫獨奏釋之,凡釋百二十三人。舊判刑部者多持事往決於中書,錫獨不往。錫,真州人也。
丁亥,遼北府宰相趙王蕭孝友出為東京留守。
庚戌,遼韓國王蕭惠請老,詔賜肩輿入朝,策杖上殿,再辭,乃許之,徙封魏王。詔冬夏赴行在參決疑議。惠性寬厚,自奉儉薄。遼主嘗使其恣取珍物,惠曰;“臣以戚屬居要地,祿足養廉,奴婢千餘,不為闕乏,陛下猶有所賜;貧於臣者,何以待之?”遼主以為然。故為將雖數敗衄,不之罪也。
壬子,夏國主諒祚遣使上表於遼,言遵母訓,乞依舊臣屬。
是歲,準布數貢於遼。
夏改元天佑垂聖。

大事記

厄蒙德·斯萊姆繼位瑞典國王。優陀耶迭多跋摩二世繼位高棉吳哥王朝國王。米海羅·孚歐意斯拉夫雷維奇繼任塞爾維亞君主。

出生

11月11日——亨利四世神聖羅馬帝國皇帝(1106年去世)斯維亞托波爾克二世·伊賈斯拉維奇,羅斯王公(逝世於1113年亞羅波爾克·伊賈斯拉維奇,羅斯王公,約出生於1050年(逝世於1086年腓特烈一世士瓦本公爵(1105年去世)米芾,初名黻,字元章,北宋書法家畫家1107年去世)謝良佐,北宋學士(逝世於1103年)。穆桂英,出生於1050年

逝世

蘇利耶跋摩一世,高棉國王(出生時間不明)佐伊女皇一世(978年-1050年),拜占庭帝國共治女皇。阿農德·雅各布,瑞典君主(出生於1000年1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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