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堯佐

張堯佐,字希元,北宋河南永安(今鞏義市)人,溫成皇后的伯父。因是外戚,仕途通達,張堯佐先升任三司戶部判官和副使。提升為天章閣待制、吏部流內銓,歷遷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加官為龍圖閣直學士,升為給事中、端明殿學士,被任命為三司使。後因諫官包拯等人的奏請,張堯佐被召回京,改鎮天平軍。去世後被贈為太師。

基本介紹

  • 本名:張堯佐
  • 字號:希元
  • 所處時代: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河南永安
  • 出生時間:?
  • 去世時間:?
  • 職業:官員
  • 職位:宣徽使
  • 追贈:太師
人物生平,早年經歷,眾官劾罷,被召回京,軼事典故,歷史評價,家族成員,

人物生平

早年經歷

張堯佐是溫成皇后的伯父。被推舉參加進士考試,歷任憲州、筠州推官。吉州有個道士和商人夜間飲酒,商人暴死,道士害怕就逃走了,被巡邏的捕獲,同時還有一百多人被捕。轉運使命令張堯佐覆核處理,受冤的人都得以解脫。皇上改任他為大理寺丞、汜水縣知縣,又升為殿中丞、任犀浦知縣。犀浦地少人多,因土地引起的訴訟很多。張堯佐確定他們的田界,條具利害使人知曉,訴訟就少了。張堯佐任開州知州,回京後授予他判登聞鼓院。
當時溫成皇后還是修媛,想以門第抬高自己,故張堯佐稍微被提拔,擔任開封府推官,提點府界公事,諫官余靖說:“提拔張堯佐不應太快,過去郭后之禍起於楊尚,不能不借鑑。”不久,張堯佐升任三司戶部判官和副使。提升他為天章閣待制、吏部流內銓,歷遷兵部郎中、權知開封府,加官為龍圖閣直學士,升為給事中、端明殿學士,被任命為三司使。

眾官劾罷

皇祐初年(公元1049年),諫官包拯陳昇之吳奎說:“近年以來,水從城中冒出,地震、黃河泛濫,這是小人當道所致。天下都認為張堯佐主持大計,諸路苦於索求無厭,內帑受到藉助的煩擾,法制凋敝,實在是因為張堯佐。臣等認為,親昵之私,聖人也不能避免,但能處理妥當,不造成危機,這才是有所得。”宋仁宗祭祀明堂,改命張堯佐為戶部侍郎,不久又任命他為淮康軍節度使、群牧制置使、宣徽南院使、景靈宮使,賜他的兩個兒子進士出身。包拯等又說:“陛下即位將近三十年,沒有失道敗德的事,近五六年來重用張堯佐,人們暗中議論,認為過錯不在陛下,而在宮中的女寵、皇帝的寵臣和執政大臣。因為皇帝親近的人知道陛下沒立太子,他們既有所私,沒有不暗有所向的;執政大臣不能以忠言相諫,而是阿諛奉迎,順從皇上的意旨,惟恐高官要職不能令張堯佐滿意,使陛下陷於私昵後宮之過。任命張堯佐的詔書下達那天,太陽陰晦,凶氣濛濛,陛下套用大義決斷,馬上下令追奪張堯佐的官職。萬不得已,宣徽、節度可選擇一個授予他。這樣,才合天意,順人情。”御史中丞王舉正留百官,想要廷議,皇帝不許。於是皇帝下詔說:“近來台諫官請求罷免張堯佐的三司使,並說不能用他為執政,若給他美官,是合大體,朕採納這種說法,才有此詔命。現在又認為不行,前後反覆,按法應當罷黜。令中書戒諭他們。從今起言事官上殿,要先有聖旨允許。”當天,張堯佐辭去宣徽、景靈使,皇帝允許。

被召回京

此後,張堯佐又以宣徽使的身份任河陽通判,王舉正又三次上奏議論。此時吳育為判西京留台,河陽百姓的抗訴有不答覆的多告到吳育處,吳育在訴狀末尾判定曲直。張堯佐畏恐,就按判詞奉行。張堯佐被召回京,改鎮天平軍。去世後被贈為太師,賞給他家租賃居舍錢每日三千。

軼事典故

當時有個士子馮京鄉試第一,會試第一,再加上他一表人才,到了己未開考時,京城都哄傳,此科狀元必是馮京無疑。這邊一傳,那邊驚動了張堯佐。他讓人把馮京請到家,一見面就把一條金帶披在馮京的身上,對馮京說:“我一個女兒嫁給了皇上,還有一個女兒,正待字閨中,想許配給你,怎么樣?”
馮京一聽讓自己做女婿,頭亂了一下,隨即冷靜下來。這張堯佐因憑藉自己是國丈,恣意妄為,正遭世人唾罵,他認為一個堂堂的士人不能同這類人同流合污。於是,他連忙站起作揖回絕,並立即告辭。
張堯佐愣在那兒,好長時間回不過神來。他恨死了馮京,便開始派心腹四處活動有關考官,在殿試時要將馮京黜落。馮京似乎也有所預感,靈機一動,將自己的名字前面兩點移到後一個字,成“馬涼”。
馬涼的文章實在漂亮,考官們薦為第一,臚唱時,就在張堯佐為自己得計正高興,有關人員為自己對張有所交代正感輕鬆時,站出來的狀元恰是這些人所不願看到的馮京。後來這些人只好對張堯佐解釋:“誤把馮京當馬涼。”此句話後來也成了諺語,喻有眼不識真相。

歷史評價

元·脫脫等《宋史》:堯佐起寒士,持身謹畏,頗通吏治,曉法律,以戚里進,遽至崇顯,戀嫪恩寵,為世所鄙。

家族成員

張堯佐的兒子張山甫,任引進副使、樞密副都承旨。堂弟張堯封,孝謹好學,被推舉參加進士考試,在石州推官任內去世。張堯封的二女兒,就是溫成皇后。張堯封被贈官至中書令、清河郡王,諡號“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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