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御史

侍御史

古代官名。置,沿設,在御史大夫之下。如果朝官的高級官員犯法,一般由侍御史報告御史中丞然後上報給皇帝。低級官員(侍御史一般負責朝官)可以直接彈劾,或者會集體彈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侍御史
  • 性質:官名
  • 官職分類治書侍御史、分掌侍御史等
  • 朝代:秦
具體內容,官職分類,

具體內容

受命御史中丞,接受公卿奏事,舉劾非法;有時受命執行辦案、鎮壓農民起義等任務,號為“繡衣直指”。宣帝曾召侍御史二人治書,後乃專設治書侍御史。侍御史分掌令曹、印曹、供曹、尉馬曹、乘曹。魏、晉、南北朝時,曹數時有增減,但均不止五曹,治書侍御史也分掌各曹,與漢制不同。北朝魏、齊必對策高第者方能補御史官。唐侍御史屬台院殿中侍御史殿院,、監察御史監院,三者並列。侍御史掌糾興舉百官、入閤承詔、知推(推鞫)彈(彈舉公廨(知公廨事)、雜事(御史台中其他各事)等事,以知雜事最忙。宋、元及明初侍御史只設一二人,作為御史大夫、御史中丞的佐貳

官職分類

治書侍御史、分掌侍御史、二丞侍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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