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恕(北宋名相)

陳恕(約公元945年—1004年),字仲言,北宋江西石城人,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公元977年)進士,任澧州通判。後被召入朝,升為工部郎中、知大名府。陳恕政紀嚴明,辦事果斷,按期完成了城防工程,抵禦了契丹兵。因功升為戶部副使;再升為右諫議大夫,知澧州。後改任河北東路營田制置使,再升為鹽鐵使。陳恕整頓賦稅,疏通貨財,使國家財政收入顯著增長。太宗十分器重,親自在殿柱上題寫“真鹽鐵陳恕”五個大字,以示褒獎。991年、(淳化二年)升為參知政事,位居副相。他主管國家財政,前後達十餘年之久。卒時,年僅五十九歲。真宗曾為之廢朝舉哀,贈吏部尚書。《宋史》贊其“能吏之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恕
  • 別名:字仲言
  • 國籍:中國宋朝
  • 出生地:江西南昌
  • 出生日期:公元945年
  • 逝世日期:公元1004年
  • 職業:官員
  • 畢業院校:公元977年進士
  • 主要成就:按期完成城防工程,抵禦契丹兵
  • 歷史評價:善理財,精吏治
人物生平,出仕,為官剛正,三說法,不進錢穀數,真鹽鐵,以言被稱,風義之可惜,法不可更,蕭規曹隨,宋史文載,

人物生平

出仕

陳恕,字仲言,北宋洪州南昌(今屬江西)人。年輕時做過縣吏,改變舊習,發憤讀書。江南平定後,禮部侍郎王明洪州知府,陳恕穿著儒生的服飾去見他,王明跟他聊天,感到非常驚奇,所以出資讓他赴京會試。太平興國二年考中進士,擔任大理評事、洪州通判,陳恕以自己是洪州人辭官。改任澧州通判。澧州自唐朝起就是節度使兼管,官吏很多利用公文欺上瞞下,投機圖利。陳恕揭發其中的所有弊端,郡中都稱讚他精明強幹,以才能聞名於世。
陳恕像陳恕像

為官剛正

後來被召入京師,為右贊善大夫,同判三司勾院,又升為左拾遺,兼任度支判官。與判使王仁贍在上朝的時候爭論本司事務,說得仁贍理屈詞窮,被貶官;提升陳恕為度支員外郎,仍擔任度支判官。 後來又升為工部郎中、大名府知府。
當時契丹人經常侵犯邊境,他受皇帝命令增深城隍(護城壕),當時從民間徵收物資不太及時,陳恕立刻抓了府中一個強橫的人,要斬他,那人的宗族親屬以及其他官員都來求情,那人磕頭磕得流血,說次日一定完成任務,否則甘願受死。陳恕讓他帶著鐐銬遊街示眾,百姓們都很害怕,沒有敢誤期的,幾天就完成了。正好趕上契丹撤軍,改任澶州太守,皇帝又下旨召為河北路營田制置使。太宗告訴他農戰之旨,陳恕說:“古代士兵從百姓中來,敵人不侵犯就種地,敵人來就抵抗。現在士兵都是招募來的,一世都靠政府供應,您要突然讓他們冬天禦敵,春天耕種,若果他們生出什麼變故,後悔就來不及了。”太宗說:“你儘管先做著,朕再想想。”陳恕走了幾天,果然下詔令士兵修完城堡、通導溝瀆而已,營田之議就被擱置了。陝西的幾個州,由於以前孟氏苛政,稅賦沉重,百姓不斷上告,持續了20年,皇帝下詔讓當地官員調查,但他們置之不理。轉運副使張曄年少氣銳,正好趕上皇帝下詔調查,他在這過程中有些違規舉動。陳恕就參奏他擅自修改法律,經調查他所在州一年少上供絹萬餘匹,張曄被免職。陳恕在殿上奏事,太宗有時沒有深查,當面發怒,他就以手板擋臉不斷後退,直到大殿牆壁,好像無處容身。等皇帝氣消了一點後,又恭謹得上前奏事,不改變自己立場,像這樣的事很多,太宗大多因為他的忠心,採納了他的意見。後提升至禮部郎中,真宗即位,加戶部郎中,命令他把京師內外的錢糧統計一下報上。陳恕許久不上報,皇帝催促多次,陳恕說:“陛下年輕,如果知道府庫充實,恐怕生奢侈之心,臣因此不敢上報。”真宗很讚許。

三說法

陳晉公為三司使,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人,俾各條利害,晉公閱之,第為三等,語副使宋太初曰:“吾觀上等之說,取利太深,此可行於商賈而不可行於朝廷。下等固滅裂無取。惟取中等之說,公私皆濟,吾裁損之,可以經久。”於是為三說法,行之數年,貨財流通,公用足而民富實。世言三司使之才,以陳公為稱首。後李侍郎諮為使,改其法而茶利浸失,後雖屢變,然非復晉公之舊法也。(《東軒筆錄》卷十二。又見《宋朝事實類苑》卷二十二)

不進錢穀數

陳恕為三司使,真宗命具中外錢穀大數以聞,恕諾而不進。久之,上屢趣之,恕終不進。上命執政詰之,恕曰:“天子富於春秋,若知府庫之充羨,恐生侈心,是以不敢進。”上聞而善之。(《涑水記聞》卷六)

真鹽鐵

陳恕長於心計,為鹽鐵使,厘宿弊,大興利益,太宗深器之。嘗御筆題殿柱曰:真鹽鐵陳恕。(《國老談苑》卷二)

以言被稱

尚書左丞陳公恕峭直自公,性靡阿順,總領計司,多歷年所。每便坐奏事,太宗皇帝或未深察,必形誚讓,公斂裾踧蠟,退至殿壁,負牆而立,若無所容,俟上意稍解,復進,愨執前奏,終不改易,或至三四。上察其忠亮,多從其議,當時言稱者,公為之首。(《王文正公筆錄》。又見《宋朝事實類苑》卷十六)

風義之可惜

陳晉公恕知貢舉,精選文行之士,黜落極眾,省牓才放七十二人,而韓忠憲公億預在高等。晉公之子楚國公執中,至和中再為相,薦忠憲之孫宗彥為館職,故翊世事契為重。及楚公薨,忠憲之子維為禮官,謚楚公為榮靈,而謚議之中尤多詆毀。呂內翰溱常嘆斯事,以為風義之可惜。(《東軒筆錄》卷十三)<br />

法不可更

太宗任陳恕為三司使,心算詳給。人有言茗榷遺利,欲更法者,上以問恕,恕言:“國家用度無所窘匿,恐此法一搖,則三十年不可再定。”上怒,起,入禁中,恕不敢退,久之復坐,方可其議。後馬元方主計,遂變前法,迄今三十餘年,是非紛然無所歸,準如其言焉。(《儒林公議》補遺)

蕭規曹隨

陳晉公恕自升朝入三司為判官,既而為鹽鐵使,又為總計使,洎罷參政,復為三司使,首尾十八年,精於吏事,朝廷藉其才。晚年多病,乞解利權,真宗諭曰:“卿求一人可代者,聽卿去。”是時寇萊公罷樞密副使歸班,晉公即薦以自代。真宗用萊公為三司使,而晉公為集賢殿學士判院事。萊公入省,檢尋晉公前後沿革創立事件,類為方冊,及以所出榜示,別用新板題扁,躬至其第,請晉公判押。晉公亦不讓,一一與押字既,而萊公拜於庭下而去,自是計使無不循其舊貫。至李諮為三司使,始改茶法,而晉公之規模漸革,向之榜示亦稍稍除削,今則無復有存者矣。(《東軒筆錄》卷二。又見《宋朝事實類苑》卷二十二)

宋史文載

陳恕,字仲言,洪州南昌人。少為縣吏,折節讀書。江南平,禮部侍郎王明知洪州,恕以儒服見,明與語,大奇之,因資送令預計偕。太平興國二年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洪州,恕以鄉里辭。改澧州。澧自唐季為節鎮兼領,吏多緣簿書乾沒為奸。恕盡擿發其弊,郡中稱為強明,以吏乾聞。
召入,為右贊善大夫,同判三司勾院,遷左拾遺,充度支判官。與判使王仁贍廷爭本司事,仁贍屈伏,坐貶秩;擢恕為度支員外郎,仍舊職。
再遷工部郎中、知大名府。時契丹內寇,受詔增浚城隍,其器用取於民者不時集,恕立擒府中大豪一人,會將吏將斬之。宗族號訴,賓佐競前請救,大豪叩頭流血,請翌日集事,違期甘死。恕令械之以徇,民皆恐栗,無敢後期者,數日功就。
會契丹引去,召入為戶部郎中、戶部副使,遷右諫議大夫、知澶州。驛召為河北東路營田制置使。太宗諭以農戰之旨,恕對曰:“古者兵出於民,無寇則耕,寇至則戰。今之戎士皆以募致,衣食仰給縣官,若使之冬持兵禦寇,春執耒服田,萬一生變,悔無及矣。”太宗曰:“卿第行,朕思之。”恕行數日,果有詔,止令修完城堡、通導溝瀆而已,營田之議遂寢。俄知代州,入判吏部選事,拜鹽鐵使。恕有心計,厘去宿弊,太宗深器之,親題殿柱曰:“真鹽鐵陳恕”。
遷給事中、參知政事。數月,太宗言及戶部使樊知古所部不治。恕與知古聯事,情好款洽,密以語之,欲知古修舉其職。知古訴於太宗,太宗怒恕泄禁中語,罷守本官。旋出知江陵府,大發群吏奸髒,坐徒、流、停、廢者甚眾,郡內惕息。
淳化四年,太宗從魏羽、段惟一之請,分三司為十道,置左右計使,以魏羽、董儼分主之;召恕為工部侍郎,充總計使,判左右計事。左右計使分判十道事,凡議論、計度並令恕等參預。恕以官司分隸,政令互出,難以經久,極言其非使。歲余,果罷,復以恕為鹽鐵使。
時太宗留意金谷,召三司吏李溥等二十七人對於崇政殿,詢以計司利害。溥等言條目煩多,不可以口占,願給筆札以對。太宗遣中黃門送詣相府,限五日悉條上之。溥等共上七十一事,詔以四十四事付有司行之,其十九事下恕等議可否。遣知雜御史張秉、中使張崇貴監議,令中書籍其事,專檢舉之,無致廢格。賜溥等白金緡錢,悉補侍禁、殿直,領其職。太宗謂宰相曰:“溥等條奏事頗有所長。朕嘗語恕等,若文章稽古,此輩固不可望;若錢穀利病,頗自幼至長寢處其中,必周知根本。卿等但假以顏色,引令剖陳,必有所益。恕等剛強,終不肯降意詢問。”呂端對曰:“耕當問奴,織當問婢。”寇準曰:“夫子入太廟,每事問,乃以貴下賤,先有司之義。”
後數日,太宗又曰:“國家歲入財數倍於唐。唐中葉以降,藩鎮擅命,征賦多不入公家,下陵上替,經制隳壞。若前代為得,即已致太平,豈復煩朕心慮也。”因召恕等責以職事曠廢。恕等對曰:“今土宇至廣,庶務至繁,國用軍須,所費浩瀚,又遇諸州凡有災沴,必盡蠲其租。臣等每舉榷利,朝廷必以侵民為慮,皆尼而不行。縱使耿受昌、桑弘羊復生,亦所不逮。臣等駑力,惟盡心簿領,終不足上裨聖治。”太宗曰:“卿等清而不通,專守繩墨,終不能為國家度長絜大,剖煩析滯。只如京城倉庫,主吏當改職者,簿領中壹處節目未備,即至十年五年不決,以致貧無資給,轉徙溝壑。此卿等之過,豈不傷和氣哉?”恕等頓首謝。五年,賜三司錢百萬,募吏有能言本司不便者,令恕等量事大小,以錢賞之,錢盡更給。
至道二年,欲並三司,命官總判。其勾院、磨勘、理欠、憑由、支收、行帳、提點等司,令恕條列其事以聞。恕奏曰:“伏以封域浸廣,財谷繁多,三司之中,簿牒填委,朝廷設法,督責尤嚴,官吏救過不暇。若為三部各設主司,擇才非難,辦事亦易。事辦過鮮,不撓上心,此亦一時之良策也。其勾院、磨勘兩司,出於舊制,關防之要,莫加於此。理欠、憑由二司,雖非舊設,自理欠失序,憑由散落,故設二司專令典掌。綱目鹹具,制置有倫,逋欠無失理之名,憑由鮮流散之弊,實亦要切,不可廢除。若兩司並委一官,方及判官一員之事。其主轄支收司,先因從京支度財貨,轉輸外地,此除彼附,照驗稽滯,若京城得賢主史,使居此司,專行檢轄,凡支撥官物,便給除破文憑,卻於所司置簿記錄,催到收附文記,即乃勾銷簿書取捷之門,亦為允當。其行帳司近日權置,了絕舊帳,帳目告盡,司額自除。提點司是中旨特置,提振三司廢怠之事,固非有司敢得擬議也。”詔三司都憑由、理欠司宜令為一處,命官兼判。應諸道逋負官物,令三司逐部理約,理欠司但總其所逋之數糾督之。余悉從恕奏。
恕將立茶法,召茶商數十人,俾各條利害,恕閱之第為三等,語副使宋大初曰:“吾觀下等固滅裂無取。上等取利太深,此可行於商賈,不可行於朝廷。惟中等公私皆濟,吾裁損之,可以經久。”於是始為三法行之,貨財流通。
峽路諸州,承孟氏舊政,賦稅輕重不均,閬州稅錢千八百為一絹,果州六百為一絹。民前後擊登聞鼓陳訴,歷二十年,詔下本道官吏,因循不理。轉運副使張曄年少氣銳,會受詔按覆,即便宜行之。恕奏曄擅改法,計果州一歲虧上供絹萬餘,曄坐削一任免。
恕每便殿奏事,太宗或未深察,必形誚讓。恕斂板踧縮,退至殿壁負立,若無所容。俟意稍解復進,愨執前奏,終不改易,如是或至三四。太宗以其忠,多從之。遷禮部侍郎。真宗即位,加戶部,命條具中外錢穀以聞。恕久不進,屢趣之,恕曰:“陛下富於春秋,若知府庫充實,恐生侈心,臣是以不敢進。”真宗嘉之。
鹹平二年,帝北巡,充行在轉運使。俄以母老求解,拜吏部侍郎,知通進銀台封駁司、審官院。上言:“封駁之任,實給事中之職,隸於左曹。雖別建官局,不可失其故號。請以門下封駁事隸銀台司。”從之。五年,知貢舉。恕自以洪人避嫌,凡江南貢士悉被黜退。又援貢舉非其人之條,故所取甚少,而所取以王曾為首,及廷試糊名考校,曾復得甲科,時議稱之。恕每自嘆曰:“吾得曾,名世才也,不愧於知人矣。”
恕事母孝,母亡,哀慕過甚,不食葷茹,遂至羸瘠。起復視事,遷尚書左丞、權知開封府。恕已病,猶勉強親職,數月增劇,表求館殿之職,獲奉以濟其貧。真宗曰:“卿求一人可代者,聽卿去。”是時寇準罷樞密使,恕即薦以自代,遂以準為三司使,恕為集賢學士、判院事。準即檢尋恕前後改革興立之事,類以為冊,及以所出榜,別用新板,躬至恕第請判押。恕亦不讓,一一押之,自是計使無不循其舊貴。至李諮為三司使,始改茶法,恕之規模漸革矣。
帝重恕,詔太醫診療。百日,有司請停奉,不許,未幾,卒,年五十九。恕將卒,口占遺奏及約束後事,送終之具,無不周悉。真宗悼惜,廢朝,贈吏部尚書。錄其子執中為太常寺太祝,執古為奉禮郎。
恕頗涉史傳,多識典故,精於吏理,深刻少恩,人不敢幹以私。前後掌利柄十餘年,強力幹事,胥吏畏服,有稱職之譽。善談論,聽者忘倦。素不喜釋氏,嘗請廢譯經院,辭甚激切。真宗曰:“三教之興,其來已久,前代毀之者多矣,但存而不論可也。”
恕性吝,怒子淳私用錢。及寢疾,上言淳不率教導,多與非類游,常習武藝,願出為外州軍校。真宗曰:“戎校管鎮兵,非丞郎家子弟所蒞也。”以為滁州司馬。恕卒,召復舊官,後竟以賄敗。執中至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別有傳;執古至虞部員外郎;執方、執禮,並太子中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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