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布

任布,字應之,河南(今河南洛陽)人。進士及第,補安肅軍判官。真宗天禧四年(一○二○)以屯田員外郎知越州事。五年,移建州(《嘉泰會稽志》卷二)。官至樞密副使。以工部侍郎罷知河陽、蔡州。仁宗皇祐間,詔陪祀明堂,稱疾不赴。

基本介紹

  • 本名:任布
  • 字號:字應之
  • 所處時代:宋朝
  • 民族族群:漢人
  • 出生地:河南
  • 出生時間:不詳
  • 去世時間:不詳
原文內容
《宋史·任布傳》
任布,字應之,河南人。後唐宰相圜四世孫也。力學,家貧,嘗從人借書以讀。進士及第,補安肅軍判官,輒刺問虜中事,上疏請飭邊備,仍奏河北利害。後契丹至澶淵,真宗識其名,特改大理寺丞、知安陽縣。通判嘉州,還,知開封府司錄事,通判大名府。初置提點刑獄,選布領荊湖南路。
入權三司鹽鐵判官,判度支勾院。京城東南有泉湧出,為築祥源觀,男女徒跣奔走瞻拜。布論之曰:“明朝不宜以神怪炫愚俗。”遂忤宰相意。又與徐奭、麻溫其試開封府進士,而奭潛發封卷視之。降監鄧州稅,徙知宿州。
時越州守闕,寇準曰:“越州有職分田,歲入且厚,今爭者頗眾,非廉士莫可予。”乃徙布越州。有祖訟其孫者“醉酒詈我”,已而悔,日哭於庭曰:“我老無子,賴此孫以為命也。”布聞之,貸其死,上書自劾,朝廷亦不之責。
寇準貶,布亦徙建州,累遷尚書職方員外郎。丁謂既逐,稍用為白波發運使,歲余,判三司開拆司,出為梓州路轉運使。富順監鹽井,歲久鹵薄而課存,主者至破產,或鬻子孫不能償。布奏除之。遷祠部郎中、權戶部判官,擢江、淮制置發運使。前使者多聚山海珍異之物以餉權要,布一切罷去。
召為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還,加直史館、知荊南。為鹽鐵副使,命管伴契丹使。歷兵部、刑部郎中,拜右諫議大夫、知真定府。或欲省河北兵,布言:“契丹、西夏方窺伺中國,備未可弛也。”築甬道屬滹沱河,跨絕泥潦。徙滑州,改天雄軍。遷給事中、集賢院學士、知許州。未幾,為龍圖閣直學士,徙澶州。黃德和誣劉平降賊,欲收平家,布力言平非降賊者。復徙真定,又徙河南府,未至,召為樞密副使。
布純約自守,及秉政,無所建明。子遜嘗上書,詆大臣及布皆為不才,御史魚周詢因奏疏曰“布不才,其子能知之。”乃以尚書工部侍郎罷知河陽。議者以周詢引遜語逐其父,為不知體。改蔡州,授太子少保致仕,進少傅。皇祐間,詔陪祀明堂,稱疾不赴。賜一子進士出身,遷少師。
始,布歸洛中,作五知堂,謂知恩、知道、知命、知足、知幸也。卒,贈太子太傅,謚恭惠。子達,性亦恬遠,尚釋氏學,歷官為司封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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