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

香港法例

《香港法例》是香港現存的成文法法例編匯。由於香港的法律制度以普通法為依歸,對於有爭議的判例或有必要遵守的規定,都會以成文法的形式頒布並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法例
  • 類型:成文法法例編匯
  • 草擬機構律政司
  • 通過機構立法會
香港政治制度類似三權分立,不過政府維持以行政主導
《香港法例》由律政司法律草擬科負責草擬、或由立法會議員以私人草案的方式提交,並由立法會通過法例,
香港司法機構行使司法權,
香港特區政府各相關部門行政執法。
而由於香港回歸之後,受制於《基本法》第74條關於議員條例草案的限制,議員提出私人草案比以前困難,撰寫法例的責任就落在律政司的法律草擬科的法律草擬專員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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