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開埠初期歷史

香港開埠初期至19世紀末的數十年之間,在英國殖民統治下,香港從一個地瘠山多、水源缺乏的小漁村,逐漸發展成一個轉口港,成為歐洲各國向中國進行鴉片及其他商品貿易的樞紐。現在香港已成為國際金融中心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開埠初期歷史
  • 時間:初期至19世紀末
  • 歷時:十年
  • 地點:香港
香港割讓,政治及司法,人口,經濟,公共事業及建設,社會民生,

香港割讓

香港割讓
英國而言,香港之割讓是一項令人不悅之戰利品,這是一塊“細小、荒蕪、不衛生、無價值”及“比非洲獅子山更差,因為更不衛生,而且離英國更遠”。英國比較想得到舟山群島台灣等屬於“具價值”之戰利品,而非這個在地圖上指不到位置的岩石小島。
然而,香港島九龍半島之間的維多利亞港,是東亞少數港闊水深的天然良港,具有戰略價值。自1841年1月26日開埠以來,維多利亞港經過多次填海及改造。香港隨著時代和國際形勢導致之形勢改變,地位更是漸漸加強,與新加坡成為印度以外,最重要的英國殖民地,對世界的影響不小。

政治及司法

隨著鴉片戰爭中清廷割讓香港島予英國,香港遂成為英國的殖民地。當時仍為英國全權代表的砵甸乍於1842年10月27日在香港發出告示,指“香港乃不抽稅之埠,準各國貿易,並尊重華人習慣。”其後維多利亞女皇在1843年4月5日頒發《英皇制誥》,《制誥》在同年6月抵港,而耆英與砵甸乍於6月26日在香港就《南京條約》換約,砵甸乍遂依據《制誥》,正式成為香港首任總督。
砵甸乍上任總督後,隨即依據《英皇制誥》成立香港政府,設立了議政局、定例局和最高法院。當中,砵甸乍在1843年8月宣布委任三名官守議員加入定例局。該三名官守議員分別為莊士敦(前護理總督)、摩理臣(商務總監中文秘書兼傳譯員)及金尼(首席裁判司),因此定例局最初連總督在內,只有四名成員。定例局在1844年1月11日舉行首次會議,並在1844年2月26日通過首條香港法例。
歷來的香港總督皆由英國任命,而議政局(其後稱為行政局)及定例局(其後稱為立法局)議員由政府委任,大多數為官守議員。1850年,立法局首度引入非官守議員,至1880年委任首名華人議員伍廷芳。而行政局則要到1896年才開始有非官守議員。
另一方面,一個類似市議會的機構潔淨局(市政局前身)於1883年成立,並於1887年起引入由選舉產生的成員。
司法方面,英國政府於1865年修訂對香港總督的訓令,規定“任何法例若對亞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歐籍人士則不受其限者,總督均不得批准施行”,確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為日後穩固的司法制度奠下基礎。

人口

1841年,英國為全香港島進行人口統計,當時島上只有村民約3,650人,聚居於20多個村落,他們是最早期的香港原居民。
1851年太平天國起,不少華南商人遷往香港逃避戰亂。香港人口由1851年的33,000多人,增至1865年的12 萬多人。香港亦逐漸取代廣州,成為中國沿海的主要轉口港。除了貨物的轉運外,香港亦成為華南中國人移居海外的中轉站。從1851年至1900年期間,超過200萬廣東人及福建人經香港移居海外,或被運往海地充當勞工。
當時香港的華人圈子及洋人圈子壁壘分明,洋人主要聚居在中環一帶,華人則主要聚居在上環一帶。華人聚居地的衛生問題一直為人詬病。1890年代,華南發生鼠疫。1894年春,在廣州傳出超過十萬人死亡的訊息。同年五月,上環太平山街一帶的中國人集中聚居的地區亦爆發鼠疫,每天的死亡人數最多達一百人。結果當年之內共有2,552人死於瘟疫,為數約十萬名的華人離開香港,貿易額亦一度大幅下降。之後三十年之內,鼠疫仍偶爾在香港出現,1898年至1900年期間,便再有1,290人死於鼠疫。

經濟

自從香港於1842年成為自由港後,香港便成為區內一個重要的轉口港。多間英國洋行在香港設立,也吸引不少華人從事與貿易相關的業務,如搬運及運輸等。部份華商也來港設立南北行經商。
工業方面,早年香港主要依賴造船業,在紅磡及香港仔等地均設有船塢。
香港開埠初期政府不收取任何稅款,只依賴賣地及牌照等收入。雖然自1850年代起收取小量稅項,但由於一直不抽關稅,故對香港經濟發展影響甚微。

公共事業及建設

隨著香港逐漸發展,公用事業相繼開辦。香港中華煤氣於1861年成立,為香港島提供煤氣,另外於1863年政府則完成興建香港首個水塘——薄扶林水塘,成為當時香港島的淡水供應主要來源。而電力則遲於1889年成立的香港電燈所提供。
交通方面,當時一直只以馬車、人力車和轎子為主,缺乏集體運輸系統。雖然政府於1880年代提議了6段電車路線,但在踏入20世紀前,只有連線洋人聚居地的山頂纜車於1888年通車。
由於香港島山多平地少,因此政府自1852年起陸續進行填海工程。雖然上環的文鹹填海計畫得以於1860年代落成,可是於1856年提議的寶靈填海計畫因備受反對而未能即時推行,以至中環至銅鑼灣一帶的填海工程至19世紀末仍未能完成。

社會民生

教育方面,香港政府於1847年推行公立學校教育制度,補助中文學校的經費,並於1873年將教會學校也納入在內。而首間官立學校中央書院(今皇仁書院)於1862年開辦。1887年,香港西醫書院成立,為香港大學醫學院的前身。
醫療方面,最早建立的華人醫院為1872年創立的東華醫院,為上環華人居住區的市民提供醫療服務。1874年,西營盤醫院(政府公立醫院)成立,為是香港第一所非軍用的政府醫院。當時的主要醫院還包括那打素醫院及雅麗氏紀念醫院等。1884年,聖約翰救傷會在香港成立。
治安方面,香港殖民地警隊於1844年5月1日正式成立。警隊早期的工作範圍非常廣泛,除負責治安外,還負責消防、人口登記、出入境、簽發車牌狗牌、交通以及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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