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喬丹·克里滕登(英語:John Jordan Crittenden,1787年9月10日-1863年7月26日)是位來自美國肯塔基州的政治家,曾擔任該州聯邦眾議員和聯邦參議員,並在威廉·亨利·哈里森、約翰·泰勒和米勒德·菲爾莫爾三位美國總統任內出任了兩屆聯邦法務部長。他曾擔任第17任肯塔基州州長,並且還曾是該州的州議員。
約翰·喬丹·克里滕登(英語:John Jordan Crittenden,1787年9月10日-1863年7月26日)是位來自美國肯塔基州的政治家,曾擔任該州聯邦眾議員和聯邦參議員,並在威廉·亨利·哈里森、約翰·泰勒和米勒德·菲爾莫爾三位美國總統任內出任了兩屆聯邦法務部長。他曾擔任第17任肯塔基州州長,並且還曾是該州的州議員。雖多次有望成為總統候選人,但他始終沒有同意參選。
克里滕登在伍德福德縣的皮斯加學院開始就讀大學預科課程,然後進入傑薩曼縣的寄宿學校學習,托馬斯·亞歷山大·馬歇爾(Thomas Alexander Marshall)和弗朗西斯·布萊爾都是他的同學。克里滕登和布萊爾成為特別親密的朋友,即便之後在政治上出現分歧也沒有對兩人的友誼造成多大不利影響。在寄宿學校學習一年後,克里滕登遷至列剋星敦,向法官喬治·M·比布學習法律並住在對方家裡。他的大學學習是從維吉尼亞州勒星頓的華盛頓學院(如今的華盛頓與李大學)開始。克里滕登在此主修數學和純文學,學習的時間不長,這一期間同休·勞森·懷特(Hugh Lawson White)成為朋友。由於對華盛頓學院的課程感到不滿意,克里滕登轉學到威廉與瑪麗學院繼續深造。他跟隨聖喬治·塔克(St. George Tucker)學習,並在此期間結識約翰·泰勒。克里滕登於1806年完成學業,並於次年取得律師從業資格。他本在伍德沃德縣開始執業,但由於中肯塔基州這時已經有了足夠的律師,因此克里滕登遷至當時尚屬西部邊疆的洛根縣,在拉塞爾維爾開辦律師事務所。1809年,伊利諾伊領地總督尼尼安·愛德華茲任命年僅22歲的克里滕登出任領地總檢察長。次年,愛德華茲又任命克里滕登擔任自己的侍從官。
1811年5月27日,克里滕登與莎拉·O·李(Sarah O. Lee)在女方位於凡爾賽的家中結婚,李與之後會當選美國總統的扎卡里·泰勒是表親。夫婦倆共有7個孩子,但兩人結合僅13年後,莎拉就於1824年9月中旬撒手人寰。南方邦聯少將喬治·克里滕登(George Crittenden)和北軍將領托馬斯·萊昂尼達斯·克里滕登(Thomas Leonidas Crittenden)都是約翰和莎拉的兒子,他們的外孫約翰·C·沃森(John C. Watson)是19世紀末的一位美國海軍少將。
1814年,肯塔基州聯邦參議員喬治·比伯(George M. Bibb)在任上辭職,州長謝爾比任命克里滕登填補空缺;但是謝爾比之後得知,克里滕登這時還只有27歲,距聯邦憲法規定的參議員年齡下限還差3歲。因此,克里滕登回到了州眾議院,並在議會選舉中戰勝約翰·羅文(John Rowan)當選議長,並且1815至1817年間均擔任這一職務。
克里滕登對舉行新選舉法案的支持很得民心,在政治上也很有利。1817年,斯勞特提名的其中一位很不得民心的聯邦參議員馬丁·哈丁(Martin D. Hardin)任期結束,州議會於是選舉克里滕登填補空缺。克里滕登是當時最年輕的在任聯邦參議員,並且成為成立不久的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的第二任主席。同時,他還是參議院海軍事務委員會成員。在任期間,克里滕登提出法案,對那些因1798年《懲治煽動叛亂法》而受到判罰的人們予以經濟上的補償。但是,他發現自己還是對州內的政治事務更有興趣,再加上第三和第四個孩子相繼出世,養家餬口的經濟負擔加重,克里滕登最終決定在1819年3月3日辭職
暫別國會
克里滕登離開國會,遷居州首府法蘭克福,以期能在吸引更多法律業務的同時,也能更接近州政治活動中心。他在法蘭克福接待過的客戶包括前總統麥迪遜和門羅、之後會成為副總統的理察·門特·詹森、之後會當選州長的詹姆斯·莫爾黑德(James T. Morehead)、約翰·布里賽特(John Breathitt)和羅伯特·P·萊徹(Robert P. Letcher)。這一時期,他還曾與亨利·克萊合作,為羅伯特·威克利夫(Robert C. Wickliffe)的兒子查爾斯(Charles Wickliffe)辯護。查爾斯·威克利夫被控謀殺當時《肯塔基憲報》(Kentucky Gazette)的主編,克里滕
新老法院爭議占用了整個立法會議期間的大部分時間。支持老法院的州眾議員占據多數,克里滕登也是其中之一,眾議院通過廢除新法院的法案,但該法案未能通過州參議院,原本參議員的投票形成平局,但副州長羅伯特·邁克菲(Robert B. McAfee)投下了決定性的反對票。克里滕登與另外5人組成委員會試圖解決爭議,但仍是徒勞無功。他不願意接受兩院法官全部辭職,再由州長任命新法官、並且兩院支持者各占一半的折衷方案,這讓部分之前投票支持他的新法院支持者感到失望,克里滕登也未能在1826年取得連任。最終,老法院派系獲得了州議會兩院的多數,新法院於1826年12月廢除。
1834年,國民共和黨已成歷史,克里滕登在該黨的一部分發展成輝格黨的過程中起到積極作用。在他的號召下,黨派首次組織會議於1834年7月4日在肯塔基州舉行。克里滕登當選決議委員會主席,並在7月5日發表演說嚴厲譴責傑克遜總統。1834年末,肯塔基州州長詹姆斯·莫爾黑德(James T. Morehead)任命克里滕登出任州務卿。到了8月的選舉中,輝格黨在州議會兩院都占據了多數席位。議會開會後,克里滕登以94票對40票輕取民主黨人詹姆斯·格思里,再次成為聯邦參議員。
克里滕登一經上任就成為參議院公共土地委員會和司法委員會成員,這可能是因為克萊的影響力。來自密蘇里州的聯邦參議員托馬斯·H·本頓(Thomas H. Benton)提議,將聯邦預算盈餘用於美國東岸沿線的軍事防禦工事和公共用地劃分,對此克里滕登極力反對。他還強烈抨擊傑克遜政府發布鑄幣流通令之舉,這一行政命令規定只能使用黃金和白銀來購買政府用地。克里滕登指出,同等立場的流通令之前也曾呈交聯邦參議院,但絕大多數參議員選擇將其擱置,他認為,參議院將之擱置的做法實際上相當於一種譴責,然而僅僅幾個月後,行政部門再度捲土重來,這一做法屬於越權,超出了行政分支的職權範圍。克里滕登與本頓針對這一議題展開了長時間的辯論,最終國會通過法案,要求政府在售買土地時接受銀行本票或其他票據,但傑克遜總統採用口袋否決的方式令法案無法生效成為法律。
1848年總統大選將近,許多朋友鼓勵克里滕登當仁不讓。納什維爾的一家報紙早在1846年就宣布支持他參選,還有位來自羅德島州的民主黨聯邦參議員指出,克里滕登不但能在輝格黨所向披靡,還可以獲得相當數量的民主黨人支持。喬治·金基德(George B. Kinkead)也在1847年時期望肯塔基州議員提名克里滕登參選總統。但是,所有這些利好因素都沒能打動當事人,面對他人早早提出的建議他回答:“看在老天的份兒上,別和我說什麼總統職位了”。克萊希望克里滕登能夠再次表態支持自己,但克里滕登認為,克萊這時已經沒有希望獲勝,於是選擇支持另一位肯塔基人扎卡里·泰勒。此舉導致兩位老友間出現裂痕,直到多年後、克萊臨終之際才得以和解。
肯塔基州抗訴法院首席法官以利亞·海斯(Elijah Hise)是最有望獲得民主黨州長提名的人選,但他在輝格黨提名克里滕登後就退出了競爭。民主黨人在提名大會上提名的是聯邦眾議員林恩·博伊德(Linn Boyd),但他也謝絕了提名。最終,民主黨人提名的是亨德森律師拉扎勒斯·鮑威爾(Lazarus W. Powell)。正當克里滕登在州內各地宣傳時,對手指控他是因1848年大選時克萊沒有支持自己而不願忠於對方。對此克里滕登回應,他比任何人都要支持克萊競選總統,但他也認為克萊並沒有意圖要在1848年爭奪輝格黨提名。克萊宣布參選後,克里滕登表示自己對黨派的選擇保持中立。最終克里滕登在州長選舉中以6萬5860票戰勝得票5萬7397票的鮑威爾,他隨後辭去參議員職務擔任州長。
克里滕登擔任肯塔基州州長期間全力支持公立教育監理人羅伯特·傑斐遜·布雷肯里奇(Robert Jefferson Breckinridge),後者之後被稱為“肯塔基州公立學校制度之父”。新州長呼籲對改善公立教育提供財政支持,州議會為此於1849年2月26日通過普通學校法。該法為多種政府公職管理普通學校制訂了準則。議會還將肯塔基河、格林河(Green River),以及巴倫河(Barren Rivers)上收取的通行費專門用於教育,並設立2%的物業稅為州內學府籌資。
1853年2月27日,已有兩位太太辭世的克里滕登迎娶了第三任夫人伊莉莎白·莫斯(Elizabeth Moss)。這也是莫斯第三次結婚,她的第二任丈夫是威廉·亨利·阿什利(William Henry Ashley)將軍。莫斯和克里滕登共同生活了10年,直至克里滕登謝世。克里滕登繼續擔任法務部長直至1853年菲爾莫爾任期屆滿,然後回歸平民生活。他通過為多位客戶在前墨西哥領地取得採礦權而賺得了大筆錢財。
未能在聯邦層面上取得妥協的克里滕登於1861年初回到肯塔基州,希望能通過自己的影響,讓故鄉州面對南方州的示好仍然堅持留在聯邦。1861年5月10日,肯塔基州就戰時立場召開會議。克里滕登、阿奇博爾德·迪克森和塞繆爾·史密斯·尼古拉斯(Samuel Smith Nicholas)是會上支持聯邦的代表人物,州長比利亞·麥高芬(Beriah Magoffin)、理察·霍伊斯,以及約翰·C·布雷肯里奇則支持南方邦聯。會議未能就立場問題達成一致,但還是決定採取武裝中立措施。不過,州議會中支持北方聯邦的議員擔心,州民兵及其指揮官西蒙·玻利瓦爾·巴克納可能會偏向南方邦聯。為了防範民兵武裝控制全州效忠南方的威脅,州議會組建了家園自衛兵,這個獨立的民兵組織由傾向支持北軍的5人委員會主控。克里滕登成為家園自衛兵中的一名二等兵,並且是“聯盟防禦委員會”成員,該委員會通過聯邦政府為家園自衛兵取得武器。
克里滕登支持北方聯邦,但他的兒子喬治卻辭去美國陸軍中校之職加入邦聯陸軍,並先後獲提升為準將和少將,但很快就因在戰爭早期的肯塔基州密爾斯普林斯戰敗而失寵。喬治的弟弟托馬斯曾在西蒙·玻利瓦爾·巴克納執掌的民兵部隊服役,他於1861年9月加入北軍並晉升準將,聽從唐·卡洛斯·比爾(Don Carlos Buell)少將指揮。克里滕登的另一個兒子尤金也在北軍服役,官拜上校。克里滕登的外孫約翰·克里滕登·科爾曼(John Crittenden Coleman)在南軍服役,另一個外孫約翰·C·沃森從美國海軍學院畢業後在內戰期間參與了戴維·法拉格特奪取紐奧良的戰鬥。
聯邦眾議員任期和逝世
林肯總統召集國會從1861年7月4日起進入特別議程,肯塔基州於是在6月舉行特別選舉,為這次會議選派聯邦眾議員。克里滕登曾表示自己不想再回歸政壇,並且一度謝絕了參選邀請,但到了5月下旬,他還是同意參選。肯塔基州的全部10個國會選區中有9個選出支持北方聯邦的眾議員,克里滕登也是其中之一,他的對手是支持邦聯的威姆·西姆斯(William E. Simms)。克里滕登一經上任就成為眾議院外交委員會成員。1861年7月10日,他陪同西蒙·玻利瓦爾·巴克納與林肯面談,以期確保總統再次承諾會尊重肯塔基州保持中立。林肯同意發表聲明,目前不會試圖改變肯塔基州現狀,但他拒絕承諾自己將來也不會這么做。為了撫平邊界州居民心中對北方在戰爭中希翼達成目標的憂慮,克里滕登提出克里滕登—詹森決議,指責脫離聯邦的南方州一手造成內戰,戰爭的目的是保護憲法和聯邦,而非征服這些州。決議案中還表示,只要達到這些目標,戰爭就應該休止。肯塔基州聯邦眾議員亨利·科尼利厄斯·伯內特請求將決議中的論點分別作為動議提出,他也是僅有的兩位投票反對指責南方州挑起戰爭的眾議員之一。威斯康星州的約翰·F·波特(John F. Potter)和俄亥俄州的阿爾伯特·里德爾是僅有的兩位對決議案其他部分有異議的眾議員。最終決議案在聯邦參議院以30票支持,5票反對通過,肯塔基州的兩位參議員鮑威爾和布雷肯里奇都投了反對票。1861年12月,聯邦眾議院以76票支持,65票反對,拒絕重申這一決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