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的德意志國家)

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的德意志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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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帝國,全稱: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或日耳曼民族神聖羅馬帝國(德語:Heiliges Römisches Reich deutscher Nation;拉丁語:Sacrum Romanorum Imperium nationis Germanicae),是962年至1806年地跨西歐中歐封建君主制帝國,版圖以日耳曼尼亞為核心,包括一些周邊地區,在巔峰時期包括了義大利北部和中部(原屬中法蘭克王國)和勃艮第還有弗里西亞(今低地國家)。

962年德意志(前身是東法蘭克王國)國王奧托一世在羅馬被教皇加冕為羅馬皇帝。後腓特烈一世改國名為神聖羅馬帝國。

在帝國歷史的大部分時間,其由數百個更小的附屬單位組成,其中有侯國公國郡縣、自由城市。早期是皇帝擁有實際權力的封建帝國,14世紀時演變成承認皇帝為最高權威的邦聯。選帝侯是諸侯中有權選舉德意志神聖羅馬皇帝的諸侯。選帝制度從13世紀中實行,一直到1806年帝國滅亡為止。初期有七個選帝侯,分別是三個教會選帝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和四個世俗選帝侯薩克森選侯布蘭登堡藩侯普法爾茨選侯(或稱萊茵行宮伯爵),以及波希米亞國王(後期由奧地利哈布斯堡-洛林皇朝皇帝兼任)。1806年拿破崙勒令弗朗茨二世於8月6日放棄神聖羅馬皇帝尊號,僅保留奧地利帝國皇帝稱號,神聖羅馬帝國滅亡。

德國人將神聖羅馬帝國定義為“德意志第一帝國”;和後來的德意志第二帝國(1871年成立)與德意志第三帝國(1933年成立的納粹德國)加以連論。

基本介紹

簡介,帝國象徵,國徽,國歌,歷史,一、形成,查理曼帝國,加洛林王朝,奧托王朝,法蘭克尼亞王朝,敘任權鬥爭,二、興盛,霍亨斯陶芬王朝,三、衰落,大空位時期,哈布斯堡王朝,三十年戰爭,四、覆亡,行政區劃,帝國版圖,帝國首都,帝國人口,帝國皇帝,區別拜占廷,行政結構,評論,總結,評價,

簡介

德國歷史上的第一帝國是指962~1806年的神聖羅馬帝國。
人們習慣上以911年作為德意志地區的東法蘭克王國向德意志王國轉變的開始。在這一年,東法蘭克王國國王“孩童路易”駕崩無嗣。法蘭克公爵康拉德一世被選為國王,他是第一位德意志國王。後奧托一世繼位,962年,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在羅馬由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稱帝,稱為“羅馬皇帝”,德意志王國便稱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這便是古德意志帝國,或稱為第一帝國。到了12世紀的腓特烈一世時期,帝國成為歐洲最強的國家。腓特烈一世公然加上“神聖”二字。1806年,帝國被拿破崙一世推翻。
962年神聖羅馬帝國962年神聖羅馬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拉丁文:Sacrum Romanorum Imperium nationis Germanicae)中世紀歐洲封建帝國。公元962年。德意志國王、薩克森的奧托一世在羅馬由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稱帝(962~973在位),成為羅馬的監護人和羅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統治者。
從1157年起,帝國被稱為神聖羅馬帝國,帝國極盛時期的疆域包括近代的德意志、奧地利義大利北部和中部、捷克、斯洛伐克、法國東部、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瑞士。
帝國統治者以羅馬帝國查理大帝的繼承者自命,對外大肆擴張。11~12世紀,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同羅馬教皇為爭奪主教繼任權發生激烈鬥爭,這不僅是爭奪教會控制權的鬥爭,也是中央王權同地方封建分離主義勢力的鬥爭。儘管如此,在整箇中世紀,帝國和教會在維護封建制度方面,是始終緊密合作的。
帝國統治者為稱霸歐洲,多次入侵義大利,曠日持久的戰爭消耗了帝國的實力。霍亨施陶芬王朝統治時期,中央權力衰落,國內各地缺乏經濟聯繫,帝國成為承認皇帝最高權力的各封建公國和自由市的不鞏固的聯盟。
1254~1273年是德意志歷史上的空位時期。這個時期,各諸侯、騎士和城市間的紛爭和內訌連綿不斷。13世紀末,帝國出現許多獨立的封建領主,皇帝對其直轄領地外的封建諸侯沒有管轄權。
1356年,查理四世頒布金璽詔書,確認皇帝須由七大選帝侯推選。
神聖羅馬帝國神聖羅馬帝國
13世紀下半葉後,由於勃艮第義大利脫離帝國,其領土主要限於德語地區。
從15世紀初起,帝國各地開始割據,皇位均由奧地利哈布斯堡家族占據。
1474年起,帝國被稱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已成為徒具虛名的政治組合。
15世紀末16世紀初,皇帝馬克西米利安一世試圖重振帝國,但遭到失敗。羅馬天主教和德國封建統治者對農民和市民的剝削和壓迫日甚。
16世紀初爆發宗教改革運動和德意志農民戰爭,農民戰爭是宗教改革運動的頂點。宗教改革後,帝國實際上分裂為信奉路德教的東部、北部和中部;信奉加爾文教的西部、西南一部分和信奉天主教的南部。
1806年為拿破崙一世的打擊下,名存實亡。
1871年,普魯士統一德意志,宣告德意志第一帝國的結束。

帝國象徵

國徽

神聖羅馬帝國國徽是頭頂皇冠的雙頭鷹圖案。
國徽國徽
雙頭鷹圖案是沿襲古羅馬帝國圖騰,意即帝國是古羅馬的正統繼承者。中間的耶穌受難圖則表明帝國神聖性,帝國皇帝即是羅馬天主教會和整個西方基督教世界的保護者。雙頭鷹翅膀上則繪上七大選帝侯國和德意志各大諸侯的旗幟,代表帝國的普世性和廣大疆域。

國歌

《天佑吾皇弗朗茨》(德語:Gott erhalte Franz den Kaiser),又稱帝皇頌(Österreichische Kaiserhymne)是神聖羅馬帝國(1797~1806年)、奧地利帝國(1804~1867)及奧匈帝國(1867~1918)的國歌。
神聖羅馬帝國皇冠神聖羅馬帝國皇冠
作曲者約瑟夫·海頓,作詞者Lorenz Leopold Haschka。首演於1797年2月12日,這一天是神聖羅馬帝國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誕辰。這首歌的曲調仍被德國國歌《德意志之歌》沿用。

歷史

一、形成

293年,羅馬帝國皇帝戴克里先採行四帝共治制,將帝國分為東西兩半,此後帝國分分合合。直至395年,狄奧多西一世將帝國分給兩位兒子,從此分裂為西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西羅馬帝國的首都在拉文納,東羅馬帝國的首都在君士坦丁堡
神聖羅馬帝國各邦國國徽神聖羅馬帝國各邦國國徽
但耐人尋味的是,東、西羅馬帝國彼此並非敵對關係,反而在很多方面密切合作,同聲共氣。此後幾十年間,羅馬城多次被西哥特王國亞拉里克一世汪達爾人攻占和血洗,西羅馬帝國的實力和威嚴一落千丈。
476年,西羅馬帝國徹底解體,末任羅馬皇帝自己發出退位詔,宣布西羅馬帝國不復存在,帝國的所有殖民地均可自行獨立。
東羅馬帝國卻得以保留,即後來史稱的“拜占廷帝國”。

查理曼帝國

西羅馬帝國雖然於476年瓦解,其皇帝被西哥特人廢黜。然而羅馬人在巴黎地區的統治一直持續到486年。那一年日耳曼民族的一支法蘭克人的某部首領克洛維徹底打敗了羅馬人,建立了法蘭克王國墨洛溫王朝
其後法蘭克王國不斷發展壯大,在加洛林王朝查理大帝的統治之下王國達到鼎盛,征服國土範圍到今法國、德國、荷蘭、瑞士、北義大利、波希米亞、奧地利西部、伊比利亞半島東北角的領土。
凡爾登條約將查理曼帝國一分為三凡爾登條約將查理曼帝國一分為三
800年,查理曼在羅馬禮拜時被教皇利奧三世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整個法蘭克王國也被稱為查理曼帝國。西羅馬帝國就此以皇位轉移至法蘭克國王的形式復辟。
查理曼帝國至少在理論上奠定了後世神聖羅馬帝國的基礎,直到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被取消為止。教宗利奧三世認為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標誌著神聖羅馬帝國的開端,然而大多數人還是認為那時的帝國應該叫做法蘭克帝國
840年,查理曼之子路易一世去世,他的帝國也隨之分崩離析。
843年,路易一世的三個兒子訂立凡爾登條約,分全國為三部分。其中查理大帝的長孫洛泰爾一世(795年—855年)承襲皇帝稱號,並領有自萊茵河下游以南、經羅納河流域,至今義大利中部地區的疆域,稱為中法蘭克王國。而他的弟弟路易(804年—876年),被稱為日耳曼人路易,分得萊茵河以東地區,稱為東法蘭克王國。另一個弟弟禿頭查理則領有除此之外的西部地區,稱為西法蘭克王國

加洛林王朝

查理曼死後,西羅馬帝國皇帝這個頭銜,始終由東法蘭克王國和西法蘭克王國的加洛林君主輪流擁有。加洛林王朝的皇冠最初在西法蘭克和東法蘭克之間爭奪不休,作為戰利品先後落到西邊禿頭查理和東邊胖子查理
神聖羅馬帝國的前身東法蘭克王國神聖羅馬帝國的前身東法蘭克王國
胖子查理於887年被廢黜之後,加洛林帝國自此瓦解,再也沒有統一。888年胖子查理死後,根據Regino of Prüm的說法,帝國的每一部分從自己內部選出了一位“小王”(kinglet)。
自胖子查理之後,羅馬帝國皇帝的頭銜擁有者大多是由教宗加冕的義大利國王。義大利國王的實際統治範圍極其有限,僅限於義大利東北部,而那些國王幾乎是清一色的義大利本土貴族,最後一位這樣的皇帝是死於924年的義大利的貝倫加爾一世

奧托王朝

大約在900年,東法蘭克王國地方勢力崛起,形成了分別以四大日耳曼部落為母體的四大公國,它們是:薩克森薩克森人)、法蘭克尼亞(法蘭克人)、士瓦本阿勒曼尼人)和巴伐利亞(巴伐利亞人)。
當加洛林家族的最後一位國王孩童路易於911年去世後,東法蘭克貴族沒有選擇加洛林家族的成員作為路易的繼任者,而是選舉法蘭克尼亞公爵康拉德(Conrad of Franconia)為新一任國王。康拉德臨終之時,指定宿敵薩克森公爵亨利一世 (德意志)為繼任者。
919年,薩克森公爵亨利在眾多東法蘭克王國的公爵當中,被推舉為東法蘭克王國國王。亨利去世後其子奧托一世繼位為東法蘭克國王。
亨利死於936年,但他的後代——奧托家族的國王們繼續統治了東法蘭克王國一個世紀左右。亨利指定的繼承人奧托一世於936年在亞琛被選為國王。他平定了一系列由其長兄和一些公爵發動的叛亂。在那之後,國王成功地掌握了公爵的任免權,並常常任命主教來管理行政事務。
在951年,奧托一世幫助阿德萊德(Adelaide,一位義大利的寡婦王后)擊敗了她的敵人。他接著娶了她並控制了義大利。
在955年,奧托一世在對陣馬札爾人的列希菲德戰役中贏得了一場決定性的勝利。
962年,東法蘭克國王、奧托王朝的奧托一世在羅馬由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稱帝,一直到973年,成為羅馬的監護人與皇帝和羅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統治者。
從那時起,日耳曼王國的事務就與義大利和羅馬教廷的事務纏繞在一起了。奧托的加冕儀式使日耳曼國王們成為了查理曼帝國的繼承人,並通過帝國繼承原則也使他們成為古羅馬的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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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沒有固定的首都,而且國王不斷往返與各個住處之間來處理政務(被稱為Kaiserpfalz)。然而每位國王都有偏愛的地點,對奧托一世來說是馬格德堡。王位繼續以選舉的形式傳遞著,不過在國王們死亡前,他們的子嗣常常被選為下一任國王,這就使他們的家族長期保有王位成為了可能。這一特點一直持續到12世紀薩利安王朝結束。
這也重新引發了與君士坦丁堡的東羅馬帝國皇帝的衝突,尤其是在奧托一世的兒子奧托二世自稱為羅馬人的皇帝之後。儘管如此,奧托二世仍然以迎娶拜占廷公主提奧法努(Theophanu)的方式保持了與東羅馬帝國的聯姻關係。他們的兒子奧托三世把注意力放在了義大利和羅馬教廷上,並開展了廣泛的外交,但是他卻於1002年英年早逝。
繼位的是他的表親亨利二世,他則專注於德意志內部事務。

法蘭克尼亞王朝

1024年,奧托王朝的皇帝亨利二世去世後無嗣,來自法蘭克尼亞的康拉德二世當選為東法蘭克國王,並於1027年加冕為羅馬帝國皇帝。
王朝統治期間,與教皇之間發生了激烈的敘任權鬥爭。值得注意的是,這段期間,“羅馬人的國王”(拉丁語:Rex Romanorum)取代了東法蘭克國王,首次成為未加冕的皇帝當選者的稱號。(這是幼年登基為王的亨利四世對教皇格列高利七世的回應,後者企圖通過稱呼幼王為“德意志人的國王”或“條頓人的國王”(拉丁語:Rex Teutonicorum)來否定未加冕的國王統治羅馬的普世性,以此確立教廷對帝國的優越性)
1125年末代君主亨利五世去世,沒有子嗣,王朝終結。

敘任權鬥爭

(國王們常常僱傭主教管理行政事務並決定進入教會任職的人選。在克呂尼改革(Cluniac Reforms)初期,羅馬教廷愈發認為此種越權行為不妥當。很關心克呂尼改革的教皇格列高利七世決心反對此類行為,於是引發了與國王亨利四世的主教敘任權之爭。國王反對教皇的干涉並勸說主教們廢黜了教皇。教皇反過來也開除了國王的教籍,宣布廢黜國王並解除了亨利的忠誠宣誓。
國王發現自己在政治上孤立無援,只好強迫自己於1077年進行了著名的卡諾莎之行,並以背負恥辱的代價使自己恢復了教籍。與此同時,德意志的公國們已經選出了另一位國王:斯瓦比亞的魯道夫(Rudolf of Swabia)。亨利成功地擊敗了他,但最後又遭遇了更多的起義、重新被開除教籍,甚至是他自己兒子發動的叛亂等。
他的次子亨利五世於1122年成功地與教皇和主教們達成了沃爾姆斯宗教協定。帝國的政治權力被保留了,但這次衝突顯示了所有統治者的權力都有限制,尤其是有關教會的,並取消了國王此前享有的聖人身份。教皇和公國們自此在帝國的政治體系中占據了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興盛

霍亨斯陶芬王朝

法蘭克尼亞王朝結束於1125年亨利五世的死亡,公國們並沒有選出國王的血親當國王,而是選擇了洛泰爾二世,一位影響力頗大的老薩克森公爵。當他在1138年去世時,公國們再一次把選擇繼任的目光放在了更有影響力的家族上。因此他們並沒有選擇洛泰爾偏愛的繼承人——他的女婿韋爾夫家族的“驕傲者”亨利,而選擇了霍亨斯陶芬家族康拉德三世,一位薩利安家族的近親。此事引發了兩家族長達一個多世紀的衝突。康拉德剝奪了韋爾夫家族的財產,不過在1152年他死後,他的侄子“紅鬍子”腓特烈一世繼位並與韋爾夫家族握手言和,返還了他的表親“獅子”亨利(Henry the Lion)的財產,雖然數量已少於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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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統治者們越來越多地把土地借給家臣,腓特烈希望他們會比公爵們更可靠。這一新興階級最初是主要服務於戰爭的,他們後世騎士階級的前身,也是帝國權力的根基。霍亨斯陶芬王朝時期帝國的另一本質性變化是在隆卡格里亞建立的整個帝國的新秩序。此舉一方面是要廢除眾多公爵的私人封地,另一方面也試圖將皇帝的臣子們歸於同一個合法的司法和公訴體系之下,這正是現代“法制”理念的前身。另一個嶄新的理念是新式城市體系的建立——由皇帝和本地公爵共同完成。這一理念的形成一部分是由於人口劇增,同時也是為了將經濟發展重心放在重點地區,在以前城市只形成於古羅馬的地基或主教轄區之上。包括弗萊堡在內的一些城市建立於12世紀,一定程度上成為了很多後世城市的經濟發展模板,如慕尼黑。
腓特烈於1155年被加冕為皇帝,他強調了帝國的“羅馬性”(Romanness),部分上是為了證明皇權獨立於教權的合法性。1158年在隆卡格里亞舉行的帝國大會根據東羅馬帝國的《民法大全》再次聲明了皇帝的各項權利。皇權自主教敘任權之爭以來一直被當作與王權同等來看待,不過在隆卡格里亞首次被枚舉羅列出來。這一廣泛的權力範圍包括築路、制定關稅、鑄幣、懲罰性收費和公職人員的任免。這些權力可以明確地在羅馬法律中找到根源,此舉意義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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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特烈的政策主要針對義大利,他在北義大利與一些日益富裕和獨立的城市發生了衝突,尤其是米蘭。他也由於支持一位少數派候選人,反對教皇亞歷山大三世而捲入了與羅馬教廷的衝突。腓特烈在1177年與教皇握手言和之前,支持了一系列偽教皇。在德意志,皇帝多次在公國和城市等競爭對手面前保護獅子亨利(尤其是慕尼黑和呂貝克)。不過亨利對腓特烈政策的支持並不太強,在義大利戰爭進入到危機時刻時,亨利拒絕了皇帝的軍事支援請求。當腓特烈回到德意志時,憤怒的他對亨利公爵提起了訴訟,使亨利的土地全部被沒收。
在霍亨斯陶芬王朝期間,德意志的公國們靠著帝國西部巧舌如簧的農民、商人和工匠(包括基督徒和猶太人),成功地、和平地推動了向東方土地定居的進程,此前由西斯拉夫人定居或無人定居,這些土地逐漸的日耳曼化。憑藉定居地的東擴,也由於本地斯拉夫統治者與日耳曼人的通婚,帝國的影響力不斷上升,最終到達了波美拉尼亞西里西亞。同時,條頓騎士團在1226年被馬佐夫舍的康拉德公爵(Duke Konrad of Masovia)邀請到普魯士來促使普魯士人的基督教化。然而條頓騎士團國和他的日耳曼繼承者普魯士王國從來就不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部分。
在1190年紅鬍子腓特烈參加了第三次十字軍東征並死於小亞細亞。他的兒子和繼承人,亨利六世統治期間,霍亨斯陶芬王朝達到了巔峰。亨利將諾曼人的西西里王國納入自己的統治範圍,俘虜了英格蘭國王獅心理查,並在1197年去世前試圖建立君主世襲制。他的兒子腓特烈二世雖然已經被選為國王,但只是一個生活在西西里的小孩子。德意志諸公國決定選擇一位成年國王,出現紅鬍子腓特烈的幼子斯瓦比亞的菲利普(Philip of Swabia)和獅子亨利的兒子不倫瑞克的奧托(Otto of Brunswick)兩位人選競爭王位的局面。
1208年,菲利普在一場爭吵中被謀殺,奧托贏得了短暫的勝利,直到他也開始宣稱西西里的王位。教皇英諾森三世懼怕帝國和西西里的威脅,於是支持西西里的國王腓特烈二世進軍德意志並擊敗了奧托。雖然腓特烈出征德意志之前將西西里王位傳給了他的兒子亨利,但在他勝利之後,腓特烈並沒有履行他保持兩個國家分離的諾言,仍舊保留自己對西西里的實際控制權。這一局面一直持續到1220年腓特烈加冕為皇帝。教皇懼怕腓特烈集中的大權,最終對他施以絕罰。另一方面,腓特烈曾承諾發動十字軍東征,但卻一再推遲。他雖被開除教籍,腓特烈還是在1228年領導了十字軍東征,這次東徵結束於一系列談判並使耶路撒冷王國(Kingdom of Jerusalem)短暫復國。
帝國中唯一一個王國——波希米亞王國是一個重要的區域勢力。1212年,皇帝腓特烈二世頒布西西里金璽詔書,承認了國王普熱米斯爾·奧托卡一世(自1198年開始使用國王頭銜)及其後代的王室頭銜,並將波西米亞公國晉升為王國。波西米亞國王從此被豁免了除參與帝國會議之外的所有義務。
腓特烈的統治期是帝國中央集權瓦解的轉折點。當他專注於將西西里建立成一個現代的中央集權國家時,他大部分時間都不在德意志,並給予了德意志的公國和主教國們廣泛的特權:在1220年的《神聖諸侯契約》(Confoederatio cum principibus ecclesiasticis)中,腓特烈下放了很多權力給主教,如制定關稅、鑄幣和設防。在1232年的《世俗諸候法案》(Statutum in favorem principum)中又將大部分上述特權分給了世俗地區。雖然事先這些特權很多都已經存在了,但現在它們被廣泛而一次性地授予。腓特烈希望能以此在他專注於義大利事務期間,德意志的公國們能幫他維持好阿爾卑斯山以北的秩序。1232年的《世俗諸候法案》中首次將德意志的公爵們稱為domini terræ,即他們領地的主人,這也是政治術語一次非凡的進步。

三、衰落

神聖羅馬帝國早期三個王朝時期,由於皇帝基本上都以日耳曼五大部落公爵的身份登基,以及與羅馬教廷的合作關係而維持了帝國內部穩定。在腓特烈二世採取重義大利輕德意志政策後,皇帝在德意志的權力威望逐漸衰落,而淪為與一般德意志諸侯無異的小領主。隨著腓特烈二世的去世,此前的政策傾斜以及與教廷關係破產造成的潛在危險因為缺乏有能力的皇帝而一次性爆發。經歷了大空位時代以後,到了12世紀至13世紀期間,皇帝只能靠家族力量以政治手段和聯姻取得王位和帝位,缺乏強大的王室領地作為稅收來源和王權擴張的基礎,對於皇帝名義上可向帝國內成員收取的只有定額軍事徵收稅,這種鬆散的政治邦聯形態在三十年戰爭中被徹底摧毀。

大空位時期

腓特烈二世於1250年死後,德意志王國(German kingdom)分裂於他的兒子康拉德四世和另一位國王荷蘭的威廉(William of Holland,死於1254年)手中。康拉德死後便是大空位時期(Interregnum),在這一時期沒有一位國王能得到普遍的認可,而公國們就此得以鞏固他們的基礎,甚至變為更加獨立的統治者。
1257年後,王冠在歸爾甫派(Guelph party)支持的康沃爾的理查(Richard of Cornwall)和卡斯提爾的阿方索十世之間展開了爭奪,後者被霍亨斯陶芬派承認,但是從未踏上過德意志的土地。
1273年理查死後,大空位時期以哈布斯堡的魯道夫一世被一致承認而結束,他是一位未成年的前霍亨斯陶芬家族旁系成員。

哈布斯堡王朝

對於當時的德意志貴族而言,哈布斯堡的魯道夫可謂理想的傀儡:空有輝煌的家世(腓特烈二世的教子、霍亨施陶芬家族的母系血脈),卻年老力弱(即位時55歲,當時哈布斯堡家族只在上勃艮第有零散的領地)。
哈布斯堡王朝哈布斯堡王朝
然而他們都低估了這位伏櫪老驥的雄才大略:1276年,魯道夫一世以違反小特權為由,向擅自吞併巴本堡領地的波希米亞國王奧托卡二世宣戰,最終在兩年後於杜恩克魯特戰役擊殺對手,成功將地域廣大的奧地利變成哈布斯堡家族的世襲領土,從而一躍成為與波希米亞不分伯仲的德意志強藩。此後,帝國皇冠就幾乎一直在波希米亞國王(主要出身盧森堡家族)和奧地利大公哈布斯堡家族)手中流轉,直到哈布斯堡家族出身的波希米亞與匈牙利國王斐迪南一世,從兄長皇帝兼奧地利大公卡爾五世手中接過帝國皇冠,兼任了奧地利大公和波希米亞國王,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及其分支哈布斯堡-洛林皇朝,一直壟斷皇位直至帝國徹底解體。
然而這個時期即便是皇帝已經擁有了(相對於其他諸侯的)強大實力和廣大的世襲領地,神聖羅馬帝國的集權化道路依舊是舉步維艱:魯道夫一世將奧地利納入家族領地的行徑遭到了封建貴族的一致反感,以至於其駕崩之後,當選為羅馬帝國皇帝的不是哈布斯堡的阿爾布雷希特,而是拿騷的阿道夫;控制了波希米亞、上薩克森、布蘭登堡等廣大領土的卡爾四世所能做到的,只是頒布金璽詔書,確認諸侯的特權,以防止對立皇帝的出現和內戰的爆發。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帝國改革可謂走得最遠,但也僅僅是通過帝國議會與封建軍制的改革、帝國統治院和帝國管區的設立,以產生一個由貴族所治,為貴族所服中央政府。而這個脆弱的中央政府在後來的宗教改革中被攪的支離破碎。至於世界霸主卡爾五世,這個因為西班牙勃艮第文化背景而始終得不到德意志貴族擁戴的虔誠天主教徒,最終深陷宗教紛爭的泥潭,黯然讓位於其胞弟斐迪南一世
政治格局變化
13世紀同樣見證了土地管理方式向中世紀晚期過渡的整體性變化,以損失貴族封建制度為代價,為政治權力轉移到冉冉升起的資產階級手中做了準備。金錢除了用於支付人頭稅以外,開始更多地代表農業的經濟價值。農民更多地開始被要求上交土地稅。“所有權”的概念開始代替古代的管轄權模式,儘管它們仍然聯繫得很緊密。在帝國轄區,權力聯繫得更緊密:無論是誰擁有了土地的管轄權,其他的權力也就應運而生。然而很重要的一點是,這一時期的管轄權並不包括司法權,事實上後者直到世紀才真正出現。法庭審判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傳統和慣例。
在這一時期,帝國所轄各區域開始轉型為現代國家的前身。這一進程隨著地域的不同區別很大,發展最快的地區很大程度上與古代日耳曼部落的區域重合。值得注意的是,這個時期帝國開始與德意志民族國家和日耳曼地域國家產生等價關係:腓特烈三世首次在國號上加上“德意志民族/日耳曼民族的”(Deutscher Nation/Nationis Germanicæ)的修飾語,馬克西米利安一世則在首次在禮儀頭銜中加上“日耳曼尼亞國王”(Germaniae Rex),而傳統上表達對日耳曼尼亞治權的頭銜是責實不明的“羅馬人民的國王”(Romanorum Rex)。
而因資本主義發展而富庶的北義大利城邦,如威尼斯佛羅倫斯比薩等等,持續地吸引著皇帝的注意和精力,使帝國對日耳曼與義大利其他地區的專注也減弱。
此外,帝國欠缺公認的王室繼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選帝侯繼任皇帝的紛爭,因而導致帝國的內戰和陷入無政府狀態。繼位皇帝必須以武力戰勝其他不支持的諸侯,或者必須想辦法贏得多數諸侯的擁戴,才能維繫皇帝的權威;在這種情況之下,神聖羅馬帝國雖然有各成員國集結成一個核心“國家”之名,實際上卻逐漸演變成為一個鬆散的“邦聯組織”。

三十年戰爭

1618年6月26日,當時神聖羅馬帝國境內有390個公國、侯國、宗教貴族領地、自由邦、自由城市、騎士領地等。對於哈布斯堡奧地利在帝國內部重振皇權政策的反感,以及因為宗教改革造成的占諸侯大多數的新教諸候對天主教皇帝的敵視,最終引發了三十年戰爭。三十年戰爭使得日耳曼的經濟倒退了近200年,猶如回到了農奴制的封建時代;又因為《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神聖羅馬帝國內的諸侯可享有自主權。這使得皇權進一步的被削弱,帝國境內的諸侯各自為政,他們的領地有如一個獨立的王國。
神聖羅馬帝國晚期大解體神聖羅馬帝國晚期大解體
三十年戰爭後,神聖羅馬帝國共有314個邦國和1475個騎士莊園領地。到了18世紀,經歷了波蘭王位繼承戰爭奧地利王位繼承戰爭七年戰爭等內戰,整個帝國形成三百多個獨立的大小邦國,神聖羅馬皇帝徒有其名,甚至連德意志邦國的盟主都稱不上,而世人對皇帝的印象,更多地是以奧地利為中心的哈布斯堡君主國的統治者,而非德意志第一帝國的最高君主。

四、覆亡

1789年,法國大革命爆發。神聖羅馬皇帝利奧波德二世的妹夫——法王路易十六被推翻。而他的妹妹,法國王后瑪麗·安托瓦內特被法國共和政府處決,再加上“公平、自由、博愛”思潮的擴散,利奧波德二世極力聯合歐洲各國君主,以武力保衛法國的君主制。
神聖羅馬帝國解體為奧地利帝國、萊茵邦聯等神聖羅馬帝國解體為奧地利帝國、萊茵邦聯等
1792年利奧波德二世正式與普魯士締結同盟,準備以武力干涉法國。但他卻在這時暴斃。不過他的兒子,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茨二世繼續了他的政策,更於次年與普魯士、薩丁尼亞、英國荷蘭西班牙組成第一次反法同盟。但這個聯盟在1797年,因聯軍被拿破崙所率領的法國義大利方面軍打敗,被迫議和而土崩瓦解。
1799年,歐洲列強趁法軍猛將拿破崙的軍隊被困埃及的契機,再次發起反法戰爭。這次帝國聯同英國土耳其俄羅斯組成了第二次反法同盟。但同年底拿破崙隻身返國,發動霧月政變並取得法國軍政大權,成為法國第一執政。此後拿破崙親自指揮義大利方面軍,回頭對付反法各國,於1800年打敗聯軍,帝國不得不與拿破崙議和,解散反法同盟。而拿破崙在政變結束後三周發表的公告中,宣布“大革命已經結束”,令歐洲列強稍微安心,再加上他們的實力受損,因而暫時放棄反法的行動。但拿破崙的野心令歐洲在幾年後再起干戈。
1804年5月18日,拿破崙稱帝。神聖羅馬皇帝弗朗茨二世見到法國大革命和拿破崙的崛起加劇了德國諸城邦的分化,擔心法國再次擴張,與神聖羅馬帝國抗衡。因此,他決定糾合英國俄國瑞典那不勒斯,組成第三次反法同盟。1805年,帝國在俄軍支援下入侵法國盟國巴伐利亞。而那不勒斯則和帝國軍一道進攻拿破崙在義大利的盟國。不過拿破崙迅速做出反應,自本土揮軍渡過萊茵河。12月2日,法、俄、神聖羅馬三國皇軍,在奧斯特利茨進行了一場“三皇會戰”。拿破崙最後不但守住巴伐利亞,更攻入哈布斯堡領地摩拉維亞,更將帝國軍趕出義大利,並在普魯士境內打敗俄援軍。
12月16日,法國和帝國最終簽訂《普雷斯堡和約》。和約簽訂後,拿破崙決定成立以自己為護國公的萊茵邦聯,以整固自己在德意志地區的盟友。
1806年7月12日,在拿破崙的威逼利誘下,16個神聖羅馬帝國的成員邦簽訂了《萊茵邦聯條約》,脫離帝國,加入邦聯。此舉嚴重削弱奧地利在德意志地區的領主地位,令弗朗茨二世大為不快。拿破崙為了吸引更多國家加入邦聯,決定親手終結神聖羅馬帝國。因此他對奧皇弗朗茨二世發出最後通牒,要求他解散神聖羅馬帝國,並且放棄神聖羅馬皇帝和羅馬人民的國王的稱號。最後弗朗茨二世於1806年8月6日放棄神聖羅馬帝號,僅保留奧地利帝號,神聖羅馬帝國名存實亡。
1871年,俾斯麥統一德意志,神聖羅馬帝國正式滅亡。

行政區劃

帝國版圖

神聖羅馬帝國版圖以德意志地區為核心,大致相當於今日的德國、奧地利、荷蘭、比利時、瑞士、盧森堡和列支敦斯登全境,丹麥、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大部,法國東部、波蘭西部和義大利北部。橫跨阿爾卑斯山南北,是中世紀歐洲唯一擁有帝號的大國。帝國疆域在霍亨斯陶芬王朝亨利六世皇帝(1191~1197)在位時達到最廣,超過百萬平方公里。大空位時代帝國疆域日益縮小,直至哈布斯堡王朝腓特烈三世(1452~1493)時改國名為“德意志民族神聖羅馬帝國”,這表明帝國疆域僅限於德意志一隅。查理五世(1519~1556)時代帝國版圖再度擴張,但已無力挽回帝國衰敗的頹勢。
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的德意志國家)
1806年,拿破崙大軍推翻帝國。此時帝國疆域大致只包括以奧地利為中心的60萬平方公里哈布斯堡王朝領地。

帝國首都

神聖羅馬帝國沒有明定的首都,因為神聖羅馬帝國皇位先後由德意志國王、盧森堡伯爵、奧地利大公兼任,只有國王(伯爵、大公)與皇帝的居住地。例如:馬格德堡(奧托王朝)、施派爾(薩利安王朝)、布拉格盧森堡王朝)與維也納哈布斯堡王朝);除此以外還有一些重要城市,如亞琛(皇帝加冕地)、雷根斯堡帝國議會所在地)與紐倫堡(皇室寶物保管地)。

帝國人口

在公元962年時的神聖羅馬帝國統治著470萬人口;1000年時,增加到700萬人口;到1100年增長到820萬;到1200年達到1020萬。到1600年人口達到2300萬人。
1500年神聖羅馬帝國主要城市
排名城市人口
1
米蘭(Milan)
100,000
2
布拉格(Prague)
70,000
3
熱內亞(Genoa)
58,000
4
根特(Gent)
55,000
5
科隆(Köln)
45,000
6
紐倫堡(Nürnberg)
38,000
7
布魯日(Bruges)
35,000
8
布魯塞爾(Brussels)
33,000
9
安特衛普(Antwerp)
30,000
9
奧格斯堡(Augsburg)
30,000
9
瓦朗謝訥(Valenciennes)
30,000
12
布雷斯勞(Breslau)
25,000
12
呂貝克(Lübeck)
25,000
12
皮亞琴察(Piacenza)
25,000
15
雷根斯堡(Regensburg)
22,000
16
斯特拉斯堡(Straßburg)
20,000
16
烏特勒支(Utrecht)
20,000
16
維也納(Wien)
20,000

帝國皇帝

奧托一世(奧托王朝第一任皇帝)由教宗加冕以來,每一位“羅馬人民的國王”都希望獲得皇帝名號。但由奧托一世所創建的帝國,其皇帝稱號來自於教皇賦予的“西羅馬的皇帝”稱號,皇帝通過征服義大利來取得“羅馬皇帝”的合法性。帝國的所謂選帝侯,其直接選舉的當為“羅馬人的國王”,而非皇帝。因此,並非每一位德意志統治者都可以成為皇帝,只有進軍義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強者,才可獲得這一殊榮。
神聖羅馬帝國的範圍,在奧托一世和後代的不斷使其有地區納入、加盟下,從日耳曼平原北至波羅的海,東達今天的波蘭部分,並南抵今天的瑞士、波希米亞、奧地利和義大利的北部。打從一開始,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即面臨一個相同的難題,也就是如何保持對德意志和義大利這兩個不同地區的控制,因為兩地中間隔著阿爾卑斯山脈,統合上並不容易。
約1000年左右的神聖羅馬帝國馬克西米利安二世時(1564-76)的帝國徽章
神聖羅馬帝國的成功,基本上是受惠於日耳曼和義大利這兩個主要成員。日耳曼人並沒有消除多少野蠻的特性。他們很早就被查理曼征服。帝國也從義大利的文化、科技和貿易等方面獲利良多。義大利人欣然接受由帝國確保的和平與穩定,因為他們曾在五百年前受到入侵。由帝國所提供的保護防衛了羅馬教廷,並且讓義大利的城邦國家得以開始發展。
帝國皇帝的軍隊由教會土地的佃戶所擔任,他們有義務為皇帝服軍役,是皇帝在與教會決裂而失去權威前這些士兵是皇帝軍隊的多數。第二種重要的部隊是由莊園農奴組成的兵團,雖然他們一部分會在接受最好的訓練與裝備後成為騎士,卻不是自由人。第三由帝國分予土地的自由民、軍戶、農民、騎士也有義務服從號召。之外帝國內所有的部隊皇帝理論上皆有權指揮,各公國在皇帝的請求下也會提供軍役的號召。這些軍隊會被用來鎮壓由帝國內貴族和農民所參與的暴動或政爭,也必須抵擋來自北方的維京人和東方的馬札兒人所發動的入侵。
在奧托王朝與薩利安兩朝,皇帝還有實際的權力,帝國軍的指導權讓皇帝在具掌控帝國內成員的實力。
然而,皇帝和教皇之間的對抗,間接的形成了日耳曼的未來命運。這項對抗是關於皇帝對主教職位的授予,和日耳曼境內其他教堂神職人員的任命。教皇葛列格里七世反對這項措施,因為如此一來導致教堂神職人員的職位買賣,成為主要的貪污腐化來源。神職人員的職位常常落到出價最高的競標者手裡。在長期數位教皇和皇帝之間的競爭,教皇贏得選擇主教的權利。在這場爭執中,帝國就在日耳曼爆發了內戰。
削弱了皇帝們在日耳曼和義大利的統治權。當皇帝被暫時逐出教會並且投注於對抗羅馬的戰爭時,帝國的政權就已失去效力。在未受到皇帝的干預或幫助之下,地方上的日耳曼親王團結自己的力量並與維京人作戰。在義大利,興起中的城邦國家聯合起來組成倫巴底聯盟,並拒絕承認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的地位。
因此隨著德意志各諸侯離心傾向的加劇,皇帝的地位不斷下降。
1356年盧森堡王朝查理四世頒布《金璽詔書》(《黃金詔書》)以後,皇帝實際由王國境內七大選帝侯選舉產生,他們是最古老同時也是最具權勢的三大教會諸侯:美因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四大世俗領主:波希米亞國王、萊茵—普法爾茨伯爵、薩克森—維滕堡公爵,布蘭登堡藩侯,本身代表帝國的成員國不再認為皇帝與帝國有實際價值。
在日耳曼和義大利的政權,自此從皇帝身上轉移到地方上的親王和城市。皇帝的軍隊叛亂,占領由他們駐守的城市和城堡,並宣布這些地方被解放。而當時的皇帝為重新奪回義大利,對日耳曼地方上的親王作了很多的讓步。到了十三世紀中期,神聖羅馬帝國便已名存實亡,皇位更虛置達二十年。日耳曼的親王只關心自己所保有的東西。義大利的城邦國家並不接受日耳曼的統治者,而且他們也強大得足以防衛自己。
中古時代的皇帝是由日耳曼的親王推選出來的,但僅徒具空名,對地方的控制力遠遠不及他們對自己家族莊園的掌握。幾個世紀以來,日耳曼只能算是歐洲的一股小勢力。
16世紀時,哈布斯堡家族試圖重振皇權,但因歐洲各國和德意志諸侯的聯合反對而作罷。
1806年解體後,各邦國各自稱帝,神聖羅馬帝國名存實亡,沒有標誌的皇帝。

區別拜占廷

實際上,神聖羅馬帝國與拜占廷帝國沒什麼關係,這裡說的東羅馬帝國應與神聖羅馬帝國加以區別。拜占廷帝國,乃是羅馬帝國的君士坦丁大帝於330年遷都拜占廷,並改名為君士坦丁堡,將羅馬帝國劃為東、西兩部分。其中的東羅馬帝國,常稱其為拜占廷帝國。(當時並沒有拜占廷帝國這個稱呼,不管是拜占廷帝國本身還是周邊國家和部落,都稱拜占廷為羅馬。)
帝國在歐洲的位置帝國在歐洲的位置

行政結構

神聖羅馬帝國(The Holy Roman Empire,962~1806A.D.)
1. 淵源:由東法蘭克王國蛻變而來,公元962年東法蘭克王國國王奧托一世親至羅馬城,跪在查理曼曾經跪過的地方,要求教皇約翰十二世(John XII)為他舉行加冕典禮,要求人民稱他為「羅馬人的皇帝」,並將東法蘭克王國改名為「神聖羅帝國」。
2. 國策:以古羅馬帝國的真正繼承人自居,處心積慮完成其理想中的領域——包括一切基督教國家在內。
3. 疆域:全盛時期包括尼德蘭(Netherland,包括今荷蘭及比利時)、日耳曼波希米亞(Bohemia)、奧地利、瑞士、勃墾第以及義大利北部。(英、法、西班牙、瑞典、丹麥、挪威等基督教國家均未曾隸入版圖)。
4. 宗教:原則上支持羅馬教皇;實際上,教皇與皇帝間明爭暗鬥。
5. 帝國組織:皇帝無實權,帝國組織鬆散而龐大,皇帝之下的諸侯(Vassals)、主教區(Dioceses)、騎士團體(Knights)及自治城市(Free Cities)各自為政,理論上連繫各成員共同輔助皇帝的公會(即帝國會議Diet),事實上淪為各方爭取特權之場所。
6. 帝國隱憂:(1).地方主義(Particularism)盛行,區域間難以合作。(2).歷屆皇帝馳心外務,內政不修,臣民離心離德。(3).政教之爭,打擊皇帝尊嚴。
拿破崙戰爭之後,哈布斯堡的奧地利皇帝宣布放棄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稱號,神聖羅馬帝國滅亡。德意志諸邦國組成了鬆散的德意志邦聯(Deutscher Bund)。有38個組成成員,包括:
1個帝國:
8個王國:
丹麥(其國王屬於霍爾斯坦-哥道普家族,作為霍爾斯坦公國的領主而享有德意志邦聯成員身份,直到 1864年的普丹戰爭為止)
神聖羅馬帝國(歷史上的德意志國家)
荷蘭(其國王作為盧森堡大公而享有德意志邦聯成員身份)
英國(國王源自德國漢諾瓦公國,享有德意志邦聯成員身份)
黑森王國
3個大公國:
符滕堡
黑森-卡塞爾
薩克森-魏瑪
11個公國:
薩克森-哥達
薩克森-邁寧根
薩克森-柯堡-哥達
不倫瑞克-沃芬巴赫
梅克倫堡-什未林
梅克倫堡-斯特雷利茨
安哈特-德騷
安哈特-伯恩堡
安哈特-科滕
11個親王領地:
霍亨佐倫-黑興根
霍亨佐倫-西格馬林根
施瓦岑堡-桑德豪森
施瓦岑堡-魯多爾施塔特
瓦爾戴克-皮埃蒙特
長系琉森
幼系琉森
紹姆堡-利珀·
4個自由市:

評論

總結

神聖羅馬帝國的統治完全是中世紀式的,皇帝沒有實權,實際權利掌握在300多個大小領主手中,(對此法國著名啟蒙思想哲學家伏爾泰曾有如下評價30年戰爭後的神聖羅馬:“既不神聖,也非羅馬,更非帝國.”因為神聖羅馬帝國此時已經失去北義大利,讓德意志國王不再是羅馬人的皇帝,北德意志不再被天主教徒掌握,因此不神聖,而失去一半以上的土地也有失帝國名譽.)所以它的統治是很分裂的,各地領主完全自治,擁有自己的軍隊,朝廷,甚至有收稅的權力。
一位商人走200公里,竟然需要交13次稅!這種制度嚴重阻礙了帝國的工商業發展。而且,教皇在此也有很大權力,著名的“什一稅”就是教皇的發明。由於神聖羅馬帝國藉助教會來宣揚自己的神聖性,它對教會也負有義務,因此多少受到教會制約。雖然其中也有個別皇帝憑藉自身能力與魅力迫使教會就範,但也是表面與暫時的。總而言之,這個帝國的國力是很差的。
另外在“三十年戰爭”後,帝國被其他國家分成300多小國,淪為二流國家。

評價

神聖羅馬帝國領土的變遷神聖羅馬帝國領土的變遷
教宗利奧三世認為公元800年查理曼大帝的加冕標誌著神聖羅馬帝國的開端,不過作為歷史研究,由於查理曼與奧托一世的統治核心區域和統治方式的截然不同,一般的歷史研究還是認為查理曼的帝國和奧托一世的帝國算成兩個帝國。
但是以歐洲傳統的皇冠(王冠)傳承理論來說,無論誰在哪個地區立國,只要皇冠仍是原來那頂皇冠(王冠),就算作是同一個國家的規則,則奧托一世只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一個王朝的開創者,而不是帝國開創者。
這與羅馬帝國和東羅馬帝國是一樣的,東羅馬帝國在歷史研究上往往與羅馬帝國被認為是兩個帝國。但在皇冠傳承上來說,東羅馬帝國的皇冠是羅馬帝國的皇冠分出來的,自然是同一帝國,尤其在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後。
這種現象在王國也有類似情況,如西哥特王國是在土魯斯建立的,主要控制區域是今法國南部地區,後來遷到托萊多,主要控制區域也變成今西班牙地區。則汪達爾王國建立時在今西班牙地區,後來遷到北非去了。
因此,查理曼帝國是否算作泛義的神聖羅馬帝國,因為劃分標準不同,歷史學家持不同意見是正常的。在《席德梅爾的文明Ⅳ》中,就將查理曼算作神聖羅馬帝國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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