磺胺甲惡唑片

磺胺甲惡唑片(英文名稱:SulfamethoxazoleTablets)為複方製劑,其組份為:每片含磺胺甲惡唑0.4g、甲氧苄啶80mg。磺胺類藥屬廣譜抗菌藥,但由於許多臨床常見病原菌對該類藥物耐藥,故僅用於敏感細菌及其他敏感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

基本介紹

  • 外文名稱:Sulfamethoxazole+Tablets
  • 劑型:片劑
  • 批准文號:國藥準字H20046610
  • 藥品類型:化學藥品
  • 規格:0.5g
  • 批准日期:2004-12-28
藥品信息,所屬類別,性狀,藥理作用,動力學,適應症,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用藥禁忌,注意事項,過量處理,性狀鑑定,相互作用,規格,貯藏,生產企業,

藥品信息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磺胺甲噁唑片
【英文名稱】Sulfamethoxazole Tablets
【漢語拼音】Huang An Jia E ZUO Pian
磺胺甲惡唑片磺胺甲惡唑片
化學名:3-對氨基苯磺醯胺基-5-甲基惡唑
CASNo.:723-46-6
分子式:C10H11N3O3
分子量:253.28

所屬類別

化藥及生物製品>>抗微生物藥>>抗細菌藥>>磺胺類

性狀

本品為白色片。

藥理作用

本品的抗菌作用機制為在結構上類似對氨基苯甲酸(PABA),可與PABA競爭性作用於細菌體內的二氫葉酸合成酶,從而阻止PABA作為原料合成細菌所需的葉酸,減少了具有代謝活性的四氫葉酸的量,而後者則是細菌合成嘌呤、胸腺嘧啶核苷脫氧核糖核酸(DNA)的必需物質,因此抑制了細菌的生長繁殖。
磺胺甲惡唑片磺胺甲惡唑片

動力學

本品口服後易被胃腸道吸收,吸收完全,約可吸收給藥量的90%以上。但其吸收較緩慢,給藥後2~4小時血藥濃度達高峰,單次口服2g後血中游離藥物濃度可達80~100mg/l。本品吸收後廣泛分布於消化道等組織,在胸膜液、腹膜液和房水等體液中可達較高藥物濃度,也可穿透血-腦脊液屏障,在腦脊液中達治療濃度,腦膜無炎症時,可達同時期血藥濃度的50%;本品也易進入胎兒血循環。
磺胺甲惡唑片磺胺甲惡唑片
本品分布容積為0.15L/kg。蛋白結合率為60%~70%。由於磺胺類藥物與膽紅素競爭血紅蛋白的結合,可使血中游離膽紅素增高,有引起早產兒新生兒發生核黃疸的可能。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本品的蛋白結合率可降低。本品的消除半衰期在正常腎功能者約為10小時,腎功能衰竭者增至20~50小時。肝功能不全者藥物代謝作用減退。
本品主要自腎小球濾過排泄,部分游離藥物可經腎小管重吸收,藥物排泄與尿pH值有關,在鹼性尿中排泄增多,少量自糞便、乳汁膽汁等中排出。本品給藥後24小時內自尿中以原形排出給藥量的20%~40%。腹膜透析不能排出本品,血液透析亦僅中等度清除該藥。

適應症


乙胺嘧啶乙胺嘧啶
磺胺甲惡唑(不包括該類藥與甲氧苄啶的複方製劑)的適應症為:
1.敏感細菌所致的急性單純性尿路感染。
2.與甲氧苄啶合用可治療對其敏感的流感嗜血桿菌肺炎鏈球菌和其他鏈球菌所致的中耳炎。
3.星形奴卡菌病。
4.對氯喹耐藥的惡性瘧疾治療的輔助用藥。
5.與乙胺嘧啶聯合用藥治療鼠弓形蟲引起的弓形蟲病。
6.為治療沙眼衣原體所致宮頸炎和尿道炎的次選藥物。
7.治療杜克雷嗜血桿菌所致軟下疳的次選藥物。
8.治療由沙眼衣原體所致的新生兒包含體結膜炎的次選藥物。
9.敏感腦膜炎奈瑟菌所致的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時可作為預防用藥。

用法用量

一般人
1.成人常用量:用於治療一般感染首劑2g,以後每日2g,分2次服用。
2.小兒常用量:用於治療2個月以上嬰兒及小兒的一般感染。首劑按體重每日50~60mg/kg(總劑量不超過2g/日),以後每日按5O~60mg/kg,分2次服用。
脫氧核糖核酸脫氧核糖核酸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1)本品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有致畸作用。人類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孕婦宜避免套用。(2)本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本品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套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生的可能。鑒於上述原因,哺乳期婦女不宜套用本品。
兒童用藥
由於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醯轉移酶系統未發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個月以下嬰兒的套用屬禁忌;由於兒童處於生長發育期,肝腎功能還不完善,用藥量應酌減。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套用磺胺藥發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套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後決定。

不良反應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及肌肉疼痛、發熱等血清病樣反應。
胸腺嘧啶核苷胸腺嘧啶核苷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症、血小板減少症及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可表現為咽痛、發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患者套用磺胺藥後易發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核黃疸。由於磺胺藥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可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症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可發生結晶尿血尿管型尿。偶有患者發生間質性腎炎或腎小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噁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症狀輕微,不影響繼續用藥。偶有患者發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生。
9.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反應偶可發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鬱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磺胺藥所致的嚴重不良反應雖少見,但可致命,如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大皰表皮鬆解萎縮性皮炎、暴發性肝壞死、粒細胞缺乏症、再生障礙性貧血等血液系統異常。治療時應嚴密觀察,當皮疹或其他反應早期徵兆出現時即應立即停藥。

用藥禁忌

1.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禁用。
呋塞米呋塞米
2.孕婦、哺乳期婦女禁用。
3.小於2個月以下嬰兒禁用。
4.巨幼細胞性貧血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下列疾病不宜選用本品作治療或預防用藥:
(1)A組溶血性鏈球菌所致扁桃體炎咽炎
(2)志賀菌感染。
呋塞米
(3)立克次體病。
(4)結核病
(6)支原體感染。
(7)真菌感染。
(8)病毒感染。
2.下列情況應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肝功能不全、腎功能不全、血卟啉症、失水、愛滋病休克和老年患者。
沙眼衣原體沙眼衣原體
3.交叉過敏反應。對一種磺胺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其他磺胺藥可能過敏。
4.對呋塞米、碸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呈現過敏的患者,對磺胺藥亦可過敏
5.每次服用本品時應飲用足量水分(約240ml),餐前1小時或餐後2小時服用。服用期間也應保持充足進水量,使成人每日尿量至少維持在1200~1500ml。如套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除多飲水外宜同服碳酸氫鈉
6.治療中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
(2)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一次)以發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生的結晶尿。
(3)肝、腎功能檢查。
7.嚴重感染者應測定血藥濃度,對大多數感染性疾患游離磺胺濃度達50~150μg/ml(嚴重感染120~150μg/ml)可有效。總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
8.新生兒患者和2個月以內嬰兒除治療先天性弓形蟲病時可作為乙胺嘧啶聯合用藥外,全身套用屬禁忌。
9.不可任意加大劑量、增加用藥次數或延長療程,以防蓄積中毒。
10.由於本品能抑制大腸桿菌的生長,妨礙B族維生素在腸內的合成,故使用本品超過一周以上者,應同時給予維生素B以預防其缺乏。

過量處理

磺胺血濃度不應超過200μg/ml,如超過此濃度,不良反應發生率增高,毒性增強。

性狀鑑定

檢查
應符合片劑項下有關的各項規定。
鑑別
取本品的細粉適量(約相當於磺胺甲惡唑0.5g),加氨試液10ml,研磨使磺胺甲惡唑溶解,加水10ml,濾過,濾液水浴蒸發使氨揮散,放冷,加醋酸使成酸性,即析出沉澱,濾過,沉澱用水洗滌,在105℃乾燥後,依法測定(附錄ⅥC),熔點為168~172℃;剩餘的沉澱照磺胺甲惡唑項下的鑑別(1)(2)項試驗,顯相同的反應。
含量測定
取本品10片,精密稱定,研細,嚴密稱取適量(約相當於磺胺甲惡唑0.5g),照磺胺甲惡唑項下的方法測定。每1ml的亞硝酸鈉滴定液(0.1mol/L)相當於25.33mg的C10H11N3O3S。

相互作用

1.合用尿鹼化藥可增加本品在鹼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與對氨基苯甲酸同用,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細菌攝取,兩者相互拮抗。也不宜與含對氨苯甲醯基的局麻藥如普魯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與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同用時,上述藥物需調整劑量,因本品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發生。
4.與骨髓抑制藥同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同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生的毒性反應。
5.與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小,並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
6.與溶栓藥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與肝毒性藥物合用時可能引起肝毒性發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測肝功能。
8.與光敏感藥物合用時可能發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
9.接受本品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不宜與烏洛托品合用,因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後者可與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澱物,使發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
11.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兩者合用時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
12.因本品有可能幹擾青黴素類藥物的殺菌作用,最好避免與此類藥物同時套用。
13.磺吡酮與本品合用時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的分泌,導致血藥濃度升高而持久或產生毒性,因此在套用磺吡酮期間或套用其治療後可能需要調整本品的劑量。

規格

0.5g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生產企業

濟南永寧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斯達製藥有限公司、安徽豐原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信誼藥業有限公司、湖南張家界製藥廠、東北製藥集團公司瀋陽第一製藥廠、福建省福抗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濟民堂藥業有限公司、湖北四環製藥有限公司、合肥製藥廠、甘肅醫藥集團公司武威製藥廠、新疆奇康哈博維藥有限公司、陝西省科學院製藥廠、陝西省漢中地區生化製藥廠、重慶鑫樂製藥有限公司、貴陽醫學院製藥廠、西安草灘製藥廠、昆明滇池製藥廠、陝西永壽製藥有限責任公司、昆明康福製藥廠、貴州凱里製藥有限責任公司、防城港市製藥總公司、海南寶平製藥公司、廣州光華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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