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王國(琉球國)

琉球王國(琉球群島歷史政權)

琉球國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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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王國(琉球語:琉球國/ルーチュークク Rūchū kuku)是曾存在於琉球群島的封建政權名,最初是指在琉球群島建立的山南、中山、山北三個國家。1429年,三國統一為琉球王國。

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台灣島和日本九州島之間,蜿蜒1000公里,總面積3600平方公里。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號稱“萬國津梁”。

1372年,琉球諸國成為中國明王朝的藩屬國。1429年,統一後的琉球王國仍一直與中國保持著宗藩關係。明亡後,琉球繼續向清政府朝貢。1663年,琉球正式被清王朝冊封,從此琉球使用清朝年號,向清朝納貢,歷代琉球王都向中國皇帝請求冊封,從未間斷。

1609年,日本薩摩藩率兵侵占琉球,逼迫琉球向日本進貢。琉球王國形成“兩屬”狀態,後逐漸被薩摩藩實際控制,成為薩摩藩的附庸。1872年,日本政府借明治天皇親政之機,削琉球國號設為“琉球藩”。1875年7月,日本強令琉球王國停止對清政府的朝貢,並改用日本年號。1879年日本宣布琉球廢藩置縣,完成所謂的“琉球處分”,將琉球強行併入日本,設“沖繩”縣,琉球王國覆亡。

概述圖參考資料:林子平繪製的琉球國三省三十六島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琉球王國
  • 英文名稱:Ryukyu Kingdom
  • 簡稱:琉球
  • 所屬洲:亞洲
  • 首都首里城
  • 主要城市:中山府、南山府、北山府
  • 官方語言:琉球語、福州話
  • 政治體制:君主專制政體
  • 國家領袖尚泰尚圓
  • 人口數量:估計286,787(1879年)
  • 主要民族:琉球人、漢人
  • 主要宗教琉球神道日本神道佛教道教基督教
  • 國土面積:約3,600平方公里
  • 行政機構評定所、物奉行所、申口方
  • 軍事制度:庫理?ヒキ制度
  • 官制:九品十八階
  • 行政區劃:三府五州三十五郡
  • 王室紋章:左御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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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號

公元6世紀中後期,隋煬帝令羽騎尉朱寬出海尋訪海外異俗。行至今日北起奄美大島,南至與那國島(今釣魚島西南170公里)時,見一片珍珠般的島嶼浮在海面中,“若虬龍浮在水面”,遂為其取名流虬。唐朝編纂《隋書》時,因“虬”意為小龍,為避帝王龍諱,將該地更名為流求。至明朝洪武五年(1372年),將該地美名以:琉球,意味琉璃玉和珍珠球。

歷史

神話時代

琉球王國有三本記載自身的史書——《中山世鑒》、《中山世譜》和《球陽》。這三本書都記載了琉球開國的神話傳說。
據說,天神阿摩美久下凡,由天帝賜予草木土石,做成島嶼。之後又求上天賜予人口,於是天帝將其子女二人賜予阿摩美久,此二人結合生三男二女,長男天孫氏建立了天孫王朝。天孫王朝共有二十五位國王,歷17802年,傳至第二十五代王思金松兼王,為重臣利勇殺害,王朝滅亡。後有尊敦起兵誅滅了利勇,被擁立為君,稱舜天王。這一事件大約發生在中國歷史上的宋朝。

三山時代

據《中山世譜》等琉球王國史書記載,英祖(公元1229-1299)為琉球英祖王朝的建立者,神號英祖月子。英祖是伊祖城按司惠祖之子,惠祖則是傳說中的琉球最早王朝天孫王朝的後裔。公元1253年—1259年,英祖曾擔任舜天王朝義本王的攝政。義本“自稱缺乏德行”,禪位於英祖,英祖遂於公元1260年繼位,建立英祖王朝。英祖王朝末期,琉球分裂為山南、中山、山北三國,分別位於琉球群島的南部、中部和北部,這個時期稱為“三山時代”。三國中,以中山最強,山北最弱。
琉球王國
根據琉球《中山世鑒》以及中國《明實錄》和朝鮮《李朝實錄》的記載,南山王國以大里按司為中心,包括大里、佐敷、知念、玉城、具志頭、東風平、島尻大里、喜屋武、摩文仁、真壁、兼城、豐見,大致疆域相當於今日沖繩島南端國場川—與那原一線以南的地域。中山王國以首里按司為中心,包括浦添、首里、那霸、北谷、讀谷、越來、中城、勝連、具志川各城,大致疆域為南至國場川—與那原一線,北至仲泊地峽。北山王國以今歸仁按司為中心,包括今歸仁、羽地、名護、國頭、金武、伊江、伊平屋(伊是名)等城,大致疆域為沖繩島仲泊地峽以北的部分,以及附近的伊江島和伊平屋島。三國的勢力主要集中在琉球本島,並未發展到北方的奄美群島和南方的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
1372年(明洪武五年)正月,明太祖朱元璋遣行人楊載向琉球三國發布詔諭,此為明代第一次遣使琉球。同年十二月,琉球中山國國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隨楊載入朝,貢獻方物。
琉球朝貢船琉球朝貢船
1373年(洪武六年),山北王怕尼芝和山南王承察度也相繼向明朝進貢。至此,北山、中山、南山三國開始向明政府朝貢,使用明朝年號,成為明王朝的藩屬國
1383年(洪武十六年),琉球國中山王與山南王一同進貢,朱元璋“詔賜二王鍍金銀印”。此間,山南王與中山王聯合與山北王爭鬥,相互攻伐,太祖命內史監丞梁民賜敕,令三方“罷兵息民”,三王從命共同遣使入朝獻貢。
1385年(洪武十八年),明朝又相繼賜印給山南王和山北王。
1390年,宮古島酋長與那霸勢頭豐見親入貢中山。不久,八重山酋長也前來朝貢中山王察度。為獲得打造大型船隻的技術,以避免使者船隻受到海浪危害。
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琉球接受了朱元璋派遣的福建三十六姓善於造船航海的技術者。
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中山國國王察度去世。1403年(明永樂元年),世子武寧遣侄三吾良疊訃告中國。1404年(永樂二年)2月,中山王世子武寧來朝告父喪,明成祖朱棣即遣行人時中赴琉球祭弔,“賻以市帛”,繼而頒詔宣布世子武寧“襲爵位”。此為琉球受中國冊封之始。
1415年(永樂十三年),山南王汪應祖世子他魯每,因其父遇害,遣人入明進貢並請襲爵,這是琉球首次向中國提出冊封的請求。同年五月,明成祖遣行人陳繼芳等,前往琉球頒詔,封他魯每為琉球山南王。自此,每位琉球國王嗣立,都會請求明朝冊封,而明政府也多應其所請,派遣官員前去主持冊封大禮,從而形成了中琉之間的朝貢和冊封制度。

第一尚氏

1416年,執掌國政的中山王世子尚巴志征服山北。
琉球國王室旗幟琉球國王室旗幟
1429年,中山國王尚巴志征服山南,定都首里城,建立起統一的琉球王國,仍向中國朝貢,中山國國王被明政府冊封為琉球王。此後,琉球國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進貢,謹守臣節。根據琉球與明王朝的藩屬關係,琉球每一代國王都需要接受來自明王朝的冊封
1430年,明宣宗正式賜姓琉球統治者“尚”姓,在之前琉球人只有名,從此在這之後才有了姓。
1400年至1550年期間,琉球王國進入黃金時代,商業高度發達,與福建、台灣、朝鮮東南亞和日本進行貿易。
15世紀至16世紀,大量倭寇海盜騷擾琉球群島。琉球國蒙受巨大損失,海上貿易受到阻礙。
1469年(明成化五年),琉球發生內亂,尚德王被殺,第一尚氏王朝滅亡。

第二尚氏

1470年,伊是名島出身的宮中御鎖側官(管理財務的宮廷官員)內間金丸(一稱金圓),被群臣推舉為君,改名為尚圓,並於1471年以“世子”的身份向明朝報告“父喪”。1472年,明朝使臣冊封尚圓為王,史稱“第二尚氏王朝”。
1469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的尚真王1469年,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的尚真王
1500年,尚真王平定了八重山群島遠彌計赤蜂之亂。1506年,又相繼征服了久米島按司勢力和具志川按司勢力。
1522年(明嘉靖元年),尚真王平定與那國島“鬼虎之亂”後,琉球王國將勢力擴張到宮古島、八重山群島,基本確定了琉球南部的版圖。
1537年,尚清王率軍北伐,攻取奄美群島。將勢力擴張到整個琉球列島,確定了北起喜界島奄美大島,南至宮古島、八重山群島的疆界。
1640年(明崇禎十三年)五月初四,琉球尚豐王去世。次年,其三子尚賢即位為世子。1642年(崇禎十五年)三月,尚賢依定製特遣正議大夫蔡錦等人赴中國進貢兼請封。但因明朝戰亂頻仍,無法派出足夠規模的冊封隊伍。因而,蔡錦等未能如願,只好先行返國。
1644年(崇禎十七年)二月,尚賢遣正議大夫金應元、使者吉時逢、都通事鄭思善等人赴中國朝貢,並再次請求冊封。但當金應元一行抵達福建時,崇禎皇帝已在煤山自盡。五月,福王朱由崧在南京稱帝,年號弘光。於是,金應元等行抵南京,向弘光皇帝入貢請封。弘光皇帝遣使赴琉球,曉諭崇禎皇帝駕崩及福王稱帝之事。除南京的弘光王朝外,朱明後裔還在福州建有隆武王朝。琉球世子尚賢仍視南明政權為中國正朔政權,一直與弘光、隆武王朝保持朝貢關係,而弘光、隆武王朝也曾幾次遣使琉球,齎送詔書敕諭,但冊封世子尚賢之事仍無法進行。
1646年(清順治三年)九月,清軍攻入福建,滅南明隆武政權。此時由琉球世子尚賢派遣來慶賀唐王稱帝的琉球使臣等五十餘人仍滯留福建未歸。王舅毛泰允、長史金思議等,見明朝大勢已去,隨清軍入京投誠。順治皇帝格外優恤。禮部命通事謝必振為招撫使者,前往琉球。最終於1649年(順治六年)九月十三抵達琉球。但此時琉球世子尚賢已於1647年(清順治四年)九月二十二去世。由於戰亂和王朝更替,尚賢成為琉球唯一一位已向中國請封而未完成受封手續的世子。尚賢之弟尚質於1648年(順治五年)即位為世子。世子尚質率文武百官迎接謝必振及皇帝敕書後,於1649年(順治六年)十一月遣都通事梁廷翰、通事周國盛,護送謝必振歸國,並齎表投誠,但此次未送繳故明敕印。
1653年(順治十年)二月底,琉球世子尚質派遣王舅馬宗毅率領慶賀使團前往中國,使團除了攜帶給皇帝的禮物外,還攜帶了表文、奏疏及故明敕印。同時,尚質在給順治皇帝的奏疏中也懇請賜發新敕印。
1654年(順治十一年)四月二十日,順治皇帝下旨,冊封琉球。七月初一,順治帝頒發冊封世子尚質為琉球中山王詔書和敕諭各一道,賜鍍金駝鈕銀印一枚,並派遣兵科副理官張學禮為正使,前往琉球。但在抵達福建時,正值鄭成功等反清勢力在福建沿海一帶活動,未能成行。
1662年(康熙元年)十月,因鄭成功病故,南明餘部逃往緬甸,清政府解除了後顧之憂,於是冊封琉球世子尚質之事被重新提起。十一月初,張學禮等人啟程,並於1663年(康熙二年)六月抵達琉球,完成冊封。從此琉球開始改用清朝年號,向清朝納貢。此後百餘年,琉球不斷遣使進貢,歷任琉球新王即位時都要遣使請封,從未間斷。

內藩時期

1609年(明萬曆三十七年,日本慶長十四年),日本德川幕府派薩摩藩率軍侵略朝鮮,薩摩軍攻占首里王城後,大劫七日,一切可動財物,全部裝箱運走。還將琉球國王尚寧等百餘人俘至鹿兒島,直至1611年(日本慶長十六年)九月十九日,尚寧王被迫與薩摩藩簽訂《掟十五條》,承認薩摩藩對琉球的控制。同時將奄美五島(即喜界島、德之島、奄美大島、沖永良部島和與論島)劃歸薩摩藩直轄,才得以釋放生還。此外,琉球還被迫遣使謁見幕府將軍,此舉被稱為“上江戶”。此後,島津氏成為中琉貿易的掌控者。從此琉球進入了“一國兩屬”時期。不過出於琉球在明日之間的特殊位置考慮,江戶幕府和薩摩藩雖把琉球納入日本式華夷秩序之中,但在對外關係上,對琉球王國的存在採取了默認的態度。因此琉球雖然受到江戶幕府和薩摩藩的控制,但本身擁有獨立的體制和文化,中琉間封貢體制並沒有發生根本性的改變。
琉球王國金庫琉球王國金庫
1632年(日本寬永九年),島津氏在琉球那霸設立“在番奉行”,以監視琉球內政和監督貿易和進貢。
1853年5月,美國海軍準將佩里的艦隊首次到達琉球。1854年3月,佩里在《神奈川條約》的簽訂過程中要求日本開放琉球的那霸港口。日方對佩里表示,琉球是主權國家,無權決定其港口開放權。
1854年7月11日,琉球王國政府與佩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簽訂開放那霸港口的條約《琉美修好條約》。
1855年,法國提督格冉率艦隊至琉球,以武力脅迫琉球簽訂《琉法修好條約》。
1859年,荷蘭提督昉·卡佩萊爾(VanKappeler)率荷蘭艦隊至琉球,簽訂了《琉蘭修好條約》。
1871年(明治四年)七月十二日,薩摩藩根據明治政府禁令,向政府提交了所謂日琉關係的《調查報告》,報告中對日琉關係的陳述有許多不實之詞,但後來卻成為日本強行占有琉球的依據。1872年(明治五年)五月三十日,日本政府通過鹿兒島縣向琉球不斷施壓、迫使其實行所謂“改革政策”。同時,時任大藏大輔的井上馨向明治政府建議,要求採取措施變琉球王國為日本所屬。與此同時,在日本政府指示下,鹿兒島縣參事大山綱良派遣縣吏,攜帶其信件勸琉球國王尚泰遣使到東京慶賀明治新政權。
1872年(明治五年)九月十四日,琉球正使伊江王子尚健、副使宜野灣親方向有恆等人抵達東京拜見天皇,當時,琉球的賀表上寫的本是“琉球國王尚泰”,日本外務省擅自去其國號,改為“琉球尚泰”。日本政府更借琉球使者不明真相之際,突然宣布改變以往的日琉關係,冊封琉球國王為藩王,並列入華族。
1873年(明治六年),日本明治天皇下詔書命琉球受內務省管轄,租稅上繳大藏省,將其納入日本內政的軌道,而這一切都沒有獲得琉球國的同意。
1871年9月,66名琉球太平山島人遇到大風,船舶漂流到了台灣,誤入牡丹社原住民鄉內,被原住民圍殺54人,餘12人因躲在土民楊友旺家始得保全,後被清政府護送回國。1873年,日本使者副島種臣柳原前光來到中國,本是來換取1870年與清政府簽訂的《天津修好條約》和《通商章程》文本的。兩人到北京後,副島種臣前往禮部商討覲見同治皇帝的禮節,副使柳原光去了總理衙門,拜會名叫毛昶熙董恂的兩個清廷官員。這兩位清廷官員沒話找話,跟日本使者說起不久前發生的台灣土著殺死琉球國使團人員的事情。還慣用歷代封建王朝歧視少數民族的不恭之語,在交談中隨口冒出“殺人者皆屬‘生番’,系化外之民”的話。說者無意,聽者有心。此時日本蓄意要吞併琉球,正發愁不知該從何處下手,不期突然抓到“生番”、“化外之民”等語。副島和柳原回到東京後馬上進行了匯報,為日本“代表”琉球出兵台灣找到了藉口。
1874年,日本政府宣稱要懲治殺害“日本屬國難民”的台灣“生番”並占領台灣“生番”居住地,通過《台灣番地處分要略》。最終在英國公使威妥瑪的積極斡旋下,1874年10與31日,清政府恭親王奕與日本大久保利通正式簽訂了《北京專條》。在專條中,清政府承認台灣生番錯殺琉球人乃是“對日本國屬民的胡亂加害”,日本出兵台灣“為保護國民之舉,中國不能指責日本”,造成清政府在中日交涉中處於不利地位。1874年12月15日,歸國不久的大久保利通即向日本太政大臣三條實美提出了有關處置琉球的新建議,要求向琉球諭示,肅清與中國的關係。
1875年7月10日,在大久保利通的直接指揮下,內務大丞松田道之等抵達琉球那霸,宣布日本政府決定:今後禁止向中國朝貢,派遣使節,或清帝即位時派遣慶賀使;藩王更替時,禁止接受中國冊封;琉球應奉行明治年號,年中禮儀應當遵照布告行事;在琉球設定鎮台分營;以及要求琉球王進京謝恩,按照另紙規定,實行藩制改革等。對此,琉球方面反覆與松田道之交涉,不肯斷絕與中國的關係,要求保持琉球國體、政體。

廢藩置縣

1876年6月,日本政府派遣內務少丞木梨精一郎,率領警官、巡查若干人前往琉球,控制琉球的司法裁判權。12月10日,眼看亡國形勢加劇,琉球王尚泰派遣姐夫幸地親方(即紫金官向德宏)等,秘密前往福州。向德宏等於翌年四月抵達福州,即向閩浙總督何璟和福州巡撫丁日昌遞交琉球王尚泰的密咨。1877年6月24日,何璟、丁日昌聯名將此事上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請求由即將出任日本公使的何如璋在赴任時予以交涉。此建議得到清政府的支持。
1877年10月,日本政府又將琉球的司法權,納入大阪高等法院的管轄之內。才外,日本在琉球強制實行“海外旅行券制度”,凡是琉球人前往中國,必須向日本政府申請護照,以此控制中琉往來。
1878年,琉球王國在無奈情況下,亦開始向國際社會求援。派遣琉球司法官毛鳳來馬兼才抵達東京,向西方駐日各國公使,遞交投訴。
1879年1月25日,日本為避免琉球問題國際化,加快了吞併琉球的步伐。松田道之第二次奉命出使琉球,督責琉球斷絕與中國關係,並向日本交接裁判事宜。在琉球國王拒不從命後,松田道之於2月4日離開那霸返回東京。2月18日,日本政府決定“處分”琉球。3月8日,日本政府決定派遣松田道之第三次出使琉球。3月11日,太政大臣松田道之指令處分事項。3月25日,松田等人抵達那霸。3月27日,松田在首里城向琉球王代理歸仁王子宣布廢藩決定,命令交出有關土地、人民等一切文書,並且當場責令藩吏作嚮導,由隨行人員加封、監管。此外,下令琉球王尚泰移居東京。4月4日,日本宣布琉球改為沖繩縣,日人鍋島直彬為第一任縣令。5月27日,尚泰王被迫抱病前往東京,琉球王國滅亡。

後琉球時期

自1879年琉球滅亡至1885年間,大量琉球人流亡中國,開展“復國運動”。他們以福州、北京、天津為據點,向清朝總理衙門、禮部和重臣李鴻章左宗棠等遞呈請願書28份,要求清朝就琉球問題向日本交涉。
1879年6月12日,美國前總統尤里西斯·格蘭特在天津會晤中國政府代表李鴻章,李鴻章請他就琉球問題進行調停,格蘭特慷慨答應。7月3日,格蘭特一行乘坐“里奇蒙德號”抵達橫濱,並於7月22日與日本政要伊藤博文西鄉從道舉行會談。在聽取了日本方面的意見後,格蘭特認為日本吞併琉球侵犯了清國的海上貿易利益,為“清國互市之障礙”,表示唯有和平談判才是解決琉球問題的方法。8月10日,格蘭特會見明治天皇,認為若是日本吞併琉球將“斷絕清國與太平洋之通道”,建議日本“予彼以太平洋之廣闊通路,如至此議,彼將應承之”。中國駐日公使何如璋亦發電報給總理衙門,稱格蘭特提出“琉球三分方案”,即包括琉球本島在內的中部各島歸還琉球,恢復琉球國,將宮古及八重山以南各島劃歸中國,將包括奄美大島在內的五島劃歸日本。總理衙門表示贊同,但美國方面不承認這是格蘭特提議的。(詳細請見琉球征服琉球處分
格蘭特與李鴻章格蘭特與李鴻章
1880年3月,日本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分島、改約”案,即琉球群島的北部和中部島嶼屬日本管理;琉球群島的南部諸島如宮古島、八重山,則歸清政府管轄。作為交換條件,中國應修改日清通商條約,允日享有最惠國待遇。據此,清政府總理衙門大臣沈桂芬等人與日方代表進行商談,1880年10月28日草簽了《琉球條約》及《酌加條款》。琉球王國官員再三訴願表示二島土地貧瘠,無法生存,萬不可接受。林世功也在北京總理衙門前自殺表示抗議。林世功自殺後,清政府拒絕在談判條約上籤字,協商破裂。
琉球王國城牆遺址琉球王國城牆遺址
1882年,日本駐天津領事竹添進一郎與清政府恢復琉球談判問題,但是沒有達成協定。
1894—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後,中國作為戰敗國割讓台灣、澎湖,在琉球群島問題上就更沒有發言權。
1898年,日本強迫琉球人服兵役。
1901年,琉球最後一位國王尚泰去世。

疆域

領土範圍

琉球王國位於中國台灣島和日本九州島之間,疆域主要在琉球群島範圍內,北起奄美大島,東到喜界島,南止波照間島,西界與那國島,蜿蜒1000公里,總面積3600平方公里。

行政區劃

三府五州三十五郡:俗叫府州曰方,又叫郡曰間切。
中頭中山府:五州首里、三平、等、那霸、泊。十一郡西原、浦添、宜野灣、北谷、讀谷山、越來、美里、中城、勝連、與那城、具志川是也。原有八郡,康熙年間分為十一郡。
島尻南山府:十五郡真和志、南風原、東風平、大里、佐敷、知念、玉城、摩文仁、具志頭、喜屋武、真壁、高嶺、兼城、小祿、豐見城是也。原有十四郡,康熙年間分為十五郡。
國頭北山府:九郡恩納、金武、久志、名護、羽地、本部、今歸仁、大宜味、國頭是也。原有五郡,康熙年間分為九郡。

國都

首里城是琉球王國的政治和權力的中心。原建於三山時代末期(13世紀末至14世紀初),中山國王察度在位期間,為加強對山南國的軍事防禦,控制主要港灣那霸泊港,修建了首里城,此時王城即王府與官署在浦添城。尚巴志王前期,中山國將王城遷到首里城,直到三山時代的終結。1429年琉球王國建立後,仍以首里城為國都,王城的正殿及各官署建築更加完備,成為王國的政治中心。此後近300年間,首里城幾次被毀又再建。1453年琉球王室內部因爭奪王位而爆發了志魯、布里之亂,首里城被燒毀,5年後重建。1660年、1709年首里城兩度因失火被燒毀,又兩度重新再建。然而,二戰末期,1945年,這座古城又遭到美國軍隊炮火的摧毀,1992年重建。
康熙御筆,“中山世土”匾額康熙御筆,“中山世土”匾額
跟日本國內的其他“城”樣子完全不同,首里城以紅漆為主,南北走向,正殿的穹形設計是典型的唐式大門,雕樑畫棟,金龍盤旋,其布局是依照同時期明清的紫禁城作藍本而建,其正殿是琉球王國最大的建築物,有三層,寬29米,進深17米,高約16米,十一間七進,前面有五間一進的抱廈,重檐歇山頂中央為唐破風。資料記載,琉球被日本吞併之前,正殿二樓曾掛有九面中國皇帝賜給琉球王的御筆匾額,幾經戰火,已不知去向。大殿懸掛的“中山世土”匾額,為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冊封尚真王時所賜,為複製品。御椅也不知去向,現在擺設的也為複製品。正殿的基石是用從中國進口的的大青石建造。
琉球王宮守禮門琉球王宮守禮門

政治

政治結構

琉球的政治架構分為國王及王族、國相、寨社三個層次。國王之下為王族,正妻為王妃,側室分為夫人、妻兩等,當中本身不是王嗣的嬪御又稱為阿護母志良禮,嫡王子稱直王子,庶王子稱脅王子,儲君為世子,儲妃稱世子妃。王女及宗女封按司加那志(有實際封地)或翁主(無實際封地),儀賓為翁主之夫(駙馬的低一級稱謂),宗室子稱按司。國王去世而世子還沒有得到古代中國中央政府的正式任命時代行國政則稱為“攝政”。國相是一國的行政首腦,由國王任命,有很多從中國遷過去的人擔任過這個職位。國相統轄的官員除了各個島嶼的“寨社”的長官和酋長外,還管轄國家機構中的官職,包括出使中國的“朝貢使”、“大夫官”、“長史官”、和充當翻譯的“譯官”、負責海事的“通事”、“總管”,對內的“紫巾官”、“法司”、“司貢”之類的官員。這些寨社的長官和酋長都是世襲,也是琉球大的貴族和地方勢力。其他官職有管理貿易、收稅管員等。

官員制度

琉球位階是琉球王國的身分序列。第二尚氏王朝第三代尚真王位階制度基本確立。先於1509年,確定根據金銀簪區分貴賤,隨後於1524年,確定根據六色冠區分等級。之後,1706年,蔡應瑞、程順則等制定了《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九品十八階的位階制度確立。1732年,蔡溫在《琉球國中山王府官制》的基礎上制定了《位階定》,對琉球位階的升進進行了詳細的規定。琉球王國官職分為正、從九品。國王、王子、按司等王族、位於九品十八階之上,平民位於之下。王弟、王叔、國相皆稱“某地王子”。王子之下為各地按司,他們將手中兵權上交國王,聚居於首里,遙控其領地。按司再下為王舅、法司、紫巾官,稱“某地親方”。三品以下黃帽官稱“某地親雲上”,無領地者稱為“某里之子親雲上”、“某築登親雲上”。從六品從七品為“某掟親雲上”。八品紅帽官稱“某里之子”或“某地里主”。九品稱“築登之”,不入流者稱“某子”。

法律法規

琉球早期的律法比較簡單,許多刑罰還是沿用琉球傳統的習慣代替法律。傳統習慣分有死刑、輕刑兩種。其中死刑有凌遲斬首槍刺三種刑罰。琉球的凌遲之刑用於處決犯有謀反罪的人;槍刺之刑則是將犯人捆在十字架型的木樁上,用槍刺其心臟致死,然後梟首示眾直到木樁倒掉為止。輕刑分為曝日(罰在正午時分曬太陽)、
在琉球傳統刑罰中,犯通姦罪者男女一同處死。在第二尚氏王朝初期,對盜竊罪處罰十分嚴厲而且非常殘酷,先剖開腹腔,然後割去鼻子、砍去雙腳將竊賊殺死。到了中期,對盜竊罪的懲罰才有所減輕,依據犯人犯罪次數,分別改為笞刑、夾、曝日,甚至流刑斬刑
琉球民風淳樸,因此律法較為簡單,“國中不設廳,沒有審理訴訟的地方”,每當遇到犯罪之事即報知法司,由法司裁奪其罪,即使是官長的親屬亦依法論罪,不留情面。犯死罪者往往都選擇切腹自殺而不是被處死。
由於這種律法會產生“相同的罪行但刑罰不同,輕重不均,難以解決”的現象,因此在1775年,尚穆王命令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向天迪(譜久山親方朝紀)、馬克義(幸地親方良篤)、蔡世昌(高島親方汝顯)等人編撰《琉球科律》,於1786年(清乾隆五十一年)編寫完成並正式頒行。該法典大部分是摹仿清律的規定,與《大清律例》相比,省略了職制、公式、婚姻、課程、祭祀、儀制、宮衛、關津、軍政、郵驛、河防等篇目。當然,也參酌了日本的刑法典以及琉球的固有習慣。尚灝王在位時,又編纂了刑典《新集科律》。
琉球法律很多摹仿明、清律條文制定,雖然對犯罪的處罰與明清律不完全相同,但是在刑名的劃分以及定罪量刑原則方面與明清律並無二致。琉球法律雖然簡略,但卻將中國封建法律的立法精神體現得非常突出,它承繼了唐律以來關於“八議”和“十惡”的規定,並適時做了調整。唐律所規定的“八議”順序為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科律》將其略做調整,調整後的順序為:議親、議故、議功、議賢、議能、議勤、議貴、議賓。“十惡”仍為最重大的犯罪,《科律》第一《名例》上,按照唐律規定的內容及順序,將“十惡”之罪作為刑法打擊的重點。
琉球法律對殺人罪,按照當事人的主觀動機,分為故殺、毆殺、過失殺、戲殺等,分別處以相應刑罰。
在婚姻繼承方面,琉球法律規定限制結婚的條件為:父母喪中、近親、奸通之男女、奸非和重婚。繼承順序亦實行嫡長子繼承制。雖不排除女性繼承權,但男子繼承優先。
琉球國人口稀少,民風淳樸,律法簡約,它在摹仿明清律的同時,也結合了本國的國情,體現了自己的特色。《科律》將刑罰分為死刑和輕刑兩種,死刑執行方法有凌遲、斬首和槍刺。輕刑五種:流、曝日、夾、枷和笞刑。琉球法律沒有規定像明清律那樣的笞、杖、徒刑,而是用三種“入刑”來代替。它規定的正刑有五:一為入近所寺(即拘禁於附近之遍照寺、神應寺等處)五日至四十日,相當於《大清律》的“笞刑”;二為入中途寺(即拘禁於神宮寺、觀音寺等處),六十日到九十日,相當於《大清律》的“杖刑”;三為入遠所寺(即拘禁於照泰寺)一百日至五百日,相當於《大清律》的“徒刑”;流刑分三種:近流久米島,四至六年;中流宮古島,八年;遠流八重山島,十年或終身。最後為死刑絞、斬等。
琉球法律同樣重視保護王府和“各官采地”的“公田”和“應募墾闢”者的“私田”的所有權,允許“量納官米”的私田為“世業”,並且自由買賣。有關於動產所有權取得的法律規定,有遺拾物所有權的規定。同時,也有關於買賣、借貸等債權法的規定,對“貪不當之物價”、強買強賣者的處罰規定;對“年數雖多”的借貸,規定取息“不得過原本一倍”,禁止法外取息和取息過利。
琉球法律因襲了唐律的傳統,將侵犯財產行為的犯罪分為“竊盜”和“強盜”罪兩種,《科律》第十《賊盜》篇規定的“盜”就有十二種。據有限的文獻記載:搶奪財物並殺害其人者,處斬;擅自闖入人家盜取財物並侵犯其妻女者,處斬。竊盜財物計贓定罪,贓錢至一萬貫文者,終身流放;盜官物計贓錢至七千貫文者,終身流放。

軍事

關於早期琉球王國的軍事防禦體系,在史料中沒有任何記載。尚真王時代,琉球王府的統治開始走向中央集權化。1522年,尚真王將統治各地的按司遷到首里城居住,禁止私人擁有兵器。此後經過1554年尚清王的改革,確立了琉球的軍事體系——“庫理・ヒキ制度”。而根據“庫理・ヒキ制度”,琉球王府在琉球本島中南部一帶,設立有名叫“ヒキ”的王府衛隊和名叫“間切軍”的民間軍事組織。
“ヒキ”衛隊在民間俗稱“首里親軍”(しよりおやいくさ),是由琉球王府直接管轄的衛隊。每個“ヒキ”衛隊共二十餘人,由勢頭親雲上一名擔任隊長,築殿親雲上一名擔任副隊長,其他成員都由家來赤頭(城的平役人)充當。琉球總共有十二支“ヒキ”衛隊,分為丑日班、酉日班和巳日班三組,每組四支隊伍,按照固定的日期輪班。
“ヒキ”衛隊的三個班組,分別隸屬於名叫“庫理”(こおり)的三個機構管轄。其中丑日班由某“庫理”(史失其名)統轄,酉日班由“南庫理”統轄,巳日班由“北庫理”統轄。這三個庫理分別由三名法司管理,而法司的直接上司便是琉球國王。
三組衛隊輪流守衛首里城、那霸港北岸一帶、那霸港南岸至豐見城一帶。而那霸港南岸至豐見城一帶,也由南部各間切組織的民兵“間切軍”協助守衛。“ヒキ”衛隊和“間切軍”的總人數大約在數千人左右。此外,琉球於1554年在那霸港的南岸和北岸分別建造了屋良座森城和三重城這兩座炮台,憑藉天險拱衛著那霸港,避免該港遭受倭寇的入侵。
琉球王國還在今歸仁城設定北山監守一職,統轄數百人的衛隊,負責守衛琉球本島的北部。
琉球的軍事組織基本是用來維持治安和防禦倭寇的。除了尚清王、尚元王時代曾動用這些軍事組織遠征奄美大島之外,琉球沒有對外用過兵。琉球的軍事裝備較差,1609年薩摩入侵琉球之後,薩摩藩清點琉球的武器,竟然發現琉球只有五百張弓、三百挺槍、三百領甲冑以及若干刀、矛。

經濟

海外貿易

琉球王國處在海中,疆域狹小,自然資料匱乏,土地貧瘠,物產稀少,許多進貢明朝的物品如胡椒、蘇木、香料等都是向東南亞諸國購買而來的。手工業方面,陶瓷製造業落後。造酒則較為原始。紡織工藝落後,唯有麻紡織品。
由於無法建立以農業為基礎的經濟,只能通過海外貿易來獲得財富。琉球王國不僅通過與中國的宗藩關係從中國獲得大量的物資供應,還發展成為鎖國狀態下中國的海上對外貿易“總代理”。琉球的船隻往來那霸與福州之間,還北上日本、朝鮮,南下安南呂宋暹羅亞齊、爪哇、滿剌加等,遍布整個南洋群島。琉球從這樣的“轉口貿易”中富裕起來。
琉球海外貿易的大宗貨物是向中國出售日本的白銀、漆器、刀劍、屏風和扇子,將中國出產的藥材、瓷器、絲綢、銅錢轉售到日本和朝鮮,並將東南亞、印度和阿拉伯半島出產的犀牛角、蘇木、香料、錫、糖、象牙、乳香龍涎香銷售到中國、日本、朝鮮三國。
福州是琉球主要的在華貿易港口,琉球商人在福州交易的貨物種類繁多,有各種手工業品、醫藥、香料、礦產、海產、紡織品及其他珍奇貨物。福州還有人“代售球商之貨”。琉球商人從福建帶走的貨物主要是陶瓷、漆器和絲綢三大類。
琉球對中國的朝貢貿易在康熙初年已經十分發達。帶到中國的貨物有金銀罐、金銀粉匣、金缸酒海、泥金彩畫圍屏、泥金扇、泥銀扇、畫扇、蕉布薴布、紅花、胡椒、蘇木、腰刀、火刀、槍、盔甲、馬、鞍、絲、綿、螺盤,額外增加的朝貢之物無定額。1680年(清康熙十九年、日本延寶八年),琉球再次進貢,皇帝令免部分奢侈品。以後的朝貢中,只有馬及熟硫磺、海螺殼、紅銅等物。
朝鮮王朝通過琉球向南洋的轉口貿易也有發展,從南洋進口藥物、香料和珍珠、玳瑁、珊瑚等奢侈品。在琉球王國都城首里城(朝鮮稱為海浦)出現了專門航行到朝鮮的琉球貿易船。琉球與朝鮮的關係在政治和經濟方面都有發展,但經濟的作用大於政治作用,因為他們同屬於明朝的藩屬。
琉球與東南亞的經濟關係是互補的作用。16世紀,荷蘭、西班牙、葡萄牙等國的勢力已經進入東南亞,他們的產品通過琉球的中轉站賣到朝鮮、日本,獲得了豐厚的利潤。但是16世紀末至17世紀,隨著西方國家與中國建立直接的貿易聯繫,以及薩摩入侵,琉球的轉口貿易地位趨於衰落。此後,琉球的財政日益窘迫,有時甚至出現無錢接待冊封使而向薩摩藩借貸的情況。
琉球國土貧瘠,農業難以發展,靠轉口貿易獲得所需物品。而且國家常鬧饑荒,人們以蘇鐵果實為食。所以又有“蘇鐵地獄”之惡稱。直到1594年中國福建長樂人陳振龍在菲律賓偷運番薯引種福建,1604年琉球人野國總管又從福州將番薯苗帶回琉球,由麻平衡(儀間親方真常)廣為種植。至此人民死亡大減,亦以番薯為主食(當時只有國王和貴族階層才可以吃米)。

貨幣

早期琉球王國經濟不發達,民間貿易交流還是實行原始的物物交換方式,後來使用“海巴”作為通貨。隨著明清時期中國各朝皇帝頒賜銅錢,以及琉球商販通過朝貢貿易從中國獲得大量中國歷代銅錢,中國銅錢逐漸成為琉球民間貿易流通使用的主要通貨。根據《明實錄》記載,1413年,明成祖曾賜予琉球王國中山王尚思紹、山南王汪應祖寶鈔及“永樂通寶”錢;1425年冊封尚巴志之際,明宣宗又賜予琉球銅錢。此後,琉球開始使用明朝鑄造的銅錢作為通貨。1459年,因明朝所賜銅錢在志魯布里之亂中燒毀無存,尚泰久王又向明朝請賜銅錢。到了1534年陳侃出使琉球時,看到琉球國中使用日本所鑄的銅錢。而到了徐葆光出使琉球的時候,發現其國中通行日本的寬永通寶,而明朝初年所鑄的“洪武通寶”錢依舊在琉球使用。
事實上,琉球除了使用中國和日本所鑄的銅錢外,也曾發行過一些自己鑄造的銅錢。第一尚氏王朝尚泰久執政期間(1454—1460)就開始仿照中國古代錢幣式樣鑄行自己國家的貨幣,到尚真王時共自鑄了四種錢幣:“大世通寶”、“世高通寶”(第一尚氏王朝世高王尚德鑄)、“金圓世寶”(第二尚氏王朝金圓王尚圓鑄)、“中山通寶”(第二尚氏王朝尚真王鑄)。這四種錢幣,總體鑄造數量都不多,特別是“金圓世寶”、“中山通寶”鑄造數量稀少,實物難見。琉球的官方史料《球陽》則記載,1656年,尚質王平啟祥(當間親雲上重陳)、薛禮興(古波倉築登之親雲上賀親)利用薩摩藩的廢錢鑄造琉球自己的錢幣。這種錢幣被稱作鳩目錢,俗稱當間錢,質量差劣容易磨損,僅限國中使用,至今已無存。此外,還有一些日本所鑄造的、只在琉球發行的銅錢。例如島津氏為了完全控制琉球王國的經濟,徹底將琉球納入薩摩藩勢力範圍,於1863年以救濟琉球的名義在薩摩藩本土開爐代鑄的“琉球通寶”,在琉球王國強制流通使用。

文化

琉球受到中國、日本兩種文化的影響。但琉球文化同周邊的民族的文化,如大和族、朝鮮族、台灣原住民、漢族等都有一定區別,形成獨特的文化。

宗教

琉球人的宗教信仰包括琉球神道日本神道、佛教和道教,後亦有人尊崇基督教。
琉球神道
琉球人固有的宗教信仰為琉球神道,以龍宮信仰、妹神信仰、御岳信仰、祖靈崇拜等為核心。根據琉球神道的說法,龍宮在大海的彼岸,是大地豐饒與生命的根源。人死後,其靈魂將渡至龍宮,成為其肉親的守護神。守護神定期回到其生前的居住地,祈禱人間的豐饒與平安。因此像中國人一樣,琉球人亦對逝去的祖先十分尊敬,設牌位以祭之。琉球人對天然的山川、泉水、森林格外崇敬,是為御岳信仰。琉球人對御岳的信仰,同中國人對土地神的信仰相似。
琉球人尊敬女性,亦信仰妹神,祭司和巫師只能由女性當任,稱為祝女和民間靈媒師。因此早期祝女的勢力很大,甚至威脅到國王的統治地位。尚真王即位後,實行“祭政一致”政策,對祝女制度進行了改革。1470年,尚圓王的女兒首次被任命為聞得大君,成為神女的首領。聞得大君是御殿神體,仕“御加那志御前”、“御火缽之御前”、“金之美御加那志御前”,為國家安泰、海路安全、五穀豐登等祈禱,宗教地位位居國王之下。尚真王又把琉球劃分為“三平等(三個祭祀區域)”,分別任命三位“大阿母”神女主管“三平等”的祭祀,隸屬於聞得大君。把各個部落的“根神”或對王國有功,有德者任命為“祝女”,祝女率領“根神(部落首領的姐妹,神女)”、“根人(部落首領)”等神職人員世襲主持一個或幾個村落的祭祀,隸屬於“大阿母”,政府賜予她們一定數量的土地、山林或漁獵權。在第二尚氏王朝時期,首里城設有聞得大君御殿、首里殿內、真壁殿內、儀保殿內,被稱為“一本社三末社”。聞得大君御殿位於首里汀良次町,支配全國各地末社的祝女殿內。
日本神道
日本文化的影響,琉球人亦信仰日本神道教。尚金福王在位期間,於那霸若狹町建立天照大神神社,此為史書上所記載的琉球第一個神社。在琉球本島,曾建有波上宮、沖宮、識名宮、普天間宮、末吉宮、八幡宮、天久宮金武宮八個神社,即“琉球八社”。其中,八幡宮祀八幡大神,其他七社祀熊野權現。波上宮被稱為琉球第一神社。
佛教
約在英祖王時期(13世紀),僧人禪鑒漂泊至那霸。英祖王尊信禪鑒,於浦添城以西建立極樂寺,相傳此為琉球佛教之始。此後,察度王年間,日本僧人賴重法印來琉,于波上山建立護國寺傳播真言宗
1430年,明朝內官柴山出使琉球,捐資建立了大安禪寺。大安禪寺是琉球有創建年代記載的最古老的禪寺
1454年,尚泰久王繼任琉球王后,禮遇日本京都高僧芥隱並受其點化,為了使其更好的弘法。尚泰久為芥隱建造了廣嚴、普門、天龍三所臨濟宗寺院,並延請芥隱任開山主持,此亦為琉球臨濟宗之始。此後,尚泰久又建造了天界、安國、萬壽等寺院。此外,尚泰久還廣鑄巨鐘懸掛於各寺院,命僧侶朝夕講經說法,令人們拜佛以祈太平盛世。
1492年,尚真王為祭奠其父尚圓王,在首里城之北,模仿鎌倉的元覺寺,建造了七堂珈藍的圓覺寺,作為尚氏王朝的菩提寺,並延請芥隱任其開山主持。琉球歷代國王的御後繪(肖像畫)皆供奉於圓覺寺內,佛教在這一時期達到鼎盛。在此期間,圓覺寺、天王寺和天界寺並稱為三大寺。此外,那霸的崇元寺昔日亦十分有名。
道教
琉球人亦尊崇道教。至於琉球人何時開始信仰道教,史籍缺乏相關記載。根據《中山傳信錄》記載,琉球王國雖然沒有出家道士,但民間卻有祭灶祭祖掃墓的習俗。清朝的冊封使張學禮則稱在琉球存在有三清殿,證實了道教在琉球王國的存在。中國東南沿海一帶的媽祖、拿公、拿婆、臨水夫人陳尚書等神亦為琉球人所崇敬。琉球王國共有上下兩座天妃宮。其中,上天妃宮在久米村,下天妃宮在那霸港的天使館附近。琉球的道教神蔡姑婆,亦受到琉球人的尊崇。
基督教
1622年,琉球歷史上的第一位傳教士乘坐“南蠻船”來到八重山,在當地進行傳教。由於當時日本江戶幕府實行禁教政策,作為附庸國的琉球不得不下令禁教,要求琉球民眾對傳播和信仰基督教的人進行檢舉揭發。這一禁教行動一直持續到了19世紀中葉。1844年,法國傳教士西奧多·奧古斯丁·福爾卡德神父乘坐法國海軍的軍艦來到琉球,要求自由傳教。在軍艦的壓力下,尚育王被迫同意了傳教的要求。1846年,另一位匈牙利籍的傳教士伯德令乘坐英國軍艦來到琉球。在琉球王府的許可下,在護國寺居住並進行傳教。伯德令在琉球期間學會了琉球語,使用琉球語翻譯了新約的福音書,後來於香港出版。這為基督教在琉球的傳播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

藝術

舞劇
琉球舞踴起源於歡迎中國冊封使的宮廷舞踴“御冠船踴”,因緣於冊封使節一行人乘來之船(御冠船)之名,御冠船踴可以說是琉球的古典藝能,也是組舞和古典舞蹈之始。御冠船踴的舞者皆為琉球的士族子弟。古典舞踴包括老人踴、若眾踴、二才踴、女踴、打組踴等。1719年,在冊封尚敬王之際,時任“踴奉行”一職的向受佑(玉城朝熏)曾到江戶和薩摩五次學習戲劇藝術,創立了琉球特有的舞劇組踴,他創作的二童討敵、執心鐘入、銘荊子、女物狂等等都是常常可以看到的演出劇目。1879年,琉球被日本兼併,士族階層趨於沒落,士族們為了維持生計,開始教授古典舞踴,使得古典舞踴普及於一般的民眾,於是民間舞踴誕生。
音樂
琉球王國的早期民歌稱作“島唄”,是作為獻給神的歌曲,在祭祀中使用,內容也與頌揚神明和表達祈禱者的願望有關。後來逐漸出現了與愛情、家庭生活有關的內容。14—15世紀期間,三弦樂器及其音樂從中國傳入琉球。隨後中國的三弦曲在琉球王國的各個地區流傳開來,奠定了琉球音樂的基礎。琉球音樂作曲方面的始祖夏德庸(幸地親方賢忠)為以往無伴奏吟唱的琉球古典歌謠第一次譜寫三弦伴奏曲,在當時攝政向象賢的大力宣導下,琉球音樂得以廣泛傳播。在夏德庸之後,其弟子和再傳弟子澤岻良澤(毛氏澤岻親雲上安崇)、向日長(新里親方朝住)、蕭世安(照喜名親雲上名仙,又稱照喜名聞覺)、向全謨(屋嘉比親雲上朝寄)、向永祚(豐原朝典)、歌啟業(知念績高)等人繼承並發展之,成為琉球音樂的一個流派——湛水流。歌啟業的弟子伊丕顯(安富祖正元)、毛文揚(野村安趙)又加以改進,創立了琉球音樂的新流派安富祖流和野村流。
琉球王國的宮廷音樂包括了在室內演奏的御座樂和室外演奏的路次樂。御座樂,是琉球在入貢、慶賀、謝恩與中國冊封使團遣琉等政治互往活動的過程中,由中國傳播到琉球的音樂。後來變成了琉球王國的宮廷儀式音樂,因在室內坐著為王公貴族演奏,故名"御座樂"。它包括用樂器合奏的"樂"與加入歌唱的"唱曲",作為琉球國王招待賓客的一種禮儀音樂,主要在款待中國冊封使、江戶朝貢等場合演奏。路次樂是一種儀式音樂,它是國王慶賀使的行進佇列和儀式演奏的室外音樂,在地方上的鄉村戲劇和鄉村節慶時也吹奏。
樂器
琉球最初不具備自己的特色樂器,它的樂器,是自明代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與中國建立正式友好關係以後,不斷地從中國輸入的,據《通航一覽》、《琉球人來朝關係書類》、《琉球關係文書》記載,自1634年至1850年,由琉球派遣的慶賀使、謝恩使一行帶到江戶去演奏的中國樂器有:鎖吶、三板、兩班、三金、金鑼、銅鑼、管、橫笛、二線、三線、四線、長線、琵琶、鼓、小銅鑼、心新、胡琴、洋琴、相思板、提箏、二弦、蕭、月琴等。其中三線的原形就是從中國福建傳入的三弦,由閩人三十六姓帶往琉球,發展成為三線。在琉球王國的士族階層中,並沒有像日本本土那樣地在牆壁上掛以甲胃、刀劍,而是陳設著三線樂器。貴族們將名工巧匠所製作的三線名器,命名為“開鐘”,作為家寶而代代相傳。

武術

琉球王國最廣為人知的武術就是“手(ティー)”。“手”亦稱“唐手”或“唐手拳”,是現代空手道的原型。現今大部分學者認為,“手”是由中國武術在琉球發展而成的。中國武術由明朝的閩人三十六姓帶往琉球,結合了琉球當地一些格鬥技術,發展成琉球特有的武術“手”。由於琉球手於琉球不同地方發展,同時亦發展出三套基本勢法—那霸手首里手以及泊手等。向文琳(真壁朝顯)、佐久川寬賀武成達(松村宗棍)等琉球武術家,其中有不少人曾拜中國武術家為師,有的甚至遠赴中國切磋武藝。

醫學

琉球王國的醫學受到中國中醫的影響很大,主要是通過琉球來華留學生,使中醫在琉球得到了廣泛的傳播。如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琉球名醫魏士哲來福州向黃會友學習兔唇縫合術,回國後為王孫尚益等許多人治癒了兔唇。乾隆八年(1743年)琉球晏孟德來福建學習口腔病治法,獲得妙方而歸。另據《球陽》、《那霸市史》載,1749至1828年間,有衡達勇、從安次嶺、鬆開輝、呂風儀、松景林等人先後來閩學習外科、內科、防疫等醫術,通過他們將中醫知識傳入琉球。
1604年,中國的《本草綱目》傳入琉球,該書對琉球醫學產生深遠影響。但《本草綱目》中仍存在舛誤,因此自1781年(乾隆四十六年)開始,琉球醫生吳繼志(字子善)潛心收集琉球各地的植物繪製成圖冊。每年七八十種或百數種不等,委託到中國朝貢的使團人員及赴京師、福建的留學生,將其帶至北京、福建等地,或親自到中國求教,質詢其所採集之各種植物在中國《本草》或他書中的“正名某,俗名某,異稱某,治某症”。最終於1789年(乾隆五十四年)編成了醫學著作《質問本草》並於清朝出版。該書後來傳入日本,立即受到酷愛蘭學和醫學的薩摩藩藩主島津重豪的賞識。1837年,《質問本草》在薩摩藩出版,並對日本醫學有著深遠影響。
琉球國的御侍頭呂繼續(渡嘉敷親雲上通寬),曾於1817年和1824年間兩度前往清朝的京師,師從於醫學家張垣張永清,並於1832年著成琉球食療法的重要指導書《御膳本草》。
此外,因琉球鄰近福建,不少日本醫師通過琉球前往福建學醫,有些醫師因風不順停留在了琉球。如日本越前的名醫山崎二休就擔任了尚寧王的侍醫。這些日本醫師亦對琉球醫學作出了一定貢獻。而英國傳教士伯德令滯留琉球期間,也向琉球醫生松景慎傳授了比琉球本土大夫沿用的人痘吹鼻法更加先進的牛痘接種法,使得天花在琉球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琉球人來華學習醫術一覽表
時間學習者姓名所學技能
清康熙十八年(1679年)
鄭明良(湊川親雲上)
換骨相法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
魏士哲
兔唇縫合術
清乾隆八年(1743年)
晏孟德
口腔科
清乾隆十四年(1749年)
衡達勇
內科、外科醫法
清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
從安次嶺
內科、外科醫法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
鬆開輝
醫學
清道光四年(1824年)
呂鳳儀
醫學
清道光八年(1828年)
松景林
內科
清道光二十八年(1848年)
使團人員
防疫(天行痘痂)
(以上參考資料)

科技

1787年左右,琉球士族安里周祥(項氏,人稱飛安里)製作了一架飛行器,在那霸東南數公里處的津嘉山一帶成功飛行。

語言文字

琉球王國有自己的文字,明代陳侃的《使琉球錄》中收錄了り、に、き等45個文字,在《夷語附》一節,陳侃用漢字註明其發音,如“山”讀作“牙馬奴”,“雞”讀作“它立”。在清朝冊封尚敬王的使者徐葆光所著的《中山傳信錄》中,提到琉球王國有一種與中國不同的字母——伊魯花。琉球人使用夾雜有少量漢字的“伊魯花”作為官方公文書,用以發布政令。徐葆光認為,伊魯花可能是“日本字母”(假名),或者是漢字簡化的切音標記。
在明清時期,琉球王國不斷向南京和北京的國子監以及福州的琉球館派遣留學生學習中國的語言。根據對留存下來的琉球人使用的官話課本的研究顯示,琉球人所學習的官話在語音上受到了閩語尤其是福州話的影響,嚴格地說是“福州的官話”。漢字成為琉球王國官方文字,在與中國、朝鮮、越南的外交往來中皆使用漢語。琉球王國的官方文書、外交條約、正史、琉球士族的家譜等,都用漢文書寫。唯對日本的外交文書使用候文。琉球語文獻,則假借日本的假名進行書寫。此外,根據日本僧人袋中的《琉球神道記》記載,琉球歷史上曾經一種用於占卜的“琉球古字”,共17字;根據琉球民間傳說,此字系天神所傳,原本有一百餘字,後來僅存17字。

文學

本土文學
在假名和漢字傳入琉球以前,琉球的主要文學形式是口傳文學,即口頭吟唱的歌謠。古琉球人用不同於日常會話的、抑揚頓挫並富於音樂旋律的韻語吟唱自然萬物的盛衰過程、四季的景色、農耕、狩獵和捕魚的生活情景、部落英雄的成就,以及對想像中的祖先神及自然界神靈的信仰等等。14—15世紀期間,三弦樂器及其音樂從中國傳入琉球。以此為契機在原來古典歌謠的基礎上,由三弦伴奏演唱的“物語歌謠”由此盛行。在創作風格上,“物語歌謠”的敘事部分以及自由體長詩的體裁基本上繼承了上古古典歌謠的特點,但在歌謠所表現的具體內容上卻別具一格,具有鮮明的社會性。隨後,由於平假名和漢字的傳入,琉球人開始將以往由口頭吟唱的一部分歌謠以自由體詩歌的形式形成書面文學。而在1500年前後,琉球人開始根據三弦音樂旋律的需要,將以往的自由詩式的歌謠和著三弦樂進行格律化,這就意味著格律短詩—琉歌的出現。而大約到了17世紀20年代以後,琉歌方才真正流行。琉歌繼稍前期的“物語歌謠”之後成為了當時琉球詩歌的主要形式。著名的琉歌歌人有吉屋鶴與恩納鍋(約生活在尚穆王時代),二人並稱為琉歌的“女流雙璧”;此外還有伊世高(惣慶親雲上忠義)、平敷屋裡之子朝敏、向受祐(玉城親方朝薰)、馬國器(與那原親方良矩)、向國珍(本部按司朝救)、向傑(東風平朝衛)等人。
漢詩
琉球漢詩,指琉球詩人用古漢語創作的詩篇。1372年,明太祖派楊載與琉球建立宗主國冊封與附屬國進貢的外交關係。1392年,明太祖令閩36姓200餘人移居琉球,專助教化,也傳播漢詩。同年起,至1879年琉球被日本吞併止,琉球陸續派遣“官生”(留學生)、“勤學”(自費生)來華學習,更重視習作漢詩,於是漢詩開始在琉球王國興起,盛極一時。琉球漢詩的內容豐富多彩,大致有攬勝紀行、即景詠物、感時述懷、懷鄉思親、念友戀人、送行留別、贈酬答對、贊中琉友誼、歌功頌德、悼亡懷古、求神降福等。著名的詩人有蔡大鼎、毛世輝、東興國、林世功等。

教育

琉球作為一個偏居海外而又毗鄰文化大國的小國,其文化長期落後。琉球人駕舟泛於海上,與中國、日本諸國相交往,由此獲得了一些關於教育的信息,歸國開私塾傳授影響及於民間,以至漸有興教育之意識。為了學習中國儒家傳統文化,琉球自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五月開始派遣留學人員來華學習,至清同治八年(1869年)最後四位留學生入學,近五百年間,琉球共遣留學生來華學習24批,人數81名。這些留學生通過學習,把儒學迅速的在琉球傳播開來,促進了琉球教育事業及整個社會的進步。

民族

琉球王國是以琉球人為主體的國家,除了琉球人還有閩人三十六姓的後裔。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明太祖為方便貢使往來,賜閩中三十六姓移居琉球。閩人三十六姓多為航海家、學者、工匠或其他擁有一技之長的人。他們來到琉球後,得到上至王府下到民間的極大尊重,大多被委以重任,參與重要的政治經濟文化活動,並世代享有高官厚祿,成為琉球王國中影響很大的名門望族。由於居住在久米村,故而被稱作“久米士族”。

外交

與中國
琉球王國與明朝是一水之隔的友好鄰邦。自明洪武五年(1372年),兩國建立了外交關係後,友好交往日益密切。琉球中山王一般每隔二年遣使一次,在明琉關係最密切時期,幾乎每年遣使一次,一年中二或三至是常事,有時一年中竟達四、五次之多。明朝也常遣正副使臣前往琉球。1429年,統一後的琉球王國仍一直與中國保持著宗藩關係。明亡後,琉球繼續向清政府朝貢。
與日本
14世紀至16世紀,琉球王國與日本薩摩藩和幕府間均有貿易往來。後來由於日本發生“應仁文明之亂(1467—1487年)”,琉球王國的官船不再進入日本的京畿之地。在此期間,薩摩藩漸漸掌握了對琉球貿易的特權,但雙方的關係基本是對等的。1609年,日本德川幕府派薩摩藩率軍侵略琉球後,琉球王國開始向日本的薩摩藩和江戶幕府朝貢。
與朝鮮
1392年(李朝太祖元年),琉球第一次向朝鮮派出使團。此後,琉球以進貢為名向朝鮮派出使團總計40次。而且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琉球與朝鮮的貿易關係也非常頻繁,僅次於中國、日本。
與亞洲各國
琉球王國與周邊國家如暹羅、佛大泥、巡達、三佛齊爪哇國蘇門答臘滿剌加占城安南呂宋等國,以及更遠的土耳其、巴基斯坦地區進行外交和貿易交往,琉球與暹羅國、爪哇國進行過官方文書“咨”的交往。
與西方國家
在1860年以後,琉球王國與美國、法國、荷蘭等西方國家有過官方接觸,並簽署一系列開放口岸的條約。

社會

民俗
琉球民俗受到中國福建特別是泉州的影響,比如鳳獅崇拜、石敢當、端午節、祀灶君公、正月初四接神等風俗多與福建相仿。琉球人的墓狀如龜甲,這種墓就是從閩南傳過去的。而琉球人喜歡使用日本北海道產的昆布(海草的一種),則是受到日本文化的影響。
服飾
琉球人的傳統民族服裝為琉裝,其外形與中國的漢服相似。
飲食
閩菜烹飪技術流行於琉球宮廷和上流社會,琉球人麵食與泉州人一樣用鹼。琉球民間的桔餅、黃米糕、千重糕、山東粉等食品及豆芽炒豆腐等菜餚也與福州地區百姓家的作法一樣。琉球人喜歡喝名叫泡盛的酒,系從泰國傳入的蒸餾米酒。

世系

姓名在世時間在位時間使用年號陵墓
第一尚氏(琉球國中山王)
尚思紹
1354年-1421年
1406年-1421年
永樂4年至永樂19年
-
尚巴志
1372年-1439年
1422年-1439年
永樂20年正統4年
天山陵
尚忠
1391年-1444年
1440年-1444年
正統5年正統9年
天山陵
尚思達
1408年-1449年
1445年-1449年
正統10年正統14年
-
尚金福
1398年-1453年
1450年-1453年
景泰元年景泰4年
-
尚泰久
1415年-1460年
1454年-1460年
景泰5年天順4年
-
尚徳
1441年-1469年
1461年-1469年
天順5年成化5年
-
第二尚氏(琉球國中山王)
尚稷
?年-1434年
未在位
康熙38年追贈王號
玉陵
尚圓
1415年-1476年
1469年-1476年
成化5年成化12年
玉陵
尚宣威
1430年-1477年
1477年
成化13年
-
尚真
1465年-1527年
1477年-1527年
成化13年嘉靖5年
玉陵
尚清
1497年-1555年
1527年-1555年
嘉靖6年嘉靖34年
玉陵
尚元
1528年-1572年
1556年-1572年
嘉靖35年隆慶6年
玉陵
尚永
1559年-1589年
1573年-1588年
萬曆元年萬曆16年
玉陵
尚懿
?年-1584年
未在位
康熙38年追贈王號
浦添城
尚寧
1564年-1620年
1589年-1620年
萬曆17年泰昌元年
極樂陵
尚久
1560年-1620年
未在位
康熙38年追贈王號
玉陵
尚豐
1590年-1640年
1621年-1640年
天啟元年崇禎13年
玉陵
尚賢
1625年-1647年
1641年-1647年
崇禎14年順治4年
玉陵
尚質
1629年-1668年
1648年-1668年
順治5年康煕7年
玉陵
尚貞
1646年-1709年
1669年-1709年
康熙8年康煕48年
玉陵
尚純
1660年-1707年
未在位
追贈王號
玉陵
尚益
1678年-1712年
1710年-1712年
康熙49年康煕51年
玉陵
尚敬
1700年-1751年
1713年-1751年
康熙52年乾隆16年
玉陵
尚穆
1739年-1794年
1713年-1751年
乾隆17年乾隆59年
玉陵
尚溫
1784年-1802年
1795年-1802年
乾隆60年嘉慶7年
玉陵
尚成
1800年-1803年
1803年
嘉慶8年
-
尚哲
1759年-1788年
未在位
追贈王號
玉陵
尚灝
1787年-1834年
1804年-1834年
嘉慶9年道光14年
玉陵
尚育
1813年-1847年
1835年-1847年
道光15年道光27年
玉陵
尚泰
1843年-1901年
1848年-1872年
道光28年同治11年
玉陵
第二代尚氏王朝(琉球藩王)
尚泰
1843年-1901年
1872年-1879年
明治5年明治12年
玉陵
(以上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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