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義(孫中山主張的民族主義)

民族主義(孫中山主張的民族主義)

三民主義中,民族主義(英語:nationalism)位列最前,提出最早,實際影響也相當大。清光緒十九年(1893),孫中山倡議建立“興中會”,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為宗旨,希望通過“革命排滿”推翻清朝政府。次年,是會成立,民族主義初具雛形。光緒二十九年,在日本東京青山革命軍事學校,孫中山首次將民族問題與其他思想並舉,主張“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光緒三十一年七月,中國同盟會成立,十六字革命宗旨被定為同盟會的政治綱領,並在《〈民報〉發刊詞》中歸納為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完整意義上的民族主義自此確立。

辛亥革命前,民族主義側重於提倡“民族革命”,即“革命排滿”。對外的反帝意義未得深入闡發。中華民國建立之初,孫中山主張“五族共和”、“五族平等”,但因缺乏明確的反帝意識,一度認為民族、民權兩主義已經達到,只須致力民生建設。“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於民國3年(1914)在東京組建中華革命黨,宣稱“以實行民權、民生二主義為宗旨”。民族主義仍未列其中。民國5年,護國戰爭開始,孫中山基於對中國尚未真正取得民族獨立這一事實的認識,在《討袁宣言》中表示“仍抱持民族、民權、民生三大主義”。民國8年10月,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孫中山在《中國國民黨規約》中重新明確以實行三民主義為宗旨。此後,孫中山多次對三民主義進行闡釋,民族主義內涵不斷豐富、完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族主義
  • 外文名:nationalism
  • 提出者:孫中山
  • 屬於三民主義
  • 目的:實現“民族革命”
  • 宗旨驅除韃虜、恢復中華
歷史,理論基礎,主要內容,暴力革命論,推翻清朝統治,建立民國,民族自決,民族精神,民族獨立,民族平等與統一,反對殖民壓迫,揚王反霸,主張世界大同,反對帝國主義,民族思想發展,相關評價,

歷史

論者都注意到民族主義有一個不斷演進的過程,但在階段劃分上各有不同見解。主要有兩階段說、三階段說、五階段說之分。
兩階段說又有兩種分法。一種分法是把清光緒二十一年至民國12年(1895~1923)視為第一階段,民國13年(1924)1月中國國民黨改組和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以後,到民國14年3月孫中山逝世為第二階段。另一種分法是以民國3年7月中華革命黨的成立為界限,將之分為前後兩個時期,前期的民族主義主要是反滿,可以稱為舊民族主義;後期的民族主義主要是反帝,可以稱為新民族主義。
三階段說也有兩種分法:一種分法是第一階段為辛亥革命時期,孫中山意在建立一個漢族國家;第二階段為民國建立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第三階段是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至孫中山逝世。另一種分法是清光緒九年(1883)十一月爆發的中法戰爭至清光緒三十一年七月中國同盟會正式成立,是萌芽和形成的初期階段;清光緒三十一年中國同盟會成立至民國13年(1924)國共合作之前是舊民族主義思想的發展階段;民國13年1月國共合作籌備時期開始至民國14年3月孫中山逝世是新民族主義思想的形成階段。
五階段說則將清光緒二十年(1894)十月興中會成立之前視為民族主義思想的醞釀時期,興中會時期是向舊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過渡時期,光緒三十一年七月中國同盟會成立以後到民國8年(1919)10月中國國民黨成立以前是舊三民主義時期,中華革命黨改組為中國國民黨以後至國共合作實現之前是向新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過渡時期,國共合作實現以後是新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形成時期。
偉大的民主革命者孫中山先生偉大的民主革命者孫中山先生

理論基礎

孫中山遊歷西方各國,對西方的政治民主、人權平等深為嚮往。戊戌維新失敗後,他深感改良主義在中國不可行,於是力倡以暴力推翻清政府以達到政治革命的成功。為此,辛亥革命前的孫中山,以排滿革命為己任,主張通過政治排滿來達到民族革命的目的,建立以漢族為主體的共和國家,達到保國保種之目的。在孫中山看來,“振興中華”、“維持國體”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民族復興必須以國家振興為基礎,而國家振興則要依靠民族革命與民族運動。
在孫中山的思想中,國家的責任,就在於屏障民族,使民族有著強力的保障與安全。“一種族與他種族之爭,必有國力為之後援,仍能有濟。我中國已被滅於滿洲二百六十餘年,我華人今日乃亡國遺民,無國家之保護,到處受人苛待。……故今日欲保身家性命,非實行革命,廢除韃虜清朝,光復我中華祖國,建立一漢人民族的國家不可也。故曰革命為吾人今日保身家性命之唯一法門,而最關切於人人一己之事也。”(《孫中山全集》第一卷,中華書局1981年8月版,441頁。後引該書簡稱《全集》,不再註明版本)孫中山將建立漢民族的國家與每個漢人的切身利益聯繫起來,主張民族興亡乃是政治國家必須擔負的責任,沒有政治國家,就沒有民族的復興與安全。這種國家與民族的辯證關係,是孫中山對古代華夏民族觀念中國家、民族認同一致性的繼承和發展。
辛亥革命時期代表漢民族的旗幟辛亥革命時期代表漢民族的旗幟
應當說,孫中山的這種以國家為民族保衛的屏障,以此來“衛國保種”的認識,是他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相統一的思想基礎。在他看來,要解決中國的民族問題,就必須解決專制政治制度問題,實行政治民主、共和與民族平等、和睦。而要達到這一點,就必須要推翻清政權,建立共和政府,來維護中國境內各民族的平等、和睦與團結。為此,孫中山主張高揚種族與國家的旗幟,作為排滿救亡的政治與民族解放的雙重口號。

主要內容

暴力革命論

孫中山視暴力革命為救國的第一要務。近代中國,社會形勢異常嚴峻。首先,西方列強對中華民族“蠶食鯨吞”、“瓜分豆剖”,民族救亡刻不容緩;其次,以滿洲貴族為首的清政府,對外喪權辱國,對內實行民族壓迫,只有革命,才能根本實現民族救亡。孫中山認為:
1、清政府腐朽僵化,不革命不足以救亡圖存。清光緒二十三年(1897),孫中山在同《倫敦被難記》俄文譯者的談話中指出,中國當下制度不可能進行改善,也絕不會有任何改革,只能加以推翻。光緒三十年九月的《中國問題的真解決》中稱清朝貴族及官僚只懂向上諂媚行賄,向下盤剝搜刮,因此“曾用了一切方法以求與他們和好相安,結果卻是徒勞無效”。孫中山認定,在中國除進行革命以外已沒有任何改革的希望,人民的起義不過是一個時間問題,“非革命無以救重亡,非革命無以圖光復”。
武昌起義武昌起義
2、世界潮流“取法乎上”,只有革命才能迅速改造中國。20世紀初,在與保皇派的論戰中,孫中山對認為中國制度只能作漸進改良,不能採取激進革命的論點進行駁斥。指出天下之事,並非完全依照進化次序進行。世間如已有其事,只要行之有效,便可取法而後來居上。中國正處專制時代,必先破壞專制,才能建立君主立憲或民主立憲。只有以革命為手段徹底破壞專制根基,才可一勞永逸。
在《檀山新報》的“敬告同鄉書”中,孫中山明確與保皇派劃清界限。稱革命與保皇“理不相容,勢不兩立”,“決分兩途,如黑白之不能混淆,東西之不能易位”。竭力勸奉僑胞應從事革命,毋被保皇言論所惑。

推翻清朝統治

辛亥革命前,孫中山民族革命的中心任務即是推翻以滿洲貴族為首的清政府。他道明理由:
1、清政府奉行民族壓迫政策,加深了國內民族間的矛盾。孫中山早期有滿人非中國人的看法,更力斥清政府的“排漢主義”政策。在同盟會成立宣言中,他如此解釋“驅除韃虜”:今之滿洲,滅我中國,據我政府,迫漢人為其奴隸,有不從者,殺戮億萬。窮凶極惡,今已貫盈,義師所指,覆彼政府,還我主權。又這樣解釋“恢復中華”:中國者,中國人的中國。中國人的政治,中國人任之。驅除韃虜後,光復我民族的國家,敢有為石敬瑭吳三桂所為者,天下人共擊之。
孫中山歷數清政府對中國民眾所實施的種種壓制:阻礙智力與物質方面的發展;剝奪平等權;侵犯不可讓與的生存權、自由權和財產權;壓制言論自由;禁止結社自由;不經同意,擅自徵收沉重的苛捐雜稅;嚴刑逼供、貪污受賄等等。

2、清政府割地賠款,喪權辱國,甘作外國列強的“鷹犬”、“奴隸”。孫中山指斥清政府“庸奴誤國,荼毒蒼生”,不僅同列強簽訂各種割地賠款條約,還擔當其走狗,為他們“平靖地方,然後送之”。由於清政府的腐敗無能,中國已落為世界最貧弱的國家,處於國際中最低下的地位,隨時都有被瓜分之虞。因此“滿清不倒,中國勢必滅亡”,“欲免瓜分,非倒滿洲政府,別無挽救之法”。
孫中山書法“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孫中山書法“驅除韃虜,恢復中華”
孫中山的“反滿”,基本精神在於反對一個民族“宰制於上”,實現各民族的平等。他主張“反滿不復仇”。當聽到有人談及民族革命就是要盡滅滿洲民族,即斥之為“大錯”。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孫中山反對在同盟會的名稱前冠以“對滿”二字,認為革命如果有“滿人同情於我,亦可許入黨”。“驅除韃虜”口號所反映出來的民族主義具有嚴重缺陷,所以,次年在東京作《三民主義與中國民族之前途》演講時指出,民族主義並非是遇到不同種族,便要排斥。“我們並不恨滿洲人,是恨害漢人的滿洲人”,實行民族革命,是因不甘滿人主政,從而要推翻清政府,恢復漢族國家。如滿洲人不來阻撓,便決無尋仇之理。

建立民國

孫中山實行民族革命的最終目的是建立民主共和國。他的理由是:1、共和符合傳統“三代之治”的真髓,順應中國國民的需要;2、共和是人民自治的最高體現,中國必須“取法乎上”,才能更快地推動政治革新。
在內容上,主要有三點闡述:
首先,民族革命的目的不是“排滿復漢”。推翻清政府的原因在於它“是君主專制之政府,非國民公意之政府”。其實行的壓制政策,不僅漢族人民不能容忍,也非平等自由的國民所能堪受。因此,只要是君主專制制度,不僅滿人為君主要反對,“就算漢人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
中華民國疆域圖中華民國疆域圖
孫中山指出革命黨與會黨的區別。後者主張“反滿復漢”的“種族革命”,只要將異族除去便可;前者則主張政治革命,實行的是“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的革命”。
其次,民族革命須由國民聯合而發,非一黨一派力量所能為。“國民革命”,即是全國民眾都有自由、平等、博愛的精神,皆負革命的責任。
再次,民族革命應與政治革命相結合。推翻清政府,從驅逐滿人一面講,是民族革命;從傾覆君主政體一面講,是政治革命。“還我主權”,不是要恢復漢人統治,而是要建立民主立憲政體,讓國民平等行使國家政權。“排滿”與廢除專制、創造共和,應當並行不悖。
孫中山在同盟會的《安民布告》中,具體規定了革命的政治內容:擺脫滿洲政策束縛,將其所有的壓制手段、專制不平的政治、暴虐的刑罰、勒派的苛捐及虎狼的官吏,一概掃除。《同盟會宣言》中也指明:恢復中華後,要建立國民政府,凡是國民都平等享有參政權。大總統由國民公舉,議會由國民公舉的議員構成。制定中華民國憲法,人人共守。

民族自決

“民族自決”提出於民國10年(1921),孫中山對其內容的思考則貫穿於整個辛亥革命後的各個時期。“民族自決”包括“對內”、“對外”兩個方面。不同時段,孫中山的側重各有不同,而總體則呈現出逐步發展的趨勢。整體而言,“民族自決”思想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民國元年至民國7年。認識到中國尚未“完全獨立”,但未明確反帝,仍表示“切實履行”條約。主張以“五族共和”來解決國內民族問題;2、民國8年至民國11年。受俄國列寧和美國威爾遜“民族自決”思想的影響,意識到“民族自決”乃世界潮流所向,認為帝國主義是中國民族獨立的主要障礙。主張用“民族融合”、“民族同化”替代“五族共和”,以組建統一的中華民族國家;3、民國12年至民國13年。受共產國際與中國共產黨啟發,對外明確反帝主張,號召民族獨立,要求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對內主張各民族自決,使它們平等共處於自由、統一的中華民國之中。

民族精神

孫中山認為,“民族”產生於兩種因素:1、客觀因素。包括血統、生活、語言、宗教與風俗習慣等,其中“血統”最為重要;2、主觀因素。即民族意識、民族精神。稱只有培育民族精神,才能樹立民族自信,提升民族地位。
孫中山認為,培育中國的民族精神主要有兩個途徑:1、以固有的家族、宗族觀念孕育民族精神。中國民眾自古富有家族宗族觀念,而缺乏國族(民族)觀念,因此可以從由家族到宗族,再從宗族擴展到國族,“一級一級放大”,逐次培養他們的民族意識。2、通過恢復傳統道德及固有智識來恢復民族精神。中國固有忠孝仁愛信義和平等優秀道德傳統,講求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以及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些都是其他國家所不及。只要保存並發揚這一國粹,中國的民族地位便可得到恢復。
孫中山書法“同舟共濟”孫中山書法“同舟共濟”
孫中山指明民族與國家的關係:民族由自然力造成,國家由武力造成。民族是國家的生命體,有民族,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國家是民族的政治組合,有國家,民族利益才能得到切實保障。提倡民族主義,就是提倡“國族主義”,也就是提倡“救國主義”。
孫中山以日本為例,稱其正是因為有民族主義精神,所以才能“發奮為雄”,不過50年,便由衰微國家變為強盛國家。中國欲求富強,就必須呼喚民族意識,發揚民族主義精神,建造“完全的民族國家”。

民族獨立

民國8年(1919)後,孫中山的反帝意識日趨明確。民國10年,他稱中國是“半獨立國”。次年在《軍人精神教育》演講中說中國是“未完全”的獨立國。民國13年作民族主義演說時稱中國不僅是“半殖民地”,而且是“次殖民地”。申明只有公開反帝,才能擺脫附屬列強的“奴隸地位”。
孫中山所執的“反帝”理由有二:1、帝國主義侵犯中國權益,阻礙中國發展。中國之所以日益陷入喪權辱國的厄境,其原因一是當局政府愚弱,二是列強實行帝國主義政策。帝國主義對中國的侵略憑藉“三力”:自然力、政治力、經濟力。“自然力”指靠人口優勢(高增長率)施壓;“政治力”是實行“軍事侵略”、“外交侵略”;“經濟力”包括商品傾銷、匯總折扣、存款轉借、租界賦稅、特權營業等。其中“政治力”與“經濟力”的危害遠甚於“自然力”,且總是“相互為用”、“彼此補充”,因此使中國很快“民窮財盡”,喪失獨立地位。2、帝國主義庇護地方軍閥,妨礙中國統一。中國革命每每被軍閥所破壞,原因就是軍閥有帝國主義的支持。凡是軍閥,“莫不與列強之帝國主義發生關係”。
清朝末年諷刺列強瓜分中國的漫畫清朝末年諷刺列強瓜分中國的漫畫
孫中山指出,不應把推翻清朝當作民族主義已完成,清政府雖不能實行壓制,各國還是要壓制的。“脫離滿洲人的奴隸,還要作外國人的奴隸”。晚年,孫中山所主張的“反帝”措施包括:1、高舉反帝旗幟,申明中華民族在世界的獨立自由地位。他在《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指出,辛亥革命後,清政府的宰割政策雖被國民運動摧毀,列強的帝國主義卻依然存在,中國民族仍處於無獨立、無自由的地位。因此,民族主義的目的即是要使中國自由獨立於世界。民族解放鬥爭對於中國民眾,“目標旨不外反帝國主義而已”。2、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維護中國主權完整。他提出,兩國交往,必須簽訂“雙方平等、互尊主權”的條約,才有合作基礎。中國如果不爭回一切與外國平等的權利,便不是世界上的國家,“中國人便不是世界上的國民”。《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明確宣布:一切不平等條約,如外人租借地、領事裁判權、外人管理關稅以及外人在中國境內行使的一切政治權力,有侵害中國主權者,皆當取消。孫中山認為“反帝”不應涉及平等國家本身。中國所反對的,不是外國,是外國的帝國主義。外國持帝國主義,是中國的敵人;不持帝國主義,或已拋棄帝國主義,便是中國的朋友。反映了孫中山仍有向列強要求合作、支持的主觀願望。

民族平等與統一

對於國內民族問題,孫中山一貫主張民族平等與民族統一。
中華民國建立初,孫中山提出“五族共和”口號。具體內容包括:1、實行“五族一家”,合漢、滿、蒙、回、藏五族為一國,即合漢、滿、蒙、回、藏五族為一人,維護民族統一;2、實行“五族平等”,即漢、滿、蒙、回、藏五族“各於政治上有發言權”,共同“立於平等地位”。他主張,五大民族須同心協力,共策國家前進,共享共和幸福,“相親相愛,如兄如弟”。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孫中山將“民族同化”作為實現“民族自決”的途徑,認為民族自決首先應是漢人的自決,各民族須同化於漢族。中國的民族不只有“五族”,進行民族同化時,漢族應犧牲其血統,與其他所有民族“相見以誠”,“合為一爐而治之”,以建中國為一個完全、統一的“中華民族”國家。
民國13年(1924),孫中山對“民族自決”的涵義重新作了界定,主張應“承認中國以內各民族的自決權”。對於國內的弱小民族,政府當給予扶植,以“使其能自治自決”。在反對帝國主義及軍閥的革命獲得勝利後,“當組織自由統一的(各民族自由聯合的)中華民國”。
民國初年“五族共和”旗(五色旗)含義民國初年“五族共和”旗(五色旗)含義

反對殖民壓迫

孫中山指出,亞洲是人類最古文化的發祥地。近幾百年來,亞洲諸民族漸漸萎靡衰弱,受到西方國家的侵凌。日本國民有先見之明,在30年前廢除了不平等條約,建成亞洲最早的獨立國家,這是亞洲命運的轉機,是“亞洲復興的起點”。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日本戰勝俄國,是亞洲人對歐洲人的勝利,給亞洲各民族以極大鼓舞。此後,埃及土耳其波斯印度等都興起了獨立運動,亞洲各國間出現了“聯絡的趨勢”。
孫中山認為中國的振興與亞洲復興命運相關。中國的獨立富強,為興亞所必需,亞洲的復興又是中國和亞洲各國人民的共同事業。在亞洲復興的問題上,孫中山特彆強調中日聯合的重要。他稱日本是亞洲最強大的國家,中國是東方最大的國家,兩國如能互相協作,“東洋和平,進而世界和平,易於得到保障”。亞洲人口占全球三分之二,而今一部分屈伏於歐美勢力的範圍之下。如果中日兩國協力進行,不難造成一大亞洲,恢復以前的光榮歷史,“令世界有和平,令人類有大同,各有平等自由之權力”。

揚王反霸

孫中山認為,大亞洲主義的根本問題是文化問題。亞洲固有的文化,不論是政治方面、道德方面、工業方面都比歐洲優秀。歐洲文化雖是科學的文化,但它講功利強權,用洋槍火炮壓迫人,是“霸道的文化”;東方文化講仁義道德,“不是要人畏威”,而是用正義公理來感化人,是“王道的文化”。“霸道的文化”與“王道的文化”相比較,後者更有益於正義和人道,有益於民族和國家,所以“王道的文化”才是“真正的文化”。實現大亞洲主義必須以王道文化為基礎,兼學歐洲的科學技術以自衛。孫中山指出,大亞洲主義的目的,在於對抗歐洲的強盜民族,為亞洲受痛苦的民族打不平,即提倡“打不平文化”,而非盲目的“文化排外主義”。歐洲有受壓迫的民族,亞洲也有“行霸道的國家”。如蘇維埃俄國便是實踐“王道文化”的楷模,其實行的新文化即與東方文化完全一致。而亞洲國家也有學歐洲武功文化的,日本便屬其中的“最完全”者。
孫中山指出,日本民族既得到歐美的霸道文化,又有亞洲王道文化的本質。今後對於世界文化的前途,日本“究竟是作西方霸道的鷹犬,或是做東方王道的干城”,全在日本國民自己去“詳審慎擇”。他希望日本在“公理”、“正義”的感召下,能“幡然覺悟”,“以扶亞洲為志,而捨去步武歐洲帝國主義之後塵”。
八國聯軍進駐紫禁城八國聯軍進駐紫禁城
孫中山認為,講“王道文化”並非是一味依靠和平手段。他指出,對於歐洲人,只用仁義去感化他們,勸說他們放棄所侵占的權利,無異於“與虎謀皮”。亞洲人民欲完全收回權利,就只能訴諸武。

主張世界大同

“大亞洲主義”中的民族“聯絡”,也包括對全世界所有被壓迫民族聯合的呼籲。孫中山反覆論述中國所屬的“次殖民地地位”、“奴隸地位”,指出其原因即在於帝國主義列強的侵略。中國人民要反抗帝國主義的侵略,改變自己的地位,就要與世界上一切被帝國主義壓迫的民族聯合起來。在民國13年(1924)1月召開的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孫中山提出國民政府對外的責任是:反抗帝國侵略主義,與世界受帝國主義所壓迫的人民聯絡一致,共同動作,互相扶助,將全世界受壓迫的人民解放出來。他還借用列寧的說法,號召四萬萬中國人民與全世界十二萬萬五千萬被壓迫民族聯合起來,“共同去打破二萬萬五千萬人,共同用公理去打破強權”。
孫中山將世界劃分為壓迫民族與被壓迫民族兩大陣營,號召聯合“外洲”、“外國”的被壓迫民族共同反對“強權”,主持“公理”。他指出,將來世界的戰爭並非是黃白戰爭,或是歐亞戰爭,而是公理與強權的戰爭。亞洲固然有許多被壓迫民族,“但歐洲受屈人民亦復不少”。因此“受屈人民當聯合受屈人民以排橫暴”,未來的戰爭只能是“白種與白種分開來戰,黃種同黃種分開來戰”,即是一種“被壓迫者和橫暴者的戰爭,是公理和強權的戰爭”。“無論哪一個民族或哪一個國家,只要被壓迫或者被委曲的,必聯合一致,去抵抗強權”。孫中山希望將來的世界,能夠以“道德和平”為基礎,反對侵略與霸權主義,實現民族間的平等與世界大同。
孫中山書法“世界大同”孫中山書法“世界大同”

反對帝國主義

①孫中山前期民族主義思想中是否存有反帝思想。
一種意見認為孫中山早期沒有反帝思想。興中會時期,孫中山只有強烈的愛國熱忱和樸素的民族意識,談不上具備反帝思想;同盟會時代的孫中山,雖然民主主義思想體系最終形成,但貫穿始終的仍是反滿革命的具有時代色彩的主線,仍不包含反帝思想。中華革命黨時期,孫中山更將民族主義從革命宗旨中剔除,自我宣告了前期民族主義的終結。
持肯定意見者則認為,辛亥革命前,在空前的民族危機刺激下,在廣大民眾一系列反帝鬥爭浪潮推動下,孫中山產生了反帝思想;辛亥革命後,通過帝國主義竭力破壞革命的現實教育,和與帝國主義及其走狗的不斷鬥爭的實踐,其反帝思想逐步確立起來。只不過前期的反帝思想由於歷史條件和階級局限,有嚴重的缺陷。
②“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是否包涵反帝思想。
一般論者將其理解成“排滿”的主張。不同觀點則認為該綱領有兩層涵義:一是反滿;二是反帝。
③孫中山早期為何沒有明確提出反帝口號。
孫中山早期沒有鮮明的反帝主張,論者大都歸結為資產階級的軟弱性以及對帝國主義缺乏認識。但也有論者從策略的角度進行分析,認為辛亥革命時期的孫中山,從未拋棄反帝宗旨,他孜孜以求的是國家獨立和民族解放。他對帝國主義採取暫時妥協的態度,是為了集中全力首先推翻清王朝。這既是當時形勢所決定,也包含著他的策略考慮。
反對帝國主義侵略和統治的運動反對帝國主義侵略和統治的運動
④孫中山後期反帝思想的評價。
論者大都認為,孫中山後期已認識到帝國主義的侵略是中國人民災難深重的根源所在,他高揚反帝旗幟,把帝國主義列強作為中國民族運動的首要對象,走上了聯合蘇俄、依靠工農勞苦大眾、堅決與共產黨合作的正確道路,其反帝思想上升到理性階段。
論者也同時指出,由於階級和歷史的局限性,孫中山晚年仍對帝國主義存有一定的幻想。

民族思想發展

還有論者從動態角度分析民族主義融會中西文化的過程,指出民族主義在不同的演進階段有不同的思想淵源:清光緒二十年(1894)十月興中會成立前,處在醞釀中的民族主義導源於傳統的華夏民族意識;舊三民主義時期的民族主義,主要是吸納西歐美國、日本的資產階級革命思想,革新傳統的華夏民族意識而形成的;新三民主義時期的民族主義,則吸收了列寧的民族理論和中國共產黨當時的民族綱領,用以改造舊三民主義的民族主義而成。

相關評價

論者對民族主義的積極作用作了肯定,認為孫中山的民族主義超過了一般的資產階級的民族主義,不但對於辛亥革命具有巨大促進作用,而且對於維護世界和平具有重要意義。
關於民族主義的局限性,論者指出:前期民族主義沒有正面地提出反對帝國主義侵略的綱領,企圖用妥協的方法,取得對外的民族獨立,顯然只能是幻想;孫中山把民族的形成看作是“血統、生活、語言、宗教風俗習慣”這五種力的結果,甚至把民族看成是生物學的現象,混淆了民族種族的區別;在實現民族主義方法上,他主張大民族同化小民族,忽略了民族間的平等關係;孫中山晚年提出利用舊有的宗族團體和家鄉觀念,聯合全國民眾為一大國族團體的做法,也不是在深入研究中國古代歷史的基礎上作出的冷靜結論,並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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