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精神(基礎含義)

民族精神(基礎含義)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民族精神是反映在長期的歷史進程和積澱中形成的民族意識、民族文化、民族習俗、民族性格、民族信仰、民族宗教,民族價值觀念和價值追求等共同特質,是指民族傳統文化中維繫、協調、指導、推動民族生存和發展的精粹思想,是一個民族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的集中體現,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共同生活、共同發展的核心和靈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族精神
  • 外文名:The national spirit
  • 性質:一種愛國精神
  • 對象中華民族
釋義,基本特徵,民族性,時代性,歷史傳承性,自覺能動性,開放性,我國民族精神,原因,

釋義

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在歷史長期發展當中,所孕育而成的精神樣態。它是種族、血統、生活習俗、歷史文化、哲學思想等等所薰陶、融匯而成的文化慧命,也可說是一個民族的內在心態和存養。
基本內涵有兩個層面,一是相對於民族和民族社會的物質實質存在而言,指稱民族的精神存在。民族的精神存在包括它現存的精神面貌,主要表現為人類心理的不同層面及其積澱之上,因此,它與民族心理的涵義是相互溝通的。二是民族精神的狹義使用,特指以既定民族和民族社會為背景的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中正面和富於肯定性價值的部分,它是對民族文化之優秀遺產的心理繼承,是民族和民族社會生存發展的精神支柱。並具體地內涵在民族社會與文化歷史的發展過程之中。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精神,這種民族精神具有某種核心價值,成為某種向心力的源泉。

基本特徵

民族性

民族性是指體現為特定民族文化類型中、並作為其基本核心而存在的民族文化心理素質的特徵,是對於特定民族的文化特徵的最高層次的抽象。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的自我意識,是民族成員對於本民族和本體文化的自我認同、自我歸屬感,是一個民族在歷史發展過程中所形成的帶有本民族特點、體現本民族精神氣質的意志和品質,是一個民族價值觀念、共同理想和思維方式的集中反映。一種民族精神與其他民族精神相比較而顯示出不可替代的獨特的規定性,體現著不同民族的精神特徵的不可通約性,因為不同的民族各自具有不同的自然環境、生存方式,在此基礎上所進行的獨具特色的文化創造,構成了民族性的歷史基礎。沒有民族的存在,就沒有民族精神的存在。史達林在《馬克思主義和民族問題》中指出“還必須注意到結合成一個民族的人們在精神形態上的特點。各個民族之所以不同,不僅在於他們的生活條件不同,而且在於表現為民族文化特點上的精神形態不同。”’人們常說的美國民族精神、英國民族精神、法國民族精神、中華民族精神等都表現出了民族精神的民族性差異。

時代性

時代性是指民族精神在其歷史性的演化中所體現出的時間性特徵,也就是其與時俱進的根本性質。任何民族精神都存在於特定的時間條件下,與一定的時代的政治、經濟、文化緊緊相聯。文化和精神,歸根到底都是一定社會歷史生活條件的反映,民族精神作為一個民族發展進步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動力,總是與該民族在一定歷史時期的歷史任務相聯繫。為了保證歷史任務的勝利完成,該民族就要主動地、積極地、適時地對自身地民族精神進行揚棄、更新和轉化,使其反映新的歷史特點,把握新的時代規律,實現其與新的時代精神的結合,成為一種新的民族精神。事實上,民族精神是每一個歷史時期的“時代精神”的積澱和累積。

歷史傳承性

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發展歷程中一脈相承的精神特徵或思想意識,是在民族的延續發展過程中逐漸形成的、不斷豐富、日趨成熟的精神,它總是與一個民族的歷史文化血脈相連,是民族文化傳統不斷積澱和升華的產物。任何一個民族的民族精神都與該民族的傳統文化有著水乳交融的聯繫。馬克思主義認為,人們創造自己的歷史,並不是隨心所欲地進行創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從過去繼承下來的條件下從事創造,文化精神的創造也是如此。任何特定的民族精神,“都具有由它的先驅傳給它而它便由此出發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為前提。”不同時代的民族精神都是對上一時代的民族精神的某種繼承。不同的歷史階段、不同社會形態下民族精神所具有的共同性的一面,則是繼承性的依據。例如,近代的中華民族精神是對古代的中華民族精神的某種繼承,當代的中華民族精神又是對近代、現代民族精神的繼承。

自覺能動性

自覺能動性是指民族精神能被民族主體自我意識、自我反思和自我覺悟,從而進行自我否定和自我揚棄。“民族精神的自我否定和更新取決於民族精神的自覺。如果說,精神的本質特性是自由(自由指它能‘自我規定’),那么,民族精神的真髓就在於它的自我規定,而對於這種自我規定的覺醒和意識就是民族精神的自覺。”民族精神不是一成不變的,要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不斷進行自我否定和自我更新。民族精神的自覺性表明,被民族成員普遍知道或認可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還不一定就是民族精神,必須既被認同又被信守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才是民族精神。我們的中華民族精神是經過從春秋戰國開始的歷代知識分子特別是哲學家整理、提煉、加工過的自覺的民族精神,歷代的哲學家經過不斷努力,“把民族精神由一種樸素意識和共同心理而提升到理論形態,從而使民族精神深化和強化,由自發走向自覺。”’

開放性

開放性是指不同的民族精神之間具有相互交流、相互引進、相互吸收、相互促進的根本性質。民族精神雖主要是以本民族成員的實踐為主要源泉,但也l吸收外國民族精神中適合本民族所處時代、所處社會物質環境,有利於民族生存和發展的觀念、原則、思想、理論。當然,這一過程是泥沙俱下的,隨著文化開放進來的文化垃圾可能和廣義民族精神中的消極、落後因素結合。優秀民族精神既是民族的,又是世界的,它對域外同族外籍後裔和其他血統的民族成員都有吸引力、感召力,它是世界文化寶庫的組成部分。民族精神的開放性使文化交流成為可能,不同文化間既有衝突,又有融合,衝突表現了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相對獨立性、地域性,融合表明不同文化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吸取營養,體現了民族精神、民族文化的開放性。當人類歷史由野蠻進入文明以後,特別是“世界歷史”的形成,打破了民族與國家的閉關自守狀態,物質生產和交流成為世界性,於是各民族的文化精神開始相互引進、相互吸收、相互促進。在這樣的情況下,任何一個民族的文化精神要想繼續處於封閉的狀態,則是不可能的。

我國民族精神

2002年11月8日江澤民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中闡釋了中華民族的精神:“民族精神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撐。一個民族,沒有振奮的精神和高尚的品格,不可能自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在五千多年的發展中,中華民族形成了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我們黨領導人民在長期實踐中不斷結合時代和社會的發展要求,豐富著這個民族精神。面對世界範圍各種思想文化的相互激盪,必須把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作為文化建設極為重要的任務,納入國民教育全過程,納入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使全體人民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
而其核心——愛國主義,則是千百年來形成的對於自己祖國摯愛的深厚情感。它表現為對祖國和家鄉的熱愛和深切的眷戀,對祖國統一、民族團結的強烈期盼,對祖國繁榮昌盛的堅定信念,對祖國主權和尊嚴的堅決捍衛,對賣國求榮的無比鄙視,對愛國志士的無比崇敬等。
中華民族具有愛國主義傳統,為了民族的獨立、解放、發展和強大,一代又一代中華兒女前赴後繼,進行了不屈不撓的奮鬥,留下了無數可歌可泣的愛國主義英雄事跡。屈原、文天祥、鄭成功鄧世昌、楊靖宇等,是其中傑出代表。
中華民族形成了以愛國主義為核心,團結統一、愛好和平、勤勞勇敢、自強不息的偉大民族精神。偉大的中華民族精神,深深根植於延綿數千年的優秀文化傳統之中,始終是維繫中華各族人民共同生活的精神紐帶,支撐中華民族生存發展的精神支柱,推動中華民族走向繁榮、強大的精神動力,是中華民族之魂。千百年來,民族精神薪火相傳,越燃越旺。井岡山精神、紅軍長征精神延安精神、紅岩精神、西柏坡精神是革命戰爭時期中華民族精神的突出表現。在當代和平時期,中華民族精神又有了嶄新的表現。在研製“兩彈一星”的過程中,形成了“熱愛祖國、無私奉獻,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大力協同、勇於攀登”的“兩彈一星”精神;在與洪水的搏鬥中,形成了“萬眾一心、眾志成城,不怕困難、頑強拼搏,堅韌不拔、敢於勝利”的偉大的抗洪精神;我國航天工作者在長期的奮鬥中鑄就了“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攻關,特別能奉獻”的載人航天精神。我國人民在可歌可泣的抗擊地震過程中凝成的“抗震救災”精神。
民族文化是民族的根,民族精神是民族的魂。面對世界範圍各種思想文化的相互激盪,面對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崇高歷史使命,我們每一個中華兒女都有責任、有義務弘揚和發展民族精神。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的自立意識、競爭意識、效率意識、民主法制意識,求知意識、科學精神、服務精神、開拓創新精神等大大加強。這些精神素質既使得中華民族精神的內涵更加豐富,又使中華民族精神在保持優秀傳統的同時更具有現代氣息和時代風貌。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培育民族精神,最重要的是要結合時代和社會發展要求,不斷為之增添新的富有生命力的內容。在當前改革開放的歷史條件下,要繼續發揚這種優秀的民族精神,自力更生,艱苦創業,既要保持和發揚我們民族的優良傳統,又要積極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為把我國建設成為社會主義的現代化強國而努力奮鬥。
青少年是民族的希望和未來,讓我們一起努力,成為民族精神的傳播者、弘揚者和建設者,共同譜寫民族精神新篇章。

原因

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
必要性
第一,弘揚和培育中華民族精神,是文化建設極為重要的任務。面對世界範圍各種思想文化的相互激盪,要使全體人民始終保持昂揚向上的精神狀態,必須更高地舉起民族精神的火炬,把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作為文化建設極為重要的任務。
第二,弘揚和培育中華民族精神,是提高全民族綜合素質的必然要求。民族精神是民族綜合素質的有機組成部分和集中體現。在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歷程中,高昂奮進的民族精神能產生巨大的力量,發揮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三,弘揚和培育中華民族精神,是不斷增強我國國際競爭力的要求。中華民族精神具有凝聚和動員民族力量、展示民族形象的重要功能,是提升我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保證。
第四,弘揚和培育中華民族精神,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需要。社會主義中國的發展壯大是西方敵對勢力所不願看到的,因此它們加緊以各種手段和方式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圖謀。面對這種挑戰,我們要大力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頂住霸權主義的種種壓力,抵制外來腐朽思想文化的影響。
重要性
第一,理論意義:中華民族精神的力量。中華民族精神始終是維繫中華各族人民共同生活的精神紐帶,支撐中華民族生存、發展的精神支柱,是推動中華民族走向繁榮、強大的精神動力,是中華民族永遠的精神火炬,是中華民族之魂。中華民族精神貫穿我們民族發展的全過程,熔煉於古代、玉成於近代、彰顯於當代。古代、近代、當代這三個階段既相互區分又一脈相承,成為中華民族歷經滄桑而銳氣不減、千錘百鍊而鬥志更堅的重要原因。大力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就是鑄造中華民族的精神支柱,為中華民族的生存和發展強基固本。
第二,現實意義: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保證。民族精神能夠凝聚起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力量,形成強有力的向心力,把全國各族人民聚集在黨的周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