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哲學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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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定義是有目的的活動,其中活動是種,目的是屬差。動物的活動和人的活動之間的區別在於人的活動的符合一個目的,因此人被稱為是有理性的動物。相比於小孩子,成年人的活動更加的符合一個目的,因此成年人也被稱為是有理性的人。

理性可以分為思辨的理性和實踐的理性,前者以真理為目的,後者以活動為目的。思辨的理性處理完善的東西,實踐的理性處理可變的東西,因此,雖然二者都是真實的,但是前者較為精確,後者較為粗略。

理性常常被拿來與感性和知性作比較,其中感性是肯定的,知性是否定的,理性是否定之否定,所以也是肯定的。理性和感性的一致性表現為經驗和真理的一致性。在現實生活中,感性產生經驗家,知性產生辯證家,理性產生哲學家。三者的區別在於,經驗家致力於收集事實,辯證家專務批評,而哲學家追求真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理性
  • 外文名:reason
  • 近義詞:道理,邏格斯
  • 反義詞:知性
哲學定義,西方理性概念,中國理性概念,

哲學定義

理性是人類具有的依據所掌握的知識和法則進行各種活動的意志和能力,從人類的認識思維和實踐活動中發現出來的,主宰人類的認識、思維和實踐活動的主體事物。
哲學產生的關於理性事物的命題判斷知識或真實的信念。哲學是以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為對象的認識思維活動。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是具有發現實體和產生知識這兩種末體事物能力的本體事物。主體是存在、運動、變化、事情和行為的主宰者或統帥者。存在、運動、變化、事情和行為是主體的載體和表現形式。智慧、真理、命運、靈魂、理性、人性、絕對、必然、心靈、精神、意志是西方人表述主體事物經常使用的詞語概念。天、命、綱、常、大、極、道、德、理、神、性、心、意是中國人表述主體事物經常使用的詞語概念。
主體事物是來源於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這個本體事物的末體事物。全面認識和掌握主體事物需要嚴格區分本體事物和主體事物,需要確定主體事物的來源、組成要素和各種存在形式。人們在發現主體事物和獲取主體事物知識的活動中經常出現兩種錯誤:一種是把本體事物和主體事物誤認為是同一個事物,另一種是把處在不同事物載體中的主體事物誤認為是兩種不同的事物。哲學在發現和克服這兩個認識錯誤的基礎上,從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中發現和抽象出了主體事物,產生了關於理性主體事物的‘鄰近的種加屬差’方式的哲學定義。

西方理性概念

西方哲學中的理性(reason)概念源於古希臘語的邏各斯(λόγος)。據英國語義學家奧格登和理查茲考證,古希臘的赫拉克利特最早使用了邏各斯這個詞。赫拉克利特認為:邏各斯是天地萬物具有的一種隱秘的智慧或理性,是統帥世間萬物生滅變化的根據或規律,也是每個人進行生存活動的依據。根據人們的約定俗成,智慧或理性是主宰人類的認識思維和實踐活動的個別主體事物。古希臘的斯多葛學派認為:其包含內在的和外在的兩個部分,內在的邏各斯是理性和本質,外在的邏各斯是傳達理性和本質的言說。理性和言說(理性活動)都是邏各斯的觀點包含著理性同理性活動是同一個事物的認識錯誤。斯多葛學派的代表人物芝諾認為:理性是神的屬性和人的本性。古希臘的阿那科薩哥拉指出:物的‘種子’是存在物的‘始基’,人的感官只能認識具體的事物,唯有‘理性’是揭示‘始基’的可靠工具。古希臘的蘇格拉底指出:人人都有潛在的德性,只有理性才能使個人潛在的德性實現出來,成為現實的德性或善。阿那科薩哥拉和蘇格拉底所言說的理性不是指人類的認識能力或主體事物,而是指具有發現實體和產生意念知識能力的認識思維活動或本體事物。
古希臘的亞里士多德說:求知是人類的本性;人是理性動物;人的德性源於理性功能的卓越展示。注釋〈1〉求知是人類獲取知識的理性認識活動,理性是人腦獲取知識的能力或功能。亞里士多德把求知這種理性活動稱呼為人類的本性,混淆了理性活動和理性能力這兩個不同的事物。亞里士多德說:“在理性的部分中,我們把一部分稱為認知的,把另一部分稱為推算的,推算和考慮是一回事。”亞里士多德在指出人是理性的動物,理性是一種功能的同時,用‘認知’和‘推算’這兩個表述理性認識活動的動詞表述理性功能的兩個組成部分,混淆了理性功能和理性活動這兩個不同的實體事物。
亞歷山大城的裴洛認為,希臘文化和猶太基督教文化同根異枝,希臘文化中的‘邏各斯’和猶太基督教文化中的‘道’是同一個事物。約翰福音開頭就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道’在希臘語聖經中就是邏各斯(logos)。希伯來聖經塔納赫中說:“上帝”有無上的智慧,以言辭創造世界。裴洛說:邏各斯是“上帝”創造世界的工具,是人和上帝交通的中介;上帝的言說是世界萬物的起源,正如舊約聖經所說,上帝說要有光,於是就有了光。裴洛對上帝的言說和上帝的智慧進行了區分,他把上帝的言說解讀為具有創造世界能力的理性活動,把邏各斯、道或智慧解讀或界定為上帝創造世界的理性能力。德國哲學家黑格爾很重視古希臘哲學中的‘邏各斯’概念,他將其主要解釋為理性或絕對精神。後來的一些哲學史家也跟從了他的說法。
西方近代的唯理論哲學認為:理性是知識的來源,只有理性才是可信賴的。西方近代的經驗論哲學認為:經驗是知識的來源,只有經驗才是可以信賴的。我在認真研究了西方近代的認識論哲學後發現,唯理論者所說的作為知識的來源和標準的理性不是指人類的認識能力,而是指人類的理性推理認識活動。經驗論者所說的作為知識來源和標準的經驗也不是指人類的認識能力,而是指人類的經驗歸納認識活動。唯理論和經驗論都共同認為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是知識的來源和標準。唯理論和經驗論的對立和爭論是人們混淆了理性能力和理性活動這兩個不同的事物,違規使用理性概念造成的混亂現象,唯理論和經驗論在實質上不是對立的而是完全統一的。根據哲學的常識,一切知識都來源於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而不是來源於人類的認識能力或人類的理性。
西方國家的十七和十八世紀被歷史學家稱作理性的時代或啟蒙的時代。啟蒙一詞的原意是使蒙蔽開啟或去除蒙蔽。啟蒙作為反對教會權威和宗教正統、推崇人性尊嚴和科學精神的思想潮流和社會運動,它的旗幟上寫著‘理性’兩個大字。蘇格蘭的哲學家、啟蒙運動的重要人物大衛·休謨在《人性論》中說:“人性是一切科學的首都或心臟,研究人性是哲學獲得成功的唯一途徑;任何重要問題的解決關鍵,無不包含在關於人性的科學中間,在我們沒有熟悉這門科學之前,任何問題都不能得到確實地解決。”注釋〈3〉休謨在《人類理解研究》中說:“對人心的各種活動進行分類和識別具有重大的意義和價值,好的哲學可以發現人心的活動是受什麼秘密的機栝或原則所促動的。我們縱然只能貢獻出一幅心理的地圖來,只能把人心的個別部分和能力描繪出來而不能再前進一步,那至少也有幾分使我們滿意了。這種科學逾明了,而一切自命有學問懂哲學的人們如果不知道它,那他們就逾可鄙了。注釋〈4〉休謨的《人類理解研究》是《人性論》第一卷‘論知性’的精編版本,它同約翰·洛克的《人類理解論》具有承繼關係。洛克著作中的‘理解’一詞是指具有對象和結果的人類認識活動。休謨在《人類理解研究》中用‘理解’一詞完全取代了《人性論》中使用了七十八次的‘知性’一詞,這時的休謨已經認為理解和知性這兩個詞都是指人心的活動,用‘理解’一詞比用‘知性’一詞能夠更準確地表達自己的思想觀點。休謨雖然把人性和人心的活動都作為哲學研究的對象,把描繪出人心的個別部分和能力作為自己的心愿,對人心的活動進行了分類,但是卻沒有把人心的能力同人心的活動這兩個事物嚴格地區分開來,他所言說的人性和知性是人心的能力和人心的活動這兩種事物的混合體。
德國的哲學家康德認為:理性是人類的認識能力。先天形式、先驗範疇和先天理念是理性所包含的知識要素,知識要素同理性認識能力是兩個具有關聯的不同事物。意志是一種人類根據規律的概念而自己決定自己行動的能力,意志是一種實踐理性,實踐理性和意志是同一種事物。康德還認為:理性具有提供先天知識諸原則的能力,理性是具有對象、範圍和結果的事物(理性活動)。理性(理性活動)和意志是兩種不同的事物,理性(理性活動)能夠決定意志。康德在發現理性事物和獲取理性事物知識的哲學活動中犯了兩個錯誤,一個是沒有把理性同理性活動這兩個事物嚴格地區分開來,把理性活動誤認為是理性。另一個是把理性認識能力和先天的知識要素誤認為是兩個不同的事物。
西方近代哲學中的理性主義者和非理性主義者認為理性和意志是兩個不同的事物,他們圍繞著理性和意志的關係這個問題進行了激烈的爭論。非理性主義者認為:意志是人的本質也是世界的本質,意志決定理性,理性是意志的工具。叔本華認為意志是第一性的或最原始的,理性認識只是後來附加的,作為意志現象的工具而隸屬於意志的現象。理性主義者認為:理性是人的本質,理性決定意志。黑格爾指出:如果我們沒有理性就不可能有意志。理性是意志的來源、本體或母親。
西方哲學所說的理性和意志的對立實際上是理性活動同理性能力的對立,而不是理性能力同意志或意念知識的對立。不論是理性主義者所說的決定意志的理性,還是非理性主義者所說的被意志決定的理性都是指人的理性認識活動,而不是指人類的理性認識能力。理性主義者關於理性決定意識的話語,具有意志來源於人類的理性認識思維活動,理性認識思維活動是產生行為意志的母親,行為意志或意念知識是理性思維活動產生的子女的含義。非理性主義者關於“意志是世界和人的共同本質,意志決定理性”的話語,具有規律、習慣、傾向、意志和法則具有主宰或統帥人類的認識、思維和實踐或理性活動的含義。理性主義和非理性主義的對立是因為對立的雙方沒有把理性認識能力同理性認識活動這兩個事物嚴格地區分開來,把人類的理性認識活動錯誤地稱呼為是理性造成的。我們只要把理性同理性活動這兩個不同的事物嚴格地區分開來,就可以徹底地消除唯理論和意志論對立的思想認識根源,就可以發現理性和意志是同一個主體事物,就可以知道理性能力或意志同理性活動是兩個不同的事物,就可以把唯理論哲學和意志論哲學完美地統一起來。

中國理性概念

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先秦時期,中國人就從萬物中發現出了主體事物,產生了許多關於主體事物的基本概念和知識理論。中國宋明時期的程朱理學對主體事物的研究達到了很高的知識水平。程顥和程頤構建了以‘理’為中心概念的理學(道學)知識體系,指出了理是萬物和人類的本質、主宰或根據,理是事物的所以然。程頤說:“天下物皆可以理照,有物必有則,一物須有一理。 程頤在《答楊時書》和《遺書》中闡述了‘理一分殊’思想觀點。理、命、心和性是分別存在於不同事物載體中的同一個主體事物。“在天為命、在義為理、在人為性、主於身為心(心意)、其實一也。 朱熹援引儒學的月映萬川之喻、闡述了理一分殊的思想理論。物之理和人之理是同一個理,分殊的萬物和個人都包含或分有同一個理。朱熹發現並指出了心(認識)與性(理)是兩個事物,心與性二者不能分離,離心無性、離性無心的客觀事實。
明朝理學家羅欽順指出,嚴格區分心與性這兩個事物是理學的首要任務,他說:“心者人之神明,性者人之生理。”。心是人的認識思維活動,性是人生來具有的意識、定理和能力。他贊同程朱關於‘性即理’的思想觀點,認為心和性兩者具有密切的關聯。他說:“謂之兩物又非兩物,謂之一物又非一物。除卻心即無性,除卻性既無心;惟就一物中分判得兩物出來,方可謂之知性。心有體有用,體是性,可以稱呼它道心。用就是人心的知覺活動或靈明作用,可以稱呼它為人心。他說:“道心性也,人心情也。心一也,而兩言之者,動靜之分,體用之別也。
理性同理性活動是兩種不同的事物,理性是名詞表述和界定的物體,理性活動是動詞表述和界定的事情。理性和意志這兩個詞語表述的對象是同一個事物。首先,理性是人類具有的認識、思維和實踐能力,意志也是人類具有的認識、思維和實踐能力。一個人掌握的意念知識、認識原理和行為法則越多,他具有的認識、思維和實踐的理性能力就越強。其次,意志或意念知識既是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產生的結果,也是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得以發生和進行的必要條件。人類的理性能力既是人類的認識思維活動產生的結果,也是人類的認識、思維和實踐活動得以發生和進行的必要條件。第三,心靈的先天認識形式和先驗範疇同心靈的純粹理性能力是同一個事物。先天理念、心中的道德律、行為意志同實踐理性能力是同一個事物。
人類理性作為主體事物有兩種存在形式:認識理性和思維理性。什麼是認識理性?認識理性是人類具有的依據所獲得的認識原理進行認識活動的意志和能力,是哲學從人類獲取實體事物概念知識的認識活動中發現和抽取出來的,對人的認識活動具有主導作用和工具價值的主體事物。感性、知性、悟性、科學理性、認知理性、工具理性、理論理性、思辨理性、純粹理性都從屬於認識理性。什麼是思維理性?思維理性是人類具有的依據所獲得的價值原理和行為法則進行思維和實踐活動的意志和能力,是哲學從人類發現價值實體和產生意念知識的思維活動中發現和抽取出來的,對人類的思維和實踐活動具有主導作用和工具價值的主體事物。實踐智慧、實踐理性、價值理性、推算理性和選擇理性都從屬於思維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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