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朝官制

魏、晉朝都是由手握軍事力量的權臣逐步建立起來的,他們組成一套機構,完全在正規官制以外,自由行使職權。軍、民、財不再各成系統,和三國官制一樣,只要為了軍事上的便利,都可以打破常規。自從魏晉開此先例,直到南北朝,一般制度都是由臨時措置而逐漸成為習慣的。歷史上稱這些權臣所獨自掌握的政權為“霸府”。霸府的中心人物就是幕僚與將領。及至霸府變為王朝,幕僚組成的機構就變為行政中樞,將領所統率的武力就變為常設的軍隊。而這兩者之間又是沒有嚴格界限的,所以形成了一種軍事與政治合一的局面。這是晉南北朝職官的特異之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晉朝官制
  • 特異之處:軍事與政治合一
  • 第一品:公 諸位從公 開國郡公、縣公爵
  • 第二品:特進 驃騎、車騎、衛將軍 諸大將軍 諸持節都督 開國縣侯伯子男爵
西晉官制,東晉官制,三省官制,尚書省,中書省,門下省,其他重要官職,丞相,八公,位從公,九卿職權,

西晉官制

第一品
公 諸位從公 開國郡公、縣公爵
第二品
特進 驃騎、車騎、衛將軍 諸大將軍 諸持節都督 開國縣侯伯子男爵
第三品
侍中 散騎常侍 中常侍 尚書令、僕射 尚書 中書監、令 秘書監 諸征、鎮、安、平、中軍、鎮軍、撫軍、前後左右、征虜、輔國、龍驤等將軍 光祿大夫 諸卿尹 太子保傅 大長秋 太子詹事 司隸校尉 中領軍 中護軍 縣侯爵
第四品
武衛、左右衛、中堅、中壘、驍騎、游擊、前軍、左軍、右軍、後軍、寧朔、建威、振威、奮威、廣威、建武、振武、揚武、廣武、五營校尉、左右積弩、積射、強弩、奮武等將軍 城門校尉 謢軍監軍 東西南北中郎將 州刺史領兵者 護匈奴中郎將 謢羌戎夷蠻越烏丸校尉 御史中丞 都水使者 鄉侯爵
第五品
給事中 給事黃門、散騎、中書侍郎 謁者僕射 虎賁中郎將 冗從僕射 羽林監太子中庶子、庶子、家令、率更令、仆、衛率 諸軍司北軍中候 都督護軍 護匈奴中郎 西域代部護羌烏丸等校尉 禮見諸將軍 鷹揚、折衝、輕車、武牙、威遠、寧遠、虎威、材官、伏波、凌江等將軍 牙門將 騎督 安夷撫夷護軍 郡國太守、相、內史 州郡國都尉 亭侯爵
第六品
尚書左右丞 尚書郎 治書侍御史 侍御史 諸督軍 奉車、駙馬、騎等都尉 諸博士 公府長史、司馬、從事中郎 二品將軍諸大將軍特進都督中護軍長史、司馬 廷尉正、監、平 秘書郎 著作郎 丞郎 黃沙治書侍御史 諸護軍長史、司馬 水衡、典虞、牧官、典牧、司鹽都尉 太子門大夫 度支中郎將校尉都督 材官校尉 王郡公侯郎中令、中尉、大農 王傅師及國將軍 諸縣置令秩千石者 太子侍講門大夫、中舍人、司馬督 太子常從虎賁督千人督校尉 督守殿中將軍 黃門令 黃門冗從僕射 關內名號侯爵
第七品
殿中監 諸卿尹丞 符節御史 獄丞部丞 黃沙典事 太子保傅詹事丞 諸軍長史司馬秩六百石者 護匈奴中郎將護羌戎夷蠻越烏丸校尉長史、司馬 北軍中候丞 城門五營校尉司馬 宜禾伊吾都尉 公府行相郎中令 監淮海津都尉 門下中書通事舍人 尚書典事 太子洗馬、食官令、舍人 黃門中郎將校尉都督 諸縣置令六百石者 左右都候 閶闔門司馬 城門候 尚藥監 大官食監 中署監 小黃門諸署令僕射謁者 藥長寺人監 副牙門將 部曲部督殿中 中黃門尉都尉 黃門諸署丞長史 中黃門 太中、中散、諫議大夫 議郎 關外侯爵
第八品
門下中書主事通事 散騎集書中書尚書秘書著作治書主書主圖主譜令史 郡國相內史丞長史 烏丸西域代部騎馬 四安四平長史、司馬 水衡、典虞、牧官、典牧、材官、州郡國都尉司馬 司鹽司竹監丞 諸縣令長相 關谷長 諸縣署令千石之丞尉 王郡公侯諸侍郎、諸雜署令 王太妃公主家令 副散督司馬長史 部曲將郡中都尉司馬 羽林郎 黃門從官 寺人中郎、郎中 雜號宣威將軍以下
第九品
蘭台謁者都水黃沙令史 門下散騎中書尚書秘書令史 殿中蘭台謁者都水黃沙書令史 諸縣署令長相之丞尉 關谷塞護道尉 王郡公侯諸署長 司理治書 謁者中大夫署丞 王太妃公主家丞、仆、舍人 副散部曲將 武猛中郎將校尉 別部司馬、軍司馬、軍假司馬
右內外文武官六千八百三十六人,內八百九十四人,外五千九百四十二人。內外諸色職掌一十一萬一千八百三十六人,百八十九人內職掌,據史所載數。門亭長、書佐、書吏、卒騶等,其餘色目史闕。一十一萬一千六百四十七人外職掌,王國及州縣職吏散吏鄉里吏等。都計內外官及職掌人一十一萬八千六百七十二人。又每四鄉置一嗇夫,及鄉據大小戶口數多少等級置治書史及佐正等數,並命數未詳。

東晉官制

三省官制

尚書省

晉朝官制源自三國官制東漢官制,但尚書省的組織比東漢更為嚴密。有以太傅錄尚書事”大權獨攬,稱為“錄公”。另設“尚書令”,為尚書省的首官,秩千石。《晉書·職官志》云:“始賈充為尚書令,以目疾表置省事吏四人,省事蓋自此始。”尚書省的次官是僕射,秩千石。
晉書·職官志》云:建安四年(公元199年),以執金吾榮為尚書左右僕射,僕射分置左右,蓋自此始。經魏至晉,迄於江左,省置無恆,置二,則為左右僕射,或不兩置,但曰尚書僕射。令闕,則左為省主,若左右並闕,則置尚書僕射以主左事。
就行政部門而論,漢代的尚書粗具分曹辦事的規模。
西漢初年分為四曹,通掌圖書、秘記章奏之事,其一為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為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國事,其三為民曹,主吏民上書事,其四為主客曹,主外國夷狄事。
漢成帝時,又置三公曹,主斷獄,成為五曹。至東漢光武帝時,以三公曹主歲盡考課諸州郡事,改常侍曹為吏部曹,主選舉祠祀事;民曹主繕修功作鹽池園苑事;客曹主護駕羌胡朝賀事;二千石曹主辭訟事;中都曹主水火盜賊事,合為六曹。加上尚書令,僕射,合稱“八座”,這些只不過是為了處理公文的便利而已,沒有真正行政實權。
曹魏有五曹,即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加上尚書令和兩僕射也稱“八座”。晉置吏部、三公、客曹、駕部、屯田、度支六曹,而不設五兵。
晉武帝鹹寧二年(公元276年)省駕部。四年省僕射,又置駕部,太康中,有吏部,殿中及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無駕部、三公、客曹。晉惠帝時,增置右曹,但也稱為六曹,此時省何曹,史籍記載不清楚。東晉時,有吏部、祠部、五兵、左民、度支五尚書。祠部尚書常與右僕射通職,沒有固定設定,經常以右僕射兼任祠部尚書;如右僕射缺,則以祠部尚書代行其職。此外,還有左右丞。
晉書·職官志》載:左右丞,自漢武帝建始四年置尚書(按:漢武帝無建冶年號,建始乃漢成帝年號,疑誤),而便置丞四人。及光武始減其二,唯置左右丞,左右丞蓋自此始也。自此至晉不改。
晉左丞主管尚書台內禁令,宗廟祠祀,朝儀禮制、選用署吏,給假(給,《晉書·職官志》作“急”。此據《御覽》卷213引《晉書·百官表志注》,《職官分紀》八引本志也作“給假”)。右丞掌尚書台內庫藏廬舍,所有器用之物及廩賑民戶租布、刑獄兵器、督錄遠道文書、章表奏章等事。又有尚書郎,
《晉書·職官志》說:尚書郎,西漢舊置四人,以分掌尚書。其一人主匈奴單于營部,一人主羌夷吏民,一人主戶口墾田,一人主財帛委輸。及光武分尚書為六曹之後,合置三十四人,秩四百石,並左右丞為三十六人。郎主作文書起草,更直五日於建禮門內。尚書郎初從三署詣台試,守尚書郎,中歲滿稱尚書郎,三年稱侍郎,選有吏能者為之。
有:殿中、吏部、駕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初部、度支、庫部、農部、水部、儀曹,三公、倉部、民曹、二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別兵、考功、定課,共23郎。魏明帝青龍二年(234年),尚書陳矯奏置都官、騎兵、合25郎。晉武帝時,罷農部、定課,置直事、殿中、祠部、儀曹、吏部、三公、比部、金部、倉部、度支、都官、二千石、左民、右民、虞曹、屯田、起部、水部、左右主客、駕部、車部、庫部、左右中兵、左右外兵、別兵、都兵、騎兵、左右士以及北主客、南主客,共三十四曹郎。以後又置運曹,合三十五曹,置郎

中書省

東漢時期,尚書令的權力非常大,直接取代了宰相的職權。魏晉以後,對中書省的官員特別看重,皇帝常委以機要重任。於是,中央機關的主要權力便逐漸移到中書省了。尚書省逐漸被疏遠,尚書令只執行日常政務而已,不能參與機要。《通典·職官二》說:
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又其任也。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令,又置監,以秘書左丞劉放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並掌機密,中書監令始於此也。及明帝時,中書監令號為專任,其權重矣,晉因之,置監令(各)一人,始皆同車,後乃異焉。魏晉以來,中書監令掌贊詔命,記會時事,典作文書,以其地在樞近,多承寵任,是以人因其位,謂之鳳凰池焉。
荀勖自中書監遷尚書令,人皆往賀。荀勖說:“奪我鳳凰池,何賀之有!”可證中書監令在西晉位尊於尚書令,到了東晉,其任更重,多以諸公兼領。其下有中書侍郎,《晉書·職官志》說:
魏黃初初,中書既置監令,又置通事郎,次黃門郎。黃門郎已署事過,通事乃署名。已署,奏以入,為帝省讀,書可。及晉,改曰中書侍郎,員四人。中書侍郎蓋此始也。
東晉初年,曾一度改中書侍郎為通事郎,不久又改為中書侍郎。其下是中書舍人。西晉初年,初置舍人、通事各一人,東晉把舍人、通事合稱為通事舍人,掌呈奏案章。後罷去,而以中書侍郎一人當直並掌詔命。
秘書監,曹操為魏王時,置秘書令及丞。魏文帝黃初初年,置中書令,掌尚書奏事,而改秘書令為秘書監。至西晉初年,武帝以秘書監與中書省合併,猶保存著作局。晉惠帝永平中,再置秘書監。其屬官有秘書丞,著作郎。著作郎始置於魏明帝太和中,當時隸屬中書省,晉武帝以繆徵為中書著作郎。元康二年(公元292年),惠帝下詔:“著作舊屬中書省,而秘書既典文籍,今改中書著作為秘書著作。”從此以後,改隸秘書省。著作郎有1人,稱為大著作郎,專掌國史,又置佐著作郎8人。

門下省

晉把漢代的侍中改為門下省,作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長官為侍中。《晉書·職官志》說:
黃帝時風后為侍中,於周為常伯之任,秦取古名置侍中,漢因之。秦漢俱無定員,以功高者一人為僕射,魏晉以來置四人。別加官者則非數。掌儐贊威儀,大駕出則次直侍中護駕,正直侍中負璽陪乘,不帶劍,餘皆騎從。御登殿,與散騎常侍對扶,侍中居左,常侍居右。備切問近對,拾遺補闕。
侍中還常代表皇帝與公卿辯論朝政,其地位雖然不高,但因接近皇帝,顯得很重要。到南北朝時,凡屬重要政令,皇帝每每徵求侍中的意見,這就使門下省也開始成為參預國家大政的部門。給事黃門侍郎,與侍中共同管理門下省諸事,本無定員,晉置4人。散騎常侍,無定員,作為加官,東漢初年,省散騎,而中常侍用宦官。魏文帝黃初初年,置散騎,合於中常侍,同掌規諫,不典他事。西晉初年,沿而不改,元康中,惠帝始以宦者董猛為中常侍,後來便廢止。給事中也是加官,所加或大夫、博士、議郎,掌顧問應對,位次中常侍,在散騎侍郎下,給事黃門侍郎上,無定員,又有通直散騎常侍,魏末有散騎常侍又有員外散騎常侍,泰始十年(公元274年),武帝使兩人與散騎常侍通員直(即同值),所以稱為通直散騎常侍,東晉置4人。員外散騎常侍,無定員。此外,還有散騎侍郎4人,魏初與散騎常侍同置。自魏至晉,散騎常侍、侍郎與侍中、黃門侍郎共同平議尚書奏事,至東晉才罷。又有通直散騎侍郎,晉武帝時,曾置員外散騎侍郎,到太興元年(公元318年),元帝使兩人與散騎侍郎通員直,故謂之通直散騎侍郎,後增為4人。員外散騎侍郎無定員。總之,散騎常侍與散騎侍郎各有本官與通直、員外三種。晉之散騎雖隸屬門下,但又另設散騎省,又以中書職務付與散騎省,所以散騎也掌表詔。

其他重要官職

丞相

以中樞官而論,晉初不置丞相。惠帝永康元年(公元300年),改司徒為丞相。永寧元年(公元301年),罷丞相,復置司徒。其後,宋,齊,梁,陳各朝,司徒與丞相(相同)廢置不一。
《通典·職官三》云:晉惠帝永寧元年,廢丞相,復置司徒。(元帝)永昌元年(公元322年),罷司徒,而丞相則與司徒不並置矣。其後或有相國,或有丞相,省置無恆。而中書監令,掌管機要,多為宰相之任,自魏晉以來,相國、丞相多非尋常人之職……宋孝武帝,初唯以南郡王義宣為丞相,而司徒府始如故,亦有相國。齊丞相不用人,以為贈官。梁罷相國,置丞相;罷丞相,置司徒。陳又置相國,位列丞相上,與丞相併為贈官。
晉之丞相如趙王倫、梁王彤、成都王穎、南陽王保以及王敦、王導等人,都是獨攬大權。他們上脅天子,下壓群臣,不遵守尋常人臣的職分。這種情況是漢末曹操當丞相以來所造成的。從東漢到魏晉南北朝,有一種共同的特殊現象,就是宰相無定員,無定名,也無定職。兩晉諸王及王敦、王導等人任“丞相”,皆因人而設,並非定職,有時在制度上不設這種官,而在習慣上有這種官。但是,其中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即凡是真正總攬大權的,都必須加上錄尚書事的稱號。因為其他宰相,可能不處理日常公務,也可能不問小事,錄尚書事則是一切公文都必須經他審閱,即使是威望極重的權臣,也不能不兼此稱號,才能保證事權的高度集中。

八公

《晉書·職官志》說,晉武帝即位之初,“以安平王(司馬)孚為太宰(避司馬師諱,改太師為太宰),鄭沖為太傅,王祥為太保,義陽王(司馬)望為太尉,何曾為司徒,荀為司空,石苞為大司馬,陳騫為大將軍,凡八公同時並置”。“所謂八公同辰,攀雲附翼者也。”這“八公”在政治上的地位如何?《晉紀總論》六臣注說:“皆蕭然自放,機爾無為,名稱摽著、上議以正朝廷者,則蒙虛談之名”。這是東晉後期乾寶誤解。八公屬官卻不少,有長史、西閣、東閣祭酒、西曹東曹掾、戶曹、倉曹、賊曹屬各1人,每曹皆置御屬、令史,學乾。保衛諸“公”的,有武賁12人。八公之置,不只是為了遵崇世族中門望特高的人而已。晉武帝派侍中任愷與這些元老聯繫,他們也參議朝政,只是年高體弱不參加日常執政,與南北朝後三公不再設官署、幕僚參政有區別。在晉朝三公依然有執政官,比如太保衛瓘錄尚書事、司空張華作為公輔都參與執政,與司徒王導都是三公任宰相。

位從公

這是曹魏的舊制。凡是開府儀同三司,都是位從公。開府儀同三司有驃騎、車騎、衛將軍、伏波、撫軍、都護、鎮軍、中軍、四征、四鎮、龍驤、典軍、上軍、輔國等大將軍。若是左右光錄大夫、光錄大夫開府治事的,都算是位從公。所謂“開府”,是指開設府第,設官置吏;儀同三司是說儀仗同於太尉、司徒、司空。
八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驃騎以下及諸大將軍,既不開府,又非持節都督者,品秩第二。東晉元帝建武初置督軍御史,以都督諸軍為上,監諸軍為次,督諸軍為下。持節將軍以使持節為上,持節為次,假節為下。使持節有權殺二千石以下之官;持節有權殺無官位的平民,若在用兵作戰時,得與使持節同。假節只能誅殺犯軍令的人。

九卿職權

光祿勛,統武賁中郎將、羽林郎將、冗從僕射、羽林左監、五官左右中郎將、東園將、太官、御府、守宮、黃門、掖廷、清商、華林園、暴室等令。晉哀帝興寧二年(公元364年),省光祿勛,併入司徒。孝武寧康元年(公元373年)再置光祿勛。
衛尉、統武庫、公車、衛士、諸冶等令,以及左右都侯,南北東西督冶掾(冶,各本作“治”,殿本作“冶”,《職官分記》卷19引也作“冶”,今從)等。到東晉,省衛尉。
太僕,統轄典農、典虞都尉、典虞丞、左右中典牧都尉、車府典牧、乘黃廄、驊騮廄、龍馬廄等令。典牧又別置羊牧丞。自東晉以後,太僕或置或省。
廷尉,主管刑法獄訟,屬官有正、監、評,並有律博士員。
大鴻臚,所統轄有大行、典客、園池,華林園(據《晉書·職宮》載,光祿勛也轄華林園)、鉤盾等令,又有青宮列丞、鄴玄武苑丞。東晉以後,有事則置,無事則省。
宗正,掌管皇族宗人圖諜,又統太醫令史,另有司牧掾員。東晉哀帝時併入太常,太醫歸門下省。
大司農,統領太倉、籍田、導官三令以及襄國都水長、東西南北部護漕掾。東晉時,哀帝省去襄國都水長,孝武帝復置。
少府,統轄材官校尉、中左右三尚方、中黃左右藏、左校、甄官、平準、奚官等令以及左校坊、鄴中黃左右藏、油官等丞。自東晉以後,只置一尚方。將作大匠有事則置,無事則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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