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工作的意見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有效防範金融風險,是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要職責。為充分發揮金融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促進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金融工作提出以下七條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工作的意見
  • 位置:安徽省
  • 領域:加強金融工作
  • 法規號:皖政〔2005〕88號
皖政〔2005〕88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促進金融產業發展,提高金融服務水平,有效防範金融風險,是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要職責。為充分發揮金融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促進作用,現就進一步加強金融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堅持與時俱進,明確金融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
1.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科學的金融發展觀,以服務地方經濟、促進奮力崛起為目標,以深化金融改革、擴大金融開放、健全金融體系、促進金融創新、完善金融服務為著力點,以加強信用體系、金融生態建設為保障,加快全省金融業發展,為全省經濟發展提供充分的金融支持。 
2.近期目標。支持各類金融機構拓展業務,加快發展;著力培育和發展地方金融機構,逐步完善金融服務體系;積極引進金融機構,促進金融業充分競爭。各政策性銀行要不斷加大支持力度,確保完成總行下達的各項指標;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要力爭當年新增貸款高於上年,新增貸款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努力降低不良貸款餘額和比率,切實提高經營效益。積極推進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資工作,企業證券市場融資增幅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做大做強一批證券、信託投資、信用擔保、期貨公司,力爭綜合實力躋身國內前列。保險機構業務規模和經營效益逐年有所提高,逐步縮小保險深度和保險密度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加強和改善金融監管,確保區域金融安全;堅持綜合治理,促進全省金融生態環境明顯改善。 
二、加快金融生態建設,最佳化金融發展環境
3.繼續加強“信用安徽”建設。加快構建覆蓋全省的社會信用體系,重點抓好企業和個人徵信體系建設,建立和完善企業及個人信用徵集、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制度,定期公布企業信用等級情況。發揮銀行業協會作用,加強省聯合徵信體系與金融服務諮詢系統的整合,建立和完善激勵與懲戒機制,引導企業誠信經營。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運作,加強信息披露,維護投資者特別是社會公眾股東的合法權益。切實加強保險市場誠信建設,建立保險契約糾紛裁決機制,做好理賠服務,保障被保險人合法權益。
4.全面推進金融安全區創建工作。由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會同有關單位進一步完善金融安全區標準,對經評審符合標準的地方和單位,報經省金融安全區聯席會議予以認定和公布。認真總結金融安全區創建工作經驗,逐步將創建金融安全區活動過渡到金融生態環境建設上來,著力改善金融業發展環境。
5.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進一步完善和規範企業改制和破產行為,依法落實和保全金融債權,堅決遏制新的惡意逃廢債務的發生,確保逃廢債行為和金額逐年下降。支持司法機關依法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提高金融勝訴案件的執結率、償付率。堅決打擊各種非法金融活動和金融犯罪,防範各類隱性金融風險。
三、堅持綜合治理,著力防範區域金融風險
6.加強金融機構風險控制。各有關金融機構要按照現代金融企業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健全科學的決策體系和運營體系;整合業務流程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審監督;切實增強風險管理意識,以防控案件為重點,全面落實各項治理措施;逐步形成比較合理的資產負債比例,最佳化資產結構,提高資產質量,有效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
7.切實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各級銀行、證券、保險等監管機構要根據金融法規和政策,合理確定監測變數和指標體系,切實加強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密切關注金融機構經營動態及風險狀況。省財政、審計、稅務、工商、國有資產管理等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依法加強有關業務監督,促進金融機構依法合規經營和健康發展。
8.形成相互協調配合的金融穩定工作機制。人民銀行要切實履行維護金融穩定職責,促進金融穩定協調機制建設,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進一步建立和完善監管信息共享機制,政府各有關部門、各金融監管機構要加強聯繫和溝通,重要情況隨時通報,形成制度和監管合力。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支持金融監管機構履行職責,依法查處金融經營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認真落實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應急處理機制。
四、大力培育金融中介機構,完善金融配套服務
9.支持信用擔保機構加快發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擔保業,引導省外資本進入我省擔保市場。由省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支持擔保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監管考核辦法,促進擔保業健康發展。各市和有條件的縣都要成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由財政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可能安排一定數量的資金,專項支持擔保機構發展。各級政府投資或參股的中小企業擔保機構,要制定服務中小企業計畫,堅持市場化運作,完成相應擔保任務。
10.構建和完善金融中介服務體系。支持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諮詢、資產評估、保險代理、信用等級評價等中介機構發展,鼓勵興辦服務金融和經濟發展的各類中介機構,對個人興辦或領辦為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的中介機構,有關部門應依照有關法規,規範行政審批程式,減免有關收費。
11.進一步提高中介機構的服務水平。各有關中介機構要不斷完善規章制度,加強行業自律,提高從業人員執業水平和執業道德,切實做到誠實守信。推動中介機構與企業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掌握企業相關情況,適時提供專業服務。中介機構要進一步簡化手續,提高效率,減少收費,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促進企業與金融機構的合作。
12.切實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管,建立健全監管制度,明確監管責任,督促中介機構誠信合規經營,提供完整準確、真實可靠信息。對違規操作、提供虛假信息行為要嚴肅處理,公開曝光;對弄虛作假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依法取消執業資格。
五、圍繞促進全省經濟發展,提高金融服務水平 
13.充分發揮人民銀行“視窗指導”的重要作用。人民銀行轄內分支機構要加強對金融運行情況的綜合監測和分析,研究貨幣信貸政策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增強“視窗指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金融機構調整信貸結構,增加信貸投入,改善金融服務。要幫助協調解決金融機構經營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增加對中小金融機構的再貸款,支持中小金融機構擴大經營規模。積極發揮再貸款和再貼現的作用,加強對貨幣市場業務的指導和管理,拓寬金融機構的資金融通渠道。
14.努力增加商業銀行有效信貸投放和融資。各商業銀行省級分行要增強為地方經濟服務的意識,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科學編制信貸投放計畫,積極爭取上級銀行增加對我省的信貸規模和授信額度,加大信貸投放力度。妥善處置不良資產,加大貸款回收力度,增強信貸投放能力。不斷創新信貸產品,開拓信貸服務領域,調整最佳化信貸結構,努力提高信貸資金在本省的使用比例。進一步完善信貸管理體制和授權授信管理辦法,簡化審批環節,提高決策效率。
15.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銀行的重要作用。國家開發銀行安徽省分行要充分發揮自身優勢,不斷拓展業務領域,加大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對“861”行動計畫重大項目的貸款支持。農業發展銀行安徽省分行應結合職能拓展,努力做好糧棉油收購信貸資金供應和管理工作,滿足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重點糧棉油加工企業的信貸資金需求;加大對優質糧棉油生產基地建設的支持力度,支持農業綜合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爭取國家進出口銀行在我省設立機構,支持對外貿易發展。
16.進一步加快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制訂和完善企業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的整體規劃,建立重點聯繫制度,著力培育上市資源,爭取更多的企業上市。加強對“殼”資源化上市公司重組工作的綜合協調和重點指導,防範和化解退市風險。積極穩妥推進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協調解決大股東違規占用和違規擔保等問題,增強再融資能力。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證券公司綜合治理工作,支持、引導證券公司創新業務,加快發展。
17.繼續促進保險業穩健發展。省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促進縣域保險市場發展,鼓勵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積極探索將商業保險引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大力發展公眾責任保險、火災責任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等責任保險。不斷開發保險新產品,拓寬服務領域,積極配合“861”行動計畫,開展重點建設項目保險配套服務;面向中小企業開發保險產品,幫助中小企業分散風險。加強防災防損工作,為企業提供全方位的風險管理服務,從源頭上減少風險事故。大力發展商業養老和健康保險,提高全社會保險保障程度,使商業保險成為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18.積極培育地方金融機構。支持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加快發展,支持組建農村合作銀行,加大對小城鎮建設、縣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務“三農”的水平。推進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組建全省性商業銀行,按照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市民的要求,增加網點,擴大覆蓋面,實現資產規模較快增長,資產質量顯著提高,信貸投放能力明顯增強。進一步加大地方信託投資機構的改革力度,增強投融資能力。支持省屬證券公司深化改革和加強管理,改善資產負債結構,加強風險控制,不斷做大做強。組建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集團,儘快形成覆蓋全省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支持籌建國元農業保險公司,積極開展農業保險試點。鼓勵和支持期貨公司健康發展。規範和引導民間融資行為,提高民間融資的組織化程度,促進民間資金轉化為資本。
19.促進金融業對外開放。鼓勵民間資本參股省內金融機構,支持各金融機構與境內外戰略投資者開展合作,積極引進境內外金融機構在我省設立分支機構。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堅持按市場經濟規則辦事,公平對待省內所有金融機構。
六、突出重點,分類化解融資矛盾
20.繼續保證骨幹企業、重點項目信貸需要。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根據重點項目的進展情況,制定資金使用計畫,加強與有關銀行機構的聯繫,確保信貸資金投放與項目建設進度同步。各銀行機構要針對優質客戶的特點,積極運用銀團貸款、增加授信額度等方法,支持重大項目建設,促進骨幹企業發展。
21.著力化解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由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牽頭,加強中小企業基礎信息建設,構建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為促進銀企合作提供支持;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中小企業融資平台,選擇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進行“打捆貸款”試點,以融資平台的綜合信用降低銀行信貸風險。引導中小企業加大改革改組力度,規範財務管理,提高信用等級。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銀行機構的合作,合理確定擔保比例和放大倍數,形成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合力。強化銀行機構服務中小企業的責任,認真落實銀行監管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和各總行的有關要求,把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各項措施落到實處。銀行監管部門要把各銀行機構開展中小企業業務情況作為監管的重要內容。建立中小企業與銀行對接機制。積極推進中小企業上市工作。
22.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縣域的信貸支持力度。高度重視並認真解決全省經濟欠發達地區和縣域信貸比例過低問題,促進城鄉和地區之間協調發展。各有關市要認真分析本地信貸占比過低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採取措施,創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等必要的信貸條件,積極爭取本市新增貸款在全省所占份額逐步增加。各銀行機構要以促進縣域骨幹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群發展為重點,加大對縣域基礎設施建設(含小城鎮建設)、農業產業化、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等領域的信貸支持,促進縣域經濟發展。省有關部門的專項資金應重點向欠發達地區和縣域傾斜,引導信貸資金跟進投入。
23.改善和擴大個人信貸服務。建立健全個人信用貸款制度,開發具有良好信用基礎的個人貸款消費目標群體。研究個人貸款的利率和抵押擔保等問題,進一步簡化貸款審批手續。積極開展個人汽車、住房等消費貸款,啟動旅遊和大宗消費品的貸款,加大國家助學貸款和一般商業性助學貸款的發放力度。研究制定下崗失業人員、科技人員創業貸款優惠政策。
七、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金融工作的領導 
24.認真制定金融業發展規劃。各地要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金融工作,認真研究金融政策,把金融業發展作為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明確“十一五”期間發展目標和要求,提出相應的辦法和舉措,努力實現金融和經濟發展的良性互動。
25.切實加強對金融工作的領導和支持。省政府每年定期召開金融工作座談會,分析經濟和金融業發展形勢,聽取金融機構的意見和建議,提出工作要求;每年舉辦一到兩次銀企合作促進活動。各市應參照辦理。各地各有關部門對金融機構提出的需要幫助解決和支持的事項,要本著積極的態度儘快辦理;對一時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予以說明。各市政府及經濟發達的縣(市、區)政府要明確有關機構負責加強與金融機構的聯繫,協調金融政策的落實,加強金融風險防範,幫助金融機構解決發展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6.開展對金融機構的考核和獎勵。省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提出對金融機構的年度考核評比辦法,認真組織對各金融機構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評比結果及時反饋各金融機構總部;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取得突出成績的省級金融機構,由省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各市也應制定相應的辦法,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快發展,加大對地方經濟支持力度。
金融工作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影響重大。各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省政府的部署,根據本意見的要求,高度重視,提出加強和改進金融工作、改善和加強金融服務的具體辦法和措施,明確責任,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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