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回

回回

回回是明清時期廣泛使用的術語,指回族。“回回”一詞,最早見於北宋沈括的《夢溪筆談》,指唐代以來安西(今新疆南部及蔥嶺以西部分地區)一帶的“回紇”人(“回鶻”人)。“回回”可能是“回紇”、“回鶻”的音轉或俗寫。南宋時,“回回”,除包括唐代的“回紇”、“回鶻”外,還包括蔥嶺以西的一些民族。外國人都稱為這都和現在所說的“回回民族”不同。十三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人以及基督徒,猶太人,被遷徙到我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我國各地。他們被稱作“回回人”,是當時“色目人”的主要部分,後來他們也就以“回回”自稱了。

回回,元代至民國時期對回族的泛稱,有時也引申稱呼穆斯林地區。現今為回族的特定別稱。彭大雅徐霆黑韃事略》中多處提到“回回人”、“回回國”、“回回地面”、“回回諸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回回
  • 其他:清明兩代對回族人的一個術語
  • 代指:回族
  • 簡介:中國分布最廣的的少數民族
文獻記載,民族簡介,民族血統,生活習俗,宗教信仰,飲食習慣,服飾特色,服飾概述,服飾歷史,服飾作用,男子服飾,女子服飾,服飾文化,服飾現狀,服飾傳承,民族禁忌,禁忌之物,婚禮習俗,回族語言,參加抗戰,社會貢獻,

文獻記載

“回回”是明清兩代對回族人的一般術語。一般認為“回回”源於存在於8至9世紀的回鶻或者回紇。逐漸的回回被後來用於指外國人,無論種族和血統。元代基督徒,穆斯林來華,回回包括基督徒,穆斯林,猶太人佛教徒
學術界一般認為回族大致形成於明代,而元代是回族形成的準備時期。元代蒙古軍隊西侵後,把中亞西亞各族人編入探馬赤軍簽發東來。按照規定,探馬赤軍“上馬則備戰鬥,下馬則屯聚牧養”。當時回回屯聚牧養的地方,有甘肅河西、寧夏、河南、山東、河北一帶,以及雲南等地。此後,又有大批的回回軍士在社的編制下,投入農牧業生產中去,而成為普通的農牧民。同時,被遷移東來的還有大批回回工匠、回回商人多半居住在城市和交通要道上。由於屯戍和手工業、商業的經營,共同的經濟生活初步形成。同時,也由於每到一地就建立清真寺,並圍寺而居,也就顯露出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特點。有元一代,回回人已遍及全國,伊斯蘭教因之也傳播到各地。
由於回回人對元朝的開國及其軍事、政治、經濟都有很大影響。特別是回回上層參與了元朝的政事,據文獻記載,回回人在政府中擔任各種職位的官吏不少,其中任職中書省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及參知政事等重要職務者多達320人;在10個行中書省任丞相、平章、參政等重要職務者多達65人。這給回回人在各方面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明代是回回民族最終形成的時期。元朝滅亡以後,回回人和蒙古人一樣,也有一個逐步內附的過程。隨著明初全國社會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回回的分布和經濟情況也有一定的發展和變化。在陝甘,回回繼續墾荒種地,並不斷有歸附明朝政府的回回人遷徙到這裡來,人口逐漸增加。當時陝西關中、甘肅河州、寧夏靈州至平涼、固原各州縣,回民眾多,形成了回回的主要聚居點。隨著商業貿易的往來,回回軍士的屯田鎮戍,官吏學者的宦遊,特別是農民起義中的流動遷徙,使回回的分布就愈來愈分散。但在農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鎮往往聚居關廂或若干條街巷的大分散、小聚居的特點始終不變。明代文獻記載:回回“同類則相遇親厚,視若親厚,視若至親。” “自守其俗,終不肯變。” 大約經歷了200多年,在伊斯蘭教影響下,以回回人為主體,融合了國內漢、維、蒙等多種民族成分逐漸形成為新的民族共同體。
明朝與回族關係比較密切。在明代,色目人多受到歧視壓迫,而回回人在色目人群中居於較高地位。例如,回回人和欽察人可以享受族內婚的“優待“,而除此二者外,其他色目人則沒有這種待遇強迫他們同漢族融合。朱元璋“御製至聖百字贊”以及明皇室關於修建清真寺和保護清真寺宗教職業人員的諭旨,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回族的宗教生活。明初原有軍墾的回回兵士已長期固定在了全國各地,並經過開荒種地,繁衍生息,形成了穩定的居住區域,而長期經商的回回也開始轉向穩定的聚寺而居。這些穩定的居住區域內,形成了以清真寺為核心的共同文化,並同周圍漢族一起繁衍生息,建立起了以農業為主的社會生產,同時兼營手工業、牧業,且以善於經商而聞名。
到了清代,回族社會政治地位降到了歷史上的最低點。回族在全國各地聚居點仍在增加,其中尤以西北陝甘寧青和雲南、山東、河南、安徽等地回族人口最為稠密。與明代一樣,具有以農業為主,兼營牧業、手工業和商業的特點。此時,回族農業已十分成熟,農業人口占其總人口的絕大多數,農耕方式與漢族相差無幾。牧業以飼養牛羊為主,手工業以屠宰、製革、農產品加工、刺繡等為主,一些地方的回族還開發礦藏,發展礦業。商業作為回族的傳統經濟部門,這時也得到進一步發展,回族商人的足跡遍及鄉村和城市,內地和邊疆,並產生了一些著名的回族商業集團,開闢了許多新的長途交通線。經營的範圍也十分廣泛,以皮毛業規模最大,最具特色,出現了許多皮毛集散地。在政治舞台上,雖然回回官員也不乏其人,但就其職位和影響而言,則無法和過去相比。但是,漢文譯著活動興起和延續,經堂教育在全國普及,對伊斯蘭教的傳播和回族教育的發展起了促進作用。另外,庫不忍耶、嘎德忍耶、虎夫耶、哲赫忍耶四大門宦及其支派相繼正式產生並在西北獲得廣泛傳播。
回族人民具有反壓迫鬥爭的光榮傳統。明末農民大起義中,陝北和甘肅東部的回民在馬守應的率領下,成為當時張獻忠、李自成起義軍的主力之一。清順治五年(1684年),米剌印、丁國棟在“反清復明”的口號下,率領了持續兩年的甘州起義。乾隆四十六年和四十八年(1781-1783年),先後發生了青海循化撒拉族蘇四十三和甘肅通渭石峰堡回民田五的兩次反對地方政府的活動。太平天國運動期間,隨著各種社會矛盾和民族矛盾的激化,雲南和西北回民聯合當地各族人民爆發了大規模的起義。自1856至1874年,杜文秀領導的雲南西部回族起義軍在大理地區堅持鬥爭了18年。起義軍主動聯合漢、彝、白等族,注意協調民族關係。大理政權注意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生產,減輕農民負擔,鼓勵手工業和商業發展,並開展對外貿易。與雲南回民起義相比,西北回民起義的規模更大,遍及陝西、甘肅以及新疆等地。1862年,太平軍和捻軍進入陝西,關中各地回民紛紛回響,短時間形成了十八大營,轉戰陝甘,最後於1877年失敗。
回族少年回族少年

民族簡介

回族是目前中國分布最廣的少數民族。公元7世紀中葉,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經海路和陸路來到中國的廣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內地的長安、開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紀,蒙古軍隊西征,中西亞的穆斯林伊斯蘭教徒的特稱)大批遷入中國,以這些中亞民族、波斯人阿拉伯人為主,後吸收漢、蒙古、維吾爾等民族成分,逐漸形成了一個統一的民族——回族。
回族的通用語為漢語,全民生活方式主要為西域回回文化,其中回族穆斯林在居住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又稱禮拜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動,經典主要是“古蘭經”,信徒稱“穆斯林”。
回族穆斯林有三大節日:開齋節(大爾迪)、宰牲節(小爾迪)、聖祭,所有節日都與其他穆斯林保持高度一致有著密切的聯繫。

民族血統

回族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唐代。根據現有史料,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年),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陸續由海路來華,在廣州、泉州、杭州、揚州及長安等城市定居。他們建築了中國最早的一批禮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並建立公共墓地。他們被稱為蕃客或土生蕃客,被視為回回民族的先民。
保留波斯人特徵的回族保留波斯人特徵的回族
13世紀初葉,蒙古軍隊西征期間,一批批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斷被簽發到中國來。他們主要以駐軍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學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全國各地,成為形成回族的主體人群。
宋元時寓居在占城(今越南中南部)即“占城回回”、中印半島南部和南洋諸島上屬於馬來人種的“崑崙回回”因遷居中國而成為回族的先民。
明代仍有大量的人群融入回族。如原籍為阿拉伯、波斯、西域突厥諸種和東南亞的“歸附回回”,還有僑居的“寄住回回”,他們往往以“貢使”形式進入中國,使團成員多達數百,貢事完畢,有的返歸本國,有的則僑居或定居中國,明朝永樂間蘇祿東王病逝山東德州,其後人守墳,成為德州北營回民的先祖。
另,
據廣東省志記載:據成書於後梁末帝貞明二年(916年)的《阿拉伯人及波斯人之印度中國紀程》卷一記述,唐僖宗乾符五年(878年),黃巢攻陷廣州,除殺中國人外,回教(伊斯蘭教)徒、猶太人、基督教徒、火教徒亦被殺甚多,死者達12萬人。以上文字出自廣州省地情網資料,可見當時的唐人就已經可以依據宗教習俗準確的分辨當時來華的外國人了。
而據湖北省志記載:元代對於“回回”一詞的用法相當混亂(類似於“囉哩回回” 、“綠睛回回”、“勿術回回(藍帽回回)”這樣的誤稱),但即便“回回”一詞使用相當混亂,但考證元人的著述時也不難發現,“回回”一詞絕大部分情況是用來指稱有伊斯蘭教信仰的人的。

生活習俗

由於回族人絕大多數信仰伊斯蘭教,所以在回族居住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動,經典主要是“古蘭經”,信徒稱“穆斯林”。生活習俗固守回族傳統,遵循教規。 伊斯蘭教在回族的形成過程中曾起過重要作用。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舉行禮拜和宗教活動的場所,有的還負有傳播宗教知識、培養宗教職業者的使命。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著重要位置。 按伊斯蘭教曆,每年12月10日為古爾邦節。每年的這一天,形成了宰牲獻祭的習俗沿襲至今。 另外,伊斯蘭教規定,每年教歷9 月定為齋月。在齋月里要封齋,要求每個穆斯林在黎明前至落日後的時間裡,戒飲、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讓人們在齋月里認真地反省自己的罪過,使經濟條件充裕的富人,親自體驗一下飢餓的痛苦心態。到教歷10月1日即齋戒期滿,舉行慶祝齋功完成的盛會,這一天就是開齋節。開齋節這天,人們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齊地到清真寺作禮拜,聆聽教長講經布道。然後去墓地“走墳”,緬懷“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宗教信仰

伊斯蘭教在回族的形成和發展中始終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在回族形成後,各地回族一直延續著這一信仰。伊斯蘭教在唐代被稱為 “大食法”,元明時期,稱作回回法,回回教門、回回教等。回族的信仰包括內心誠信、誦念表白、身體力行三個部分。具體來講,按照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必須保持六大信仰:信安拉(真主)是六大信仰的核心,即認為安拉是獨一無二的,造化天地萬物,日月星辰及主宰宇宙的一切。回族宗教學者把這一信條編為十六字“清真言”,即:“萬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真主使者。”信天仙,即認為除了人世即人的世界以外還有個妙世,真主用光創造的諸天仙即屬於妙世的世界範疇。天仙是真主造化的,無性別、無老幼,遵照真主的意志管理天上和人間一切周轉和善惡以及自然現象等。信經典,即信仰《古蘭經》及其在穆罕默德之前的一切經典。除《古蘭經》外,對《聖訓》也很重視。《聖訓》是穆罕默德的言行記錄。信復生,即認為整個宇宙及其一切生命,終究有一天會全部毀滅,然後安拉使一切生命復活。人死後也可以復活。信前定,即認為人生的壽命長短,貧富貴賤,善惡醜美,一切均由真主在你生前早已定奪好。
日常生活中,履行念、禮、齋、課、朝等五功是信仰的基本功修。“念”就是男女老少都要學會念清真言。“禮”即禮拜,主要包括日常的晨禮、晌禮、晡禮、昏禮、霄禮等五時拜,每周五主麻的聚禮,以及每年開齋節、古爾邦節兩次大型的會禮。“齋”就是齋戒,又稱 “封齋、閉齋、把齋”。伊斯蘭教曆九月(萊麥丹月)來臨之際,每日東方發白前進食後封齋,日落後開齋,白天不飲不食,絕性交。“課”也叫天課,屬於“濟貧稅”,可以散給貧窮者、管理帳務者、無力贖身者、不能還債者和無依無靠的人,也可以用於修橋、辦教育及其它慈善和公益事業。“朝”即朝覲,伊斯蘭教規定凡是身體健康的,經濟條件許可,在旅途平安的情況下,不論男女穆斯林,在一生中要去天房朝覲一次。除了五功以外,還要求子女要孝順父母,夫妻要相互敬愛,回族同胞間互相寬忍,朋友間真誠相待等等,這均被視為信仰的一部分。
清真寺是回族舉行日常五時拜、主麻聚禮和節日中會禮的地方。唐代稱“禮堂”,宋代稱“禮拜堂”,元代稱“禮拜寺”等,明中葉以來則通稱為“清真寺”。清真寺既是回族穆斯林沐浴潔身、進行宗教活動的場所,又是舉辦宗教教育、傳播宗教常識、培養宗教職業者的講壇和經堂,還是回族民眾政治、經濟、文化、生活以及公益事業的一個中心。平時,阿訇在清真寺給回族民眾講“瓦爾茲(戒勸)”,還要給滿拉講學,主持婚喪嫁娶屠宰食用禽畜等有關活動。
經堂教育是指在清真寺里,由開學阿訇招收穆斯林子弟,學習伊斯蘭經典,傳授伊斯蘭教義、教法等基本的宗教知識,培養宗教宣教接班人和穆斯林專門人才的特殊教育。它是16世紀陝西渭城回族人胡登洲首先創設的,其後,其親傳弟子和再傳弟子們活躍於東西南北各地,形成了陝西學派、山東學派和雲南學派。在長期發展中,經堂教育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的制度。清真寺是推動經堂教育的重要場所,各地清真寺至今多附設有經堂學校。一般分為大學、中學和國小三種。經堂教育是中國回族教育史上影響最深遠、延續時間最長久的一種宗教教育形式。
宗教規定要求,男孩到十二歲開始承擔宗教義務,履行“天命”和“遜乃”的宗教功課。回族男童一般在5—9歲實行割禮。回族民眾對割禮非常重視。割禮這天,家庭經濟條件較富裕的,要給小孩換上一身新衣服。家裡一般要宰羊、宰雞、炸油香。
各地回族婚禮形式多種多樣。比較一致的程式是請媒人提親、說色倆目(也叫定茶),插花(也叫定親)、迎娶、念尼卡哈、撒喜、鬧洞房、擺針線、回門等。婚禮時,男女各家還要擺宴席,招待賓客。當新娘子入了洞房,送親客人進屋後,主人一方面安排接待客人,一方面請阿訇給新郎新娘念“尼卡哈”:在堂屋正中設一張方桌,上方坐阿訇,左右坐證婚人和父母親,地下鋪上毯子,新郎、新娘跪或站在上面,聆聽阿訇的教誨和宣讀《古蘭經》有關片斷,再用漢語作一番解釋。證婚儀式結束後,新郎、新娘入洞房。
回族忌說“死”,將“逝世”一般稱為“無常”,有些地方稱“歸真”或“毛提”。“歸真”是回族民眾對篤信宗教和宗教職業人員以及宗教上層人士的稱法。葬禮要經過停屍、善面、備殮、淨身、下葬、紀念亡人等程式。其中殯禮(站者那則)是回族喪葬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凡參加殯禮的人必須洗大淨,殯禮的領導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長擔任,也有的根據亡人的遺囑來確定,不論輩分、地位,只要懂伊斯蘭教規,在民眾中有較高的威信即可。一般根據亡人無常時間的長短來採取不同規模和方式的紀念活動。紀念從埋葬的當天晚上開始,有“頭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
因為信仰伊斯蘭教,回族每年主要過三個重大節日,即開齋節、古爾邦節和聖紀節,節日均以伊斯蘭教曆計算。每年教歷九月為齋月,男滿十二周歲、女滿九周歲以上的回民,都要封齋。齋戒期滿,逢開齋節,這一天從拂曉開始起來,洗大淨、沐浴淨身,換上新衣服,到清真寺會禮。“古爾邦”一般在開齋節後70天舉行。節前家家打掃衛生,炸油香、饊子、花花等。節日當天拂曉,沐浴淨身、燃香,換上整潔的衣服赴清真寺參加會禮。結束後,還要舉行一個隆重的宰牲典禮,所宰的肉一份自食,一份送親友鄰居,一份濟貧施捨。聖紀節是紀念穆罕默德誕辰和逝世的紀念日。相傳他的誕辰與逝世都在伊斯蘭教曆3月12日,一般合稱“聖紀”,俗稱“聖會”。節日這天首先到清真寺誦經、贊聖、講述穆罕默德的生平事跡,教育回族民眾不忘至聖的教誨,做一個真正的穆斯林。這天穆斯林還要做討白(懺悔)。儀式結束後,開始會餐。
其他節日主要有阿術拉日、登宵節、白拉台節、蓋爾德節、法圖麥節、亡人節。法圖麥節也叫 “女聖紀”、媽媽會或姑太節,是一個紀念穆罕默德女兒的節日,在每年齋月十四。由婦女們親自出動,收斂錢糧,架幾個鐵鍋,熬雜豆粥,烙一些油香或炸油香,請阿訇念經祈禱並讚頌聖女的事跡,之後,讓全坊男女老少一起來吃。阿術拉日源出希伯來文,意為“第十天”,一般指伊斯蘭教曆1月10日。相傳該日是阿丹、怒哈、易卜拉欣、穆薩等先知得救的日子;還傳說這一天安拉創造了人、天堂和火獄等,因此這一天被視為神聖的日子。公元680年阿里之子海珊於該日被倭馬亞王朝所殺,這一天又成為什葉派紀念海珊的哀悼日。阿術拉節這天,吃各種豆類熬的粥,這叫阿術拉飯,也叫憶苦思甜飯。登霄,是阿拉伯語“米爾拉吉”的意譯,原意為“階梯”。登霄節這天晚上,大家聚集到本坊清真寺,除了禮拜、祈禱外,阿訇還要著重宣講穆罕默德登霄的意義、情景,講述真主對穆聖的特別恩賜。另外,雲南昆明、巍山、大理、保山等回族地區為紀念清鹹豐、同治年間被清軍殺害的回民,定農曆四月初十日定為亡人節。在亡人節時,回族穆斯林紛紛舉行活動,其中昆明回民在南城清真寺集會,由阿訇講經布道,然後登麻園公墓,恭誦古蘭經,進行掃墓活動。

飲食習慣

根據伊斯蘭教的規定,回族禁食豬、馬、驢、騾、狗和一切自死的動物、動物血,禁食一切形象醜惡的飛禽走獸,無論牛、羊、駱駝及雞禽,均需經阿訇或做禮拜的人念安拉之名然後屠宰,否則不能食用。日常生活中,回族不抽菸、不飲酒,但特別喜歡飲茶和用茶待客。由於分散各地,形成了不同的飲茶習俗,北方回族地區有罐罐茶;雲南回族中有烤茶;湖南回族中有擂茶。蓋碗茶是西北回族的一種特殊嗜好。最有代表性的是“八寶蓋碗茶”,即蓋碗內泡有茶葉、冰糖、枸杞、核桃仁、芝麻、紅棗、桂圓、葡萄乾(或蘋果乾)等。
回族服飾回族服飾

服飾特色

回族服飾有鮮明的民族特色,在回族聚居區中,回族民眾依然保持著中亞人的傳統穿衣打扮。最顯著的特徵便是:回族特點的穆斯林服飾——男子多帶小白帽,女子帶各種花色的頭巾。

服飾概述

回族服飾的主要標誌在頭部。男子們都喜愛戴用白色製作的圓帽。圓帽分兩種,一種是平頂的,一種是六棱形的。講究的人,還在圓帽上刺上精美的圖案。回族婦女常戴蓋頭。不少已婚婦女平時也戴白色或黑色的帶沿圓帽。圓帽分兩種,一種是用白漂布製成的,一種是用白線或黑色絲線織成的,往往還織成秀美的幾何圖案。服裝方面,回族老漢愛穿白色襯衫,外套黑坎肩(老鄉稱“馬夾”)。回族老年婦女冬季戴黑色或褐色頭巾,夏季則戴白紗巾,並有扎褲褪的習慣。青年婦女冬季戴紅、綠色或蘭色頭巾,夏季戴紅、綠、黃等色的薄紗巾。山區回族婦女愛穿銹花鞋,並有扎耳孔戴耳環的習慣。

服飾歷史

回族把服飾通常稱為“衣著”、“穿戴”。
我國唐朝的杜環唐和大食的一場戰役中,戰敗被俘,把他自己在其地的所見所聞作了記錄,其中談到大食的服飾:“(大食)一名亞俱羅,其大食王號暮門,都此處。其士女瑰偉長大,衣裳鮮潔,容止閒麗。女子出門,必擁蔽其面。……系銀帶,佩銀刀”。這些大食人有不少後來到中國經商,把這種服飾上的習俗自然也帶到了中國。《新唐書》第一次記載了伊斯蘭教教民的形象、服飾和宗教活動。據稱:“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門障面,日五拜天神,系銀帶,佩銀刀……”從這些記載可以看出,阿拉伯、波斯等族來中國的穆斯林,特別是穆斯林婦女的服飾打扮,還是很有特色的。
宋代朱或在《萍洲可談》中載:“廣州蕃坊,蕃人衣裳與華異……”唐宋時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來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稱為“蕃客”,這是回族的先民。這就看出,當時回族先民的服飾與漢族不同,是有自己特點的。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中則記載得更明確:“宋時蕃商巨富,服飾皆珍珠羅綺,器用皆金銀器皿。”可見他們當時穿的是有花紋的絲織品,佩戴戒指,使用金銀器具等。
回族男子頭纏“戴斯達爾”、戴白帽的習俗,也在很早以前就有了。宋代周輝《清波別志》說:“層檀,南海旁國也。貴人以好越布纏頭。人之言語如大食。”元代,回族人的政治、經濟、文化地位都比較高,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和其他習俗一樣,都是自由的,沒有任何限制,有著漢族服裝的,有穿阿拉伯、波斯等族樣式的,有自製的白帽、巾袍和鞋等,開始向民族服裝發展。但是,到了明代,回族人的服飾習俗就開始受到限制。回回民族不是依據信仰習俗和祖先的服裝樣式,結合在中國居住發展的實際來想穿啥就穿啥,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而是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命令和限制。明太祖朱元璋建國後,採取禁止“胡服”的政策,讓回族人民著漢裝,這樣,回回民族開始形成的服飾習俗就不能很快得到發展,也不能受到尊重。到了清代,統治階級對回族人民更存偏見。雍正初年,山東巡撫陳世宮和署理安徽按察司魯國華等地方大員向清廷上疏,對回民的服飾、信仰等橫加指責、干涉,妄加罪名,說回民“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設立禮拜……”因此,他建議:“請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應禮拜等寺,盡行禁革。……戴白帽者以違制律定擬。”
這樣,回族的服飾,既受到了伊斯蘭的影響,又受到了統治階級的強迫限制。但是,回族服飾並沒有因為統治階級禁止就完全屈服而全部改著漢裝或滿裝,而把一些帶有伊斯蘭教特色和民族特色較濃的服飾習慣,堅持和保留了下來。如清代袁大化《新疆圖志》記載:“阿訇之帽,上銳而高,檐以白布綻之,厚二三寸,脫帽為敬。人門必解履。婦女必障面。皆古制也。”又說“惟寺中禮拜,戴棱冠。上銳下圓,五色皆備,而白者為多”。直到今天,回民仍然頭戴白帽,有的頭纏“戴斯達爾”,女的搭蓋頭等,這都是回族服飾習俗發展變化的重要特徵。

服飾作用

回族的服飾具有多重作用。一是保護身體。這是人類生產、生活和生存的客觀的必然需要。根據不同的季節選擇不同的服飾,夏天穿單衣,冬天北方回族人多穿棉衣和皮衣、皮鞋等,東北和西北地區的回族人為了防寒還戴棉帽、皮帽或耳套等。回族婦女為了防風沙還戴蓋頭、搭圍巾等等。二是裝飾的作用。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回族人也不例外,這是人類美化自身的內在要求。如男子穿襯衫、套青坎肩,女子點額、染指甲,在衣服上繡花,都有裝飾的因素。三是具有信仰的因素,回族人去清真寺或過民族節日,需頭纏戴斯達爾、穿準白、穿麥賽襪子,婦女搭蓋頭等,因此回族服飾除了保護身體和裝飾的作用外,還有信仰的因素,這構成了回族服飾的民俗特點。
回族的服飾,根據性別形成了男子服飾和女子服飾,且男女服飾區別很大;根據年齡形成幼兒服飾、成年服飾和老年服飾,回族女性服飾分未婚服飾、已婚中年服飾和已婚老年服飾;根據地區和季節、宗教職業形成不同的服飾等。下面就男女服飾兩大類中的主要服飾品目,作一概述。

男子服飾

回回帽:男子戴的無檐小白帽,亦稱“禮拜帽”,回族傳統男帽,一種無沿小圓帽。回族在禮拜磕頭時,前額和鼻尖必須著地,戴無沿帽行動更為方便,遂發展成為一種服飾習俗。
回回帽從顏色上看,通常有白、灰、藍、綠、紅、黑等顏色,有的是純色,也有很多帶伊斯蘭風格花邊或圖案、文字的,如星月圖案、阿拉伯文的“真主至大”、“清真言”等,可根據季節和場合的不同選擇戴那種合適。一般春夏秋季戴白色帽最多,冬季戴灰色或黑色。最尋常的還是以白色為尋常帽式,結婚的新郎多戴紅色帽子,以示喜慶。
回回帽一般用的確良、滌卡、棉布等布料製作,也有用白棉線鉤制的。黑色是用的多為平絨、棉粘毛氈、花達呢等材料,用毛線鉤織也可。此外還有用牛羊皮革製作的帽子也很受人歡迎。
戴斯他勒波斯語音譯,意為清真寺的阿訇或教長頭上纏的布。
回族除了戴白帽外,有些也用白、黃色毛巾或布料纏頭,俗有“纏頭回回”之稱。相傳穆罕默德在早期傳播伊斯蘭時,頭纏戴斯他勒禮拜。戴斯他勒長度一般為9尺或12尺。纏頭時有許多講究,前面只能纏到前額髮際處,不能把前額纏到裡面,這樣不利於叩頭禮拜,纏巾的一端要留出一肘長吊在背心後,另一端纏完後壓至後腦勺纏巾層里。
過去回族頭纏戴斯達爾的較多,2014年多數回族民眾習慣戴白帽,清真寺里的阿訇、滿拉和常去寺里鄉佬們則纏頭的比較多。
麥賽海襪:亦稱麥賽襪子,是北方穆斯林老人冬天穿的一種皮製襪子。“麥賽海”為阿拉伯語音譯,意為“皮襪子”,一般用近似皮夾克軟、薄的牛皮製成,潔淨光亮,結實耐用。如果穿上麥賽襪子可以免去小淨中的洗腳程式,而且用濕手在襪子的腳尖至腳後跟摸一下,即等於洗腳。所以回族穆斯林一般比較喜歡麥賽襪子。過去麥賽襪子都是自己縫製,2012年甘肅臨夏等地有專門加工麥賽襪子的工廠,滿足了廣大穆斯林的要求,受到了好評。
準白:阿拉伯語音譯,意即“袍子”、“長大衣”。這是回族滿拉、阿訇和回族老人喜愛的服裝。準白一般選用黑、白、灰等顏色的棉布、化纖料或毛料製作,有單、夾、棉、皮四種。其款式近似現代的長大衣,但領子一般都是制服領口。
回族男子還喜歡穿白襯衫、白高筒布襪、白布大襠寬鬆褲等。
坎肩:是回族男子服飾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表現了回族簡樸、大方的民族特點
回族男女都愛穿坎肩,特別是回族男子喜歡在雪白的襯衫上套一件適體的對襟青坎肩,黑白對比鮮明,清新、乾淨、文雅,也有很多帶有精美伊斯蘭圖案和各種花色的坎肩,穿在身上給人感覺很利索、幹練。
回民根據不同的季節,穿不同的坎肩,有夾的、棉的,還有皮的。既可當外套,又可穿在裡面。回族男子的青坎肩,在襟邊、袋口處用針扎出明線,使衣服各邊沿平挺工整,突出服裝造型的線條美,同時,用相同的衣料做小包扣,顯得雅致。皮坎肩選料頗講究,要用胎皮和短毛羊皮,縫成後輕、柔、平、展。冬天穿上這種皮坎肩,再穿上一件外套,既輕便保溫,又感到和諧、不臃腫。特別是回民愛清潔,講衛生,又有尚武習俗,經常要洗臉、洗手、洗小淨、練武,穿上坎肩,挽袖子洗手洗臉、幹活、習武既方便,又保暖。
回民對在清真寺念經畢業的滿拉,舉行了“穿衣”儀式的,本坊的教民則給他準備一身新衣服、綠帽、綠袍等,讓他穿上。這個風俗起源於波斯(伊朗),因為波斯即舊時的綠衣大食,北方回民冬天還用黑色棉布或狐狸尾巴做耳套,用布料做的耳套。其外形似桃子,並繡有簡單的圖案。回民喜歡穿自己縫製的搭面子二毛皮大衣、老羊皮大衣。
傳統回族男子的鞋,一般都是自製的方口或圓口布鞋,也有用麻和線自製的涼鞋。隨著社會的發展;大多數回民2014年到商店購置各種布鞋和牛皮鞋、涼鞋等,但忌穿豬皮鞋。農村男子的襪跟、鞋墊一般都是繡花的。回族老人有扎綁褲腿的習慣。
回族男子還喜歡隨身佩帶一把小刀,俗稱腰刀。回民掛腰刀,一是為了裝飾,二是為了隨時宰牲、救牲。這種習俗與唐代杜環記載的阿拉伯人“系銀帶,佩腰刀”的習俗是一樣的,是從阿拉伯傳入我國回族人民當中的,後來逐漸成為回族人民的習慣。

女子服飾

回族婦女的衣著打扮也是很有特點的。一般頭戴蓋頭(也叫搭蓋頭)。
蓋頭,旨在蓋住頭髮、耳朵、脖頸。回族認為這是婦女的羞體,應該加以遮蓋。戴蓋頭的習俗,一是受阿拉伯國家的影響。在阿拉伯地區,原來風沙很大,水源較少,人們平時難以及時沐浴淨身。為了防風沙、講衛生,婦女們自己縫製了能遮面護髮的頭巾。後來許多阿拉伯、波斯商人把這種習俗帶到中國。二是受伊斯蘭教的影響。《古蘭經》說:“你對信女們說,叫她們降低視線,遮蔽下身,莫露出首飾,除非自然露出來的,叫她們用面紗遮住胸膛,莫露出首飾……”中國回族女性雖然已棄用面罩,但也以頭巾護頭面,一般把頭髮、耳朵、脖子都遮掩起來,久而久之逐步形成了回族婦女戴蓋頭的習慣。回族在戴蓋頭前,有的將頭髮盤在頭頂,有的留把把頭,將頭髮盤在腦勺後,戴上帽子,爾後再戴蓋頭。回民的蓋頭,無論在泉州、廣州、海南等沿海地區,還是在內地,一般通常有綠、青、白三種顏色,有少女、媳婦、老人之分。一般少女戴綠色的,已婚婦女戴黑色的,有了孫子的或上了年紀的老年婦女戴白色的。戴綠蓋頭顯得清俊嬌麗;戴白蓋頭顯得乾淨持重;戴黑色蓋頭顯得素雅端正。回族婦女的“蓋頭”,講究精美,大都選用絲、綢、喬其紗、的確良等高中檔細料製作。在樣式上,老年人的蓋頭較長,要披到背心處;少女和媳婦的蓋頭比較短,前面遮住前頸即可。回族婦女還喜歡在蓋頭上嵌金邊,繡風格素雅的花草圖案,看上去清新、秀麗、明快、悅目。如今隨著時代的發展,有些青年回族女性的蓋頭也有了一些樣式、色彩上的變化,顯得更加活潑和大方。
回族婦女的傳統衣服一般都是大襟為主,裝飾內容卻很豐富。少女和媳婦很喜歡在衣服上嵌線、鑲色、滾邊等,有的還在衣服的前胸、前襟處繡花,色彩鮮艷,形象逼真,起到畫龍點睛的作用。回族女裝都是右邊扣扣子,紐子是自己用料子製作的。傳統回族女子的鞋喜歡在鞋頭上繡花。襪子主要講究遛跟和襪底,遛跟襪大都繡花,襪底多製成各種幾何圖案,也有繡花的。
回族婦女衣服的顏色不喜歡妖艷,一般老年人多著黑、藍、灰等幾種顏色;中、青年喜歡穿鮮亮的,如綠、藍、紅等顏色。
回族婦女老少一般都備有節日服裝;經常禮拜的人,還專門有一套禮拜服。
大部分回族女子從小就要扎耳朵眼子,七八歲時要戴耳環;同時,還喜歡戴戒指、手鐲,有的還點額、染指甲等等。已婚婦女還要經常開臉,顯得清秀、乾淨。
回民戴戒指的講究與土耳其、巴基斯坦、埃及等伊斯蘭國家的穆斯林和中國漢族的講究相同:戴無名指上表示已婚,戴中指上表示沒有對象,戴小拇指上表示已有對象還未結婚。除此以外,回族婦女還喜歡戴手鐲與耳環。傳說是在很早以前,有位回族媳婦兒養活著一個老婆婆,因為家裡很窮,連飯都吃不飽,她就到一個商人家去打短工,給人做飯。每次和完面,這位媳婦兩手都捨不得洗手,沾兩手面偷偷回來洗掉給婆婆做麵糊糊吃,這樣可以勉強果腹。過了一段時間後,突然有一天天空中電閃雷鳴、烏雲翻滾,婆婆和媳婦都很害怕,媳婦不禁懺悔不應該吃人家的東西,於是把手伸出去,把兩眼一閉,想讓雷劈掉算了。一聲巨雷響過後,媳婦睜開雙眼,發現自己的雙手不但絲毫未損,而且兩個手上都戴上了金手鐲。從此,回族媳婦戴手鐲也成了孝順老人的象徵。2014年有的回族女性沒金手鐲的,也可以用其他材質的代替,如銀手鐲、玉手鐲等。
回族婦女喜歡戴耳環,除了裝飾以外,據說還能使人心明眼亮。回民當中有句順口溜說:“姑娘眼睛亮,耳環子掛兩旁。”這話確有道理。眼部穴位在耳垂中央,戴耳環可以刺激耳部眼睛的穴位。
回族女性還喜歡用鳳仙花染指甲。這個習俗也是由阿拉伯、波斯等地傳來的,因為中國在漢朝以前沒有鳳仙花。漢武帝時,張騫聽說西方有一個條支國(阿拉伯),後來甘英奉使西域,中國與阿拉伯之間才有了交通。從此以後,互相往來,鳳仙花也從西域傳到中國。
鳳仙花的阿拉伯名為“海葫”。周密的《癸辛雜識》對此有詳細的記載:“鳳仙花,紅者,用葉搗碎,入明礬少許在內,先洗淨指甲,然後以此付甲上,用片帛纏定過夜。初染,色淡,連染三五次,其色若胭脂,洗滌不去,可經旬,直至退甲,方漸去之。或雲此亦守宮之法,非也。今回回婦女多喜此。”
回族形成後,仍襲祖先的習俗,代代相傳,時至今日,許多回族女性還喜歡用鳳仙花染指甲,以示美觀。

服飾文化

回族服飾是回族特有的文化現象,回族服飾文化是一個歷史悠久、絢爛多彩、積澱豐厚的寶庫。回族服飾的發展變化及多種形態,潛移默化地受到時代、地域以及周邊兄弟民族習慣等影響,但在根本上或者說整體上,是受到伊斯蘭文化對回回民族形成的深厚影響。人類服裝史權威、美國華盛頓大學教授布蘭奇·佩尼曾深有感慨的表示:“對服裝歷史的研究,可以說,等於從事一項探險活動,它涉及的領域很廣,而且饒著有興趣。”由於回族服飾是半隨著發展的節奏,就可以幫助我們從巨觀上把握回族歷史發展的主脈。回族服飾的研究沒有局限在衣飾、頭飾等直觀服飾的層面上,而是拓展視野,把回族的鞋飾、佩飾、婚禮與喪葬服飾、舞台表演服飾及學生樣服都收納到考察範圍之內,從而豐富了回族服飾文化的研究內容。各民族服飾這所以千姿百態,除了受到地域環境的影響和社會變革的牽動,還由於各民族具有自己獨特的審美觀。

服飾現狀

如今,隨著社會環境的發展,城鄉回族的服飾較之新中國成立前和新中國成立後的五六十年代有了很大變化。特別是居住在城市裡的中青年男女,穿戴打扮豐富多樣。回族男子的衣服由單一的白汗衫、青坎肩、便裝、中山裝向西裝、夾克衫等款式新穎的方向發展。城市裡的一些回民打扮,已很難從服飾上辨清他們的族屬了。
國家非常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2006年5月20日,該民俗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服飾傳承

回族服飾是回族宗教信仰、生存環境、文化活動的生動寫照,也是回族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
但根據調查,銀川市現有回族服飾樣式古板,色調單一;回族服飾缺乏專門人才,研發力度不夠;信息採集傳播不快,缺乏必要的溝通,發展回族特色產業又缺乏一定文化氛圍。銀川商會的一項初步統計顯示,銀川市從事服裝經營、生產加工的企業、個人約12000多家,絕大多數從事經營流通,專事服裝生產加工的企業只有30餘家,僅有的4家民族服飾生產企業也瀕臨倒閉。
多年研究回族服飾的寧夏社會科學院圖資中心副研究館員陶紅老師說,發展回族服飾,首先要在有需求的回族民眾中去挖掘市場,有了這個固定的市場,各相關服裝企業在做工、面料選擇上就顯得尤為重要。在此基礎上,開展回族服飾的設計,比如回族婚禮服、禮拜服、高檔生活裝等才可能有所作為。甘肅臨夏、青海循化等地著回族服飾的人比寧夏多,這些地區除回族外還有信仰伊斯蘭教東鄉、撒拉等民族,他們的服飾與回族的服飾一樣,能形成一定的氛圍。另外,我區回族居住比較分散,隨著社會的發展,除特定場合外,大多數回族民眾不著回族服飾,因此發展回族服飾的市場太小。
2005年,寧夏舉辦了全國首次回族服飾展演大賽,一些設計高雅與時代發展同步的回族服飾,得到了寧夏廣大回族民眾的讚賞。中國音樂學院國際一級舞台美術設計師、大賽評審馬書敏認為,回族服飾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逐步得到了人們的認可,但2014年還沒有形成完整的服飾風格。她認為,回族的服飾文化底蘊很深厚,之所以沒有形成自身風格,與回族的散居有很大關係,加上受漢文化影響比較大,民族特徵不是很明顯。她希望設計師們能推出一批具有回族風情的服飾,同時廠家能夠以低利潤對回族服飾進行推廣。陶紅老師告訴記者,發展回族服飾首先要有自己的設計師,在回族服飾的基調和設計上大膽創新,把民族文化與市場結合起來,把回族傳統文化和現代生活方式結合起來,把開發高檔服飾與中、低檔服飾結合起來。

民族禁忌

回族人忌食豬肉、狗肉、馬肉、驢肉和騾肉,不吃未經信仰伊斯蘭教者宰殺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動物的血等;忌諱別人在自己家裡吸菸、喝酒;禁用食物開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東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顏色像血一樣紅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飲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許牲畜飲水,也不許任何人在附近洗臉、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裡。回族的日常飲食很注意衛生,凡有條件的地方,飯前、飯後都要用流動的水洗手,多數回族不抽菸,不飲酒,就餐時,長輩要坐正席,晚輩不能同長輩同坐在炕上,須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飯均不得往外舀。
回族在飲食方面最突出的習慣就是禁食一些食物,而且有比較嚴格要求。在肉食方面,回族只食蹄分瓣反芻的動物肉。如牛、羊、駱駝、鹿、山兔的肉等;禽類中只食雞、鴨、鵝、鳩、鴿的肉等;在水產中只食魚、蝦。在這些可食 動物中,不吃自死的,也不吃外族人屠宰的;必須是清真寺四掌教(刀師傅)或阿訇屠宰的方可食用。
在可食的牛羊動物身上,像筋、骨、油、肉、肝、肺、皮、心、腰、腸、肚、管、頭、蹄等這些部位是可食的;像兩門(肛門、生殖門)、須(鼻須)、耳、脊(脊髓)、爪(蹄殼)、腦(腦汁)、鞭(牛鞭)、胞(膀胱)、胰、虎(睪丸)、二血衣(血液、衣包)等,都是不可食的部位。
回族除了不吃豬肉外,還不吃下列動物的肉:有爪子的、不反芻的獸類,如馬、騾、驢、貓、狗、象、虎、豹、熊、狼、狐狸、鼠、貉的肉;性情凶暴的禽類,如鷹、鷂、鷲、梟、烏鴉的肉;兩棲類的蟒肉,爬行類動物中的蛇肉;水產類中奇形怪狀的生物,如龜、泥鰍、魚、蛙、蚌、海參、蜇、蟹等(但海產品的禁食範圍有些變化)。
回族禁食豬肉等,直接起源於伊斯蘭教。它本是居住在熱帶乾旱的阿拉伯半島上的一些遊牧民族的古老生活習慣。後來穆罕默德把它列入《古蘭經》,作為伊斯蘭教教規。《古蘭經》認為,禁食豬肉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豬是“穢物”,“確是不潔的”。
《古蘭經》是伊斯蘭教信仰的源泉,是穆斯林行為的最高規範。《古蘭經》上既規定禁食,那么,所有穆斯林就必須遵守這些教規。

禁忌之物

關於可食用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信仰安拉的人們啊!你們可以吃我所供給你們的佳美食物,你們當感謝安拉,如果你們只崇拜他。”
關於禁止的食物,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他只禁止你們吃自死物、血液、豬肉、以及誦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動物。”
又說:“信仰安拉的人們啊!飲酒、賭博、拜偶像、求籤屬於惡魔的行為,故當遠離。”
伊斯蘭飲食規定以佳美為原則,所謂“佳美”除一般通常理解的色、形、味或營養滋補外,更主要的是指該食物的“潔淨與性格”穆斯林是講“衛生與衛性”的,正可謂“食以養性”。舉凡食草類動物其性善,其食潔,如牛、羊、駝等。而尖齒、獠牙的食肉類動物或食腐屍、腐食之動物其性貪、惡,其食污,如豬、狗、烏鴉等。
關於禁止的食物,《古蘭經》原則性地提到的有“豬、血液、酒、自死物、誦非安拉之名宰殺的動物”。在此基礎上,先知穆罕默德又進一步地作了具體的闡述,以後的穆斯林教法學家又在此二項基礎上作了些規定,構成了穆斯林的飲食戒律。在此,我們只闡明《古蘭經》所提出的飲食戒律。
酒。禁止的原因在於酒能使人暫時喪失理智,神經處於麻醉狀態,對自己的言行失去自控能力,從而給自己和他人帶來危害,這種傷害對穆斯林而言不僅是身體、物質上的,還在於有時因語言、精神失控而導致信仰的喪失,因此《古蘭經》嚴格禁酒,將之和賭博等看作是導致社會危害、引起人與人之間爭鬥、人際關係惡化的惡魔行為。昔日的古代社會是這樣,今日世界也是如此,據一份報紙報導:上海市青少年流氓斗歐的犯罪案件中百分之六十是因酗酒而引發的。離婚案中也有不少是因一方酗酒而導致夫妻失和、家庭破裂。象一些酒後開車造成的傷害事故更是與酒有關。“酒”正成為一些國家和地區的重大社會問題,世界衛生組織也不斷加大力度宣傳禁酒。而伊斯蘭早已將酒及一切飲用後導致人喪失理智的食品一概禁止,如鴉片、海洛因等。至於有人問到啤酒等一些低度酒或少喝一些的問題,毫無疑問也一併禁止,因為,法律禁止一樣事物是根據其性質本身,量的問題只是程度問題。
血。血液在一些宗教經典中被視為生命之源而禁止飲用,例如《舊約》。《古蘭經》禁止飲用血液還關係到人身體健康這一方面。科學的發展、顯微鏡的發明促使了醫學的發展,通過顯微鏡觀察血液,可檢查出無數的各類病菌,小小一滴血可作幾十個項目的化驗、分析,為西醫診斷疾病提供了便利。血液也是疾病傳播的直接方式,如血漿中含有病菌,則被輸血者即刻便會感染。
自死物。自死物指未經屠宰放血、非正常死亡,如病死、摔死、壓死等。禁食自死物乃因其非正常死亡,血液浸留其體內,或因病而亡,食用後對人健康不利。今日人們無論食用什麼食物都選用新鮮的,蔬菜、魚類如此,更何況家畜、家禽呢?!
誦非安拉之名宰殺。這是指非穆斯林屠宰時口念安拉之名以外的禱詞、誓語、神靈的名字,作為違反伊斯蘭信仰安拉獨一的信條而被列為禁食。為什麼穆斯林在宰牲時要口誦“安拉之名呢?”因為穆斯林認為宇宙中的人、動、植物等一切都來自於安拉的創造,人因稟賦安拉賜予的靈氣、理智而為萬物之靈。大千世界,人可盡享其樂,賞玩、騎乘、食用。安拉允許人們食用一些動物以補充人體營養之需,但不允許人們妄殺、濫殺,更防止人類產生一種唯人獨尊、目無創造之主的狂傲之氣。動、植物與人類一樣均由安拉創造,其身命的結束也應以創造之主的名義結束。這就提醒人類,時時、事事應知安拉的存在與崇高之權威,杜絕滋長高傲之氣,防止產生人是宇宙主宰的狂妄之念,不準誦安拉以外的人杜撰出的任何神靈之名以防止信仰偏差。以安拉的名義方可宰牲同樣蘊涵了自然界中的一切具有神聖性,將這些動、植物也看作是具有靈性的被造物可促成人熱愛自然,對維護生態平衡具有積極進步的意義。這可以從實施宗教教育的社會人們愛護動、植物中看出。相反,否定或忽略動、植物由安拉創造,忽略它們也有靈性則會導致人們虐待、摧殘動、植物及自然界中的一切,濫砍、濫捕、濫殺,甚至包括人的生命。
豬。談到不吃豬肉,今日世界恐怕無人不知這是穆斯林禁止食用的。在中國,只要人們知道你不吃豬肉則馬上想到你是穆斯林,提到回民則立刻知道你不吃豬肉,不吃豬肉幾乎已成穆斯林的標識,回民的代稱。

婚禮習俗

婚姻方面,實行一夫一妻制。回族婚禮很隆重,且有許多宗教和民族的特點。如舉行婚禮,要請阿訇念"尼卡哈"即因阿拉伯經文進行證婚和祝賀。
回族信仰伊斯蘭教,認造物主為最高主宰,一切生活、行為無不受伊斯蘭教清規戒律所制約。飲食方面,以牛、羊為主,禁食豬、馬騾、驢、狗、猛獸肉和自死之物及宿食,以及各類生物之血,禁止喝酒和抽菸(特別是草煙);行為方面,禁止賭博、鬥毆、姦淫盜竊、損人利己,遭受侵犯可反攻,開殺戮。清真寺是回族節日活動和宗教活動的中心,主要節日有開齋節、古爾邦節、聖節,在不同的地方還有阿舒拉節、姑太節、雲人節等,以上節日都以教歷(回曆)計算。回族由於長期與漢族雜居,在住房、服飾、語言等方面大致與漢族相同,只是沒有本民族的文字,雖有經文,但也是阿拉伯文。
回族的婚姻與其他九種信仰伊斯蘭教的民族一樣受伊斯蘭教的約束。穆罕默德說:"結婚是我們定製,背棄我的定製,不是我的教生。"回族的婚姻必須遵循伊斯蘭教的規定,把結婚視為天命和聖行。婚姻須雙方同意,在自願的原則下,經家長和媒人施以聘禮,合乎教規手續,才能舉行婚禮。認為夫妻之道,必須彼此相敬相愛,愛之以德,敬之以禮,夫治一外,妻治於內,相互謙讓,相互幫助,反對互相猜忌,更不允許夫妻雙方不忠,精誠一致,家道乃成。夫妻應孝順雙方的父母,教育子女遵守伊斯蘭之道,愛國愛家,奉公守法,盡國民應盡之義務,贊助公益事業,夫妻共勉,才能保證家庭的和睦幸福。
回族青年婚前要由男方下聘訂親,並擇婚禮日期。訂新叫吃糧茶,結婚要請阿訇贊聖證婚,"贊聖"就是讚美安拉促成了這一對青年的美滿婚姻,並由阿訇向新郎、新娘講授伊斯蘭教常識,要求男女雙方遵守"依瑪尼"(信德),背誦清真言,問他們各自的"經名"(宗教名字),若無經名便由阿訇為他們命名,部新郎是否已送新娘"邁赫爾"(禮物),因為禮物是夫妻恩愛的象徵。最後由阿訇正式含"尼柯哈"是婚禮必行之禮,有了證婚詞,才能說明婚姻得以宗教的正式承認。其後還要舉行扒果活動,由阿訇事先把象徵長生不老的長生果、早生貴子的棗子、表示富貴的金屬小錢及花生、水果糧、米花、核桃等吉祥物放置桌上,抓三把執於新郎事先準備的帕布中,(有的地方撒在新郎內衣內),再交給新娘。待客人走後,夫妻共享,表示夫妻恩愛,同甘共苦,白頭偕老,也是阿訇對新婚夫婦的良好祝願。
婚禮結束,可根據家庭經濟狀況,舉辦較豐盛飯菜待客,開宴前得請阿訇(或師傅)"光道口",後前來祝賀的親朋好友才能開始就餐,但禁止渴酒(近代受漢民族影響,很多都在師傅阿訇走後飲酒狂歡)。晚間一般的也鬧房,但不過分。

回族語言

漢語為回族通用語言,在民族內部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動中,回族保留了大量的阿位伯語和波斯語的辭彙,在邊疆民族地區,回族人民還通曉並使用當地民族的語言。

參加抗戰

抗戰時期,由於中日民族矛盾的上升降低了國內階級矛盾和政治集團之間矛盾的地位與比重,因此,在整個抗日戰爭時期,必須把反對日本侵略者當作頭等的任務,少數民族的命運,是和整箇中華民族的命運緊密聯繫在一起的。只有從徹底的抗日鬥爭中,從中華民族的獨立與解放中,少數民族才能求得自身的解放。也就是說,少數民族同日本帝國主義的矛盾是當時最主要的矛盾。如果這個矛盾不解決,後兩個矛盾是不可能得到解決的。正是基於這樣的認識,中國共產黨在全面抗戰爆發後發表的抗日救國十大綱領中號召:“動員蒙民回民及其他一切少數民族,在民族自決和民族自治的原則下,共同抗日”,這是黨在民族工作中必須堅持的基本方針和必須實現的主要任務。
在陝甘寧邊區,回族和蒙古族民眾建立了自己的抗日武裝力量。馬本齋領導的冀中回民支隊,冀魯邊區的渤海回民支隊,在對日作戰中屢建功勳。
1938年1月,馬本齋在家鄉獻縣東辛莊組建抗日武裝——回民義勇隊,約六七十人。3月,以馬仲三為隊長的河北游擊軍回民教導隊在河間成立。同月,馬本齋率部到河間與馬仲三部合編,馬本齋被委任為隊長,馬仲三為副隊長,劉文正為政治主任。
1938年6月,人民自衛軍回民幹部教導隊與河北游擊軍回民教導隊在河間合編,成立冀中軍區回民教導總隊,馬本齋為總隊長,馬仲三為副總隊長,總隊分三個大隊,有馬永恩,馬國忠等擔任隊長。劉文正為政治主任。8月,回民教導總隊奉命到河間縣沙河橋鎮整訓。不久,冀中軍區派丁鐵石任回民教導隊政治主任。
1939年7月,回民教導總隊改稱冀中軍區回民支隊,馬本齋任司令員。隊伍進行了艱苦的系統軍事訓練,指戰員軍事素質大為提高,成為冀中平原上的一支主力野戰部隊。
1945年12月下旬,金民、馬進坡率回民支隊幹部從陝北返回冀中。金民、馬進坡及回民支幹部到冀中第八軍分區,以本齋大隊為基礎,組建冀中第八軍分區回民支隊,支隊長馬進坡,政委金民,副支隊長白振武。
1944年春,文新縣大隊回民中隊、肅寧縣大隊回民小隊及四十二地區隊的回族戰士,合編為冀中第九軍區回民大隊。馬志新任支隊長兼政委。
各分區回民武裝成立之際,正處於國民黨反動派陰謀發動全面內戰的準備階段。駐滄縣、天津、北平等城鎮的國民黨軍,不斷向冀中解放區"蠶食"進攻。回民支隊多次打敗滄縣的劉佩臣、興濟高鴻基部的"蠶食"進攻,保衛了解放區。
1945年5月24日,回民支隊參加了第一次勝芳保衛戰,與敵激戰7晝夜,打退了敵人的多次進攻,殺出了回民支隊的軍威。此役共殲敵1500多人。
1946年6月26日,國民黨反動派撕毀停戰協定,以三十萬大軍圍攻中原解放區。為了發揚冀中回族人民英勇頑強、敢於戰鬥的革命精神,保持回民支隊這面光輝旗幟,重新成立冀中軍區回民支隊。7月,冀中第七、八、九、十軍分區的回族武裝,與從陝北返回冀中的八路軍回民支隊的部分幹部戰士,在大城縣大尚屯合編為冀中軍區回民支隊,馬鳳舞任支隊長,白振武任副支隊長。全支隊指戰員共1000多人。
回民支隊成立後,先後參加了第二次勝芳保衛戰、青滄戰役、子牙河東戰鬥和南減河等戰鬥,成為冀中平原上的一支主力部隊。
1948年1月中旬,回民支隊和冀中第十軍分區七十五團、七十八團出擊大清河北,連續攻克雄縣、霸縣、昝崗、牛駝、白溝等城鎮,橫掃大清河沿岸堡壘20多座。國民黨河北保全部隊王鳳崗部在大清河苦心推行的"三角暗碉、點線封鎖"戰術徹底破產。5月,回民支隊調到第九分區活動,參加了徐水縣白塔鋪伏擊戰和北常堡阻擊戰,消滅了大批敵人。10月下旬,國民黨傅作義部襲擾石家莊,企圖突襲中央所在地西柏坡。回民支隊協同冀中第九軍分區獨立營,在民兵的配合下,擔負保定至張登溫仁一線的阻擊任務,用地雷戰、地道戰、麻雀戰等形式,阻敵3天,勝利地完成了阻擊任務。11月上旬開始,回民支隊和冀中軍區部隊圍攻保定市,22日敵人棄城北逃,保定市解放。回民支隊進駐保定市,擔任市內警戒任務。
1949年8月,河北省軍區成立,回民支隊改編為河北省軍區獨立警備二團,仍駐保定,冀中軍區回民支隊番號撤銷。1950年抗美援朝開始,編入六十八軍開赴朝鮮戰場。

社會貢獻

隨著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回族的各種人才不斷涌。如史學家白壽彝和楊志玖;翻譯家和教育家馬堅和納忠;“中國交響樂之父”(音樂指揮家)李德倫;相聲藝術家馬三立;作家沙葉新、張承志、霍達;中國科學院院士張廣學、蔣錫夔、劉廣均,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士雯、數學家展濤等,他們均在各自的領域做出了令人矚目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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