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注

古注

古書注釋。我們學習古文,尤其是學習先秦的文言文,離不開註解。古言語的註解,可以分為今人注和古人注兩類。從時間上說,清人和清人以前的注釋都屬於古人注,簡稱古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注
  • 含義:清(含)人以前的注釋屬於古人注
  • 起源:西漢
  • 內容:解字詞和釋文句兩方面
  • 閱讀:讀古注先要了解古注的體例
古書作用,發展概況,體式類型,詁訓類,章句類,義疏類,集解類,音義類,內容與注釋用語,語言文字方面的注釋,非語言文字方面的注釋,古注的幾個問題,

古書作用

首先,古注是閱讀古言語的階梯和橋樑。我們今天讀不懂古書,障礙大致來自兩個方面:一是語言文字方面的障礙,其中包括古今詞義的變化,古書中特殊的語法現象,古書在流傳、抄刻過程中的訛誤,等等;二是知識性的障礙,由於古書記載的事情離我們已很遙遠,我們對當時的社會生活、典章制度、禮儀習俗等各方面缺乏了解。其實,這些障礙古人讀書時同樣遇到。為了使人們讀懂古書,一代一代學者付出大量的辛勤勞動,對許多古書作注釋。古人作注,大抵從兩方面進行,一是對字詞句進行訓釋,以排除語言文字的障礙,二是對古文中所涉及的諸如政治、經濟、軍事、禮制、名物、習俗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解說,以排除知識方面的障礙。古人的注釋為我們閱讀架設了階梯和橋樑,通過讀古人注,我們既可以通曉文意,又可以從多方面了解古代社會生活,擴大知識面。例如我們讀《禮記·王制》“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下的一段註疏,就可以詳細了解古代打獵的具體做法和古人關於保護生物資源的具體規定;讀《左傳·昭公四年》“古者日在北陸而藏冰,……於是乎用之”下的註疏,可以了解古代藏凍的制度以及凍的多種用途;讀《詩·小雅·常棣》“儐爾籩豆,飲酒這飫”下的注文,可以知道宗族私宴的細節。
其次,古人注釋,接近實際,較為可靠。古人注書有其得天獨厚的條件,就是他們當時離經典文獻成書年代不遠,他們生活的社會和前代社會在制度上一脈相承,因此他們對古書所記載的各方面情況有感性認識,比較熟悉。再加上這些注家大多是皓首窮經的著名學者、訓詁專家,因而他們作注一般說來切合實際,可信可靠。例如作《春秋經傳集解》的杜預,是東晉時代的經學家,深通《左傳》,自稱有“左傳癖”;同時他還是一位軍事家,能領兵打仗,人稱“杜武庫”。而《左傳》一書,講打仗的內容占了很大篇幅,這樣的一部書,由杜預這樣的人來注,自然翔實可靠,大為生色。
再次,古人注是今人注的源頭,是今人注的重要依據。翻開今人注本,可以發現今人注的一些說法,並非出自獨創,而是來自古注。他們作注時,或把古注徑直抄來,或用現代流語把古人之說複述一下。這樣做,當然是可以的。這種情況告訴我們,古注是源,今人注是流,讀了古注,我們就能知源而識流,同時可以對今人注的優劣得失做出評判。例如:《孟子·離婁下·齊人有一妻一妾章》:“蚤起,施從良人之所之。”一本,《歷肛文選》註:“施(yí):延,及,作‘跟蹤’解。”按此注,“施”和“從”就是同義的並列謂語,意是:“一早起來跟蹤丈夫到他所要到的地方去。這么說解我們看不出有什麼問題。”但如果翻一下趙岐《孟子章句》就會知其有失。趙註:“施者,邪施(同迤)而行,不欲使良人覺也。”所謂“邪施而行”,就是走路時左躲右閃。趙歧把“施”解釋成“邪施”是有根據的。因為“施”的本義是“旗貌”(見《說文》),也就是旗子隨風來回飄動的樣子。“施”做“從”的狀語,十分形象地描畫出了妻子釘梢時的真實情景。所以讀古人注,可以使們具有鑑別的眼光,對今人的譯註不至於雲亦云。

發展概況

我國古書的少釋,開創於西漢。西漢時期,封建統治制度已經確立。為了鞏固這一統治,西漢王朝採用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大力提倡學習儒家經典,而先秦典籍經秦火劫難,亟待整理。再者,從先秦至漢,文字、語言發生了較大變化,先秦典籍文字艱深,其古音古義不易為人通曉,急需進行注釋。此外,西流經濟發展,文化科學水平的提高,也為古書注釋的開展提供了可能。
從西漢到東漢,注釋古書方興未艾。兩漢注釋古書,以解經為目的,所注之書大部分為經部典籍,兩漢經常有今文經學與古文經學之分。學派不同,師說家法各異,因而注釋古書各具特色。今文學派好闡發“微言大義”,講讖緯之學注釋往往繁瑣冗雜。古文學派重文字訓詁,考證名物制度,注釋循經立訓,簡約質樸,不離經空發。古文學派的這種學風,人稱“樸學”、“漢學”,為後代所繼承。
兩漢注家林立,注本亦多。注家之中,古文經學派實力最雄,出現了賈逵服虔馬融鄭興(曾任太中大夫,人稱“鄭大夫”)、鄭眾(興子,曾任大司農,人稱“鄭司農”,“先鄭”)許慎鄭玄(人稱“後鄭”)等一大批經學大師。兩漢儒生,大都注一經,只有鄭玄,意主博通,以古文經學為主,兼采今文經說,遍注群經,融匯古今,集兩漢經學大成,世稱“鄭家”。
漢人注流傳到今天,最著名的有毛亨的《毛詩詁訓傳》,鄭玄的《毛詩箋》、《周禮注》、《儀禮注》、《禮記注》,孔字國的偽《尚書傳》,何休的《春秋公羊傳注》等。經注之外,還有趙歧的《孟子章句》,王逸的《楚辭章名》,高誘的《戰國策注》,《呂氏春秋注》等。
三國世亂,學術受挫。注家中有名的有王肅、韋昭等人。魏人五肅,治學不分今文,古文,兼收並蓄,曾為《尚書》、《》、《三禮》、《論語》、《左傳》等書作注,當時列為學官,世稱“王學”。可惜王肅注本,均已亡佚。唐人義疏間或稱引其說。王肅注經,篤信賈逵馬融、攻詰鄭玄。吳人韋昭好學不倦,精通經史,注書頗多,便傳於今的僅《國語注》21卷而已。
魏晉南北朝時期,古書注釋繼續發展。西晉永嘉之亂(291~306)以後,經學大師輩出,新說林立,“王學”與“鄭學”之爭持續不斷。南北朝時,北方崇尚“鄭學”,注經守東漢經師家法,重訓詁章句;南方會采鄭、王之學,也兼采玄學,注好藉機闡發自己的哲學思想,大談性命哲理。
南北朝時期玄學盛行,佛教大興。玄學崇尚清談,佛教聚徒講經。在清談和講經風習影響下,儒生注書開始採用一種既解經文,又釋注文的新體式,“義疏”由此形成。
這一時期注釋範圍更加拓寬,除儒家經典外,史、子、集部的古書均有注釋。流傳至今的注本,較著名的有王弼韓康伯的《易注》,杜預的《春秋經傳集解》,何晏的《論語集解》,裴駰的《史記集解》,皇侃的《論語義疏》,裴松之的《三國志注》,王弼的《老子注》,郭象的《莊子注》,張湛的《列子注》,劉孝標的《世說新語注》,酈道元的《水經注》等。
這一時期的註疏還擴大到了國小著作,最有名是晉郭璞的《爾雅注》、《方言注》。
隋朝注家值得一提的是劉炫。他通天文律數,深研諸經,然生性機敏而躁競,多自矜伐,所著《春秋左氏傳述義》、《春秋規過》、《春秋攻昧》等,專攻前人注釋《春秋》之過誤。劉炫注本均已亡佚,唐義疏常引其說並加駁難
唐代學術文化繁榮,注書進一步發展並取得重大成就,是繼兩漢以後的又一高峰期。
在經注方面,由於魏晉南北朝義疏繁雜,歧解並起,莫衷一是,容易造成思想混亂,孔穎達等人奉敕對前代義疏加以整理。他們以南北朝時期的南學為主,兼采北學,按照唐人觀點加以裁定,編成《五經正義》180卷。後經兩次修改,於唐永徵二年(651)頒布於世。《五經正義》定於一尊,使兩漢以來經學派別林立、異說紛爭的局面宣告終結,也使眾多的魏晉義疏被廢棄而亡佚,流傳下來的僅《論語義疏》而已。
《五經正義》之外,賈公彥還撰有《周禮疏》、《儀禮疏》,徐彥撰有《春秋公羊傳疏》,楊士勛撰有《春秋穀梁傳疏》,合稱“九經義疏”。唐人義疏,解釋詞句及考證名物制度較翔實,引證豐富,保存了漢魏一些經注舊說。唐疏遵守“疏不破注”原則,每種注本宗漢一家之注,並引用材料對經文、注文進行實證性講解闡述,就注推衍,內容上沒有新的發展,有時注文不當,也曲為之說。總的說來,唐人義疏代表了唐代注釋的最高成就。

體式類型

詁訓類

屬於這一類的注釋、名稱繁多,最常見有詁、訓、傳、注、箋等名稱。
詁、訓這兩個名稱,籠統說來沒有什麼區別,凡側重於字詞、名物解釋的,一般稱作“詁”(通作“故”)、“訓”。《漢書·藝文志》著錄魯、齊、韓三家詩各有“故”數十卷。清馬其昶有《老子故》,徐孚吉有《爾雅故》。漢高誘作《淮南子注》,於原書每篇題目下加一“訓”字,清王闓運注《論語》,書題《論語訓》,皆其例。古人對詁、訓之別做過辨析,唐孔穎達說:“詁者,古也,古今異言,通之使人知也。訓者,道也,道物之貌以告人也。”(《詩·周南·關睢·訓詁傳第一》疏)。清馬瑞辰認為:“單詞則為詁,重言則為訓。詁第就其字之義旨而證明之,訓則兼其言之比興而訓道之,此詁與訓之辨也。”綜合二家之言,則詁是以今言釋古言,側重於解釋單詞的意義;訓是對古代詞語作形象性的描繪與說明,側重於解釋由兩個相同的單音節詞構成的詞語(重言),併兼言其比興意義。在注書過程中,古人對訓、詁往往不作嚴格區分,還常連作書名,如漢張衡有《周官訓詁》(已佚),南宋錢文子有《詩訓詁》等等。

章句類

章句之名,是離章辨句的省稱,是分析古書章節句讀的意思。劉師培《國語發微》說:“章句之體,乃分析經文之章句者也。”作為一種注釋,章句不像傳注類注釋那樣以解釋詞義為主,而著重於逐句逐章串講、分析大意。漢代一些儒者治學,從辨析章句入手,故章句體興於漢。《漢書·藝文志·六藝略》、載《易經》有施氏、孟氏、梁丘氏《章句》,《尚書》有《歐陽章句》、《大小夏侯章句》,《春秋》有《公羊章句》、《穀梁章句》。漢儒用章句講經,大都支離煩瑣,故被斥為“章句小儒”。一般人“羞為章句”,故自漢以後,章句日匯漸亡佚。今僅存東漢趙歧的《孟子章句》,王逸的《楚辭章句》。趙歧章句解詞串講較簡明準確,在原文每章末尾還用韻語概括“章指”,在《孟子》注釋中有“開闢荒蕪”之功。章句體雖不以解釋詞義為主,但它在對句意的串講、分析中,往往包含了對原文詞義的解釋,這是應該注意的。

義疏類

義疏,是疏通其義的意思。這是一種既釋經文,又兼釋注文的注釋。義疏興起於魏晉南北朝,唐人“正前人之疏義,奉詔列裁,定名曰正。”(黃承吉左傳舊疏考證序》因而義疏在唐代又稱作“正義”,也稱作“疏”。義疏類注釋常常旁徵博引,羅列大量材料,證發經注,此其長;但有時不免煩瑣冗長,使人目眩。宋代以前,疏和經注是單行成書的。宋代以後,為方便閱讀,才將疏和相應的經注合刊在一起。所以義疏類注本都句含經傳原文、注、疏等幾部分,而且排列有定則,有明顯的標記相隔。

集解類

集解類注釋是匯集眾說並加上編者意見的一種注釋。它揚集注、集傳、集釋等。如何晏的《論語集解》,朱熹的《孟子集注》、《詩集傳》,郭慶藩的《莊子集釋》即是。集解類注釋在引各家之說時,有的只稱人姓氏(稱“某氏曰”),不提及名,這是因為所集各家的姓名在書的序言中已作交待。所以讀集解類注本應先讀其序,以便了解本書集有幾家之說。集解類注釋也有體例問題,如王先謙《荀子集解》在原文下都是先列唐楊倞注,然後列清人注或“先謙按”。清人注如果同時引了幾家之說,這幾家就按時代先後排列。對集解類注釋的體例,我們應該了解。
這裡附帶講一下補註補註類注釋有補、補疏、補釋、補義、補正等名稱,這是一種對前人注釋作補充、訂正的注釋。宋洪興祖《楚辭補註》,清王先謙《漢書補註》,焦循《論語補疏》,就是這類著作。補註往往能為理解原文提供一些新材料,提出一些新見解,值得參考。

音義類

音義是一種注音釋義的著作,興起於魏晉,另有音訓、音詁、音注、音解、音證、音隱、音釋等名稱。唐陸德明的《經典釋文》由《周易音義》、《尚書音義》、《毛詩音義》、《周禮音義》等十四部典籍的音義組成,是音義類注釋的代表作。這類著作以注音為主,有時兼有簡單釋義,或指出經典不同版本的異文現象。音義書在給多音多義的詞注音時,注音本身即暗含著釋義,這是應該注意的。

內容與注釋用語

古書注釋包含著豐富的內容,大致說來可以分為兩大類,即語言文字方面的注釋和非語言文字方面的注釋。前者是指對字詞句及篇章文意等內容的註解,後者主要指對名物制度、成語典故等內容的詮釋。古人注書,還有一套與注釋內容相應的用語。下面我們把古注內容與注釋用語結合起來加以闡述。

語言文字方面的注釋

語言文字方面的注釋,主要包括解字詞和釋文句兩方面內容。
1. 解字詞
詞是構成語言的最基本的單位。讀古書的許多障礙來自對一個詞的音、義缺乏了解,因此解詞是古注首要的任務。解詞包括注音、釋義、破讀、文字校勘等四方面內容。
(1)注音
古書注音的對象,主要是一些多音多義詞。注音的方法常用反切和直音,有時也以“讀若”、“讀如”、“如字”等用語指出讀音。例如:
《詩·秦風·黃鳥》:“黃鳥,哀三良也。國人刺穆公以人從死,而作是詩也。”鄭箋:“三良,三善臣也,謂奄息、仲行、針虎。從死,自殺以從死。”音義:“行,戶郎反,下皆同。針,其廉反,徐又音針。從死,上才容反。”
上面的注文中陸德明給“行、針”、“從”的注音釋用反切方法。“行,戶郎反”說明這裡的“行”讀háng,不讀xíng。“下皆同”是說下文中的“行”的讀音與此相同。“從死,上才容反”,是說“從死”的上字“從”讀才容反。“針其廉反”,說明“針”在這裡讀作qián。“徐又音針”,這是陸德明引用東晉徐邈的注音,說明“針“還讀作zhēn。徐邈在這裡注音用的是直音法。《禮記·玉藻》:“君羔幦虎犆。”鄭注:“讀如‘直道而行’之直。”
《儀禮·士喪禮》:“幎目用緇。”鄭注:“幎,讀若《詩》曰‘葛藟縈之’之縈。”
這兩得分別用“讀如”、“讀若”來注音。古書中在某字下注以“如字”,這是又一種注音方法,說明此字在這裡應讀本音,用本義。如:
《禮義·大學》:“故好而知其惡,惡而知其美者,天下鮮矣。”音義:“其惡惡,上如字,下烏路反。”
這段注音是說“惡惡”的上字要讀本音è,用本義,當缺點、毛病講;下字讀wù,當討厭、憎恨講。
古書注音,有時隱含著釋義。例如:
左傳·昭公三年》:“寡人願事君,朝夕不倦;將奉質幣,以無失時,則國家多難,是以不獲。”音義:“朝,如字。難,乃旦反。”
這野對“朝”、“難”的注音,實際上已指出“朝”當“早”講;“難”當“危難”講,是名詞,不是形容詞。
(2)釋義
解釋詞義,是古注最基本的任務。古注釋義常用“某,某也”、“某者,某也”、“某,某者也”、“某,某”等格式表示。例如:
《孟子·滕文公下》:“勇士不忘喪其元。”趙註:“勇士,義勇者也。元,首也。”
論語·為政》:“齊之以禮,有恥且格。”集解:“格者,正也。”
《荀子·勸學》:“木直中繩,輮以為輪,其曲中規,雖有槁暴,不復挺直,輮使 之然也。”楊注:“輮,屈;槁,枯暴,乾;挺,直也。”
注釋義除用上面四種格式表示外,還使用一些用語,不同的釋義,用語也不同:
一般地指出詞義,用語有“曰”、“為”、“謂之”等。例如:
論語·學而》:“有朋自遠方來,不亦說乎?”集解:“包曰:同門曰朋。”
左傳·文公六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車氏三子奄息、仲行、針虎為殉。”杜註:“以人從葬為殉。”
《詩·小雅·巧言》:“彼何人斯,居河之麋(méi,湄)。”毛傳:“水草交謂之麋。”
釋詞義使用曰、為、謂之等用語時,訓釋詞放在用語之前,被釋詞在用語之後。這幾個用語都有“叫做”、“稱做”的意思。
古注還常常對同義詞或同類事物進行對比性辨析,這時仍用“曰”、“為”、“謂之”等用語。例如:
《詩·鄘風·載馳》:“大夫跋涉,我心則憂。”毛傳:“草行曰跋,水行曰涉。”
《儀禮·士冠禮》:“孝友時格。”鄭注:“善父母為孝,善兄弟為友。”
《周禮·天官·膳夫》:“凡肉脩之頒賜,皆掌之。”鄭注:“鄭司農云:脩,脯也。”賈疏:“釋曰:言‘脩,脯也’者,謂加桂姜鍛治者謂之脩,不加桂姜以鹽乾之者謂之脯。”
(3)破讀
所謂破讀,就是用本字來改讀古書中的假借字。用王念孫的話來說,就是“破其假借字而讀以本字。”(見王引之《經義述聞·序》)經傳中聲同聲近的字往往假借,這給讀古書造成很大障礙。因此指出假借字的本字,成了古註解詞的內容之一。古注破讀,常用語為“讀如”、“讀為”、“讀曰”,有時也用“讀若”。
例如:
左傳·昭公三年》:“政在家門,民無所依,以樂慆憂。”杜註:“慆,藏也。”孔疏:“杜以慆為藏,當讀如弓韜之韜。言以音樂樂身,埋藏憂愁于樂中。”
《詩·衛風·氓》:“淇則有岸,隰則有泮。”鄭箋:“泮讀為畔。畔,涯也。”
《漢書·李廣傳》:“不識曰:”李將軍極簡易,然虜卒犯之,無以禁。”師古曰:“卒,讀曰猝。”
《楚辭·九歌·國殤》:“霾兩輪兮縶四馬。”洪興祖註:“霾,讀若埋。”
上面例一杜注把“慆”解釋為“藏”,孔疏指出依杜注的解釋,則“慆”應該是“韜”的假借字。例二、三、四的“泮”、“卒”、“霾”,本義分別是泮宮,差役所穿衣,大風颳帶塵土而下,在句中分別當涯岸、突然和埋講,與其本義或引申義毫無關係,只能分別看作是“畔”、“猝”、“埋”的假借字
(4)文字校勘
古書隨著歷史的長河流傳,歷經不同朝代、不同地區多人的抄刻。在翻刻和傳抄過程中,難免會有衍文脫文訛字倒字、異文等現象,不進行校勘,這些現象就會成為閱讀古書的障礙。因此校勘文字也是古注的一項重要內容。古注校正衍文脫文訛字、倒字的用語分別是衍,脫(奪),當為(當作),倒文等,指出異文有本作、本或作、本亦作、一本作等用語。例如:《墨子·修身》:“是故置不安者,無務豐末。”孫詒讓閒詁:“俞雲:者,衍字也。”
又:“譖慝之言,無入之耳。”孫詒讓閒詁:“畢雲:隳字當為‘墮’。詒讓案:墮顛即禿頂。”
《墨子·魯問》:“吾願主君之上者尊天事鬼,下者愛利百姓,厚為皮幣,卑辭令,亟徧禮四鄰諸侯,驅國而以事齊,患可救也。非此顧無可為者。”孫詒讓閒詁:“‘非此顧’舊本作‘非願’二字。……王雲:‘願’當為‘顧’字之誤也。顧、願草書相似。‘顧’與‘固’通。‘顧’上當有‘此’字,言‘非此固無可為者’也。‘此’字即指上數事而言。今本‘顧’訛作‘願’,又脫‘此’字,則義不可通。案:王說是也,今據補正。”
左傳·宣公三年》:“魑魅罔兩,莫能逢之。”音義:“兩本作‘蟲兩’。”
左傳·成公二年》:“左並轡,右援枹而鼓。”音義:“枹間浮,鼓槌也,本亦作‘桴’。”
上面六例都屬文字校勘。例一指出衍文;例二指出“無入之耳”的“之”在畢沅的本子中訛作“於”;例三指出“隳”為“墮”字之誤;例四是說舊本“非願無可為者”一句話中,既有脫文,又有訛字;例五、六都是指出異文。通過校勘,排除了人為的文字障礙,文句得以讀通。
2. 釋文句
解詞的目的是為疏通文句,因此在解詞的基礎上,古注又進而對文句作說解。古注釋文句,通常做的工作有:串講句意,指出言外之意,指出比喻意義,歸納章指,分析句讀,講解語法等。
(1)串講句意
《詩·周南·汝墳》:“未見君子,惄如調飢。”鄭箋:“惄,思也。未見君子之時,如朝飢之思食。”
《詩·邶風·匏有苦葉》:“人涉昂否,昂須我友。”毛傳:“人皆涉,我友未至,我獨待之而不涉。”
《孟子·告子下》:“人恆過,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慮,而後作。”趙註:“人常以有謬思過行,不得福,然後乃更其所為,以不能為能也。困瘁於心。衡,橫也。橫塞其慮於胸中,而後作為奇計異策,憤激而說也。”
古注講解句意,有兩點值得重視,一是在串講中包含對原文詞義的解釋,如上面第二例毛傳以“我”釋“昂”,以“待”釋“須”;第三例趙注以“常”釋“恆”,以“更”釋“改”,以“橫塞”釋“衡”。二是串講時根據上下文意恰當地補出了省說的字句,如上面例一補出“時”、“食”二字;例二補出“我友未至”;例三補出“不得福”、“其所為”、“以不能為能也”、“於胸中”、“奇計異策”、“憤激之說”,補出這些字句,使原文之意變得完整而曉暢。
古注講解句意,有時也使用“言”,“謂”這兩上用語,它們都有“這句話是說”的意思。例如:
《詩·秦風·黃鳥》:“交交黃鳥,止於桑,誰從穆公?子車仲行,維引仲行,百夫之防。”鄭箋:“防猶當也。言此一人當百夫。”
《荀子·勸學》:“君子之學也,入乎耳,著首心,布乎四體,形乎動靜。”楊注:“入首耳,著乎心,謂聞則志而不忘也。布乎四體,謂有威議潤身也。形乎動靜,謂知所措履也。”
古注講解句意,採用直擇或意譯,如“言此一人(仲行)當百夫”是對“維此仲行,百夫之防”的直譯;“謂聞則志而不忘”是對“入乎耳,著乎心”的意譯。
(2)指出言外之意
言外之意是文句的字面背後所隱含的真正意思。透過字面,準確指出文句言此而意在彼,是古注幫助讀者理解文意的重要工作。古注指出言外之意的用語是“言”,有“言外之意是說”的意思。例如:
左傳·襄公十四年》:“荀偃曰:‘雞鳴而駕,塞井夷灶,唯余馬首是瞻。’“杜註:”言進退從己。”
左傳·昭公三年》:“國之諸市,屨賤踴貴。”杜註:“言 刖多。”
又:“叔向曰:‘然,雖吾公室,今亦季世也,戎馬不駕,卿無軍行。’”杜註:“言晉衰弱,不能征討救諸侯。”
上面三例的杜注都是講解言外之意。“屨賤踴貴”是說鞋子便宜,假肢貴。“戎馬不駕,卿無軍行”是說戰馬不駕車,將領不帶兵。但這僅僅是字面的意思,其言外之意,“屨賤踴貴”是要說受刖刑的人多,說明齊景公對人民統治之殘酷;“戎馬不駕,卿無軍行”是要說晉已衰弱,不像當年那樣能出兵征伐,救諸侯小國。這正晉國處於季世的具體表現。
(3)指出比喻意義
古注講解句意,有時還指出比喻意義,這在對詩句的講解中常見。例如:
《詩·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實七兮。”毛傳:“興也,摽,落也。盛極則墮落者,梅也,尚在樹者七。”鄭箋:“興者,梅實尚餘七未落,喻始衰也。謂女二十,春盛而不嫁,至夏而衰。”
《詩·小雅·苕之華》:“牂羊墳首,三星在罶。”毛傳:“牂羊,牝羊也。墳,大也。罶,曲梁也,寡婦之笱也。牂羊墳首,言無是道也。三星在罶,言不可久也。”鄭箋:“‘無是道’者,喻周已衰,求其復興不可得也。‘不可久’者,喻周將亡,如心星之光耀見於魚笱之中,其去須臾也。”
在上面例句中,鄭箋在毛傳講解的基礎上進一步挖掘了深層的比喻意義。例二“牂羊墳首”本意是說要小母羊長個大腦袋,毛傳說這句話的言外之意是說“絕無此理”,鄭箋進一步指出其比喻意義是說周朝已衰,而求其復興,辦不到。“三星在罶”三意是說心星之光照在魚罶之上,毛傳說這句話言外之意是說“不可長久”,鄭箋以為其比喻意義是說周很快將亡。通過毛傳鄭箋的講解,我們對詩意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4)歸納章指
三注在疏通句意之後,有的還總結段落大意或歸納章旨。例如朱熹《孟子集注》在《離婁上》“離婁之明”音“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段下註:“鄒氏曰:自‘是以惟仁者’至此,所以責其君。”在“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召君不能謂之賊’”段下註:“鄒氏曰:自‘詩云天之方蹶’至此,所以責其臣。”在該章末尾,朱熹又引鄒氏的話說:“此章言為治者,當有仁心仁聞以行先王之政,而君臣又當各任其責也。”短短一章的注釋中,既有對段意的點明,又有對章旨的講解,讀者對文意的層次脈絡自然也就清晰瞭然。
歸納章指,在章句體注釋中更為常見。趙歧《孟子章句》在每章之後,都有歸納章指的話,如《孟子·梁惠王上》“寡人之於國也”章的末尾歸納說:“章指言王化之本,在於使民養生送死之用備足,然後導之以禮義,責己矜窮,則斯民集矣。”章指即一章的中心思想,章指明,就能從總體上把握文意。
歸納章指其實並不僅僅是章句體的事。《毛詩詁訓傳》在每首詩的前面都加有小序,說明本詩的含義和寫作意圖,其作用與章指同。如《魏風·碩鼠》的小序說:“碩鼠,刺重斂也。國人刺其君重劍,蠶食於民,不修其政,貪而畏人苦太鼠也。”這段小序說明了本詩的中心思想以及取名“碩鼠”的緣由。又如《邶風·谷風》小序說:“谷風,刺夫婦失道也。衛人化其上,淫於新昏而棄其舊室,夫婦離絕,國俗傷敗焉。”這段小序除說明中心思想處,還交待了作詩的時俗背景。
(5)分析句讀
古代詩文,特別是先秦作品,不分章分段,也不標點斷句,這是古代漢誤書面語言的一個特色,也是人們讀古書遇到的一個難題。句讀與句意是聯繫在一起的。一般說來,句意明,句讀必明;句讀不明,句意必不明。魯迅先生說得好:破句(即斷錯句子)“就是看不懂的分明的標記。”(《花邊文學·點句的難》)對句讀的分析,實際上體現了注家對文意的某種理解。所以我們可以把分析句讀看作釋文句的一種手段。
古注分析句讀,主要出現於對文意容易產生誤解的地方。古人分析句讀常用明注和暗示兩種方法。所謂明注,就是明確指出該斷句之處。明注的用語有“句”、“絕句”、“某字屬(從)上讀”、“某字向下讀”、“斷某為句”等。例如:
左傳·昭公三年》:“即成昏晏子受禮叔向從之宴相與語叔向曰齊其何如晏子曰此季此也吾弗知齊其為陳氏矣。”杜註:“不知其他,唯知齊將為陳氏。”音義:“吾弗知,絕句。”
左傳·莊公十二年》:“衛人歸之亦請南宮萬於陳以賂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犀 革裹之。”也疏:“斷‘以賂’為句,言用賂請於陳也。”
左傳·襄公二十三年》:“(杞梁之妻)辭曰殖之有罪何辱命焉若免於罪猶有先人之敝廬在下妾不得下郊吊。”孔疏:“服虔以‘下’從上讀,言‘敝廬在下’。《禮記》無‘下’,知‘下’猶‘賤’,謙言賤妾也。”
上面例句用的都是明注的方法。明注能直接起到提示讀者正確理解文意的作用。上面例一、二陸德明在“吾弗知”下和“周公曰豈”下都注以“絕句”,這是在文句關節處下的非常重要的注,如果不注以“絕句”,讀者很可能將“吾弗知齊其為陳氏矣”、“豈不可”都讀作一句,從而造成對文意的理解大謬不然。杜預體會晏子當時的心情和說話的語氣,將原文理解成“(吾)不知其他,唯知齊其為陳氏(矣)”,鄭玄理解“豈不可”是“是豈,於禮不可。”杜、鄭的理解都是正確的。陸德明的句讀正是杜、鄭觀點的體現,他從句讀的角度使讀者在文章關鍵之處避免了文意的誤解。
句讀的分析與句意的講解可以說是一種互含關係:分析句讀體現著對句意的理解,而句意的理解暗含著對句讀的分析。所以我們可以把通過講解句意暗示句讀起止的方法叫暗示法。上面例子中杜注“弗知其他,唯知齊其為陳氏”,鄭注“周公曰是豈,於禮不可”,都兼有對原文句讀的暗示。又如:
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
這段話“妻曰”句,“從者”句,“相國”句,“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就不大好斷句了,因為“相”兼有名詞、動詞兩種詞性,原文斷作“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或“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僅乎都講得通。我們看一下杜注,他在“相”下串講:“若遂以為傅相”,說明他把“相”看作名詞,句子應在這兒斷開。再如:
《資治通鑑·漢紀二十九》:“周有泉府之官收不售與欲得。”胡三省註:“顏師古曰:‘方賣不售,官收取之;無而欲得者,官出與之。”
顏師古的講解,暗示原文在“官”、“售”、“得”下斷句。讀1956年中華書局《資治通鑑》標點本只在“官”與“得”下斷句,顯然不完全的合適。
由於古人對文意理解有差異,注釋時對同一句話的句讀會有不同的看法。遇到這種歧解,我們應該認真分析文意,尋找文獻依據,進行判斷,擇善而從。
關於句讀問題,我們還要知道古代詩歌多依音律句讀。音律句讀是根據句子結構、音節、語感來斷句。這種句讀與文意句讀有時並不一致。例如:
《詩·邶風·柏舟》:“微我無酒,以邀以游。”毛傳:“非我無酒可以邀游忘憂也。”
《詩·大雅·常武》:“王命卿士,南仲太祖。”毛傳:“王命南仲於太祖。”
毛傳的串講告訴我們,例一的兩句詩是說:“並不是我沒有酒可以用來邀游忘憂。”例二是說:“周王在太祖廟任命南仲為元帥。”從文意上看,上面兩例的詩句實際上是一個簡單句,只能斷為一句,但從音律上說,必須分兩句讀。音律句讀有其特殊性,我們讀詩時既不能因音律句讀而割裂詩意,也不能因文意句讀而看不到詩的音律。
(6)講解語法
我國古代語法學的創立從時間上說雖然較晚,但這並不能說我們的古人沒有語法觀念。事實上,我國早在上古時代既有墨子《墨經》、荀子《正名篇》那樣單篇的語言學論著,也有許多有關語法問題的分析和論述。不過這些分析和論述散見於古代典籍及其注釋之中。
古注在講疏文句時,常有對語法問題的解釋,而解釋語法,是要為疏通文意開道。古書注釋中涉及語法問題的內容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面:
(a)虛詞的詮釋
虛詞沒有實在意義。文方中的虛詞大多由實詞變來,而一個詞的虛實沒有區分的標誌,讀者很容易把有些虛詞當作實詞來理解,以致誤解文意。所以指出虛詞成了古注的常事。古注指出虛詞,常用語有“辭”、“詞”、“語助”、“語詞”、“聲”、“發聲”等。例如:
《詩·大雅·文王》:“思皇多士,不此王國。”毛傳:“思,辭也。”也疏:“思,語辭,不為義。” 《詩·邶風·式微》:“式微式微,胡不歸。”鄭箋:“式,發聲也。”
《楚辭·九歌·雲中君》:“蹇將憺兮壽官。”王逸註:“蹇,詞也。”
左傳·隱公元年》:“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杜註:“繄,語助。”
從上面諸例可以看出,古注所注的虛詞以語氣詞為主。這類語氣詞在詩文中作用大多為湊足音節,並無實際意義,把它們明確指出來,可以避免當實詞去理解。
古注除將虛詞明確指出外,有時還講解其語法意義,這對我們理解文意神氣很有幫助。例如:
尚書·堯典》:“BB兠曰:‘都,共工方鳩僝功。’”偽孔傳:“都,於(wū),嘆美之辭。”
《孟子·梁惠王上》:“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盡心焉耳矣。’”趙註:“焉耳者,懇至之辭。”
《史記·張儀列傳》:“其妻曰:‘嘻!子毋讀書遊說,安得引辱乎?”索隱:“鄭玄曰:嘻,悲恨之聲。”
左傳·桓公八年》:“祭公來,遂逆王后於紀。”孔疏:“凡言‘遂’者,因上事生下事之辭。既書其來,又言‘遂逆’,是先來見魯君,然後向紀。”
《詩·大序》:“然則關睢麟趾之化……”也疏:“‘然’者,然上事;‘則’者,則下事,因前起後之勢也。”
上面頭三例的注釋都是分析語氣詞的功能,例一的“都”與嘆辭“於”同,可用五對人事物的讚嘆;例二的“焉耳”表一種致誠的語氣;語氣詞“嘻”在古文中可以表示多種語氣,而在例三中表示的悲恨的語氣。例四、五分別論述了連詞“遂”和“然則”的語法功能。
古代傳注,有進還對虛詞用法的細微差別做一些比較分析。例如:
《春秋·宣公八年》:“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頃熊,雨不克葬。庚寅,是中而克葬。”
《春秋·定公十五年》:“丁巳,葬我君定公,雨,不克葬。戊午,日昃乃克葬。”
同樣是喪葬,又同樣遇雨不順利,並且都是推遲到第二天才葬,只是時間稍有不同而已,可是經文記載時一用“而”,一用“乃”,是何道理?《公羊傳》作了辨析:“‘而’者何?難也;‘乃’者何?難也。曷為或言‘而’或言‘乃’?‘乃’難乎‘而’也。”這段傳文告訴我們,而、乃在使用時有程度上的差別:用“乃”所表示的不順利程度要超過用“而”表示的不順利程度。《公羊傳》的分析是正確的。試比較“三思而行”與“三思乃行”,從語感上說,後者比前者考慮得更慎重周密,因而也更難一些。
(b)句式的分解
古注分析解釋句式,大致包括指出句子省略成分,說明實詞的語法作用,說明分句之間關係等。例如:
《左傳·昭公三年》:“國之諸市,屨賤踴貴,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杜註:“燠休,痛念之聲,謂陳氏也。”孔疏:“此‘民人痛疾’承‘踴貴’之下,以其傳文相連,無所分別,故言‘謂陳氏也’。”
《左傳·僖公二十八年》:“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杜註:“以惡相及。”
論語·里仁》:“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焦循正義:“患所以立,猶言‘患無所以立’,下篇‘其未得之也,患得之’亦謂‘患不得之’皆語之急耳。”
古書文氣一貫,辭尚簡潔,行文中時有省略。古注指出省略成分,使句子結構變得;完整,文意更為顯明。上面例一杜注指出“而或燠休之”的主語是陳氏,實際告訴我們“而或燠休之”與“民人痛疾”不是一句話,而是兩句話。例二補出了介詞“以”的賓語“惡”。例三焦循正義認為“患所以立”句中承上省說動詞“無”,這是因為話急促造成的。以上省略成分的補出,避免了讀者對文意的誤解。
左傳·文公十七年》:“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杜註:“將夷往朝晉。”
《左傳·莊公十九年》:(十八年冬巴人伐楚)“十九年春,楚子御之,大敗於津。”杜註:“御巴人,為巴人所敗。”
《史記·項羽本紀》:“拔劍切而啗之。”索隱:“啗,徒覽反,凡以食餧人則去聲,自食則上聲。” 《孟子·離婁上》:“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朱熹註:“道揆,謂以義理度理事物而制其宜;法守,謂以法度自守。……由‘上無道揆’,故‘下無法守’。”
(c)詞序變異、詞類活用的說解
漢語在組詞造句時,由於時代不同,表達習慣不同,在詞序上會出現某些變異。這種變異最主要的表現在賓語的位置上。在行秦典籍中,賓語常置於動詞或介詞之前,而後世一般置於後。古人註解先秦作品遇到這種情況,常常加以指出。例如:
《詩·周南·汝墳》:“既見君子,不我遐棄。”孔疏“不我遐棄,猶雲‘不遐棄我’,古人之語多倒,《詩》之此類眾矣。”
左傳·昭公二十七年》:“CC設諸曰:‘王可弒也。母老、子弱,是無若我何。’”杜註:“猶言‘我無若是何’,欲以老弱託光。”孔疏:“古人言有顛倒,故杜以為‘是無若我何’猶言‘我無若是何’。”
上面的例子說明古人對古今詞序的變異有明確的認識,所以專門指出。當然對於古今詞序的變異,古注一般並不專門指出,只是通過串講文意暗示原文詞序與今不同。例如:
《詩·魏風·碩鼠》:“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鄭箋:“我事女三歲矣,曾無教令恩德來顧眷我。”
《孟子·滕文公上》:“《魯頌》曰:‘戎狄是膺,荊舒是懲。’”趙歧註:“周家時擊戎狄之不善者,懲止荊舒之人,使不也侵陵也。”
左傳·襄公三十年》:“《鄭書》有之曰:‘安定國家,必大焉先。’”杜註:“先和大族,而後國家安定。”
左傳·昭公十九年》:“令君子瑕言蹶由於楚子曰:彼何罪?顏所哀思‘室於怒市於色’者,楚之謂矣。”杜註:“言靈王怒吳子而執其弟,猶人忿於室家而作色於市人。”

非語言文字方面的注釋

1. 詮釋成語典故
這裡所說的典故,是指詩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或有來歷出處的詞語。古書經常引用典故以明理達意,增加文采。用典不明,對文意就會茫然不解。所以古注遇到典故,總是不煩下注。唐李善的《文選注》在詮釋典故方面用力最勤,他對詩文中的詞語,幾乎都能指出出自何處或何處用過。例如:
《文選·江淹·別賦》:“至如一赴絕國,詎相見期,視喬木兮故里,決北梁兮永辭。”李註:“王充《論衡》曰:‘睹喬木知舊都。’《孟子》曰:‘故國者,非為喬木,有世臣也。’《楚辭》曰:‘濟江海兮蟬蛻,決北梁兮永辭。’”
李注所引孟子的話,見於《梁惠王下》,意思是說所謂“故國”,不是指有喬木而言,而是指有累代功勳的大臣而言。《別賦》改造孟子這句話的原意,把“喬木”當作故國的標誌。李善的注講了“喬木”這個詞的出處,讀者也就理解了“喬木”在賦中的新意。李注還說明了“決北梁兮永辭”的出處。
2. 考證名物制度
名物制度是特定時代產物,它隨著一個時代的結束而逐漸消失。後人讀古書遇到古代名物制度問題,往往茫然,所以考證名物制度,是古注中常見的內容。例如:
《孟子·梁惠王上》:“仲尼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為其象人而用之也。”朱熹註:“俑,從葬木偶人也。古之葬者,束草為人以為從衛,謂之芻靈,略似人形而已。中古易之以俑,則有面目機發,而大似人矣。”
這是講解俑的製作、狀貌和演變情況。
《漢書·李廣傳》:“及出擊胡,而廣行無部曲行陳,就善於草舍,人人自便,不擊刁斗自衛。”註:“孟康曰:‘刁斗以銅作鐎器,受一斗,晝炊飯食,夜擊持行,名曰刁斗,今在滎陽庫中也。’蘇林曰:‘形如鋗,無緣。’師古曰:鐎音譙郡之譙,溫器也。……鋗即銚也。今俗或呼銅銚,音姚。”

古注的幾個問題

(1)讀古注先要了解古注的體例。這裡所說的體例也就是注文層次與結構。各類注釋都有其內在的體例,而義疏、集解的體例尤其要注意。義疏既解經又解前人注,集解匯集眾說,這兩類注釋文字較繁複,閱讀進應該弄清從何處至何處是誰的注,從何處至何處是誰的疏,弄清集解幾家之注,幾家注按什麼方式排列,又如何區別。
(2)弄清註疏文字與被注問題的對應關係。具體說來,就是要搞清注文從何處至何處是講解原文或前人注中的那個問題。對應關係清楚了,注文再長再繁複讀起來也不會感到迷亂。
(3)古注遇到前人對古書中的某個問題有歧解時,往往將幾家之說一併引出,進行辯論。讀古注遇到這種情況,應當弄清各家觀點和本書編者的傾向。
(4)有分析有批判地讀古注。古注具有崇高的價值,同時存在某些通病,例如由於時代局限,古注在闡釋或論理時,在思想觀點上不免帶有封建主義的色彩;有的注家重師說,守家法,注書時墨守成訓,穿鑿附會;有些註疏對材料不能正確駕馭,廣徵博引,堆砌冗積,過於繁瑣;古注中也有一些明顯的錯誤,如將《左傳·隱公元年》“莊公寤生”解釋成“寤寐而莊公生”(杜注)、“兒墮地便能開目視者謂之寤生”(應劭《風俗通》)之類。所以對古注應該取其是,去其非,不盲從。
(5)自己動手,解決有關問題。古注所解釋的是當時人所不懂的問題,當時人懂因而注家不注的問題今人讀起來可能不懂;再者,注文本身今人也會有讀不懂的地方。這些讀不懂的地方,有待我們自己動手,通過查閱工具書或有關資料求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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