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資

保險投資

保險投資指保險企業在組織經濟補償過程中,將積聚的各種保險資金加以運用,使資金增值的活動。保險投資原則是保險投資的依據。早在1862年,英國經濟學家貝利(A.A.Bailey)就提出了壽險業投資的五大原則,即:安全性;最高的實際收益率;部分資金投資於能迅速變現的證券;另一部分資金可投資於不能迅速變現的證券;投資應有利於壽險事業的發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保險投資
  • 解釋:保險企業在組織經濟補償過程
  • 原則:獲得最高預期收益
  • 資金來源:資本金、保證金、營運金、
原則,資金來源,權益資產,保險準備金,保險保障基金,其他資金,渠道,國外狀況,國內狀況,存在問題,完善對策,意義,內容簡介,圖書信息,圖書目錄,

原則

保險投資項目風險調查保險投資項目風險調查
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發展,金融工具的多樣化,以及保險業競爭的加劇,保險投資面臨的風險性、收益性也同時提高,投資方式的選擇範圍更加廣闊。1948年英國精算師佩格勒(J.B.Pegler)修正貝利的觀點,提出壽險投資的五大原則:獲得最高預期收益;投資應儘量分散;投資結構多樣化;投資應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重。
理論界一般認為保險投資有三大原則:安全性;收益性;流動性。
1、安全性原則
保險企業可運用的資金,除資本金外,主要是各種保險準備金,它們是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項目,是保險信用的承擔者。因此,保險投資應以安全為第一條件。安全性,意味著資金能如期收回,利潤或利息能如數收回。為保證資金運用的安全,必須選擇安全性較高的項目。為減少風險,要分散投資
2、收益性原則
保險投資的目的,是為了提高自身的經濟效益,使投資收入成為保險企業收入的重要來源,增強賠付能力,降低費率和擴大業務。但在投資中,收益與風險是同增的,收益率高,風險也大,這就要求保險投資,把風險限制在一定程度內,實現收益最大化在百分之二十左右加上公司年複利分紅。
3、流動性原則
保險資金用於賠償給付,受偶然規律支配。因此,要求保險投資在不損失價值的前提下,能把資產立即變為現金,支付賠款或給付保險金。保險投資要設計多種方式,尋求多種渠道,按適當比例投資,從量的方面加以限制。要按不同險種特點,選擇方向。如人壽保險一般是長期契約保險金額給付也較固定,流動性要求可低一些。國外人壽保險資金投資的相當部分是長期的不動產抵押貸款。財產險和責任險,一般是短期的,理賠迅速,賠付率變動大,應特彆強調流動性原則。國外財產和責任保險資金投資的相當部分是商業票據、短期債券等。
在我國,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穩健,遵循安全性原則,並保證資產的保值增值。

資金來源

我國<<保險管理暫行規定>>明確指出:"保險資金是指保險公司的資本金、保證金、營運金、各種準備金、公積金公益金、未分配盈餘、保險保障基金及國家規定的其他資金。”我國《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七十七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提取保證金。除清算時依法用於清償債務外,保險公司不得擅自動用或處置保證金。”第七十八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提取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依據中國保監會有關規定集中管理,統籌使用。”因此,從我國的保險法律法規來看,保險公司可以自由運用的資金主要有以下幾項。

權益資產

(1)資本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資本金是指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實繳的出資額。它是投資人作為資本投入到企業中的各種資產的價值,又稱註冊資本。資本金按照投資主體可分為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及外商資本金。
(2)公積金。公積金包含資本公積金盈餘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是在公司的生產經營之外,由資本、資產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東權益收入。股份公司的資本公積金,主要來源於的股票發行的溢價收入、接受的贈與、資產增值、因合併而接受其他公司資產淨額等。其中,股票發行溢價是上市公司最常見、在最主要的資本公積金來源。
(3)盈餘公積金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盈餘公積按其用途,分為法定盈餘公積公益金。法定盈餘公積在其累計提取額未達到註冊資本50%時,均按稅後利潤10%提取,公益金按5%-10%提取。
(4)未分配利潤是企業未作分配的利潤。它在以後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於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淨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餘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後的餘額。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後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於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於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保險準備金

保險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為保證其如約履行保險賠償或給付義務,根據政府有關法律規定或業務特定需要,從保費收入或盈餘中提取的與其所承擔的保險責任相對應的一定數量的基金。為了保證保險公司的正常經營,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各國一般都以保險立法的形式規定保險公司應提存保險準備金,以確保保險公司具備與其保險業務規模相應的償付能力。它包含下面三個方面: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對未到期保險單提存的一種準備金制度。之所以規定這種資金準備,是因為保險業務年度與會計年度是不一致的。比如投保人於2009年10月1日繳付一年的保險費,其中的3個月屬於2009年會計年度,餘下的9個月屬於下一個會計年度。這一保險單在下一會計年度的前九個月是繼續有效的。因此,要在當年收入的保險費中提存相應的部分作為下一年度的保險費收入,作為對該保險單的賠付資金來源。按照我國保險精算規定:會計年度末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照本會計年度自留毛保費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在會計年度決算時一次計算提取,提取的計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和月平均估算法。
(2)未決賠款準備金也稱賠款準備金,是在會計年度決算以前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決定賠付或應付而未付賠款,而從當年的保險費收入中提存的準備金。它是保險人在會計年度決算時,為該會計年度已發生保險事故應付而未付賠款所提存的一種資金準備。之所以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是因為賠案的發生、報案、結案之間存在著時間延遲,有時該延遲會長達幾個年。按照權責發生制和成本與收入配比的原則,保險公司必須預先估計各會計期間已發生賠案的情況,並提取未決賠款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包括已發生已報案賠款準備金,已發生未報案賠款準備金和理賠費用準備金。
(3)再保險準備金。保險準備金是保險公司為承擔保險責任或備付未來賠款的一項基金。其基金從保費收入或資產中按期提存。雖然保險準備金的來源是保費收入,但這種從保險費中提取的基金不是保險公司的資產,而是負債。在這種負債背後,必須有等值的資產作為後盾。財產保險責任保險的準備金,按提存的方式分為法定準備金任意準備金兩種。其中,法定準備金可分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人身保險準備金的主要形式是責任準備金。人身保險準備金必須單獨提存,以保證保險公司有足夠償付能力來履行賠償和給付責任。再保險準備金實際上是保證金。分出公司為備付再保險接受人在再保險契約下應負責的賠款,從應付的再保險費中扣存的一項基金,稱為再保險準備金。

保險保障基金

保險保障基金指保險機構為了有足夠的能力應付可能發生的巨額賠款,從年終結餘中所專門提存後備基金。保險保障基金與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未決賠款準備金不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是保險機構的負債,用於正常情況下的賠款,而保險保障基金則屬於保險組織的資本,主要是應付巨大災害事故的特大賠款,只有在當年業務收入和其他準備金不足以賠付時方能運用。 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支持保險公司穩健經營,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法則的規定,從公司當年保費收入中提取1%作為保險保障基金。該項基金提取金額達到保險公司總資產的10%時可停止提取。保險保障基金應單獨提取,專戶存儲於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人民銀行指定的商業銀行。保險保障基金應當集中管理,統籌使用。

其他資金

在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還存在其他用於投資的資金來源,如結算中形成的短期負債,這些資金雖然數額不大,而且需要在短期內歸還,卻可以作為一種補充的資金來源。

渠道

1.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權的條件下把資金或貨幣暫時轉讓或存儲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或者是說把使用權暫時轉讓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或貨幣,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為或活動,也是銀行最重要的信貸資金來源
2.債券。債券(Bonds)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機構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或債券持有人)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是社會各類經濟主體為籌措資金而向債券投資者出具的,並且承諾按一定利率定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又被稱為固定利息證券
3.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一般可以通過買賣方式有償轉讓,股東能通過股票轉讓收回其投資,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股東與公司之間的關係不是債權債務關係。股東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有限責任,承擔風險,分享收益。
4.抵押貸款。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資本主義銀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器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儲蓄機構貸款組合中傳統上有一大部分是有抵押的房地產貸款,一般稱為抵押貸款。抵押貸款的期限通常為15~30年,遠比儲蓄機構的債務的平均期限要長。這樣,利潤就要暴露於利率風險中了。當利率上升時,儲蓄機構就需要對儲戶付出更高的利率,而其長期投資的收益率卻是相對固定的。這一問題可能是20世紀80年代儲貸機構大崩潰的成因。70年代利率節節上升時,許多銀行及儲蓄機構的財務狀況江河日下,這使得它們更願意承擔較高的風險,以求取得更高的收益率。然而,存款者對貸款組合所面臨的巨大風險卻關心甚少,因為存款是受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或已不存在的聯邦儲蓄與貸款保險公司(FSLIC)保障的。
抵押放款一方面使商品、票據、有價證券等提前轉化為貨幣現款,這對於加速資本周轉、刺激資本主義擴大再生產,起著一定的作用。但是,另一方面,這種貸款容易造成虛假的社會需求,是信用膨脹,助長投機活動,從而加深了資本主義條件下生產與消費之間的矛盾。
5.壽險報單貸款。壽險報單具有現金價值保險契約規定,保單持有人可以本人保單抵押向保險企業申請貸款,但需負擔利息,這種貸款屬保險投資性質。
6.不動產投資。不動產是指保險資金用於購買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此項目的變現性較差,故只能限制在一定的比例之內。
7.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其特點是投資大、收益長期穩定、管理簡單,往往還能獲得政府的支持並有良好的公眾形象,能較好的滿足保險基金使用周期長、回報要求穩定的特點。目前我國的保險基金允許採用信託方式間接投資於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環境保護等國家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具體做法是保險公司(作為委託人)將其保險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意願以自己的名義設立投資計畫,投資基礎設施項目,為受益人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者處分。
8.和金融機構的合作和往來. (1)短期 拆借與融資業務。拆借是指通過融資中介進行的一種場內的,有組織的競價性的資金融通方式,這種規範的拆借業務風險小,流動性強,能獲得比同期銀行存款或國債高出1~3個百分點的收益。(2)委託資金運用。選擇一些實力強、信譽好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投資基金公司等,與其建立長期合作關係,委託其運用資金。
9.向為保險配套服務的企業投資。比如,為保險汽車提供修理服務的汽車修理廠;為保險事故賠償服務的公證或查詢公司等。
10.海外投資。保險資金境外投資限於下列投資形式或者投資品種:
銀行存款、結構性存款、可轉債等固定收益產品
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權等權益類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投資形式或者投資品種。

國外狀況

我們看看美國保險投資演進情況,有一些是規定方式,同時規定政策性的方式,同時有些還規定比例。這是保險法規定的比例問題。這是講的保險公司的情況,政府債券比重還不算太高,證券從過去44%到了79.4%,再就是抵押貸款保證貸款這部分。這是1917到1998年的變化情況。主要保險公司的比例情況,2000年不動產7%,股票30%,債券54%,貸款8.9%,其他3.8%,歐洲國家不動產是5%,股票37.1%,債券35%,貸款12.1%,現金1%,其他5.9%。英國的情況國內證券、國外證券,股票的比重比較高。德國和義大利還不一樣,義大利的情況,後期工業國日本、韓國、新加坡、台灣,日本從貸款轉向證券為主,韓國也是這樣的。後期工業國從經濟發展相聯繫,到發展到一定階段就逐步走向證券化,從前面整個比較來說,投資方式比較靈活,為保險業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規定投資方式的同時規定了投資比例,投資總趨勢是投資的證券化。證券化的原因是因為資產競爭化、經濟全球化,還有一個原因是保險業投資險種的變化。從監管角度來說,應當是一致的。完善合作環境,投資方式選擇各個階段不一樣,還有投資控制的比例。方式可以多樣化,不僅可以直接入市,還可以是不動產,入市不單單規定比例的問題。我很贊成吳教授的說法,保險資金不得涉及保險以外的企業,而保險本身不包括證券經營機構,所以是一個邏輯錯誤,是多餘的。

國內狀況

我們國家保險投資經過三個階段,一個是1987年是沒有投資的階段,一個是87到95年是盲目投資階段,包括房地產投資等等,帶來一些呆帳、壞帳,一個到了95年的時候,逐步規範階段。間接入市是整個保險資金的運用帶來很多問題,很難解決,再加上投資的新險種出現,保險基金的壓力更大了。有些把購買保險當成投資的方式是不是錯了,我很贊成這個講法。買了股票沒有經驗,放在家裡不安全就購買保險,這不過分。
看看我們投資結構2001年的情況,最大的是銀行存款53%,22%這部分是國債,再看02年的情況,銀行存款52%,銀行存款比重是最高的,再一個是國債。看03年的情況,銀行是52.06%,國債是16.1%,企業債券3.16%。看看收益率的情況,2001年是4.3,2002年是3.14,證券投資基金據說是比當年全國平均水平要高一些,負21.3%,全國比這個虧損的更多一些。我們看看國外的情況,承保的淨利潤率加上淨投資的利潤率再加上其他收益,最後得到稅前利潤是12.2%,這是美國情況、日本情況,在這中間日本和德國又是不一樣的,日本把一部分投資利潤算在承保利潤里了,德國是把有一部分投資費用計到投保費用里了,所以承保是虧損的,壽險公司更是如此,壽險公司有些是必然支付的。
保險公司決定盈利是兩個因素,一個承保問題,一個是投資問題。為了競爭需要往往是降低價格,增加保費,增加資金運用來源,所以就虧損了。看看台灣地區的情況,業主報酬率的問題比較高,高的時候到了87.4%,所以保險這個行業應該是收益率比較高的。看看國外的情況,歐美主要保險公司的資產分布第一個是債券,占49%,第二是股票,26%,再就是債款了,再就是不動產4%,現金3%,其他4%,這是資金運營結構。

存在問題

(一)保險資金運用結構有待完善,投資壓力日益增大 近年來,銀行存款在保險資金運用中仍占有較大的比例,國債和同業拆借占比不大,證券投資基金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及其他投資比例更低。這種投資結構不利於收益性、流動性、安全性的結合,難以起到保險資金資源的最佳化配置作用和達到保險資產與負債相互匹配的要求。資金成本較高的投資型保費收入逐步成為投資資金的主要來源,而主要投資品種(債券)收益率大大走低,債券市場的小規模、低流動性和股票市場的不規範給保險投資帶來了未來支付缺口的潛在風險,直接降低了市場的流動性以及投資的穩健性,間接制約了保險公司的獲利空間,中短期內難以顯著提高,給保險投資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阻力。
(二)保險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我國很多保險公司投資主體地位不明確,投資地位與權責的不明晰,資金運用的風險控制制度不完善,執行制度的力度不到位,沒有履行治理結構中必須的董事會決策程式以及相應的制衡、監督程式。許多保險公司管理體制落後,在科學決策、內部約束機制方面比較薄弱。中國的保險資產管理業務在投資理念上,尚未完全確立起以價值投資、理性投資、穩健投資和長期投資為核心的思想;在技術上,運用資產的匹配管理、戰略配置和組合管理的方法還不夠嫻熟;在投資策略上,對市場形勢的判斷、把握深度和準確度有待進一步提高;在投資風險的控制上,仍然缺乏識別、計量、預警和對沖的技術手段;在投資績效評估上,尚未形成科學統一的標準和方法。
(三)保險投資缺乏相應人才,投資水平不高
長期以來我國形成了重保險輕投資,重來源輕運用的局面,忽視發展投資專業隊伍,保險企業缺乏具有較高專業性、技術性的投資管理人才。不少保險公司的投資業務由從事保險業務的人員擔當,造成許多投資決策者不懂投資風險,投資經營者不懂投資分析,投資經營不穩定,投資效益低下。而且由於監管方面的嚴格限制,保險公司也在相當程度上缺乏對保險投資領域的研究與開拓精神,使得即便是在監管部門放寬對某個投資領域的限制時,也難以在短時間內贏得主動。
(四)保險資金運用潛在風險不斷積累
由於投資工具缺乏、投資期限較短,保險公司資產與負債的期限不匹配以及預期資金運用收益率與保單預定利率不匹配現象十分嚴重,而各家保險公司目前辦理的協定存款大部分是5年期,到期日集中度過高,存在再投資風險。現在允許保險資金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由於基礎設施建設涉及各行各業,情況千差萬別,其間蘊涵著極大的風險。保險資金投資於股權等領域也有很大的風險。低利率環境將在中長期制約投資收益率,而海外投資又面臨貨幣錯配人民幣升值匯率風險。在投資渠道放開後,又面臨經濟減速的風險,長期性保險資金應對經濟周期的難度增大。
(五)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難度加大
目前我國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目標不明確,內涵還需擴充;監管模式尚不確定;監管法律法規體系不完善;會計制度等配套制度落後監管的要求;監管信息化程度低,無法適應動態監管的要求;監管隊伍力量薄弱。保險資金現在可以投資基礎設施,可以作為QDII境外投資,可以股權投資,可以創業投資,而不同的市場有不同的要求和風險,需要清楚界定資金投資的空間和規則;而保險公司參股、控股銀行、證券公司,或者銀行參股、控股保險公司,都會對現行的金融分業監管格局帶來衝擊一這些都對管理層提出了挑戰。如何制定好相關政策和制度,建立起新的保險資產管理體制、新的風險預警機制以及新的監管體製成為當前迫切的問題。
(六)保險業的市場化過程沒有完成,資金運用透明度不足
從資本市場和金融體制的角度看,保險資金運用的透明度不足。透明度涉及保險資金的安全和投資的公平性。保險業的市場化過程沒有完成。保險資金來源是高度市場化的,某種程度可以說是一種惡性競爭,但資金運用的市場化程度卻很差。資金來源高度市場化,投資運營卻是高度計畫性的,如果這個問題不解決,保險業發展可能會進入一個非常危險的階段。

完善對策

(一)建立嚴謹高效的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體系
作為保險監管機構必須把握“三性”的統一與平衡,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模式。在放寬保險投資方式的同時,保監會應審慎控制保險資金運用比例。建立健全保險資金運用監管指標體系,對保險公司定期進行資產檢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要逐漸把對業務範圍的限制和投資渠道的限額管理轉化為對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監管,建立並採用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風險資本要求、投資精算師制度等。加強資金運用監管信息的基礎建設,完善保險資金運用的信息披露制度,實行資金運用的分類監管。加強保險人協會、保險經紀人協會對保險市場的巨觀管理。建立科學的投資績效評估機制以及保險資金非現場檢查監督系統。
(二)健全風險管控體系,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保險資金運用風險管理控制的決策基點應當立足於我國保險產業長期發展戰略,重構保險資金運用的決策思維,控制交易人員的道德風險,逐步建立起政府依法監管、企業自律內控、社會有效監督相結合的三位一體風險管控體系。保監會應引入分賬管理和匹配管理制度,採用按照產品設立賬戶、按賬戶資產選擇投資組合的方式,實現保險資金運用精細管理。保險公司層次上的風險管理主要依賴於建立和貫徹有效的總體風險管理制度和實施有力的各投資品種風險控制措施,強調獨立託管制度和保險投資體系的前後台分開原則。規範保險資產管理運作流程,完善保險資金運用信息管理系統,構建涵蓋識別、測量、控制等環節的完整的信用風險管理框架。
(三)進一步拓寬保險資金的運用範圍,加大保險產品創新力度
未來,保險公司可以從投資方式控制轉為比例控制,逐漸減少銀行協定存款的比例,調高企業債券投資比例,豐富債券投資品種,增加股票持有。在準備金充足、資產負債保持平衡的情況下謹慎選擇配置一些相對高風險的產品以提高投資收益,比如地產等基礎設施,也可以進入實業投資、期貨、甚至權證等領域。保險公司應當加大保險產品的創新力度,實現從負債主導型向負債與資產互動型的保險產品實際機制轉變。在目前市場利率水平較低的情況下,設計出具有較強保險保障功能、能夠反映市場利率變動、投資預期收益合理、投資和保障靈活可變、在市場中有較強競爭力的新產品;在產品設計中體現風險管理的基本思想,運用創新方法提高產品本身防範各種風險的能力,有利於緩解已經超過1萬億美元的高額外匯儲備的巨大壓力。
(四)不斷提高投資水平和員工素質
針對目前狀況,在引入資產負債管理的觀念時,要按資金成本確定投資渠道和投資比例,構造規範、靈活的投資體系。適當集中,分級定權,加強對非主業投資的管理。要加強證券投資的管理,擁有自身投資管理平台和團隊的保險機構,培養投資優質資產的投資理念,並逐步形成保險機構投資大盤藍籌和績優股票的市場預期。另外,嚴格規定保險資金運用從業人員的準入資格,建立起資格認證和審查制度必須建立競爭機制、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並存的勞動用工體制,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準確合理地評價幹部員工的工作業績,並根據評價結果落實獎懲措施。積極鼓勵和組織員工參加各類研討、交流、考察和培訓,不斷更新員工的知識,開闊員工的視野,拓寬員工的思維。不斷提高員工的素質,培養更加專業化的人才。

意義

保險投資對保險業的長期、健康、穩定發展,保險公司經營管理和社會經濟運行均有重大意義。保險資金存在運用的可能性和運用空間,對它合理利用有著很強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首先,保險資金投資可以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1)保險資金投資增加了資本市場的資金來源。保險資金是發達資本市場的重要資金來源,相比於財險公司而言,壽險公司因為其經營業務的長期性和穩定性的特點,更是為資本市場提供了長期穩定的資金來源。例如,在資本市場最為發達的美國,保險公司是美國證券市場的最重要的持有人。保險資金入市可以刺激並滿足資本市場主體的投資需求,改善資本市場結構,提高資本的流動性,刺激資本市場主體的成熟和經濟效益的提高,促進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的協調發展。(2)保險資金投資的安全性要求拓展了資本市場的金融工具。保險資金運用要求符合安全性、盈利性、流動性等原則,其中盈利性是目標,安全性、流動性是基礎,因為保險資金擔負著隨時補償災害損失和給付保險金的任務,因此保險公司必須採取適當措施應付風險,所以保險公司在保險資金的投資過程中對股票指數期貨、期權等避險工具的需求非常強烈,而這些需求是穩定資本市場的重要因素。而且機構投資者占主體的市場是崇尚長期投資、戰略投資的市場,因此,保險資金投資能夠促進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投資連結保險投資投資連結保險投資
其次,保險資金投資能夠促進我國保險業的長期發展。(1)保險資金投資增強了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償付能力充足是對保險公司的最基本要求。隨著我國保險公司的增加,特別是外資保險公司的進入,保險行業的競爭日益激烈,保費的降低,經營成本大幅度上升,使承保利潤明顯下降。我國當前的保險資金多為長期資金,特別是人壽保險資金,有的長達三四十年,在如此長的時間內,如果把這筆資金大部分存放於銀行,通過銀行利息保值、增值,就可能使保險業務入不敷出,如由於我國近十幾年來利率持續下降,使很多公司的原有業務出現虧損,因此如何很好地利用保險資金以增強企業的償付能力是保險公司面臨的問題。保監會資金運用監管部統計,2005年全年保險資金直接投資股票市場的平均收益率高於6%,單家保險公司直接投資股票的最好成績高達20%。目前,我國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相比較於國際保險業還是很低的,因此,保險資金入市,有利於保險公司拓展新業務,提高投資收益,增強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2)保險資金投資增強了保險公司的風險控制能力。保險資金是一種特種資金,專門用於應付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可能對生產、生活造成的不利後果,因此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是對被保險人的負債,而不是保險公司的實際收益。由於保險責任是連續的、不確定的,隨時可能承擔各種保險業務的未到期責任,所以保險公司在資金運用時,要全面實行資產負債管理,將保險資產進行合理投資,使資產與負債想匹配,增強保險公司抵禦風險的能力。此外,保險投資收益為公司降低保費提供了可能性,而保費的降低有助於提高保險的深度,激發市場的潛在需求,增加保費收入,改善保險業的經營環境,增強保險公司競爭力,使保險行業進入一個良性發展的狀態

內容簡介

《保險投資》結合大量插圖,以中小學生為閱讀對象,涉及生物、環境、物理、地理等方面,從不同的角度進行探究活動的方案設計。

圖書信息

書 名: 保險投資
作 者:郭忠林
保險投資項目風險調查保險投資項目風險調查
出版時間: 2009年02月
ISBN: 9787121079498
開本: 16開
定價: 19.00 元

圖書目錄

第1章 保險投資概論
1.1 保險投資的意義與原則
1.2 保險投資資金來源
1.3 保險投資渠道
1.4 我國保險資金的運用狀況
本章小結
複習思考題
第2章 貨幣市場投資技術
2.1 銀行存款
2.3 商業票據
2.6 保險資金投資貨幣市場管理
本章小結
複習思考題
第3章 股票投資技術
3.1 股票概述
3.2 股票投資分析
3.3 我國保險公司股票投資
本章小結
複習思考題
第4章 債券投資技術
4.1 債券概論
4.2 債券的發行和申購
4.3 債券投資技術
4.4 我國保險公司債券投資
本章小結
複習思考題
第5章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技術
5.1 證券投資基金概論
5.2 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渠道
5.3 證券投資基金投資分析
5.4 我國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基金投資
本章小結
複習思考題
第6章衍生金融市場投資技術
6.1 期貨契約
6.3 互換契約
本章小結
複習思考題
第7章 資產組合投資技術
7.2 保險資產組合技術
本章小結
複習思考題
第8章 投資型險種介紹
第9章 保險投資風險監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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