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

未分配利潤(Undistributed profits)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留待以後年度分配或待分配的利潤。

它在以後年度可繼續進行分配,在未進行分配之前,屬於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從數量上來看,未分配利潤是期初未分配利潤加上本期實現的淨利潤,減去提取的各種盈餘公積和分出的利潤後的餘額。

未分配利潤是指企業實現的淨利潤經過彌補虧損、提取盈餘公積和向投資者分配利潤後留存在企業的、歷年結存的利潤。

未分配利潤有兩層含義:一是留待以後年度處理的利潤;二是未指明特定用途的利潤。相對於所有者權益的其他部分來說,企業對於未分配利潤的使用有較大的自主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未分配利潤
  • 外文名:Undistributed profits
  • 性質:尚未分配的利潤或尚未彌補的虧損
  • 借方餘額:企業累計尚未彌補的虧損
  • 貸方餘額:企業歷年積存的尚未分配的利潤
舉例,核算,順序分配,注意問題,程式,檢查,發展,

舉例

上市公司報表中的“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的餘額,反映上市公司累積未分配利潤或累計未彌補虧損。由於各種原因,如平衡各會計年度的投資回報水平,以豐補歉,留有餘地等。上市公司實現的淨利潤不予以全部分完,剩下一部分留待以後年度進行分配。這樣,一年年的滾存下來,結餘在“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上,它反映的是歷年累計的未分配利潤。同樣道理,上一年度未彌補虧損,留待以後年度彌補,以後年度又發生虧損繼續滾存下來,結餘在“未分配利潤”明細科目上,它反映的是歷年累計的虧損,記為負數。

核算

順序分配

企業當年實現的利潤總額可按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1、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用利潤彌補虧損無須專門作會計分錄
2、交所得稅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公益金;(盈餘公積用於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公益金只能用於職工集體福利
4、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5、分配優先股股利
6、分配普通股股利。
最後剩下的就是年終未分配利潤。

注意問題

進行未分配利潤核算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未分配利潤核算是通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進行的。
(2)未分配利潤核算一般是在年度終了時進行的,年終時,將本年實現的淨利潤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同時將本年利潤分配的數額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借方。
(3)年末結轉後的“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期末餘額反映累計的未分配利潤,借方期末餘額反映累計的未彌補虧損。

程式

未分配利潤的實質性測試程式一般包括:
1、檢查利潤分配比例是否符合契約、協定、章程、以及董事會紀要的規定,利潤分配數額及年度未分配利潤數額是否正確。
2、根據審計結果調整本年損益數,直接增加或減少未分配利潤,確定調整後的未分配利潤數。
3、檢查未分配利潤是否已經在資產負債表上恰當披露。

檢查

未分配利潤的錯弊及檢查:
未分配利潤反映企業實現的、積累在企業、沒有分配給企業所有者的利潤。企業的未分配利潤包括兩層含義:這部分利潤未分配給企業的所有者;這部分利潤未指定用途。
未分配利潤賬戶會計錯弊往往與利潤形成、利潤分配的會計錯弊聯繫在一起。在此只對未分配利潤賬戶會計錯弊的形式作簡要的說明。
1.賬戶的形成不符合規定
有些企業為了逃避所得稅,將本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匯兌損益、投資收益等直接計入未分配利潤;有些企業通過多計費用少計收益的方式減少賬面的未分配利潤數額;也有些企業好大喜功,虛誇利潤,故意多計收入少計費用,多計未分配利潤,也造成未分配利潤的會計舞弊。
2.未分配利潤分配中的舞弊行為
有些企業不經過企業權力機構的批准就分配利潤;有些企業將未分配利潤用於發放獎金和職工福利,損害企業投資者的利益。
查證未分配利潤會計錯弊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對未分配利潤內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
查賬人員可以編制未分配利潤內部控制制度調查表,來對企業未分配利潤內部控制制度的內容和執行情況進行審查。
(2)分析比較未分配利潤賬戶餘額的變動情況
查賬人員應將本期未分配利潤賬戶餘額的實際數與上期進行比較,通過比較,分析有無異常的情況,並對此作進一步檢查。查賬人員還應分析未分配利潤賬戶本年度的變動情況。一般地說, “未分配利潤”賬戶的貸方是從“本年利潤”賬戶轉入的淨利潤,借方記錄當年經營淨損失、分配的股利、提取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對其他變動的記錄應作進一步的檢查。查賬人員還應了解企業有關利潤分配的限制性規定,查閱董事會的會議紀要,據以明確對利潤分配做出限制的目的和利潤分配批准情況,如果法律對企業的利潤分配做出了限制,應檢查企業實際的利潤分配是否違反了這些限制性條款。
(3)檢查未分配利潤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未分配利潤是企業年終結算時,當年所實現的利潤與已分配利潤調整的結果,其計算可以用下列公式表示:
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上年累計未分配利潤+本年全年實現淨利潤-本年已分配利潤
本年已分配利潤=被沒收財產損失和違反稅法的滯納金及罰款+彌補以前年度虧損+提取盈餘公積法定公益金+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因此,查賬人員應按上述公式檢查其數額的正確性,進而對實現利潤和利潤分配的合法性和真實性進行檢查。
【例】某企業1995年虧損100 000元,1996~2000年連年實現利潤10 000元,按規定可用稅前利潤彌補虧損,這樣彌補之後,2001年度企業“未分配利潤”明細賬仍有借方餘額50 000元(100 000-10 000×5),當年實現利潤60 000元,企業便直接彌補虧損 50 000元,再計提所得稅,造成錯弊。如果用稅後利潤彌補,2001年只能彌補虧損40 200元(60 000-60 000×33%),多彌補了 9 800元,當然此處也造成少交所得稅16500元。

發展

2001年-2010年的十年間發展狀況:
2001年時,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潤總額為483.06億元,年度分紅為429.74億元,分紅占比高達88.96%。經過十年發展,2010年上市公司未分配利潤總額增加至30635.50億元,年度分紅為4994.30億元,分紅占比只有16.30%。
以上數據表明,雖然分紅金額十年間增加10.62倍,但與未分配利潤總額62.42倍的增幅相比,仍顯得相形見絀。分紅額大幅增加主要是由於市場擴容帶來的增量,上市公司業績持續快速增長的“紅利”並未在分紅比率層面得到明顯體現。
上市公司通過IPO、再融資大量吸收著股民資金,但在擴容之後,股民從上市公司獲得分紅額卻比較有限。上市公司和股民是兩個利益相關主體,當初股民把大把資金投入上市公司,才有了目前上市公司的大發展;而當上市公司發展起來之後,其通過分紅大力回饋股民,也是題中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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