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複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就做好新生入學複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發出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已陸續進校報到。做好新生入學複查和學籍電子註冊既是高等學校的常規性工作,也是落實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切實保護學生權益、維護高等學校辦學秩序和國家教育制度的一項重要任務。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要高度重視,認真履行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現將有關要求和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複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通知
  • 文種:通知
  • 發文字號:陝教生辦〔2013〕11號
  • 時間:2013年8月28日
  • 發文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認真做好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工作,認真做好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繼續做好在校生學年電子註冊工作,加強領導 落實責任,

認真做好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工作

高等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規定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核實新生入學資格。通過審核比對錄取通知書、新生錄取名冊、檔案、像片、身份證件等材料,以多種方式和渠道核實新生入學資格,及時發現並處理冒名頂替考試和入學、高考移民、中介欺詐招生等行為,嚴禁將未經省級招生部門審核錄取的學生留在學校學習,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嚴查超計畫招生、降低標準違規指名錄取學生行為,對違規或非法渠道獲得錄取資格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對違規招生的高等學校,視情節給予限制招生、暫停招生等處罰。對違規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對違規工作人員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並對有關領導實行問責。

認真做好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

1.高等學校要嚴格按照經省級招生部門核准的錄取名冊和報到入學新生名單,及時上網進行學籍電子註冊。普通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同一學習時段只註冊一個學籍,嚴防重姓名重身份證號重複註冊;進一步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覆核,未通過覆核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2.依據《教育部、總參謀部關於印發〈應徵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後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教學〔2013〕8號)要求,辦理好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的相關手續及網上標註工作。繼續做好“免費師範生”、“免費醫學生”、“貧困地區專項生”等特殊學生類型的標註工作。
3.對新生因個人或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或取消入學資格的,要明確標註具體原因及時間,並完善相應備案手續,對新生涉嫌違規的行為應記入學生誠信檔案。
4.2013級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學籍電子註冊要在9月底完成,高職高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在10月底完成,屆時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將對學生本人開放新生學籍信息網上查詢。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加大宣傳力度,確保通過資格複查的新生及時查詢確認本人學籍註冊結果。

繼續做好在校生學年電子註冊工作

各高等學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學年電子註冊有關要求,協調校內相關部門,對上一學年度發生的學籍變化情況及在校生新學年報到情況在網上按時、準確、完整地標註,2013年新增標註新學年各學期開學及放寒暑假時間。各高等學校要切實保證信息註冊的準確性和完整性,為高等學校學生管理狀況的統計、分析、決策及畢業學生學歷證書即時電子註冊築牢信息基礎。

加強領導 落實責任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要加強學籍管理隊伍建設,做到專人負責、管理和操作,要不斷強化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維護學生的切身權益。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指導、檢查和監督職能,認真落實招生和學籍管理規定。各高等學校要加強校內招生、教務、學生、紀檢監察和院系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嚴密程式,嚴格把關,確保新生入學資格複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及時有序地完成。對因註冊工作逾時、數據不準確導致學生無法按時、準確查詢學籍信息的,將對有關責任人員予以通報,並追究相應責任。
教育部辦公廳
201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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