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嚴格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規範學籍學歷註冊工作的通知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教學〔2014〕11號)等檔案規定,現就進一步嚴格普通高校新生資格審查,規範學籍學歷註冊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嚴格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規範學籍學歷註冊工作的通知
  • 文號:魯教學字〔2015〕24號
關於進一步嚴格普通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 規範學籍學歷註冊工作的通知
魯教學字〔2015〕24號
各普通高等學校:
近幾年來,全省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稱高校)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組織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時進行學籍學歷註冊,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總體情況良好,在保護學生權益,維護高校正常辦學秩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在開展相關工作過程中,也發現部分高校對工作重視不夠,放寬要求,存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不嚴,學籍學歷註冊不規範的問題;少數學校對專升本學生前置學歷審查不予把關,以“為學生著想”為藉口,為未取得專科畢業學歷的學生辦理了報到入學手續;極個別高校甚至違背國家規定,虛假註冊學生專科畢業時間,向不具備畢業條件的學生髮放專科畢業證書。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及時糾正並採取措施進行規範。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21號)、《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辦法》(教學〔2014〕11號)等檔案規定,現就進一步嚴格普通高校新生資格審查,規範學籍學歷註冊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提高對高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學歷註冊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審查,在此基礎上規範辦理新生報到註冊手續,據實標註學生學籍學歷狀態,是核實新生入學資格、落實國家招生政策的必要措施,是準確掌握學生信息、加強學生管理、開展教育教學活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在保護學生合法權益和維護學校正常辦學秩序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對於維護國家基本教育制度的嚴肅性和社會公平正義也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高校特別是學籍管理部門必須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嚴格要求、規範管理的理念,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學歷註冊工作。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責任。學校每年新生報到入學期間,要成立新生入學報到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掛帥,教務、學生、招生就業和各院系等職能部門參加;要制定具體的新生報到入學工作方案,明確責任分工,認真做好新生報到、入學資格審查、學籍註冊、生活和教學安排、入學教育、軍訓等各項工作,特別要強化新生入學資格審查的責任環節,大力宣傳、全面掌握資格審查、學籍註冊的政策要求,釐清做好服務工作與嚴格執行政策規定的區別和界限,將責任落實到人;學籍管理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加強指導、監督和協調配合,及時發現和糾正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學籍註冊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相關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三、加強制度建設,明確工作要求。各高校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學歷註冊工作方面的規章制度,明確新生入學報到、資格審查、學籍註冊、學籍異動標註、學歷註冊以及學歷證書制發等各環節的政策和工作要求;建立學籍學歷管理崗位責任制,明確學籍學歷管理負責人、具體工作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完善學籍學歷管理審核、辦理、審批制度,認真履行工作程式,依法正確採集、管理和使用學生信息。數據註冊、標註、修改應專人操作,嚴格遵守崗位制度,各環節嚴格把關,及時、據實標註學生學籍學歷狀態,確保學籍學歷信息準確無誤。
四、嚴格規範操作,抓好政策執行。各高校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抓好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學歷註冊工作。新生入學資格審查要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前置學歷證書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注意比對,嚴格核查,按要求企業文化課和體育、藝術專業測試。有疑問的信息,要認真核實,對違反規定新生,不得辦理報到入學手續,不予學籍電子註冊。要嚴格按照省級招生部門核准的錄取名冊和報到入學新生,及時進行學籍電子註冊,屬於違規錄取的,要及時清退,嚴防同姓名同身份證號重複註冊,嚴防冒名頂替;要加強對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新生前置學歷審查,未通過覆核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及時通知學生。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在校生學年電子註冊有關要求,在網上按時、準確、完整的標註學年電子註冊信息。
五、加強監督管理,嚴肅責任追究。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學歷註冊工作,時間集中,政策性強,各高校必須高度重視,認真組織進行,相關部門和管理人員要切實增強責任心,抓好工作落實。對審查和註冊中發現的違規問題,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行倒查追責。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致使不符合入學條件的學生辦理了入學報到手續和不如實標註學生學籍學歷狀態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的責任,對造成嚴重後果的,要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涉嫌違法的,依法移送法務部門處理。我廳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虛假註冊學生學籍學歷信息以及為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辦理新生報到入學手續等行為“零容忍”,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決不姑息,堅決遏制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學籍學歷註冊中違規行為的發生。
山東省教育廳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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