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惟演

錢惟演

錢惟演(977年-1034年9月3日),字希聖,錢塘(今浙江杭州)人。北宋大臣、文學家,吳越忠懿王錢俶第七子,章獻明肅皇后劉娥之兄劉美的妻舅。

錢惟演隨錢俶歸宋,歷任右神武將軍、太僕少卿、命直秘閣,預修《冊府元龜》,累遷工部尚書,拜樞密使,官終崇信節度使,卒贈侍中,諡號“思”。後加贈太師、中書令、英國公,改謚“文僖”。

錢惟演博學能文,在文學創作上頗有建樹,為“西崑體”骨幹詩人。他喜招徠文士,獎掖後進。晚年為西京留守時,對歐陽修梅堯臣等人頗有提攜之恩。所著今存《家王故事》、《金坡遺事》。

基本介紹

  • 本名:錢惟演
  • 別稱:錢文僖、錢思公
  • 字號:字希聖
  • 所處時代:吳越→北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錢塘
  • 出生時間:977年
  • 去世時間:1034年9月3日 
  • 主要作品:《家王故事》、《金坡遺事》
  • 主要成就西崑體骨幹詩人
  • 官職:崇信軍節度使、同平章事
  • 封爵:彭城郡開國公→英國公(追贈) 
  • 追贈:侍中→太師、中書令 
  • 諡號:思→文僖
人物生平,博學能文,仕途升遷,阿附希進,急於柄用,歿後風波,個人成就,藏書,文學,著述,人物評價,軼事典故,遺憾中書,知遇之情,勤儉治家,預作輓歌,親屬成員,史料記載,

人物生平

博學能文

錢惟演為吳越王錢俶第七子。他好學,曾賦《遠出》詩,有“高為天一柱,秀作海山峰”句。年幼時充任牙門將太平興國三年(978年),隨錢俶降宋,任右屯衛將軍,曾任右神武軍將軍。錢惟演博學多才,善寫文章,應試學士院時,以笏起草詔令,揮筆而成,深得宋真宗讚賞。

仕途升遷

鹹平(998年-1003年)初年,改任太僕少卿,獻上《鹹平聖政錄》一書。被任命為直秘閣,參與修撰《冊府元龜》,同楊億分別寫序。任尚書司封郎中知制誥,又遷任給事中、知審官院。
錢惟演畫像錢惟演畫像
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為翰林學士,因犯營私罪而被撤職。不久又轉任尚書工部侍郎,再為學士、會靈觀副使。又因貢舉失實,降職為給事中。恢復其工部侍郎之職,升任樞密副使、會靈觀使兼太子賓客,又管領祥源觀。經多次升任至工部尚書

阿附希進

宋仁宗即位後,錢惟演為兵部尚書王曾拜相時,因錢惟演的官位曾經高於他,便任錢惟演為樞密使。之前,任樞密使必加封檢校官,錢惟演只以尚書身份任樞密使,這是有關官員疏忽所致。
當初,錢惟演看到丁謂權勢大,便依附他,於他結為姻親。丁謂排擠寇準,錢惟演在其中亦有出力。等到排列歷任樞密時,單單不列寇準,稱寇準為“逆準”,削去不予記錄。丁謂罪行暴露後,錢惟演害怕被牽連,便排擠丁謂以求獲免。
宰相馮拯厭惡他的為人,便向仁宗建議說:“錢惟演將妹妹嫁給了劉美,那么他便是太后(章獻太后)的親家,因此不能參與朝政機要,請調走他。”便將其調任為鎮國軍節度觀察留後,即日又改任保大軍節度使、知河陽。一年後,錢惟演請求回京,被任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許州通判。他沒有立即赴任,希望再次被起用,侍御史鞠詠彈劾他,他才急忙前去赴任。
天聖七年(1029年),改任武勝軍節度使。
天聖八年(1030年),錢惟演在朝覲時上書說,先人的墳墓在洛陽,希望能去守護。便改任為河南府通判,又改任泰寧軍節度使。

急於柄用

錢惟演很想位居權要,但一直鬱郁不得志。後來仁宗舉行籍田禮,尋求一名侍祠,因而留用他為景靈宮使。劉太后去世後,仁宗命他回河南。錢惟演自覺不安,請求以莊獻太后、莊懿太后並配真宗廟室,以討好仁宗。錢惟演曾同劉美結親,又為他的兒子錢曖娶了郭皇后的妹妹,到這時,又想與莊懿太后的族人通婚。御史中丞范諷彈劾他擅自議論宗廟配享制度,而且又同皇后家通婚姻。被撤平章事,任為崇信軍節度使,返回河南。

歿後風波

景祐元年七月乙巳(1034年9月3日),錢惟演去世,享年五十八歲。仁宗特贈其為侍中。太常張瑰根據《諡法》“敏而好學稱為文,貪而被撤職稱為墨”這一條,請贈錢惟演諡號“文墨”。錢氏家屬抗訴,仁宗命章得象等人重新議定,因為錢惟演沒有貪污等劣跡,而且晚年忠於職守,有悔過自新、謹慎從事之意,根據《諡法》“追悔前過曰思”這一條,改謚思。慶曆五年(1045年),劉、李兩太后一起配享真宗,錢惟演之子錢曖提出這是他父親先前的建議,便改謚為“文僖”。

個人成就

藏書

錢惟演家藏書極富,可與秘閣相比,尤其收藏有很多古代書畫,後人亦將其歸入藏書家之列。鹹平初獻《鹹平聖政錄》等書,命直秘閣,在館閣參與纂修《冊府元龜》,與楊億等人分別撰寫詩文千篇。

文學

錢惟演一生奔波宦途,數度沉浮,政績平平,人品雖不足稱,但雅好文辭,自稱“平生唯好讀書,坐則讀經史,臥則讀小說,上廁則閱小詞,蓋未嘗頃刻釋卷也。”文學創作上頗有建樹。(歐陽修《歸田錄》卷二)錢惟演是“西崑體”的骨幹詩人,當時與楊億劉筠齊名。後由楊億彙輯成《西崑酬唱集》2卷,輯入其近體詩五十四首,共收十七人、二百四十八首詩,形成宋初一大詩派,其作詩雖也學李商隱詩歌之詞采妍華,追求辭藻,好用典故,但意象不似楊億那么繁密,語脈則較為清暢,借用楊億的話說,是偏於“演繹平暢”的,而非“包蘊密緻”的,也許是舊王孫的心理作用,情調上也比較接近唐彥謙詩的“清峭感愴”(《宋朝事實類苑》卷三十四)。

著述

惟演學識淵博,平生著述甚豐,《宋史》本傳記載有《典懿集》三十卷。又有《樞庭擁旄前後集》、《伊川漢上集》、《金坡遺事》、《飛白書敘錄》、《逢辰錄》、《奉藩書事》等隨筆。另又採集吳越國五代國君之詩,合編為《傳芳集》,多已佚失。錢惟演又喜招徠文士,獎掖後進。晚年以樞密使河南府兼西京(洛陽)留守,歐陽修梅堯臣等一批青年文士聚集其幕下,詩會文游,頗得其袒護支持。著有《逢辰錄》、《金坡遺事錄》、《典懿集》、《樞庭擁旄前後集》、《飛白書敘錄》、《奉藩書事》、《伊川漢上集》等。《全宋文》卷194實錄有其文。《全宋詞》錄其詞二首。《全宋詩》輯有詩集二卷。

人物評價

寇準丁謂、錢惟演,佞人也,不可以輔少主。
錢惟演半身像錢惟演半身像
趙禎:四氣勻和,五行锺秀。負經邦之偉略,濟之以溫恭;纘忠孝之家傳,守之以循默。智周萬物,而不自以為高;學貫三才,而不自以為是。蚤逢熙運,位登綸綍之司;逮事先王,身任股肱之寄。聲望絕百寮之右,文章起五代之衰。是用垂紳正笏,險夷一節;信乎從容密勿。弼亮三朝,臣德罔愆。
歐陽修:命賓曾授簡,開府最多才。
田況:楊億在兩禁,變文章之體,劉筠、錢惟演輩皆從而斆之,時號“楊劉”。三公以新詩更相屬和,極一時之麗,億乃編而敘之,題曰《西崑酬唱集》,當時佻薄者謂之“西崑體”。
王稱:惟演少富貴,能志於學,有文章與楊億劉筠齊名……故其家聚書侔於秘府,又多藏古書畫……其為人少誠信,初附丁謂,力排寇準,其後逐謂亦與有力焉。
脫脫:錢惟演敏思清才,著稱當時,然急於柄用,阿附希進,遂喪名節。錢氏三世制科,易、明逸皆掌書命,時人榮之。惜乎易以輕俊,明逸以傾險,並為時論所憾雲。

軼事典故

遺憾中書

錢惟演曾對人說:“我平生的遺憾,就是未曾在黃紙案卷上劃押。”就是說沒能在中書任職。

知遇之情

錢惟演在洛陽任使相的時候,十分厚遇文士,謝絳歐陽修在洛陽供職,曾經一起登嵩山遊玩,到達龍門的時候下起了雪,兩人正在觀賞山景,忽然見到有人騎馬冒雪渡過伊水而來,原來是錢惟演派來的廚子和歌妓,使者傳錢相的口諭說:“登山辛苦,兩位可以在山上多留一陣賞雪,府里公事簡易,用不著急忙趕回去。”對下屬無微不至的關心,尤其是文人間那種心靈相通的意會,使歐陽修等人既感動又親近。後來錢惟演貶謫隨州,歐陽修等人送行,錢惟演席上賦詞,使歌妓演唱,音節悲苦,賓主都為之哭泣。歐陽修對錢惟演的知遇之情畢生沒有忘記,在《歸田錄》里記下了錢惟演在洛陽對他說的話:“錢思公生長富貴,而平生惟好讀書,坐則讀經史,臥則讀小說,上廁則閱小辭。”後來歐陽修總結出讀書時間的“三上”(馬上、廁上、枕上),多半也是受錢惟演的啟發。

勤儉治家

《歸田錄》里記載了錢惟演的一件趣事:他生長富貴,卻講求儉樸治家,法度十分嚴謹,子弟們不到規定時候,無論如何也領不到他發放零花錢,因此想出了花招騙錢——錢惟演有一個珊瑚筆格,是平生最珍愛的文具,常常放置在几案之上,子弟們有誰想用錢了,就偷偷拿走筆格藏起來,錢惟演找不著心愛的文具自然著急,於是在家庭中貼出尋物啟事,懸賞十千錢。子弟還要故意再等一兩日,假裝找著了獻給他,錢惟演一歡喜,果然將十千錢如數照付。

預作輓歌

胡仔《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39引《侍兒小名錄》的記載:作為舊國王孫的錢惟演,一生境遇尚算順利,到晚年卻謫居漢東,眼看行將老死他鄉,心情自然是悲涼無限,所撰《玉樓春》詞極其淒婉。每逢酒後自歌此曲,往往淚下。他家中有一個歌姬驚鴻,曾服侍他的父親吳越王錢俶,這時已是白髮蒼蒼之年,聽了這不勝哀傷的歌詞,說道:“先王將薨逝的時候,預先為自己製作了輓歌《木蘭花》,辭意與這首詞很相似,難道如今相公也將要死亡了嗎?”不久,錢惟演果然死於隨州。《木蘭花》與《玉樓春》實則是一個詞牌的異名,錢俶的舊曲有“帝鄉煙雨鎖春愁,故國山川空淚眼。”的句子,與錢惟演詞“淚眼愁腸先已斷”確實是驚人的相似。

親屬成員

輩分關係姓名簡介
家世
父親
吳樾末代君主,降宋後累封鄧王,卒後追封秦國王,諡號“忠懿”。
同輩
兄長
錢惟濬
安僖世子。
字和世,官至檢校太尉,封彭城郡王。
錢惟渲
官至濰州團練使。
錢惟灝
官至昭州刺史。
錢惟溍
官至武衛將軍。
錢惟漼(錢從釋)
法名淨照。
弟弟
官至平江宣惠節度使。
長子
錢曖
——
次子
字明叔,娶宋太宗第九女獻穆大長公主之女。官至群牧副使。
三子
字載陽,官至寶文閣待制。
女兒
——
嫁樞密使盛度
孫子
宋仁宗慶壽公主,官至少師、安武軍節度使,封康國公。卒贈太師、會稽郡王。
表格參考資料:

史料記載

類別作者篇目
史書
宋史·卷三百一十七·列傳第七十六》
傳記
隆平集·卷十二》
東都事略·卷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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