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重慶市雲陽縣雙江鎮青龍街道楊沙村5組查獲一起制售假冒豬蹄膀案件。無證作坊經營者張某使用雙氧水、亞硝酸鹽及日落黃等非法添加劑,將凍豬肉包裹豬皮後以棉線綑紮偽裝成豬蹄膀,現場查獲139公斤問題產品。經檢測,樣品亞硝酸鹽含量分別超標48倍和58倍。該案發生於重慶市工商局開展"食品安全百日執法專項行動"期間,執法部門暫扣生產原料及工具,並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基本介紹
- 發生時間:2011年4月
- 事發地點:重慶市雲陽縣
- 涉案人員:作坊經營者張某
- 涉案產品:假豬蹄膀139公斤
- 非法添加劑:雙氧水、亞硝酸鹽
- 查處結果:案件移交公安機關
事件經過
查處過程
- 立即停止生產銷售行為
- 查封扣押問題蹄膀及生產原料
- 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責
案件背景
- 乳製品
- 米麵製品
- 食用油
- 調味品
- 肉製品
- 葡萄酒
- 休閒食品
- 醃臘製品
- 火鍋底料同期查獲3萬公斤不合格食品,涉及火鍋底料檢出致癌物羅丹明B等案例。
添加劑危害
- 急性毒性:3克可致成人死亡,與食鹽外觀相似易誤食
- 慢性毒性:長期攝入誘發食道癌、胃癌
- 代謝影響:與胺類物質結合生成強致癌物亞硝胺涉案產品亞硝酸鹽超標48-58倍,食用後可能引發急性中毒,出現呼吸困難、昏迷等症狀。
後續處理
- 推行食品經營條件分級管理,按經營面積劃分四類場所
- 制定87項準入指標規範經營行為
- 實施有獎舉報制度,涉案貨值超1萬元案件最高獎勵10萬元
- 要求商超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本案作為典型違法案例,被納入全市食品安全警示教育宣傳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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