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生的行為主義理論

華生的行為主義理論

約翰·華生(John B.Watson,1878)於1913年首先打出行為主義心理學的旗幟,是美國第一個將巴氏的研究結果作為學習理論基礎的人。他認為學習就是以一種刺激替代另一種刺激建立條件反射的過程。在華生看來,人類出生時只有幾個反射(如打噴嚏、膝跳反射)和情緒反應(如懼、愛、怒等),所有其他行為都是通過條件反射建立新刺激―反應(S-R)聯結而形成的。

1913—1930年是早期行為主義時期,由美國心理學家華生巴甫洛夫條件反射學說的基礎上創立的,他主張心理學應該屏棄意識、意象等太多主觀的東西,只研究所觀察到的並能客觀地加以測量的刺激和反應。毋須理會其中的中間環節,華生稱之為“黑箱作業”。他認為人類的行為都是後天習得的,環境決定了一個人的行為模式,無論是正常的行為還是病態的行為都是經過學習而獲得的,也可以通過學習而更改、增加或消除,認為查明了環境刺激與行為反應之間的規律性關係,就能根據刺激預知反應,或根據反應推斷刺激,達到預測並控制動物和人的行為的目的。他認為,行為就是有機體用以適應環境刺激的各種軀體反應的組合,有的表現在外表,有的隱藏在內部,在他眼裡人和動物沒什麼差異,都遵循同樣的規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生的行為主義理論
  • 行為主義觀點:心理學不應該研究意識
  • 表現:身體外部,有的隱藏在身體內部
  • 時間:1913年
內容,研究方法,觀點,

內容

行為主義觀點認為,心理學不應該研究意識,只應該研究行為。所謂行為就是有機體用以適應環境變化的各種身體反應的組合。這些反應不外是肌肉收縮和腺體分泌,它們有的表現在身體外部,有的隱藏在身體內部,強度有大有小。
華生指出一向認為純屬意識的思維和情緒,其實也都是內隱和輕微的身體變化。前者是全身肌肉,特別是言語器官的變化,後者是內臟和腺體的變化。20年代以來記錄肌肉電位變化的技術不斷提高,已經發現心理活動伴有輕微的肌肉收縮。但連帶發生的事件並不一定就是同一事件。所以思維時有輕微的肌肉收縮,並不足以證明思維就是輕微的肌肉收縮。
華生認為,肌肉收縮和腺體分泌都可歸結為物理或化學變化;引起有機體反應的刺激,最後分析也只能是有機體內部和外界的物理或化學變化。這樣一來。全部行為,包括通常所說的心理活動,都不外是一些物理或化學變化引起另一些物理或化學變化而已。因此,他認為心理觀象都能夠用物理和化學的概念來說明。一位早期行為主義者魏斯把這種觀點發揮到極端的還原論,但華生本人則又主張心理學只應著眼於有機體整體的適應性行為,無須過問這些物理和化學變化。
華生自稱行為主義是唯一徹底而合乎邏輯的機能主義。他在芝加哥大學深受機能主義的影響。機能主義代表人物之一安吉爾也說過心理學要研究行為。但機能主義者把意識和行為都看作人適應環境的手段。按機能主義的哲學依據——實用主義來說,檢驗意識適應性的唯一標準只能是行為的適應性。所以,考察了行為就無須考察意識;反之,若不考察行為則無法考察意識的適應性。因此徹底的機能主義就必須承認,可以丟開意識去考察行為,但不能丟開行為去考察意識。
華生宣稱心理學家應該象物理學家那樣去使用意識,即只把它看作關於客觀事物的經驗,而不看作關於心理活動的經驗,從而否定了馮特所指的直接經驗和間接經驗的區別,把心理學家所研究的意識和物理學家所研究的客觀事物等同起來。拉什利明確指出這是新實在論的觀點,並極表讚賞。
華生認為心理學研究行為的任務就在於查明刺激與反應之間的規律性關係。這樣就能根據刺激推知反應,根據反應推知刺激,達到預測和控制行為的目的。行為主義者在研究方法上擯棄內省,主張採用客觀觀察法條件反射法、言語報告法和測驗法。這是他們在研究對象上否認意識的必然結論。
華生一方面反對內省,另一方面又不能不利用只有內省才能提供的一些素材。於是他把內省從前門趕出去,又以“言語報告”的名義從後門請進來。這樣就把言語的兩種作用混淆了。言語固然和動作一樣是對客觀刺激的反應,但也可用來陳述自己的心理,這種陳述其實就是內省。
行為主義心理學在方法論上深受進化論問世以來的動物心理學的影響。動物不會作內省報告,所以只能根據它對刺激的反應來推測其心理。這樣就使早期的動物心理學染上濃厚的擬人論色彩。摩根提出要儘量克服擬人論,經過勒布的進一步努力,直至桑代克,均未能徹底解決這一問題。
華生承其餘緒,做過許多動物心理學的研究,最後得出一反擬人論的結論,斷言人和動物在心理上沒有質的差別,但不能按人的心理來推測動物的心理,相反地要像研究動物心理那樣來研究人的心理。因此,他非常讚賞巴甫洛夫條件反射法,因為它可以使像感覺辨別這樣的主觀經驗轉化為反應差異的客觀事實。
但從根本上看,華生與巴甫洛夫完全不同。華生否認神經中樞在動物行為中的特殊重要性,認為它僅起聯絡作用。巴甫洛夫則把身體外周器官活動與神經中樞活動的關係看作投影關係,考察外周器官的活動,目的在於了解神經中樞的活動。再者,巴甫洛夫不否認意識,而且非常強調人和動物在心理上的本質差別。華生認為除極少數的簡單眼射外,一切複雜行為都取決於環境影響,而這種影響是通過條件反射實現的。因此他把巴甫洛夫式的條件反射當作行為主義的“樞石”。華生誇口說,給他一打健康嬰兒,讓他在可以完全控制的環境裡去培育,他能使任何一個嬰兒變成任何一種人物。他在嬰兒的情緒行為上做了實驗,使嬰兒的愛、懼通過條件反射的改變而改變。他後來侈言要建立行為主義的實驗倫理學。
華生式行為主義心理學的影響在20世紀20年代達到最高峰。它的一些基本觀點和研究方法滲透到很多人文科學中去,從而出現了“行為科學”的名稱。直至今天,其涉及的領域仍日益擴大。它們儘管不全以行為主義為指導觀點,但名稱的起源則不能不歸之行為主義。華生的環境決定論觀點影響美國心理學達30年。他的預測和控制行為的觀點促進了套用心理學的發展。
美國心理學界公認,自行為主義心理學問世後,有很長一個時期,美國心理學家多是實際上的行為主義者。認知心理學興起後,雖然意識重新被重視,但認知心理學在方法上也儘量通過觀察客觀行為來研究主觀經驗。
華生過分簡化的刺激-反應公式不能解釋行為的最顯著特點,即選擇性和適應性。30年代以後,他的一些後繼人在操作主義的指引下試圖克服這一致命缺點,從而形成多種形式的新行為主義。如果說華生廢除意識的主張,由於使心理學丟掉主題而漸被拋棄,那么方法論的行為主義則在美國借操作主義的巧辯而延續。

研究方法

華生承認觀察法的重要作用,他把觀察法分為兩類。
一類是無幫助的觀察, 也就是通常所講的自然的觀察。華生認為這種觀察也可以了解引起反應的刺激及反應和動作的性質。但由於對許多現象不能加以充分的控制,因而只能是一種比較粗略簡便的方法。
另一類是藉助儀器的觀察。華生認為,全體科學的進步都與實驗手段和設備的改進有關。因此,心理學為了研究行為,效法自然科學,就有必要設計精密的儀器有效地控制被試,更加精確地研究行為。這種觀察實際上就是通常的實驗法
華生認為條件反射法是非常客觀的方法,他把條件反射法分為兩類。一類是用以獲得條件分泌反射的方法,一類是用以獲得條件運動反射的方法。華生不僅把條件反射法正式列入心理學的研究方法,而且還親自套用這一方法對兒童的情緒進行系統的實驗研究。
3、口頭報告法
華生認為,在正常人身上,有一種在動物身上不存在的,甚至在變態的人身上也不完善的能力,即觀察自己身體內部所發生的變化並對這些變化進行口頭報告的能力。而且,人對於各種情境的順應更經常地用語言而不用其他運動來實現。有時,這甚至是唯一可觀察到的反應。這也決定了對人的研究不僅可能,而且必須採用口頭報告的方法。 華生所講的口頭報告法所報告的只是自己機體內部的變化,而不是心理和意識的活動,因而並不是通常所謂的內省。
4、測驗法
華生認為,隨著科學的發展,純粹的學術研究與套用研究之間差異越來越小,測驗法也逐漸由套用的方法成為研究的方法。他認為已有的測驗方法的一個重大問題就在於它們大多數都是與語言行為有關的,這就使有語言缺陷的人不能運用這種方法。因此,他主張要設計和運用不一定需要語言的明顯外部表現的行為測驗。

觀點

(一)否認遺傳的作用
首先,華生認為行為發生的公式是刺激——反應。從刺激可預測反應,從反應可推測刺激。在華生看來,刺激是指客觀環境和體內組織本身的變化,反應是指整個身體的運動,手臂、腿和軀幹的活動,或所有這些運動器官的聯合運動(華生,1998)。他將思維、情緒、人格等心理活動都等同於一系列動作。由於刺激是客觀存在的,不決定於遺傳,而行為反應又是由刺激引起的,因此行為不可能決定於遺傳。
其次,華生雖承認機體在構造上的差異來自遺傳,但他認為,構造上的遺傳並不能導致機能上的遺傳。個體遺傳的構造,其未來的形式如何,要決定於其所處的環境。華生曾舉例對此進行了說明。一位身為鋼琴家的父親有兩個兒子,大兒子手指長而靈活,而小兒子的手指不長也不靈活。而鋼琴這種樂器需要手指長,手型好,有腕力。假定父親喜歡小兒子,對他說“我要你成為鋼琴家,我想做一個嘗試。你的手指不長,也不靈活,但我會為你造一架鋼琴。我把鍵變窄,以便適合你的手指,再改變鍵的形狀,使你按鍵時毋需特別用力。”誰又會知道,小兒子在這樣的條件下,不會成為全世界最偉大的鋼琴家呢?(華生,1998)
第三,華生的心理學以控制行為作為研究的目的,而遺傳是不能控制的,所以遺傳的作用越小;控制行為的可能性越大。因此華生否認了遺傳對個體心理與行為發展的作用。
(二)片面誇大環境和教育的作用
華生的一句名言充分體現了其環境決定論的理論取向,他指出:“給我一打健康的嬰兒,並在我自己設定的特殊環境中養育他們,那么我願意擔保,可以隨便選擇其中一個嬰兒,把他訓練成為我所選定的任何一種專家——醫生、律師、藝術家、小偷,而不管他的才能、嗜好、傾向、能力、天資和他祖先的種族。不過,請注意,當我從事這一實驗時,我要親自決定這些孩子的培養方法和環境。”(華生,1998)雖然華生在提出此觀點的同時,注意到了個體的遺傳基礎,“給我一打健康的嬰兒”,但他片面誇大了環境和教育在個體心理發展中的作用,忽視了個體的主動性、能動性和創造性,忽視了促進心理發展的內部動因。不可否認華生的環境決定論觀點確實具有很大的啟發作用,他使人們開始關注個體心理發展的社會因素。同時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也深刻地體會到了環境,包括家庭環境、社會環境和學校教育環境對個體發展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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