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主義方法論

行為主義方法論

華生行為主義理論說服了許多的學院研究者相信在心理學的實驗上研究行為的重要性。尤其是在比較心理學上,更早時便有人於這方面提出警告,批評當時有些研究者的研究越來越偏向擬人化。例如羅意德·摩根(C. Lloyd Morgan)便曾批評喬治·羅曼(George Romanes)在他的研究中竟直接地形容動物的心理過程。愛德華·桑代克也曾做了類似的研究(研究貓咪逃離迷宮盒子的反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為主義方法論
  • 提出著作比較心理學
  • 提出者華生
  • 所屬學科:心理學
然而,大多心理學家採取了他們稱為方法論的行為主義(methodological behaviorism)的立場,他們承認"行為"是唯一的、或最簡單的用以觀察心理的方法,但認為它可能只是表現了精神狀態運作後的結果。支持這樣立場的知名行為主義者,包括了自稱為新行為主義的克拉克·L·赫爾(Clark L. Hull),以及稍後發展了認知主義的愛德華·C·托爾曼(Edward C. Tolman)。托爾曼主張老鼠即使在缺乏獎勵條件的情況下也能自行探索出迷宮的分布,而且主張刺激與反應(S->R)之間還有第三者作連結—組織系統(organism),因此整個步驟應該是(S->O->R)。他的理論也被和其他一些理論一起被稱為—有目的地行為主義(purposive behaviorism)。
方法論的行為主義到今天仍是最強調實驗的心理學流派,包括許多研究認知心理學的人,只要行為被定義為包括言語在內—至少非內省的言語都有研究價值。自從1980年代以來越來越多的動物認知研究,以及一些非正統的觀點如唐納德·格利芬(Donald Griffin),在討論動物的心理時也出現越來越多包括討論意識的心靈性的用詞,比較心理學與動物心理學,方法論的行為主義並不會出現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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