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外部性

經濟外部性

經濟外部性又叫經濟活動外部性,是一個經濟學的重要概念,指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一個經濟主體(國家、企業或個人)的行為直接影響到另一個相應的經濟主體,卻沒有給予相應支付或得到相應補償,就出現了外部性。經濟外部性亦稱外部成本、外部效應溢出效應(Spillover Effect)。外部性可能是正面的,也可能是負面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經濟外部性
  • 外文名:(Economic) Externalities
  • 亦稱經濟活動外部性
  • 類型:經濟學的重要概念
  • 對象經濟主體
定義,特點,內涵,理論淵源,分類,評估,產生原因,基本原因,主要原因,影響,反對觀點,張五常,楊小凱,與市場失靈,對策,背景資料,

定義

經濟外部性是經濟主體(包括廠商或個人)的經濟活動對他人和社會造成的非市場化的影響。分為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益,而受益者無須花費代價,負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損,而造成外部不經濟的人卻沒有為此承擔成本。
外部性最早是由英國經濟學家馬歇爾在其經典著作《經濟學原理》一書中提出的,迄今已有近110多年的時間了。所謂外部性,也稱外在效應或溢出效應,是指一個人或一個企業的活動對其他人或其他企業的外部影響,這種影響並不是在有關各方以價格為基礎的交換中發生的,因此,其影響是外在的。更確切地說,外部經濟效果是一個經濟主體的行為對另一個經濟主體的福利所產生的效果,而這種效果很難從貨幣或市場交易中反映出來。經濟外部性可用消費者的效用函式表示。
從理論上講,一般認為外部性的存在是市場機制配置資源的缺陷之一。也就是說,存在外部性時,僅靠市場機制往往不能促使資源的最優配置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政府應該適度的干預。從現實上講,外部性特別是外部不經濟仍是一個較嚴重的社會經濟問題,如環境污染或環境破壞

特點

經濟外部性有以下特點:外部性是一種人為的活動,非人為事件造成的影響,無論它給人類帶來的是損失還是收益,都不能被看作是外部性;外部性應該是在某項活動的主要目的以外派生出來的影響;外部性是不同經濟個體之間的一種非市場聯繫(或影響),這種聯繫往往並非有關方面自願協商的結果,或者說非一致同意而產生的一種結果;外部性有正有負或為零;外部性包括對生態環境等與社會福利有關的一切生物與非生物的影響。
經濟活動外部性庇古稅效應經濟活動外部性庇古稅效應

內涵

經濟主體具有獨立的自主利益並追求利益最大化是產生外部性的前提。按照外部性產生的影響不同,外部性有可耗盡(Depletable)和不可耗盡(Nondepletable)之分。對於不可耗盡的外部性,一個經濟主體的行為不影響其它經濟主體可享用的數量和質量;對於可耗盡的外部效應,一個經濟主體的行為使得另一個經濟主體可享用的數量或質量下降。可耗盡外部性的例子有公共運輸,不可耗盡外部性的例子有國防,污染,等等。
外部性最優污染水平外部性最優污染水平
外部性直接影響供給。一般“好”的外部性供應得“少”,而“壞”的供應得“多”。供應的“多”和“少”都是相對於社會最優供應量而言。如,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不一致使得“壞”的供應得多,“好”的供應得少。政府的一個作用就是糾正這種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不一致,把供應量增加或減少到最優。如,當政府對化工廠的排污收稅,然後用之於周圍居民,化工廠立即會損失著他們的損失,減少排污量。另一個常見的政府的糾正行為是拍賣排污牌照 (pollution license),它能達到和排污稅收 (pollution taxation)同樣的效果,而且一般認為更容易實行。
外部經濟通常是指有益外部性商品的生產。這類商品的生產會對社會和環境產生的正效應(如教育和安全)。外部不經濟通常是指有害外部性的商品。這類商品的生產會對社會和環境產生的負效應(如污染和犯罪)。
個人通常會傾向於“外部不經濟”的消費行為,因為有害外部性商品帶來的成本不需要個人承擔(如污染),經濟上稱此為“過度消費(over consumption)”。而由於有益外部性商品帶來的收益並不能被個人獨占,個人通常在一定程度上不願意做出“外部經濟”的消費行為(如教育),經濟上稱此為“不充分消費(under consumption)”
競爭條件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競爭條件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
蒂博·西托夫斯基提出,經濟活動外部性可以分為技術外部性和資金外部性。所謂技術外部性,是指完全由技術上的聯繫而非市場機制所產生的外部性,同市場價格體系並無直接關聯;其存在是因為很多“好商品”(如信息或新鮮空氣)或者“負商品”(如污染或垃圾)很難完全界定私人產權,且經濟活動主體之間的競爭屬於不完全競爭,市場信息不充分,經濟主體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的現象,導致這些“商品”沒有價格,市場無法存在。
而資金外部性是指通過市場機制的傳導作用而產生的外部性,與市場價格體系的變動直接相關,是市場互動作用的副產品,僅當它們參與到由價格機制主導的交換中時,才能對企業或消費者產生影響,其核心理論是壟斷競爭模型。當一個經濟主體的決定影響了價格後,進而影響到其它人的福利狀況,資金外部性就起作用。如區域政府圍繞競爭性領域展開惡性競爭,競相發展價高利大的項目,都增加同質商品的市場供給,商品供過於求,引起該類商品及互補商品市場價格下跌,最終導致各區域的利益受到損害。

理論淵源

庇古(Arthur Cecil Pigou)在其1920年出版的《福利經濟學》一書中指出,在經濟活動中,如果某廠商給其他廠商或整個社會造成不需付出代價的損失,那就是外部不經濟。這時,廠商的邊際私人成本小於邊際社會成本。當出現這種情況時,依靠市場是不能解決這種損害的,即所謂市場失靈,必須通過政府的直接干預手段解決外部性問題。具體來說,就是要在外部性場合通過政府行為使外部成本內部化,使生產穩定在社會最優水平。庇古提出:如果每一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相等,同時它在各生產用途的邊際社會淨產值都相等,就意味著資源配置達到最佳狀態。在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相背離的情況下,依靠自由競爭是不可能達到社會福利最大。於是就應由政府採取適當的經濟政策,消除這種背離。政府應採取的經濟政策是:對邊際私人淨產值大於邊際社會淨產值的部門實施徵稅,以迫使廠商減少產量;對邊際私人淨產值小於邊際社會淨產值的部門實行獎勵和津貼,以鼓勵廠商增加產量。庇古認為,通過這種徵稅和補貼,就可以實現外部效應內部化。這種政策建議後來被稱為“庇古稅(Pigou Tax)”。
1960年,芝加哥大學教授科斯(Ronald Coase)發表了著名的論文《社會成本問題》。他在該文中證明,在交易費用為零的條件下,庇古是完全錯誤的,因為無論初始的權利如何分配,最終資源都會得到最有價值的使用,理性的主體總會將外溢成本和收益考慮在內,社會成本問題從而不復存在。科斯認為,外部性的產生並不是市場制度的必然結果,而是由於產權沒有界定清晰,有效的產權可以降低甚至消除外部性,而且科斯將其進一步發揮成為所謂的科斯定理,即只要產權是明晰的,私人之間的契約同樣可以解決外部性問題,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他通過對“走失的牛損壞鄰近土地的穀物增長”的案例的分析,提出了自己解決外部性問題即損害問題的主要論點:其一,損害問題具有相互性。其二,通過市場自由交易可使權利得到重新安排而達到產值最大化。可見,科斯認為,解決問題的關鍵是,只要交易費用為零和產權界定明晰,私人之間可以達成協定,從而使經濟活動邊際私人淨產值和邊際社會淨產值相等,導致外部性存在的根源就會消除。
研究科斯與庇古的觀點,可以發現其不同之處在於政府作用範圍是大還是小,干預手段是直接實施抑或間接實施的問題。科斯理論認為政府的作用只是使產權明晰,應該放任私人的市場交易去取得有效率的結果。庇古認為,由於技術原因和交易費用的存在,市場不可能覆蓋整個社會,市場機制的作用範圍有限,在環境外部性問題上應更大程度地依賴政府的作用,政府的直接干預是最有效、最現實的選擇。

分類

生產的外部性與消費的外部性
外部性的分類外部性的分類
生產的外部性即由生產活動所導致的外部性,消費的外部性即由消費所帶來的外部性。以往經濟理論重視的是生產領域的外部性問題。20世紀70年代以後,關於外部性理論研究範圍擴展至消費領域。可進一步細分為生產的正外部性、消費的正外部性、生產的負外部性和消費的負外部性等四種類型。(厲以寧等,1984)
代內外部性與代際外部性
通常的外部性是一種空間概念,主要是從即期考慮資源是否合理配置,即代內的外部性問題;而代際外部性問題主要是解決人類代際之間行為的相互影響,尤其是要消除前代對後代的不利影響。可以把這種外部性稱為“當前向未來延伸的外部性”。這種分類源於可持續發展理念。代際外部性同樣可以分為代際正外部性和代際負外部性
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
如鮑莫爾(Bamol)不僅對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作了分析,還對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作了考察,認為競爭條件下的外部性問題與壟斷條件下的外部性問題是不一樣的。他舉例道:“當一個廠商擴大規模將會提高工業中一切廠商的運輸效率時,這種擴大如果由一個廠商單獨去做可能沒有利益,但如果該工業為一個人所獨占,那就仍然會獲得利益。”(鮑莫爾,1982)這就是說,競爭性部門中一個廠商的正外部性(或負外部性),不一定就是壟斷者的正外部性(或負外部性)。米德在1962年發表的《競爭狀態下的外部經濟與不經濟》也對競爭條件下生產上的正外部性和負外部性進行了深入的分析。
穩定的外部性與不穩定的外部性
所謂穩定的外部性是指可以掌握的外部性,人們可以通過各種協調方式,使這種外部性內部化
1978年,格林伍德英吉納在《不穩定的外部影響、責任規則與資源配置》一文中,分析了不穩定的外部性,他們指出,假定一個廠商對另一個廠商的影響是任意的,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廠商就會遇到風險,廠商在考慮最大化問題時,就要把外部性的分擔和對自己的風險態度都估計在內。於是,究竟採取協商方式來解決還是採取合併方式來解決,這取決於廠商對於風險的預期。
單向的外部性與互動的外部性
在OECD編寫的《環境管理中的經濟手段》一書中提出了這一分類(OECD,1996)。
單向的外部性是指一方對另一方所帶來的外部經濟外部不經濟。例如化工廠從上游排放廢水導致下游漁場產量的減少,而下游的漁場既沒有給上游的化工廠產生外部經濟效果,也沒有產生外部不經濟效果,這時就稱化工廠給漁場帶來單向的外部性。大量外部性屬於單向外部性。
互動的外部性是指所有當事人都有權利接近某一資源並可以給彼此施加成本(通常發生在公有財產權下的資源上)。例如,所有國家都對生態環境造成了損害,彼此之間都有外部不經濟效應。
互動的外部性的一個特例是雙向外部性。雙向外部性是指兩個經濟主體彼此都存在外部性,主要的形式有三種:一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間的外部經濟;二是甲方和乙方相互之間的外部不經濟;三是甲方對乙方有外部經濟效應而乙方對甲方有外部不經濟效應,或者反之。
制度外部性與科技外部性
新制度經濟學豐富和發展了外部性理論,並把外部性、產權以及制度變遷聯繫起來,從而把外部性引入制度分析之中。制度外部性主要有三方面的含義(朱中彬,1997):
第一,制度是一種公共物品,本身極易產生外部性;
第二,在一種制度下存在、在另一種制度下無法獲得的利益(或反之),這是制度變遷所帶來的外部經濟或外部不經濟;
第三,在一定的制度安排下,由於禁止自願談判或自願談判的成本極高,經濟個體得到的收益與其付出的成本不一致,從而存在著外部收益或外部成本。我國諺語“一個和尚挑水喝,兩個和尚抬水喝,三個和尚沒水喝”就包含著制度外部性的意義。制度外部性實質上就是社會責任與權利的不對稱。
科技外部性也是普遍存在的,它大致包含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科技成果是一種外部性很強的公共物品,如果沒有有效的激勵機制,就會導致這種產品的供給不足;
第二,科技進步往往是長江後浪推前浪,一項成果的推廣套用能夠為其他成果的研究、開發和套用開闢道路;
第三,網路自身系統性、網路內部信息流及物流的互動性和網路基礎設施長期壟斷性所導致的網路經濟的外部性。

評估

由於經濟外部性的存在會影響其他經濟主體的效用,進而會出現房地產評估結果與實際不相一致,因此須尋求一種辦法來解決房地產評估中的經濟外部性問題。
由前可知,效用是聯繫經濟外部性與房地產評估的橋樑。效用是消費者消費物品或勞務時所獲得的滿足程度。效用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房地產估價,而經濟外部性又會影響消費者的個人效用,因此可構造一效用函式來解決房地產估價中的經濟外部性問題。用U表示各種外部性給某消費者帶來的效用總值,用Ui表示某種外部性給消費者帶來的效用值,用xi表示消費者對某種外部性偏好,即某種外部性給消費者帶來的效用在總效用中的權重。一般來說,每種外部性的產生和作用不受其它外部性的影響,所以,每種外部性給消費者帶來的效用是互相獨立的,故可得到如下加性效用函式:
U=ΣxiUi (3-1)
因為經濟外部性會影響消費者的效用,所以可通過分析經濟外部性帶來的外部效用來調整估價的結果,使評估更符合實際,即結合考慮內外效用的作用。假設消費者對某種外部性的態度分為非常滿意、滿意、無所謂、厭惡、非常厭惡五種狀態,對應效用可取值為120、110、100、90、80.對於不同的消費者來說,其對某種外部性的感受或態度是不一樣的,所以,對不同的消費者對每種外部性的取值可賦予不同的權重,加總就可得出消費者對特定房產的外部性的效用值。假定某人對一種消費品的基數效用為100,那么用這一效用值去除以100可得到相對效用數,再乘以用傳統方法估計出來的房價,就得出調整後的房價。
假設有一消費者需購買一套住宅,專業資產評估師勘查房屋後用重置成本法估價40萬元,之後評估師又對房屋周圍的外部性進行了調查,得出了如下結果:房產周圍有一個污染嚴重的化工企業,每天排放大量的廢氣,影響房屋周圍的空氣品質,該消費者非常厭惡,效用取值為80.該消費者欲購房屋的鄰居不太文明,垃圾隨地丟,只顧自身娛樂而不顧周圍鄰居,該消費者比較厭惡,效用取值為90.政府打算在此房屋周圍興建大型的購物廣場,周圍已有學校、醫院、公車站等,基礎設施完善,該消費者非常滿意,效用取值為120.可以把以上的三種外部性分別歸納為空氣品質,鄰居行為,基礎設施。資產評估師對以上外部性進行列舉和取值後,就要對特定消費者進行詢問,以了解該特定消費者對諸外部性的偏好重視程度。如果該消費者認為空氣品質比鄰居的行為略微重要,基礎設施比空氣品質略微重要,基礎設施比鄰居的行為相當重要,則資產評估師可採用1-9標度法得到該消費者的對三個影響因素(外部性)重要性判斷矩陣

產生原因

基本原因

經濟活動社會化是引發經濟活動外部性的基本原因。現代經濟活動建立在高度專業化分工基礎之上,經濟主體之間的經濟社會依賴性日趨加強,各主體利用自己的優勢生產更多同類產品,而以剩餘產品進行交換。市場發育的成熟和專業化程度的提高使經濟活動不僅在同一地區的社會個體之間,而且在不同地區甚至不同國家之間,根據自身比較優勢展開精細化的勞動分工和地域分工,同時也加深了經濟活動的社會化。就經濟主體而言,為謀求和鞏固本地區的市場競爭優勢,客觀需要從本身比較優勢出發,調整經濟結構和相應經濟活動。由於經濟活動的社會性,這種調整必然對其他主體產生積極或消極影響,即產生了外部性。
經濟活動外部性產生原因經濟活動外部性產生原因

主要原因

市場機制不完善是導致經濟活動外部性的主要原因。從技術外部性來看,由於某些物品沒有明晰的產權界定,經濟活動中這些物品雖有價值卻沒有市場。依據科斯產權交易理論,產權界定不清是經濟活動外部性產生的根源。在經濟主體的交易過程中,產權不明晰或產權無法界定是產生外部性的主要原因。產權界定不清是指在當前由於體制或人為的原因使得產權界定的費用超過產權清晰節約的成本,產權界定不經濟;產權無法界定是指由於某些經濟活動要素和勞動對象的區域空間歸屬不明確,因而缺乏產權清晰的內在動力和必要手段。河流的產權不明晰,才會導致經濟主體任意排放廢物以致危害下游流域;空氣的空間歸屬權難以界定,所以區域經濟主體在進行經濟活動時很難考慮對大氣的污染。
從資金外部性來看,市場主體的經濟活動經由市場體系影響到其他主體的福利水平。影響這一過程的兩種力量是本地市場規模效應與價格指數效應,後者是產生資金外部性的主要力量。價格指數效應取決於商品壁壘水平、要素流動性和各產業間的聯繫強度,而商品壁壘水平、要素流動性代表市場一體化狀況。市場高度一體化的條件下,商品和生產要素在區域間能自由流動,一個經濟主體在價格上的某個行為必然很快傳導到其他區域,並影響其他區域的福利狀況。在區域間無序競爭、分工不明、缺乏合作的狀態下,要素和商品在區域間的流動由於缺乏必要的過濾機制而盲目雜亂,資金外部性,尤其是資金負外部性將更為明顯。封閉區域市場、限制商品和要素流動固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資金負外部性,卻有悖於現代市場的內在要求。因此,加強經濟體相互合作、推進協調發展才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減少資金外部性的合理出路。實際上,只要市場存在競爭,只要需求曲線向右下方傾斜,產權明確的主體的經濟活動都會產生資金外部性;而且,競爭越激烈,資金外部性越大。產權不清是技術外部性存在的原因,即便產權明晰,資金外部性仍有可能存在,這與空間距離一樣是永恆存在的。

影響

現代經濟學原理表明,不管是正外部性還是負外部性,其結果都會導致經濟活動缺乏效率或使資源配置遠離最優狀態,外部性的存在會導致行為主體不能將經濟活動的消極或積極的後果完全內部化。因而,區域經濟活動的好的結果可能被另一些並沒有作出任何投入的主體分享,而一部分壞的結果卻由其他主體承擔。實踐中,外部性往往是區際矛盾的直接原因。
外部性效應的影響外部性效應的影響
中國西部地區是當今世界十分關注的“問題區域”,地位重要,區情特殊。特殊在於,西部地區既是資源富集區、又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既是大江大河水源涵養區,又是生態脆弱區和環境敏感區。富饒與貧困、環境與發展的矛盾,在西部地區特定時空條件下, 演化成了“經濟社會落後———破壞性開發———生態環境惡化———經濟社會再落後”的惡性循環。在嚴峻的經濟和環境形勢面前,人們已經進行了大量努力,從生態環境看,局部雖有改善,但整體惡化趨勢尚未扭轉,環境專家認為,西部地區生態系統呈現由結構性破壞到功能性紊亂演變的發展態勢,西部地區面臨經濟發展與生態重建的雙重歷史使命。
長江上游地區林木砍伐和植樹造林為例。右圖圖1中曲線D代表長江上游地區整個社會對林木的需求曲線,即邊際社會收益曲線。MC表示長江上游砍伐的邊際成本,也即林業產業供給曲線,MEC是上游砍伐林木對下游造成的危害即邊際外部成本,MSC曲線是上游砍伐的邊際成本與邊際外部成本之和,即邊際社會成本,有MSC =MC+MEC。
無疑,上游地區根據自己的邊際成本進行砍伐,即由MC與需求曲線決定的Q點;但從整個長江流域來看,有效的樹木砍伐量應該是社會邊際成本等於社會邊際收益時的樹木砍伐量,即MSC曲線與需求曲線D的交點決定的有效樹木砍伐量Q1。顯然與林木砍伐的社會需求相比,由於區域經濟活動的負外部效應長江上游地區林木砍伐導致的社會成本大於對自身區域產生的成本,上游地區基於地區利益考慮會砍伐林木。
長江上游地區大力開展植樹造林對整個社會來講是一件好事。問題在於,由於區域經濟活動正外部性的存在,使長江上游地區植樹造林活動動機不足。在右圖的圖2中,MC代表上游地區植樹造林的邊際成本,D是其邊際收益曲線,MEB是上游地區植樹造林對下游所產生的邊際外部收益。MSB曲線代表上游植樹造林對整個長江流域的收益,即MSB =D +MEB。長江上游地區將選擇在其邊際收益曲線D與邊際成本曲線MC相交處進行Q水平的造林。但對於整個流域來講,有效的造林水平應該是MSB曲線和MC曲線的交點所決定的Q1。顯然,與社會對林業和生態的需求相比,造林不足,即長江上游地區植樹造林的正外部性導致了造林水平太低和生態供給不足。
外部性的影響外部性的影響
經濟活動外部性在利益主體間的信息不對稱條件下,不同的目標和利益追求將導致博弈各方出現利益衝突及行為不一致,誘發經濟體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引發區際衝突,破壞區域協調發展格局。

反對觀點

張五常

很多經濟學家對外部性概念提出了評判,其中張五常楊小凱就多次提及外部性概念模糊不清、同義反覆、沒有意義等問題。
張五常對外部性理論的批判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第一,在產權沒有明確界定的情況下談外部性問題,這時,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到底是誰對誰產生外部性呢?第二,之所以外部性概念模糊不清,是因為契約本身不完全性或不完善性,之所以不完全或不完善是由於獲取信息是需要支付成本的;第三,既然外部性概念是模糊不清的,以契約理論取代外部性理論更加符合真實世界。在張五常看來,所有經濟活動都可以看作是一種契約安排。

楊小凱

楊小凱對外部性的批判主要反映在以下幾點:第一,在交易成本為零的情況下,不同的產權安排都能導致資源配置的帕累托最優。既然交易成本為零,就不存在外部性,或者說外部性概念是沒有意義的。如果存在外部性也只是想像中的初始狀態,由於自願協商馬上就會離開這一初始狀態。第二,有了交易費用概念就不需要外部性概念,傳統的外部性問題實質是交易費用問題,即節省界定產權的外生交易費用與節省產權界定不清引起的內生交易費用之間的兩難衝突問題。第三,應該用內生交易費用與外生交易費用來替代外部性概念,或者說把外部性內生化。楊小凱把所有經濟問題本質都看作是交易費用問題。在楊小凱等的新興古典產權經濟模型中就內生了外部效果。
新古典經濟學新興古典經濟學是從古典經濟學演化而來的兩大分支,它們有各自的概念、範疇、方法和理論體系,因而也有各自的適用範圍。相比而言,外部性概念適用於邊際分析,而專業化概念適用於超邊際分析,雖然超邊際分析可能包容邊際分析,但難以否定外部性理論,相反,外部性理論將隨著經濟理論的發展而得到深化。

與市場失靈

根據市場的不同結構,經濟學家把市場分為四種類型:完全競爭市場壟斷競爭市場寡頭壟斷市場和壟斷市場,並認為只有完全競爭市場才是市場經濟的理想模型。馬歇爾就以完全競爭和充分就業為假設條件,以局部均衡的分析方法,對此進行了闡述。他認為,完全競爭市場通過價格體系的自動調節作用,會形成在現有資源和技術條件下的資源最優配置,而消費者也獲得了最大的福利(馬歇爾,)。完全競爭市場的理論模型雖然有助於我們認識市場的本質,但卻解決不了現實問題。現實中的市場,大部分處於“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狀態中。而不完全競爭的市場在新古典經濟學家看來則是不能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的,這就意味著效率的損失,因而我們稱市場處於失靈狀態。
如前所述,既然外部性是一經濟主體對另一經濟主體產生影響,且通過非價格機制進行傳遞,則其社會成本私人成本必然發生差異。假如一個人的活動使他人無需付出代價而得到好處,即提供了“外部經濟”,則私人成本大於社會成本;反之,一個人的活動使他人承擔一部分成本而未給予補償,引起外部性的人並不考慮他人承擔的損失,而僅承擔私人成本,也即“外部不經濟”,則私人成本小於社會成本。正是由於外部性的存在引起成本收益不對稱,這就會影響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因為企業或個人進行決策的時候,只可能將其實際承擔的成本和得到的收益進行比較。在無需對外溢成本進行賠償的情況下,經濟主體實際承擔的成本小於其活動的總成本,因而會過量從事產生外溢成本的活動;相反,在外溢收益得不到報酬的情況下,就會選擇較少地從事該類活動。外部性問題是市場失靈的重要根源之一。

對策

明晰產權
區域經濟活動外部性意味著經濟主體收益或成本與社會收益或社會成本不一致,經濟活動缺乏效率。要減少區際外部性,需要根據外部性的不同類型採取不同措施。
經濟外部性
科斯認為,市場存在外部性主要是因為市場機制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的發揮,或者是因為沒有明確界定產權,或者是由於政府人為的干預,使資源定價太低或存在補貼。因此,問題的解決要依靠完善市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功能,也就是說,要明確產權,產權所有人可以通過私人談判或法律訴訟來解決外部性問題,而無需政府的人為干預。經濟活動外部性的產生也是由眾多經濟個體行為造成的,因此,減少該外部性首先要減少個體的外部性,明確各種“商品”的所有權。
通過有效界定產權,消除經濟活動外部性和經濟行為主體的機會主義行為(或“搭便車”行為) 。但一切私有產權都不是完全和絕對有效的,從而都在產權的邊界處留下了一塊公共區域。雖然界定產權有成本,但是著眼減少外部性,必須加強對“公地”的管理,而完善經營管理制度是其中的必要內容。
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科學需要各經濟體之間通力合作,以協調利益衝突,提供一種持續性、制度化的激勵機制,把人們的最大化活動直接融入到促進經濟成長的生產性活動中去。比如,長江上游生態屏障建設過程中,需要明確長江上中下游的管理權責利,通過中下游地區對上游的對口支援、財政轉移支付,以及上游以生態資本入股中下游受益區域的經濟建設等方式,使上中下游地區都成為長江上游經濟帶和生態屏障的共建主體。
協調區域經濟發展
從競爭角度來說,適度的資金外部性有利於提高經濟體的創新能力,提升經濟發展水平;然而過度的資金外部性,往往是惡性競爭的反應,是對經濟體資源的浪費。實際上,在經濟體生產領域的衝突中,資金外部性是一個極其關鍵的原因,因此有必要通過經濟政策減少經濟活動的資金外部性。資金外部性是市場交換的“副產品”,其作用是通過價格機制傳導到其他區域。經濟發展的關聯性是經濟重要規律之一。在生產要素可以自由流動的今天,各經濟體之間發展的關聯性越來越強、關聯程度越來越高,價格傳導作用越來越廣泛。價格形成依賴供求關係,而後者又依賴於各個經濟體,經濟體之間的有效合作因而成為供求結構合理降低資金外部性的前提。因此,克服資金外部性一方面要求各經濟體之間加強橫向聯繫,充分了解其他經濟體的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自覺避免經濟發展戰略趨同與產業同構,圍繞自身優勢,著力發展區域特色經濟;;另一方面要求各經濟體的政府部門,必須統籌發展,指導、督促制定經濟發展規劃和戰略,協調經濟發展的矛盾,減少資金外部性。

背景資料

許多經濟學家對外部性理論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經濟學家卻不多見。論及外部性理論,三位經濟學家的名字是不能不提及的,而且可以提到里程碑意義的高度。他們就是馬歇爾庇古科斯
馬歇爾是英國“劍橋學派”的創始人,是新古典經濟學派的代表人物。馬歇爾並沒有直接明確地提出外部性這一概念,但這一概念卻源於馬歇爾在1890年發表的《經濟學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經濟”的概念。
在馬歇爾看來,除了以往人們多次提出過的土地、勞動和資本這三種生產要素外,還有一種要素,就是“工業組織”。工業組織的內容相當豐富,包括分工、機器的改良、有關產業的相對集中、大規模生產以及企業管理等。馬歇爾用“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這一對概念,來說明第四類生產要素的變化如何能導致產量的增加。
馬歇爾指出:“我們可以把因任何一種貨物的生產規模之擴大而發生的經濟分為兩類:第一是有賴於這工業的一般發達的經濟;第二是有賴於從事這工業的個別企業的資源、組織和效率的經濟。我們可稱前者為外部經濟,後者為內部經濟。在本章中,我們主要是研究了內部經濟;但現在我們要繼續研究非常重要的外部經濟,這種經濟往往能因許多性質相似的小型企業集中在特定的地方——即通常所說的工業地區分布——而獲得。”他還指出:“本篇的一般論斷表明以下兩點:第一,任何貨物的總生產量之增加,一般會增大這樣一個代表性企業的規模,因而就會增加它所有的內部經濟;第二,總生產量的增加,常會增加它所獲得的外部經濟,因而使它能花費在比例上較以前為少的勞動和代價來製造貨物。”“換言之,我們可以概括地說:自然在生產上所起的作用表現出報酬遞減的傾向,而人類所起的作用則表現出報酬遞增的傾向。報酬遞減律可說明如下:勞動和資本的增加,一般導致組織的改進,而組織的改進則增加勞動和資本的使用效率。”
馬歇爾雖然並沒有提出內部不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但根據他對內部經濟和外部經濟的論述可以從邏輯上推出內部不經濟和外部不經濟概念及其含義。所謂內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內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所謂外部不經濟,是指由於企業外部的各種因素所導致的生產費用的增加。馬歇爾以企業自身發展為問題研究的中心,從內部和外部兩個方面考察影響企業成本變化的各種因素,這種分析方法給經濟學後繼者提供了無限的想像空間。
庇古是馬歇爾的嫡傳弟子,他於1912年出版了《財富與福利》一書,後經修改充實,於1920年易名為《福利經濟學》並出版。這部著作是庇古的代表作,是西方經濟學發展史中第一部系統論述福利經濟學問題的專著。因此,庇古被稱為“福利經濟學之父”。
庇古首次用現代經濟學的方法從福利經濟學的角度系統地研究了外部性問題,在馬歇爾提出的“外部經濟”概念基礎上擴充了“外部不經濟”的概念和內容,將外部性問題的研究視角從外部因素對企業的影響效果轉向企業或居民對其他企業或居民的影響效果。這種轉變正好是與外部性的兩類定義是相對應的。
庇古通過分析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的背離來闡釋外部性。他指出,邊際私人淨產值是指個別企業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獲得的產值,邊際社會淨產值是指從全社會來看在生產中追加一個單位生產要素所增加的產值。他認為:如果每一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相等,它在各生產用途的邊際社會淨產值都相等,而產品價格等於邊際成本時,就意味著資源配置達到最佳狀態。但庇古認為,邊際私人淨產值與邊際社會淨產值之間存在下列關係:如果在邊際私人淨產值之外,其他人還得到利益,那么,邊際社會淨產值就大於邊際私人淨產值;反之,如果其他人受到損失,那么,邊際社會淨產值就小於邊際私人淨產值。庇古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有利影響,稱作“邊際社會收益”;把生產者的某種生產活動帶給社會的不利影響,稱作“邊際社會成本”。
在邊際私人收益與邊際社會收益、邊際私人成本與邊際社會成本相背離的情況下,依靠自由競爭是不可能達到社會福利最大化的,於是就應由政府採取適當的經濟政策,消除這種背離。政府應採取的經濟政策是:對邊際私人成本小於邊際社會成本的部門實施徵稅,即存在外部不經濟效應時,向企業徵稅;對邊際私人收益小於邊際社會收益的部門實行獎勵和津貼,即存在外部經濟效應時,給企業以補貼。庇古認為,通過這種徵稅和補貼,就可以實現外部效應的內部化。這種政策建議後來被稱為“庇古稅”。
科斯新制度經濟學的奠基人,因他“發現和澄清了交易費用和財產權對經濟的制度結構和運行的意義”,榮獲了1991年度的諾貝爾經濟學獎。科斯獲獎的成果在於兩篇論文,其中之一就是《社會成本問題》,而《社會成本問題》的理論背景就是“庇古稅”。長期以來,關於外部效應內部化問題被庇古稅理論所支配。在《社會成本問題》中,科斯多次提到庇古稅問題。從某種程度上講,科斯理論是在批判庇古理論的過程中形成的。科斯的批判就構成了所謂的科斯定理:如果交易費用為零,無論權利如何界定,都可以通過市場交易和自願協商達到資源的最優配置;如果交易費用不為零,制度安排與選擇是重要的。這就是說,解決外部性問題可能是可以用市場交易形式即自願協商替代庇古稅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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