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達梯

焦達梯

焦達梯(1903—1952),湖南省瀏陽縣人,1920年加入國民黨,1924年入黃埔軍校第一期學習,畢業後任排長連長營長團長等職,參加第一、二次東征北伐戰爭;1927年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侍從副官、警衛團團長,後任浙江保全團團長;1932年參加淞滬抗戰;1933年參與福建事變,失敗後被捕入獄,後獲釋;抗戰期間,任四川巴中團管區司令、第九戰區少將高參等職;內戰爆發後,任中央訓練團講師、長沙綏靖公署少將高參;湖南解放前夕,通過多方策動,焦達梯率部起義,入中南軍政大學學習;1952年,在“鎮反”運動中被錯誤處決,1981年平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達梯
  • 外文名:jiaodati
  • 別名:別字島松
  •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省瀏陽縣龍伏均家坊
  • 出生日期:1903
  • 逝世日期:1952
  • 職業:原國民革命軍少將
  • 畢業院校:黃埔軍校第一期
人物簡介,人物年表,

人物簡介

焦達梯(黃埔軍校學習期間留影)焦達梯(黃埔軍校學習期間留影)
焦達梯(1903—1952),別字島松,湖南省瀏陽人,為焦達峰焦達人之弟,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生於龍伏均家坊。
焦達梯
1920年加入國民黨,1921年至1923年入長沙平民大學學習;1924年由譚振羅邁李維漢)等介紹考入黃埔陸軍軍官學校第一期,畢業後參加兩次東征,在程潛的第六軍十七師先後擔任連長、營附、營長,第六軍十八師獨立團團長等職,立有戰功。
1927年被任命為南京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蔣介石上校侍衛官,1928年改任南京警衛三團團長;在蔣介石身邊兩年多時間,多次請求外調;1929年冬由蔣介石委命為浙、蘇、皖三省鹽務緝私局局長,因經理股長黃明謨拐走一個月軍餉二萬餘元而被撤職,經焦達峰女婿黃佛籌集錢財,如數償還軍餉,才免於追求責任;1931年,妻亡故,加之仕途受阻,一度心灰意冷賦閒南京,經張靜江朱世明勸慰和幫助,出任浙江保全二團團長。
1932年任88師獨立旅副旅長,參加一·二八淞滬抗戰,後隨十九路軍駐守福建。1933年參與李濟深領導的福建反蔣活動,出任福建政府高參。福建政府失敗,被蔣介石下令關入軍人監獄。十個月後,經李濟深聘請江一平作為辯護律師得以獲釋,但從此再也沒有得到蔣介石重用
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四川達縣巴中團管區司令。1939年冬調任軍政部兵役署上校署員。1941年調任湖南耒陽軍管區上校附員。1942年調任第九戰區長官部少將高參兼長沙防空司令部參謀長參與第三次長沙會戰。1944年日軍四次進攻湘北地區,隨即湘北淪陷,返鄉與友人李亞南,四弟焦達巔(後在與日交涉時犧牲)組織抗日民眾武裝,並收編一些地方武裝以及國民黨張森部,任瀏陽縣自衛總隊隊副總隊長。
抗日戰爭勝利後,1947年任軍政部南嶽二十七軍官總隊第五大隊大隊長,後任中央訓練團講師。1948年調任長沙綏靖公署少將高參。
1948年,通過進步組織“3130”負責人劉建中劉養鋒多方策動,焦達梯兼任“江南地下軍”第四軍第十師師長,準備武裝起義。1949年由湖南省主席程潛任命為湖南第一區行政督察專署專員兼區保全司令。6月初,瀏陽縣長唐佑樾棄職逃走。周康侯、胡關等占山為王,魚肉鄉民,有的甚至燒殺搶劫。焦達梯兼任縣長,陳明仁派護衛隊護衛到任,到任後,即著手收編這些隊伍;此時,白崇禧退駐長沙、派夏威兵團特工隊長韓蒙軒來瀏,干涉縣政。焦巧與周旋,抓住其問題大造輿論,迫使其撤走,又將保全副司令陳岳派往長沙為常住聯絡人,削其兵權。接著擴充直屬警衛分隊,重新組建縣自衛總隊、警察中隊。又借其兄焦達峰聲譽,並以洪幫楚荊山山主名義,發展擴充實力。6月中旬,召開專、縣、區、鄉負責人會議,任命了四大鄉聯防指揮部主任。進而剿滅土匪張祖福,收編其餘大小游雜武裝,成立六個聯防大隊,共千多人槍。
1949年7月瀏陽全鏡解放,焦達梯指派參謀長劉逸秋,縣政府主任秘書宴伯宸、以及縣政府教育科長焦傳統(焦達峰之子,黃埔軍校畢業,在軍中曾任團長等職,解放後被當戰犯關在功德林,1975年特赦)共同組建,瀏陽縣人民臨時治安支前委員會,組織各界人士迎接解放軍入城;18日,焦則率部開往縣南荊坪與其他各部會合待命,接受中國人民解放軍133,159師改編。
1949年12月入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南軍政大學第十二總隊三大隊學習,1952年“鎮反”運動中被錯誤處決;1981年落實起義人員政策,撤判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並恤其家屬

人物年表

1903年 生於湖南瀏陽
1920年 加入國民黨
1921年—1923年 長沙平民大學學習
1924年考入黃埔軍校第一期,畢業後任軍校第四期入伍生團排長,第六軍十七師連長、營附、營長,第六軍十八師獨立團團長等職,參加兩次東征北伐戰爭
1927年 任南京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上校侍從副官
1928年 改任南京政府警衛第三團團長
1929年 任浙江兩淮鹽務緝私局局長
1931年 任浙江保全第二團團長
1932年 任第八十九師獨立旅副旅長,參加一二八凇滬抗戰
1933年 參加福建事變,任福建政府高參,失敗後被捕入獄,獲釋後未受重用
1937年 任四川巴中團管區司令
1939年冬 調任軍政部兵役署上校署員
1941年 調任湖南耒陽師管區上校附員
1942年 調任第九戰區長官部少將高參兼長沙防空司令部參謀長
1944年 返鄉組織抗日民眾武裝,任瀏陽縣自衛總隊隊副總隊長
1947年 任軍政部南嶽第二十七軍官總隊第五大隊大隊長,後任中央訓練團講師
1948年 調任長沙綏靖公署高參
1949年5月 與中共華中局社會部取得聯繫,策動舊屬起義,參加湖南解放和平活動,並被程潛任為湖南省第一區行政督察專員兼保全司令、瀏陽縣長,組織“江南地下軍”,被任命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華中軍區江南地下第四軍十師師長,並收編土匪千餘人
1949年7月 率部在瀏陽迎接解放軍入城
1949年12月 入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南軍政大學第十二總隊三大隊學習
1952年冬 在鎮反中被處決
1981年 獲平反恢復起義人員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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