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障礙設施

無障礙設施

無障礙設施是指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兒童等社會成員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設工程中配套建設的服務設施。包括無障礙通道(路)、電(樓)梯、平台、房間、洗手間(廁所)、席位、盲文標識和音響提示以及通訊,在生活中更是有無障礙扶手,沐浴凳等與其相關生活的設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障礙設施
  • 外文名:accessibility facilities
  • 主要對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兒童等
  • 類型:盲文標識和音響提示等
註解,現狀,相關,

註解

20世紀初,由於人道主義的呼喚,建築學界產生了一種新的建築設計方法--無障礙設計。它運用現代技術建設和改造環境,為廣大殘疾人提供行動方便和安全空間,創造一個"平等、參與"的環境。國際上對於物質環境無障礙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紀30年代初,當時在瑞典、丹麥等國家就建有專供殘疾人使用的設施。1961年,美國制定了世界上第一個《無障礙標準》。此後,英國、加拿大、日本等幾十個國家和地區相繼制定了有關法規。
無障礙設施 (accessibility facilities),指方便殘疾人、老年人等行動不便或有視力障礙者使用的安全設施。
無障礙設施,是指為了保障殘疾人、老年人、兒童及其他行動不便者在居住、出行、工作、休閒娛樂和參加其他社會活動時,能夠自主、安全、方便地通行和使用所建設的物質環境。

現狀

我國無障礙設施的建設是從無障礙設計規範的提出與制定開始的。1985年3月,在"殘疾人與社會環境研討會"上,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北京市殘疾人協會、北京市建築設計院聯合發出了"為殘疾人創造便利的生活環境"的倡議。北京市政府決定將西單至西四等四條街道作為無障礙改造試點。1985年4月,在全國人大六屆三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六屆三次會議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議在建築設計規範和市政設計規範中考慮殘疾人需要的特殊設定"的建議和提案。1986年7月,建設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共同編制了我國第一部《方便殘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築物設計規範(試行)》,於1989年4月1日頒布實施。
十多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我國的無障礙設施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北京、上海、天津、廣州、深圳、瀋陽、青島等大中城市比較突出。在城市道路中,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為方便乘輪椅殘疾人修建了緣石坡道。建築物方面,大型公共建築中修建了許多方便乘輪椅殘疾人和老年人從室外進入到室內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無障礙設施(樓梯、電梯、電話、洗手間、扶手、輪椅位、客房等)。但總的來看,設計規範沒有得到較好執行,同殘疾人的需求及已開發國家和地區的情況相比,我國的無障礙設施建設還較為落後,有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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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分類
按材質分為:不鏽鋼、鋁合金、尼龍等。
按適用範圍分為:衛生間無障礙設施(坐便區設施、淋浴區設施、盥洗區設施)、走廊防撞扶手等。
按使用功能分為:支撐扶手、毛巾桿、淋浴凳、紙桶、自由調節角度玻璃鏡、防滑表面處理及輔助起落繩梯等。
執行標準
無障礙設計規範》(GB50763—2012)、《民用建築設計通則》(GB 50352—200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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