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300價值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交銀深證300價值ETF
  • 基金類型:指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交銀施洛德
  • 基金管理費:0.50%
  • 首募規模:3.32億
  • 託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159913
  • 成立日期:20110922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投資範圍

本基金以標的指數成份股、備選成份股為主要投資對象(含中小板股票和創業板股票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上市股票),把全部或接近全部的基金資產用於跟蹤標的指數的表現,正常情況下指數化投資比例,即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股和備選成份股的資產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95%。此外,為更好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也可少量投資於新股、債券、回購、權證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如因標的指數成份股調整、基金份額申購贖回清單內現金替代、現金差額等因素導致基金投資比例不符合上述標準的,基金管理人將在10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日後允許本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投資策略

本基金絕大部分資產採用完全複製法,跟蹤深證300價值價格指數,以完全按照標的指數成份股組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股票投資組合為原則,進行被動式指數化投資。
股票在投資組合中的權重原則上根據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其權重的變動而進行相應調整。當預期成份股發生調整和成份股發生配股、增發、分紅等行為時,或因基金的申購和贖回等對本基金跟蹤標的指數的效果可能帶來影響時,或因某些特殊情況導致流動性不足時,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有效複製和跟蹤標的指數時,基金管理人可以對投資組合管理進行適當變通和調整,從而使得投資組合緊密地跟蹤標的指數。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當基金淨值增長率超過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達到1%以上時,可進行收益分配;
3、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除息後的基金份額淨值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可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依據以下原則確定:使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增長率儘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
5、本基金收益分配採取現金分紅方式;
6、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投資者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並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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