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承勛(明朝中期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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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勛(1473年-1531年3月22日),字立卿。湖廣承宣布政使司武昌府嘉魚縣(今湖北省嘉魚縣)人。明朝中期名臣,進士出身。官至兵部尚書都察院左都御史。死後獲贈少保諡號“康惠”。

基本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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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生平

李承勛的父親李田,曾任順天巡撫弘治六年(1493年),李承勛登進士,同榜有胡世寧等。由太湖縣知縣升任南京刑部主事,此後歷任南京工部郎中南昌府知府
正德六年(1511年),贛州賊侵犯新淦,逮捕參政趙士賢。此後各地有盜亂,李承勛率部進攻,屢次有戰功。此後都御史陳金檄李承勛討伐,並成功平定。
此後升任浙江按察使,歷任陝西右布政使、河南左布政使,後以右副都御史銜,巡撫遼東,在任期間防備嫣然,此後接連升遷,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刑部尚書。
嘉靖六年(1527年),改吏部尚書、刑部尚書,加太子少保
李承勛隨後加太子太保,改兵部尚書左都御史,專督團營,此後兼掌都察院。後因彈劾官吏而被給事中王準等彈劾,下清法司。
嘉靖八年(1529年)二月,在兵部尚書胡世寧致仕後,世宗詔李承勛“回部管事”,代掌兵部,仍兼督團營。言官攻擊張璁、桂萼時,言語涉及李承勛,李承勛不得不辭職,世宗溫旨挽留。
大同有警,朝議派大臣督軍,眾人推舉都御史王憲,王憲不肯前行。給事中夏言舉薦李承勛,李承勛也不自請。於是給事中趙廷瑞一併彈劾,恰逢敵寇撤退,此事遂罷。
嘉靖十年(1531年),李承勛致仕回鄉,並於同年三月己丑日(3月22日)病逝,享年五十九歲。世宗深感悼惜,特賜其家白金四十兩、彩段四表里、米五石及果蔬等物,按例賜祭葬。又親自撰寫祭文,派禮部左侍郎嚴嵩代為弔祭,追贈他為少保,賜諡號“康惠”。

個人作品

皇明經世文編》輯錄有《李康惠公奏疏》兩卷。

人物評價

徐階:承勛沉毅果斷,有經濟大略。在江西,剿除華林山賊,功第一。巡撫遼東,當喪敗之餘,拊循瘡痍,措畫戰守,東土以寧。及起掌憲本兵,上方銳意圖治,所信任輔臣之外,獨承勛與刑部尚書胡世寧等數人。國有大議,輒咨承勛等。承勛亦孜孜為國,知無不為,甚稱上意。(《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
項篤壽:李康惠明習邊事,深識敵情,與胡端敏(胡世寧)繼掌邦政,蹇蹇匪躬。萬里長城,斯其屬之矣。胡之早計淮南,李之請罷鎮守,謂有社稷功者,非耶?(《今獻備遺》
王世貞:(胡)世寧、承勛號齊名,其機力勇量等。而世寧稍則於道,不為揣合陰解,故易退焉。承勛能抗郭勛,固偉然。頗借閹人(張)永力,何大相遠哉!孜孜奉國、知無不為,亦庶乎近之矣。(名卿績紀
黃澍:在武宗則以王文成、李康惠為首,胡端敏為輔。(皇明經世文編·序》
張廷玉李鉞諸人皆以威略幹濟顯於時。鉞與王憲王以旂之治軍旅,李承勛、范鏓之畫邊計,才力均有過人者。(明史

軼事典故

李承勛與胡世寧為同年,都是弘治六年(1493年)的進士。二人同任南京刑部主事、刑部郎中,互相切磋經世之學,延及古文經術。又同時任江西屬府的知府,以招捕大盜而建立功名。至嘉靖初年,二人同日轉任都御史。胡世寧以僉都御史巡撫四川,李以副都御史巡撫遼東。之後又在同一年分別出任南京刑部、工部尚書。嘉靖六年(1527年),又在同月被分別北調為刑部尚書吏部尚書,中途胡世寧被改為都察院左都御史,李承勛也被改授為刑部尚書,一同加官太子少保。嘉靖七年(1528年),李承勛進官太子太保兵部尚書,提督團營。第二年,胡世寧改任兵部尚書,也進官太子太保,旋即致仕,並在嘉靖九年(1530年)秋逝世。嘉靖十年(1531年),李承勛猝逝。二人都被贈官少保。他們同樣受到明世宗的重視及禮遇,在“大禮議”前後與張璁桂萼等人頗有意見相同之處,史稱“帝所信任,自輔臣外,獨(李)承勛與胡世寧,大事輒咨訪。二人亦孜孜奉國,知無不言”。胡世寧、李承勛“才望聲實無不同者”,後人多將他們並列評論。
李承勛雖然與胡世寧情誼篤好,但二人在朝政的處置上卻不隨意附和:李承勛在兵部時,建議授西南夷芒部的隴勝官職,以恢復芒部的舊地。但胡世寧卻認為隴勝並非彝族隴氏的後代,不應該重新置芒氏。

親屬成員

父親:李田,官至右副都御史、巡撫順天。
妻子:袁氏,為陪同張皇后在在北郊餵蠶時的十七位“採桑命婦”之一。

史料記載

今獻備遺·卷二十九》
明史·卷一九九·列傳第八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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